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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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版.xls
4-2: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pdf
5-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样例说明.pdf
6-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篇)V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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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享受条件尊 敬 的 纳 税 人 :根 据 新 修 订 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 , 您 如果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 即 可 依 法 享 受 相 应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您 可 以 将 相 关 信 息 及 时 提 供 给 您 的 任 职 受雇 单 位 , 在 领 取 2019 年 月 度 工 资 时 扣 除 , 也 可 以 在 2020 年3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提 供 给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在 办 理 汇 算 清 缴 时享 受 扣 除 。 如 果 您 有 其 他 疑 问 和 问 题 , 可 以 拨 打 12366 纳 税咨 询 服 务 热 线 , 或 者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咨 询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父 母 可 选 择 由 一 方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准 的 100%扣 除 , 或 者 选 择 由 父 母 双 方 分 别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的 50%扣 除 ; 有 多 名 子 女 的 家 庭 , 按 照 子 女 数 量 和 规 定 金 额标 准 的 乘 积 计 算 父 母 双 方 共 计 可 享 受 的 扣 除 金 额 , 并 按 照 上述 扣 除 方 法 之 一 进 行 扣 除 :1.子 女 在 年 满 3 周 岁 以 上 至 小 学 前 , 不 论 是 否 在 幼 儿 园学 习 均 可 扣 除 ;2.子 女 就 读 于 小 学 、 初 中 , 或 者 接 受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 包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2括 普 通 高 中 、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 技 工 教 育 );3.子 女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 包 括 大 学 专 科 、 大 学 本 科 、 硕 士研 究 生 、 博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 。上 述 受 教 育 地 点 , 包 括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在 境 外 接 受 教 育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 税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 有 下 列 两 种 情 形 之 一的 ,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 扣 除 :1.纳 税 人 接 受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的 , 在 接 受 教 育 期间 每 年 均 可 扣 除 , 享 受 扣 除 的 时 间 最 长 不 超 过 48 个 月 ;2.纳 税 人 取 得 技 能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或 者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相 关 证 书 的 , 在 取 得 证 书 当 年 扣除 。 个 人 接 受 本 科 以 下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的 , 可 以 选 择由 父 母 扣 除 , 或 者 选 择 由 本 人 扣 除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 税 人 或 其 配 偶 通 过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 公 积 金 贷 款 购 买 中国 境 内 住 房 , 适 用 首 套 住 房 贷 款 利 率 的 , 在 还 款 期 间 可 按 照规 定 金 额 标 准 , 由 纳 税 人 或 其 配 偶 中 的 一 方 扣 除 , 最 长 扣 除期 限 为 20 年 。 纳 税 人 发 生 的 住 房 贷 款 是 否 属 于 首 套 住 房 贷款 , 可 以 向 贷 款 银 行 查 询 确 定 。纳 税 人 及 其 配 偶 只 能 享 受 一 次 首 套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扣 除 ,且 纳 税 人 已 经 申 请 享 受 此 项 扣 除 的 , 不 能 同 时 享 受 住 房 租 金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3扣 除 。