1、 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7-5-29 15:04:30 来源:天津行协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一号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06 年 9 月 7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 年 9 月 7 日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06 年 9 月 7 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正确运用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防范手段,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2、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等功能的专用产品。本条例所称技防系统是指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相关科学技术手段、管理活动所组成的安全防范系统。第三条 公安机关主管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进出口商品检验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第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应当设置必
3、要的技防系统,实施重点保护。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确定。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收银台、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规划和组织建设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技防系统网络。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新建成片住宅小区设置的技防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监控报警中心(以下简称报警中心)联网。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处理有关警情,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第六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新建成片住宅小区和设置技防系统需要与报警中心联网的
4、单位,在技防系统建设前,应当将设计方案送公安机关审核;技防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公安机关审验。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审验,审核同意、审验合格的,出具审核、审验意见书。公安机关不同意设计方案或者审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或者经审核不同意、审验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或者投入使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核、审验过程中,不得要求购买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指定的有偿服务。第七条 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技防系统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相关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论证结果作为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技防系统的依据。第八条
5、未依法取得生产、销售许可的,不得生产、销售技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技防产品和设计、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第九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或者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由质量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并避免重复检查。第十条 使用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保证技防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二)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三)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四)违反规定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使用单位的技防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并督促落实。第十二条 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在取得工商登记后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三条 生产、销售、设计、安装、维修单位及其人员对使用单位已投入使用的技防产品、技防系统的安全技术特性,应当采取措施保守秘密。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重要部位未设置必要的技防系统的,或者建设单位对新建成片住宅小区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防范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技防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
7、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收银台、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而未采取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发生治安事故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防系统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审验或者经审核不同意、审验不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技防产品未依法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技防产品标准的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
8、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技防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前款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重复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单位及其人员故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拆除;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第二十一条
9、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 2004 年 6 月 30 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市出台法规等强化住宅小区及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置安防系统 发布时间:2006-5-8 13:28:10 来源:天津安防网 /为强化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本市日前出台了法规及强制性地方标准,对 2004 年 7 月 1 日以后新建住宅小区及重点单位强制配置安防系统。公安部门近期将针对需要配置安防系统的项目开
10、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市公安机关近年在开展的技防系统检查中发现,有些居民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技防系统远未达到合格标准,存在较大隐患。为此,本市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55 号),强化了对居民小区和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其中规定:“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的单位应当在开业后 30 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需要配置技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将系统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公安机关审核。由公安机关根据设计方案和专家的论证结果出具审核意见书。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安装单位不得施工。技防系统使用前,配置技防系统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技术防范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1、”办法还规定,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技防系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目前,作为市公安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之一,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112 窗口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负责统一受理技术防范系统的申报。 广大市民和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通过热线,咨询相关安全技术防范问题。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27232082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窗口:24538518 相关链接:根据天津市住宅建设智能化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本市对新建住宅小区强制配置的安防系统,适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并具有物业管理能力的智能型住宅或非智能型住宅及公寓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该标准将住宅小区的安全防护级别分为 A、B、C 等级
12、。其中 C 级为必须有的基本配置,要求包括:1、小区大门与出入口安装电动伸缩门或电动起落护栏及金属防盗门;2、小区的外墙或栅栏要有周界报警系统;3、小区出入口、管理中心银台、重要楼栋口、主要通道、周界设定的警戒区要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4、大门口、管理中心、控制室、楼栋口,与住宅用户之间要安装楼寓对讲系统或楼寓可视对讲系统;5、小区周界、重要设备、重要通道和楼寓要安装电子巡更系统;6、住宅的卧室、客厅、厨房、浴室要安装防抢、防劫、火灾、煤气中毒、医疗抢救等人工紧急求救按钮;7、住户的门窗入侵报警要有住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8、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规范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安全防范报警中心控制
13、室(警卫室)要有报警信息的自动搜索与记录;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供电和接地;保安队伍配制与制度;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06-5-8 13:28:32 来源:天津安防网 /级别:全国 颁发字号:实施日期:颁发日期:发文机关: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正文: 1. 总 则1. 0. 1 总体目标与建设原则为适应 21 世纪信息社会的生活方式, 提高住宅功能质量,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目标是:通过采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进行精密设计、优化集成、精心建设,提高住宅高新技术的含量和居住环境水平,以满足居民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系统建设原则如下:1.
