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用协议书甲方:北京中鑫伟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就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达成协议如下:1、租车时间从车辆进入监理工地时间(20 年 月 日)算起至监理停止用车为止。2、租车费用按每天 元支付,每月结算一次。车辆本身消耗的油、维修、驾驶员等均由乙方承担,并保证车况良好。如因故不能按时出车时,将租金折合成相应天数扣回,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单、车主联系电话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由公司统一保管。3、车辆保险要求有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座位险(按行车执照座位数) 、盗抢险或车损险,如车辆没有盗险及车损险,出现车辆被盗或车损,由车主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4、公司所租用车辆,车主必须配备专职驾驶员,其它人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出现一切意外事件均与公司无关。5、由于驾驶员发生的交通问题和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6、监理人员用车时,车辆应准时到达,随时出车,驾驶员的服务态度要好。7、车辆型号 ,车牌号 。8、每月结算时由驻地主任签字,车主到公司支付。9、甲方有随时终止租车协议的权利。10、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上报公司一份。甲方:北京中鑫伟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