纳 税 人 及 其 配 偶 婚 前 各 自 购 买 住 房 发 生 首 套 住 房 贷 款的 , 婚 后 可 以 选 择 一 方 的 住 房 , 由 贷 款 人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扣 除 ; 或 者 由 夫 妻 双 方 分 别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 的 50%对 各 自发 生 的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扣 除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 税 人 及 其 配 偶 在 主 要 工 作 地 均 无 房 而 发 生 的 租 金 支出 , 可 以 对 应 主 要 工 作 地 适 用 的 分 档 , 按 照 相 应 金 额 标 准 由承 租 住 房 的 一 方 扣 :1.直 辖 市 、 省 会 ( 首 府 ) 城 市 、 计 划 单 列 市 以 及 国 务 院确 定 的 其 他 城 市 , 按 照 第 一 档 标 准 扣 除 ;2.除 第 一 项 所 列 城 市 以 外 , 市 辖 区 户 籍 人 口 超 过 100 万的 城 市 , 按 照 第 二 档 标 准 扣 除 ;3.市 辖 区 户 籍 人 口 不 超 过 100 万 ( 含 ) 的 城 市 , 按 照 第三 档 标 准 扣 除 。纳 税 人 已 经 申 请 享 受 住 房 租 金 扣 除 的 , 不 能 同 时 享 受 住房 贷 款 利 息 扣 除 。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 税 人 赡 养 符 合 条 件 的 老 人 , 可 以 区 分 以 下 情 形 扣 除 :1.纳 税 人 是 独 生 子 女 , 且 父 母 中 有 一 方 年 满 60 周 岁 的 ,纳 税 人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 扣 除 ;2.纳 税 人 为 非 独 生 子 女 的 , 且 父 母 中 有 一 方 年 满 60 周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4岁 的 , 纳 税 人 可 以 与 其 兄 弟 姐 妹 按 照 规 定 金 额 标 准 分 摊 扣除 。 具 体 分 摊 方 式 包 括 兄 弟 姐 妹 按 人 数 均 摊 、 兄 弟 姐 妹 约 定分 摊 以 及 由 其 父 母 指 定 分 摊 。 在 约 定 分 摊 和 指 定 分 摊 方 式下 , 每 个 纳 税 人 的 扣 除 金 额 不 能 超 过 规 定 扣 除 标 准 的 50%。3.被 赡 养 老 人 年 满 60 岁 , 且 其 子 女 均 已 去 世 的 , 可 以由 孙 子 女 、 外 孙 子 女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扣 除 。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 税 人 在 2019 年 度 发 生 的 符 合 条 件 的 医 疗 支 出 , 可 以在 2020 年 通 过 汇 算 清 缴 享 受 扣 除 。 具 体 扣 除 标 准 和 范 围 将在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暂 行 办 法 》 中 明 确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2018 年 12月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目录一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总 体 情 况 1( 一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主 要 内 容 1( 二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实 施 安 排 2( 三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办 理 途 径 3二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条 件 和 标 准 6( 一 ) 子 女 教 育 6( 二 ) 继 续 教 育 7( 三 )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9( 四 ) 住 房 租 金 10( 五 ) 赡 养 老 人 11( 六 ) 大 病 医 疗 12三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操 作 和 方 法 13第 一 步 , 获 取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13第 二 步 , 填 写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14第 三 步 , 提 交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 24 -第 四 步 , 计 算 扣 缴 税 款 并 向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全 员 全 额 明 细 申 报- 29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一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总 体 情 况(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个 人 所 得 税 , 一 般 是 对 个 人 取 得 的 收 入 额 , 减 去 符 合 规 定 的扣 除 额 后 的 余 额 进 行 税 款 计 算 。 也 就 是 说 , 扣 除 额 越 大 , 个 人 所负 担 的 所 得 税 就 越 少 。 