14、 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2. 系统的等级标准应与项目开发定位相适应;3. 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4. 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与土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同步进行;5.小区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6. 小区建设应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我国住宅信息设备和软件产业的发展。1.0.2 小区分类为使不同类型、不同居住对象、不同建设标准的小区合理配置智能化系统,小区按不同的功能设定、技术含量、经济投入等因素综合考虑,划分为:一星级(符号,下同)、二星级(符号,下同)、三星级(符号,下同)三种类型。1
15、.0.3 小区建设要求小区建设应符合“文明居住环境”的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智能化成套集成技术,提高居住区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物业管理水平。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小区建设,鼓励住宅信息集成企业、产品与设备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发展新兴的住宅信息产业。1 建立和完善住宅智能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1) 住宅智能化技术、产品、设备和通过优化集成后的成套设备的质量审验:2) 小区工业化、装配化作业的质量监控制度;3) 小区质量综合评价制度。2 实行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居住小区同步建设1) 住宅智能化系统与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2) 小区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材料、设
16、备和产品;3) 小区应逐步实现工业化、装配化施工,减少现场加工。3 小区智能化布线应符合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等要求,达到布线简化、安装方便、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实现不同等级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4 小区应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有关部门正式推荐的住宅智能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5小区在实施前应对未来物业管理进行全面策划,在工程实施的适当时机超前介入,做好工程竣工后物业管理的一切准备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确保物业管理系统安全、准确、可靠地运转。1.0.4 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小区规划应作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住宅设计作到空间尺度适宜、套型功能
17、完善、采光通风良好、建筑造型美观。1.0.5 住宅性能认定要求居住小区竣工交付使用前应参照建设部建住房1999114 号文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性能认定。系统的分类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按其硬件配置功能要求、技术含量、经济合理等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0.1 一星级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建设“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标准中所列举的基本配置。具体如下:1. 安全防范子系统(1)住宅报警装置(2)访客对讲装置(3)周边防越报警装置(4)闭路电视监控装置(5)电子巡更装置2. 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1)自动抄表装置(2)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3)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4)物
18、业管理计算机系统(5)设备监控装置3. 信息网络子系统为实现上述功能科学合理布线,每户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插座。.0.2 二星级二星级除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功能之外,要求在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建设方面,其功能及技术水平应有较大提升。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用“居住小区智能系统技术分类”标准中所列举的可选配置。.0.3 三星级三星级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系统先进、实用和可靠。并具有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特别要重视智能化系统中管网、设备间(箱)、设备与电子产品安装以及防雷与接地等设计与施工。并在采用先进技术与为物业管理和住户提供服务方面
19、有突出技术优势。系统技术要求.0.1 系统结构居住小区智能化是以信息传输通道(可采用宽带接入网、现场总线、有线电视网与电话线等)为物理平台;联结各个智能化子系统,通过物业管理中心向住户提供多种功能的服务。居住小区内可以采用多种网络拓朴结构(如树型结构、星型结构或混合结构),图 1 为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总体框图。.0.2 系统功能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框图如图 2 所示。 .0.3 系统硬件1.系统硬件包括网络产品、布线系统、计算机、家庭智能控制箱、公共设备、计量仪表和电子器材等,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避免短期内因技术
20、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而过早陶汰。同时应避免采用技术上不成熟的硬件产品。2.硬件产品应具有兼容性,便于系统产品更新与维护。3.硬件产品应具有可扩充性,便于系统升级与扩展。.0.4 系统软件系统软件的功能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水平。系统软件包括: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实时监控软件等。1.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采用多媒体技术,使系统具有处理声音及图像的能力。用机环境要适应不同层次住户及物业公司人员的素质。3.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5. 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0.5 系统集成1. 根据对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不同需求,可采
21、用不同的集成技术。应在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规划阶段制定所采用的系统集成方案。2. 提倡采用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电话网等的融合技术,减化居住小区内信息传输通道的布线系统,提高系统性能价格比。3. 在规划阶段应将各子系统及子系统内功能模块的各种信息交接接口标准化,便于系统集成的实施。4. 住宅内可采用集各种功能为一体的控制技术。逐步发展采用无线传输技术。5. 提倡居住小区 “一卡通” 系统,智能化系统与社会其它职能部门联网使用。6. 中心控制室,布线管网,接地与防雷,系统供电的要求(1) 中心控制室居住小区应设立中心控制室,位置首选小区的中间位置,当居住小区规模较大时,应设立一个或多
22、个分中心。中心控制室应设有可直接外开的安全出口,其它还应满足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机房的规定。(2) 布线管网智能小区应将智能化系统布线管网纳入居住小区综合管路的设计中,并符合居住小区总平面规划的要求和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3) 防雷与接地应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子系统,提出符合规定的接地与防雷技术要求,确定电气接地与防雷的类型的位置,接地排的引入方案。(4) 系统供电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宜采用中心控制室集中供电方式,对于家庭报警及自动抄表系统必须保证市电停电的 24 小时内正常工作。系统实施细则4.0.1 一星级1. 安全防范子系统通过在居住小区周界、
23、重点部位与住户室内安装安全防范的装置,并由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来提高居住小区安全防范水平。(1) 住宅报警装置住户室内安装家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2) 访客对讲装置在住宅楼道入口处安装防盗门控及语言对讲装置,住户可控制开启楼寓防盗门。(3)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对封闭式管理的居住小区周界设置越界探测装置,并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使用,能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能实时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与保存报警信息。(4) 闭路电视监控根据居住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居住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公建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机进行监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可自
24、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可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可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5) 电子巡更装置居住小区内安装电子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巡更站点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管理。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1) 自动抄表装置住宅内安装水、电、气、热等具有信号输出的表具,并将表具计量数据远传至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实现自动抄表。应以计量部门确认的表具显示数据作为计量依据,定期对远传采集数据进行校正,达到精确计量。上述表具也可采用 IC 卡表具。 (2)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居住小区内车辆出入
25、口通过 IC 卡或其它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实现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区内车辆存放管理等。(3)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在居住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在特定分区内可播业务广播、会议广播或通知等。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作为紧急广播强制切入使用。(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配备有计算机或计算机局域网,配置实用可靠的物业管理软件。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计算机化。并要求安全防范子系统,水、电、气、热等表具的自动抄表装置、设备监控装置等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便于及时对报警信号作出响应及处理。(5) 设备监控装置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应具备下列功能:1) 给排水设备故障报
26、警;2) 蓄水池(含消防水池)、污水池的超高低水位报警;3) 电梯故障报警、电梯内人员求救信号指示或语音对讲;4) 变配电间设备的故障报警;5) 钦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的故障报警;3. 信息网络子系统本子系统是由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和电话网等所组成,提倡采用多网融合技术。(1)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控制网、有线电视网和电话网等各自成系统,采用多种布线方式,但要求科学合理、经济适用。(2)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的网络类型可采用以下所列类型之一或其组合:FTTX(X 可为B、F,即光纤到楼栋、光纤到楼层),HFC(光纤同轴网)和 XDSL(X 可为 A、V 等,即高速数字用户环路
27、)或其它类型的数据网络。(3)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管理系统,支持用户开户、用户销户、用户暂停、用户流量时间统计、用户访问记录、用户流量控制等管理功能,使用户生活在一个安全方便的信息平台之上。(4)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安全的网络保障。(5) 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网应提供本地计费或远端拨号用户认证(RADIUS)的计费功能。(6) 每户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接口。4.0.2 二星级1. 安全防范子系统二星级应具备一星级的全部功能,安全防范子系统和信息管理子系统的系统建设,其功能及技术水平上应有较大提升。(1)住宅报警装置户门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依据实际需要阳台外窗安装防
28、范报警装置;住户室内安装燃气泄露自动报警装置。 (2) 访客对讲装置访客对讲装置可采用联网型可视对讲装置,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访客对讲装置(3)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指示报警区域,并配置声、光提示。小区周界采用闭路电视实时监控,或居住小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与闭路电视监视装置联动。留有对外报警接口。(4) 闭路电视监控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居住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电梯轿厢(多层或高层住宅)等部位适当地设置摄像机,达到有效的监视目的。(5) 电子巡更装置巡更站点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管理。2.管理与监
29、控子系统(1)自动抄表装置上述表具数据可远传到供水、电、气、热相应的职能部门。住户可通过居住小区内部宽带网、Internet 网等查看表具数据或网上支付费用。(2)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停车出入口车辆管理装置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联网使用。(3)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播放背景音乐。(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居住小区建立 Internet 网站,住户可在网上查询物业管理信息。居住小区内安全防范子系统,水、电、气、热等表具的自动抄表装置、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设备监控装置等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计算机系统联网。居住小区内采用“一卡通”技术。(5) 设备监控装置在居住小
30、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应具备下列功能:1) 变配电设备状态显示、故障警报;2) 电梯运行状态显示、查询、故障警报;3) 场景的设定及照明的调整。4) 钦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监测;5) 对园林绿化浇灌实行控制;6) 对所有监控设备的等待运行维护进行集中管理;7) 对居住小区集中供冷和供热设备的运行与故障状态进行监测公共设施监控信息与相关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联网。3. 信息网络子系统控制网中有关信息,通过小区宽带接入网传输到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用于统一管理。4.0.3 三星级三星级应具备二星级的全部功能,采用技术先进,便于系统集成,易操作及维护,可扩充性好。智能化系统中管网、设备间(箱)与电子产品安装以及防雷与接地等设计与施工方面严格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管网、设计与施工。目前暂无标准可循的,可按厂家自行制定标准。并在以下方面之一有突出的技术优势:1、智能化系统应用先进技术应用方面:如采用多网融合技术,智能家庭控制器、IP 协议智能终端等。2、智能化系统为物业管理和住户提供服务方面:建立小区 Internet 网站和小区数据中心,提供物业管理、电子商务、VOD 、网上信息查询与服务、远程医疗与远程教育等增值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