这 次 个 人 所 得 税 改 革 , 最 大 的 亮 点 , 就 是对 个 人 全 年 取 得 的 工 资 薪 金 、 劳 务 报 酬 、 稿 酬 以 及 特 许 权 使 用 费等 四 项 收 入 , 在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时 , 除 了 原 先 允 许 扣 除 的 “ 三 险一 金 ” 等 扣 除 , 又 增 加 了 六 项 可 以 扣 除 的 项 目 , 即 : 子 女 教 育 、继 续 教 育 、 大 病 医 疗 、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 住 房 租 金 、 赡 养 老 人 。 也就 是 说 , 这 六 个 方 面 支 出 , 如 果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条 件 , 今 后 征 收个 人 所 得 税 时 , 就 可 以 从 工 资 薪 金 、 劳 务 报 酬 、 稿 酬 以 及 特 许 权使 用 费 收 入 中 按 规 定 标 准 扣 除 , 这 样 对 大 多 数 人 来 讲 , 需 缴 纳 的个 人 所 得 税 又 少 了 一 部 分 。 这 就 是 这 次 个 人 所 得 税 改 革 推 出 的 六项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可 以 看 出 , 这 六 个 项 目 , 均 集 中 在 最 基 本 的 民 生 领 域 , 几 乎家 家 涉 及 , 但 根 据 每 个 家 庭 的 实 际 负 担 情 况 又 有 所 差 异 。 这 是 对党 的 十 九 大 “ 坚 持 在 发 展 中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 “ 在 幼 有 所 育 、 学有 所 教 、 劳 有 所 得 、 病 有 所 医 、 老 有 所 养 、 住 有 所 居 、 弱 有 所 扶上 不 断 取 得 新 进 展 ” 精 神 的 贯 彻 落 实 , 同 时 又 综 合 兼 顾 普 惠 性 和特 殊 性 , 既 照 顾 了 大 部 分 家 庭 , 让 大 多 数 人 享 受 到 了 改 革 红 利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2又 体 现 了 负 担 重 的 多 扣 、 负 担 轻 的 少 扣 的 差 异 化 原 则 , 更 符 合 税收 公 平 的 理 念 和 精 神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安排六 项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开 始 实 施 日 期 是 2019 年 1 月 1 日 。也 就 是 说 , 您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 后 取 得 的 工 资 薪 金 、 劳 务 报酬 、 稿 酬 以 及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收 入 , 就 可 以 按 一 定 的 标 准 , 从 中 扣除 上 述 六 个 项 目 的 支 出 了 , 当 然 , 这 六 个 项 目 的 支 出 要 符 合 税 法规 定 的 范 围 和 条 件 。还 需 要 特 别 向 大 家 说 明 的 是 ,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需 要履 行 一 定 的 程 序 。 比 如 , 需 要 采 集 个 人 有 关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的 信 息 ,以 判 定 是 否 符 合 扣 除 条 件 ; 单 位 还 需 要 结 合 工 资 计 划 、 工 资 发 放计 算 应 扣 缴 的 税 款 等 等 , 这 些 准 备 工 作 都 需 一 定 的 时 间 。 因 此 ,为 确 保 大 家 能 够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 后 及 时 享 受 到 专 项 附 加 扣 除政 策 , 税 务 部 门 进 行 了 提 前 安 排 部 署 , 具 体 如 下 :2018 年 12 月 19 日 , 向 广 大 个 人 纳 税 人 发 放 统 一 的 信 息 采集 电 子 模 板 , 纳 税 人 可 以 开 始 填 报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政 策 所 必 需 的有 关 个 人 信 息 。同 时 , 下 发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操 作 指 引 》 《 个 人 所得 税 扣 缴 申 报 指 引 》 , 便 于 扣 缴 单 位 和 纳 税 人 理 解 专 项 附 加 扣 除的 填 报 、 采 集 和 以 工 资 税 款 计 算 等 政 策 及 操 作 办 法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32018 年 12 月 22 日 , 升 级 扣 缴 端 软 件 , 扣 缴 单 位 可 以 据 此导 入 前 期 采 集 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电 子 模 板 , 计 算 工 资 和 应 当 代 扣 的个 人 所 得 税 。2019 年 1 月 1 日 , 推 出 供 个 人 纳 税 人 使 用 的 手 机 APP 软 件及 WEB 端 软 件 , 纳 税 人 可 以 更 加 方 便 快 捷 地 填 报 、 提 交 专 项 附 加扣 除 信 息 。 相 关 信 息 将 根 据 纳 税 人 的 选 择 , 如 需 提 供 给 扣 缴 单 位在 发 放 工 薪 时 扣 除 , 系 统 将 定 期 自 动 推 送 ; 如 果 选 择 在 年 度 终 了后 一 并 享 受 扣 除 , 系 统 将 予 以 记 录 保 存 。(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办理途径1.两 种 主 要 途 径( 1) 由 单 位 按 月 发 工 资 预 扣 税 款 时 办 理 。 除 大 病 医 疗 以 外 ,对 其 他 五 项 扣 除 , 您 可 以 选 择 在 单 位 发 放 工 资 薪 金 时 , 按 月 享 受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首 次 享 受 时 , 需 要 填 写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并 报 送 给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 单 位 在 每 个 月 发 放 工 资时 , 像 “ 三 险 一 金 ” 一 样 , 为 您 办 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2) 自 行 在 年 度 综 合 所 得 汇 算 清 缴 申 报 时 办 理 。 一 般 来 讲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您 可 以 选 择 在 次 年 3 月 1 日 至 6 月 30日 内 ,自 行 向 汇 缴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汇 算 清 缴 申 报 时 进 行 专 项 附 加扣 除 , 税 款 多 退 少 补 ;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随 纳税 申 报 表 一 并 报 送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4① 不 愿 意 通 过 单 位 办 理 扣 除 , 未 将 相 关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报送 给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 ;② 没 有 工 资 、 薪 金 所 得 , 但 有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 稿 酬 所 得 、 特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的 ;③ 有 大 病 医 疗 支 出 项 目 的 ;④ 纳 税 年 度 内 未 享 受 或 未 足 额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的 等 其 他情 形 。如 果 同 时 有 两 个 以 上 发 工 资 的 单 位 , 那 么 对 同 一 个 专 项 附 加扣 除 项 目 ,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 您 只 能 选 择 从 其 中 的 一 个 单 位 办理 扣 除 。这 里 的 汇 缴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是 指 : 有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 , 则 为任 职 受 雇 单 位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 有 两 个 以 上 任 职 受 雇 单 位的 , 选 择 其 中 一 处 为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 没 有 任 职 受 雇 单 位 的 , 为 户籍 所 在 地 或 者 经 常 居 住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2.有 关 信 息 资 料不 论 由 单 位 办 理 扣 除 , 还 是 自 行 申 报 办 理 扣 除 , 您 都 需 要 如实 填 写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如 果 在 单 位 办 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扣 除 信 息 发 生 了 变 化 , 您 需要 及 时 将 变 化 信 息 进 行 更 新 , 并 提 交 单 位 按 照 新 信 息 办 理 扣 除 。并 且 , 每 年 12 月 份 , 要 对 次 年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的 内 容 进 行 确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5认 , 并 提 交 给 单 位 ; 如 未 及 时 确 认 , 单 位 将 于 次 年 1 月 起 会 暂 停办 理 扣 除 , 经 您 确 认 后 再 继 续 办 理 。还 特 别 需 要 提 醒 您 注 意 的 是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相 关 佐 证 资 料 ,您 须 要 在 次 年 的 汇 算 清 缴 期 ( 即 3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结 束 后五 年 内 留 存 备 查 ; 按 照 规 定 , 您 要 为 提 供 或 确 认 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信 息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 完 整 性 负 责 。3.有 关 补 扣 措 施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 如 果 没 有 及 时 将 扣 除 信 息 报 送 任 职 受 雇 单位 , 以 致 在 单 位 预 扣 预 缴 工 资 、 薪 金 所 得 个 人 所 得 税 未 享 受 扣 除或 未 足 额 享 受 扣 除 的 , 大 家 可 以 在 当 年 剩 余 月 份 内 向 单 位 办 理 补充 扣 除 , 也 可 以 在 次 年 3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内 , 向 汇 缴 地 主 管税 务 机 关 进 行 汇 算 清 缴 申 报 时 办 理 扣 除 。4.对 单 位 的 要 求任 职 受 雇 单 位 作 为 个 人 所 得 税 扣 缴 义 务 人 , 要 根 据 员 工 提 交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 依 规 定 按 月 为 员 工 办 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并 计算 个 人 所 得 税 预 缴 税 款 。 同 时 , 在 办 理 个 人 所 得 税 扣 缴 申 报 时 ,要 将 员 工 填 写 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 报 送 税 务 机 关 。如 果 单 位 发 现 员 工 提 供 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与 实 际 情 况 不符 , 可 以 要 求 员 工 修 改 , 员 工 拒 绝 修 改 的 , 应 当 报 告 税 务 机 关 ,税 务 机 关 会 及 时 处 理 。 扣 缴 单 位 要 注 意 的 是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6和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 第 十 一 条 , 纳 税 人 向 扣 缴 义 务 人 提 供 专 项 附加 扣 除 信 息 的 , 扣 缴 义 务 人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予 以 扣 除 , 不 得 拒 绝 。二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条 件 和 标 准(一)子女教育1.政 策 享 受 的 条 件 。您 的 子 女 只 要 符 合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您 和 配 偶 即 可 以 享 受 子 女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1) 子 女 年 满 3 周 岁 以 上 至 小 学 前 , 此 时 , 不 论 是 否 在 幼儿 园 学 习 ;( 2) 子 女 正 在 接 受 小 学 、 初 中 ,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 技 工 教 育 );( 3) 子 女 正 在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专 科 、 大 学 本 科 、 硕 士研 究 生 、 博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 。上 述 受 教 育 地 点 , 包 括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在 境 外 接 受 教 育 。2.扣 除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每 个 子 女 , 每 月 可 扣 除 1000 元 。 如 果 有 多 个 符 合 扣 除 条 件的 子 女 , 每 个 子 女 均 可 享 受 扣 除 。 比 如 , 有 2 个 子 女 , 则 每 月 可以 扣 除 2000 元 , 以 此 类 推 。 具 体 由 谁 来 扣 除 , 父 母 双 方 可 选 择确 定 , 假 如 一 个 家 庭 中 , 子 女 教 育 每 月 有 1000 元 的 扣 除 额 ( 即只 有 1 个 子 女 ) , 既 可 以 由 父 母 一 方 全 额 扣 除 , 也 可 以 父 母 分 别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7扣 除 500 元 。 只 是 扣 除 方 式 确 定 后 ,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不 能 变 更 。3.政 策 享 受 的 起 止 时 间 。如 果 是 学 前 教 育 , 可 以 享 受 子 女 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起止 时 间 为 : 子 女 年 满 3 周 岁 的 当 月 至 小 学 入 学 前 一 月 ;如 果 是 全 日 制 学 历 教 育 , 则 起 止 时 间 为 子 女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高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的 入 学 当 月 至 教 育 结 束 的 当 月 。提 醒 大 家 的 是 , 享 受 子 女 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起 止 时 间 的计 算 , 包 含 因 病 或 其 他 非 主 观 原 因 休 学 但 学 籍 继 续 保 留 的 期 间 ,以 及 施 教 机 构 按 规 定 组 织 实 施 的 寒 暑 假 等 假 期 。4.需 留 存 备 查 的 资 料 。如 果 您 的 子 女 在 境 内 接 受 教 育 , 不 需 要 特 别 留 存 资 料 ; 如 果您 的 子 女 在 境 外 接 受 教 育 , 则 需 要 留 存 境 外 学 校 录 取 通 知 书 、 留学 签 证 等 相 关 教 育 资 料 , 并 积 极 配 合 税 务 机 关 的 查 验 。(二)继续教育1.政 策 享 受 的 条 件 。您 在 中 国 境 内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就 可 以 享受 继 续 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1) 如 果 正 在 接 受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 可 以 在 接 受 教育 期 间 ( 最 长 不 超 过 48 个 月 ) 按 月 扣 除 ;( 2) 如 果 接 受 的 是 资 格 类 的 继 续 教 育 , 且 在 纳 税 年 度 内 已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8经 取 得 了 技 能 人 员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相 关 证 书的 , 则 可 在 取 得 证 书 的 当 月 及 以 后 月 份 可 通 过 扣 缴 单 位 扣 除 ; 当然 , 也 可 以 年 度 终 了 办 理 汇 算 清 缴 时 扣 除 。 而 技 能 人 员 和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的 具 体 范 围 , 要 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公 布 的 国家 职 业 资 格 目 录 为 准 。 这 些 培 训 之 外 的 兴 趣 培 训 支 出 , 不 在 扣 除范 围 内 。2.扣 除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如 果 您 接 受 的 是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 则 每 月 可 以 扣 除400 元 ; 如 果 您 接 受 的 是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 则 在 取 得 相 关 证 书的 当 年 , 按 年 扣 除 3600 元 。由 于 接 受 继 续 教 育 的 纳 税 人 一 般 都 已 经 就 业 , 因 此 , 继 续 教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一 般 由 本 人 扣 除 。 但 有 一 个 例 外 , 如 果 您 已 经 就业 , 并 且 正 在 接 受 本 科 以 下 学 历 继 续 教 育 , 可 以 选 择 由 您 的 父 母扣 除 , 也 可 以 由 您 本 人 扣 除 。3.政 策 享 受 的 起 止 时 间 。如 果 您 接 受 的 是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 可 享 受 扣 除 的 起 止时 间 为 :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入 学 的 当 月 至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教 育 结 束 的 当 月 , 但 同 一 学 历 ( 学 位 ) 继 续 教 育 的 扣 除 期 限 最 长不 能 超 过 48 个 月 。如 果 您 接 受 的 是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 则 取 得 的 技 能 人 员 、 专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9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相 关 证 书 上 载 明 的 发 证 ( 批 准 ) 日期 的 所 属 年 度 , 即 为 可 以 扣 除 的 年 度 。 需 要 提 醒 的 是 , 专 项 附 加扣 除 政 策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实 施 , 您 需 要 填 报 的 是 在 此 之后 取 得 的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4.需 留 存 备 查 的 资 料 。如 果 您 接 受 技 能 人 员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继 续 教 育 , 需要 留 存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等 相 关 资 料 , 积 极 配 合 税 务 机 关 查 验 。(三)住房贷款利息1.政 策 享 受 的 条 件 。您 或 者 您 的 配 偶 , 单 独 或 者 共 同 使 用 商 业 银 行 或 住 房 公 积 金个 人 住 房 贷 款 , 为 自 己 或 配 偶 购 买 中 国 境 内 住 房 , 发 生 的 首 套 住房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允 许 扣 除 。 这 里 的 首 套 住 房 贷 款 , 是 指 购 买 住 房享 受 首 套 或 首 次 贷 款 利 率 的 住 房 贷 款 。 如 果 您 难 以 确 定 自 有 的 住房 贷 款 是 否 符 合 扣 除 条 件 , 可 以 通 过 查 阅 贷 款 合 同 ( 协 议 ) , 或者 向 办 理 贷 款 的 银 行 、 住 房 公 积 金 中 心 咨 询 等 方 式 确 认 。2.扣 除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 在 实 际 发 生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期 间 , 按 照 每月 1000 元 的 标 准 扣 除 , 扣 除 期 限 最 长 不 超 过 240个 月 。 具 体 由谁 来 扣 除 , 夫 妻 双 方 可 以 约 定 , 可 以 选 择 由 其 中 一 方 扣 除 , 选 择确 定 后 , 在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就 不 能 再 变 更 了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03.政 策 享 受 的 起 止 时 间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支 出 , 享 受 扣 除 政 策 的 起 止 时 间 为 : 贷 款 合 同约 定 开 始 还 款 的 当 月 至 贷 款 全 部 归 还 或 贷 款 合 同 终 止 的 当 月 , 但扣 除 期 限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240 个 月 。4. 需 留 存 备 查 的 资 料 。享 受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您 需 要 保 存 好 住 房 贷款 合 同 、 贷 款 还 款 支 出 凭 证 等 资 料 , 积 极 配 合 税 务 机 关 查 验 。(四)住房租金1.政 策 享 受 的 条 件 。如 果 您 在 主 要 工 作 城 市 租 了 住 房 ,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就 可以 享 受 住 房 租 金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1) 您 以 及 您 的 配 偶 在 主 要 工 作 的 城 市 没 有 自 有 住 房 ;( 2) 您 以 及 您 的 配 偶 在 同 一 纳 税 年 度 内 , 均 没 有 享 受 住 房贷 款 利 息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也 就 是 说 ,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与 住 房 租金 两 项 扣 除 政 策 只 能 享 受 其 中 一 项 , 不 能 同 时 享 受 。2.扣 除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住 房 租 金 的 扣 除 标 准 , 按 所 在 的 城 市 不 同 分 为 三 档 : ( 1) 如果 是 直 辖 市 、 省 会 ( 首 府 ) 城 市 、 计 划 单 列 市 以 及 国 务 院 确 定 的其 他 城 市 , 扣 除 标 准 为 每 月 1500 元 ; ( 2) 如 果 是 除 上 述 城 市 以外 的 市 辖 区 户 籍 人 口 超 过 100 万 人 的 城 市 , 则 扣 除 标 准 为 每 月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11100 元 ; 如 果 市 辖 区 户 籍 人 口 不 超 过 100 万 人 ( 含 ) 的 城 市 ,则 扣 除 标 准 为 每 月 800 元 。 这 里 市 辖 区 的 户 籍 人 口 , 要 以 国 家 统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为 准 ( 附 后 ) 。住 房 租 金 支 出 , 具 体 由 谁 来 扣 除 , 需 要 有 所 区 分 。 如 果 您 和您 的 配 偶 主 要 工 作 城 市 相 同 的 , 只 能 由 一 方 申 请 扣 除 , 并 且 是 签订 租 赁 住 房 合 同 的 承 租 人 来 扣 除 ; 如 果 您 和 您 的 配 偶 主 要 工 作 城市 不 相 同 的 , 且 双 方 均 在 两 地 没 有 购 买 住 房 的 , 则 可 以 按 照 规 定的 标 准 分 别 进 行 扣 除 。3.政 策 享 受 的 起 止 时 间 。享 受 住 房 租 金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起 止 时 间 为 , 租 赁 合 同( 协 议 ) 约 定 的 房 屋 租 赁 期 开 始 的 当 月 至 租 赁 期 结 束 的 当 月 ; 提前 终 止 合 同 ( 协 议 ) 的 , 扣 除 停 止 时 间 为 实 际 租 赁 行 为 终 止 的 当月 。 4.需 留 存 备 查 的 资 料 。您 申 请 享 受 住 房 租 金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需 要 妥 善 保 管 好 住房 租 赁 合 同 或 协 议 等 资 料 , 积 极 配 合 税 务 机 关 查 验 。(五)赡养老人1.政 策 享 受 的 条 件 。如 果 您 赡 养 的 老 人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就 可 以 享 受 赡 养 老 人 专 项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被 赡 养 人 年 龄 年 满 60周 岁 ( 含 ) , 这 里 的 被 赡 养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2人 , 是 指 父 母 , 包 括 生 父 母 、 继 父 母 、 养 父 母 , 以 及 子 女 均 已 去世 的 祖 父 母 、 外 祖 父 母 。2.扣 除 的 标 准 和 方 式 。您 赡 养 一 位 及 以 上 被 赡 养 人 的 赡 养 支 出 , 按 照 以 下 标 准 定 额扣 除 。 如 果 您 为 独 生 子 女 , 则 按 照 每 月 2000 元 的 标 准 定 额 扣 除 ;如 果 您 为 非 独 生 子 女 , 需 与 您 的 兄 弟 姐 妹 分 摊 每 月 2000 元 的 扣除 额 度 , 但 每 人 分 摊 的 额 度 不 能 超 过 每 月 1000 元 。 具 体 分 摊 的方 式 , 可 以 由 您 和 兄 弟 姐 妹 均 摊 或 约 定 分 摊 , 也 可 以 由 老 人 指 定分 摊 。 约 定 或 指 定 分 摊 的 , 您 和 兄 弟 姐 妹 还 要 签 订 书 面 分 摊 协 议 ,并 且 指 定 分 摊 优 先 于 约 定 分 摊 。 具 体 分 摊 方 式 和 额 度 确 定 后 , 在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就 不 能 再 变 更 了 。3.政 策 享 受 的 起 止 时 间 。享 受 赡 养 老 人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起 止 时 间 为 , 被 赡 养 人 年满 60 周 岁 的 当 月 至 赡 养 义 务 终 止 的 年 末 。4.需 留 存 备 查 的 资 料 。如 果 您 是 非 独 生 子 女 , 并 且 采 取 了 约 定 分 摊 或 者 指 定 分 摊 的扣 除 方 式 , 则 需 要 注 意 留 存 好 相 关 书 面 协 议 等 资 料 , 积 极 配 合 税务 机 关 查 验 。(六)大病医疗纳 税 人 在 2019 年 度 发 生 的 符 合 条 件 的 医 疗 支 出 , 可 以 在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32020 年 通 过 汇 算 清 缴 享 受 扣 除 。 具 体 扣 除 标 准 和 范 围 将 在 《 个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暂 行 办 法 》 中 明 确 。三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的 操 作 和 方 法您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 最 关 键 的 是 要 准 确 完 整 地 填 报《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表 格 , 附 后 ) ,这 是 扣 缴 单 位 或 税 务 机 关 为 大 家 计 算 可 以 扣 除 金 额 的 基 础 和 前提 , 所 以 , 只 要 按 照 税 务 机 关 制 发 的 制 式 表 格 , 把 相 关 必 须 的 信息 填 完 整 、 填 准 确 , 提 交 给 单 位 或 税 务 机 关 ,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政 策 一 般 就 没 有 问 题 了 。 以 在 单 位 办 理 享 受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政 策 为例 , 具 体 操 作 可 分 为 以 下 四 步 :第 一 步 , 获 取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税 务 机 关 尽 量 为 大 家 提 供 了 多 元 便 捷 的 办 税 渠 道 , 信 息 表 格的 获 取 , 有 以 下 三 种 形 式 或 方 法 。1.纸 质 表 格 。 获 取 纸 质 表 格 的 途 径 也 有 三 种 : 第 一 , 您 可 以就 近 到 任 何 一 个 办 税 服 务 厅 领 取 已 经 印 制 好 的 信 息 表 格 。 第 二 ,可 以 到 单 位 负 责 为 您 办 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的 部 门 去 领 取 。 第 三 , 可以 登 录 税 务 总 局 或 各 省 、 市 税 务 机 关 官 网 , 下 载 表 格 电 子 版 并 自行 打 印 出 来 。2.电 子 模 板 。 信 息 表 格 电 子 模 板 的 获 取 , 主 要 通 过 单 位 向 您发 放 , 单 位 可 通 过 税 务 机 关 统 一 发 放 的 扣 缴 端 软 件 , 导 出 专 项 附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4加 扣 除 信 息 电 子 模 板 供 大 家 填 写 ; 您 也 可 以 登 录 税 务 总 局 或 各省 、 市 税 务 机 关 门 户 网 站 自 行 下 载 。【 样 例 】可 操 作 扣 缴 客 户 端 软 件 :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采 集 】 -选 择 任一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 导 入 】 -【 模 板 下 载 】 ( 2018 年 12月 22日 后 可 用 ) 。电 子 模 板 的 使 用 , 相 对 直 观 简 单 , 既 容 易 获 取 , 也 容 易 填 报 ,对 纳 税 人 或 扣 缴 单 位 来 讲 , 工 作 量 相 对 较 少 。 因 此 , 在 其 他 办 税终 端 正 式 发 布 前 , 办 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时 可 使 用 电 子 模 板 报 送 扣 除信 息 。3.远 程 办 税 端税 务 机 关 将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发 布 远 程 办 税 端 , 远 程办 税 端 , 主 要 包 括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的 手 机 APP“ 个 人 所 得 税 ”和 各 省 电 子 局 网 站 。 大 家 只 需 要 下 载 这 些 远 程 办 税 端 软 件 , 通 过实 名 注 册 , 获 取 登 录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 进 入 软 件 操 作 界 面 , 就 可 以看 到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的 填 报 界 面 了 。第 二 步 , 填 写 《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表 》1.纸 质 表 格 的 样 式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 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15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 16 -2.电 子 模 板 的 样 式 ( 以 子 女 教 育 为 例 ) 。3.远 程 办 税 端 的 样 式 。手 机 APP“ 个 人 所 得 税 ” :当 您 完 成 “ 个 人 所 得 税 ” APP 实 名 注 册 后 , 您 可 以 按 照如 下 步 骤 填 报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信 息 。【 样 例 】A.首 页 选 择 “ 我 要 申 报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B.填 写 或 确 认 基 本 信 息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 17 -C.填 写 专 项 扣 除 信 息 D. 填 写 其 他 信 息网 页 WEB 端当 您 登 录 当 地 电 子 税 务 局 网 站 , 完 成 “ 个 人 所 得 税 ” 完 成 注 册并 实 名 登 录 网 页 WEB端 后 , 您 可 以 按 照 如 下 步 骤 填 报 专 项 附 加 扣 除信 息 。A.选 择 “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 立 即 申 报B.选 择 “ 子 女 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 立 即 申 请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 18 -C.录 入 基 本 信 息D.录 入 教 育 信 息E.录 入 分 配 方 式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 19 -F.选 择 扣 除 方 式 , 您 可 以 选 择 通 过 扣 缴 义 务 扣 除 , 或 者 选 择 综合 所 得 年 度 自 行 申 报 。4.主 要 信 息 的 填 报 口 径 。不 论 是 纸 质 表 格 还 是 电 子 模 板 , 或 者 是 远 程 办 税 端 呈 现 出 的 填报 界 面 , 只 是 展 现 形 式 略 有 区 别 , 需 填 报 的 实 际 要 素 并 没 有 不 同 。以 纸 质 表 格 格 例 , 各 主 要 数 据 项 的 填 报 口 径 如 下 。( 1) 表 头 项 目填 报 日 期 : 纳 税 人 填 写 本 表 时 的 日 期 。您 在 办 理 时 如 有 疑 问 , 可 拨 打 12366纳 税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 也 可 向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问 询-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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