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范围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08 项明确要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部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 号)要求:“凡超过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申报,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开展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开工许可审批的依据”。
2、二、生命线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8 号)第四十二条:“生命线工程是指对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通讯枢纽、医疗卫生、消防等工程系统”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生命线工程应包括:(一)医疗卫生工程1. 县级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2. 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建筑;3. 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4.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5. 县、县级市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二)供
3、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21. 县级以上城镇的主要取水设施和输水管线、水质净化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中控室等;2. 县级以上城镇的污水干管(含合流),主要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处理建(构)筑物、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市排涝泵站、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等。(三)供气、供油工程县级以上城镇的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和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的主要建(构)筑物。(四)供电工程1. 电力调度中心;2. 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 800MW 及以上
4、的火力发电厂和地震时必须维持正常供电的重要电力设施的主厂房、电气综合楼、网控楼、调度通信楼、配电装置楼、烟囱、烟道、碎煤机室、输煤转运站和输煤栈桥、燃油和燃气机组电厂的燃料供应设施;3. 330kV 及以上的变电所和 220kV 及以上枢纽变电所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就地继电器室;4. 330kV 及以上的换流站工程中的主控通信楼、阀厅和就地继电器室;5. 不应中断通信功能的通信调度建筑。(五)通信枢纽工程1. 县级以上城镇的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重要市话局,卫星地球站的主机房和天线支承物;2. 县级及以上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 ;33. 县级及以上广播中心、电视中心和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台
5、的主体建筑,发射总功率不小于200kW 的中波和短波广播发射台、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县级以上广播电视监测台与节目传送台的机房建筑和天线支承物。(六)交通工程1. 铁路建设工程中,I、II 级干线和铁路枢纽的行车调度、运转、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建筑以及县城以上城镇火车站的客运候车楼;2. 公路建设工程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公路监控室以及县城以上城市的长途汽车站客运候车楼;3. 水运建筑工程中,县级以上的水运通信和导航等重要设施建筑、重要客运站、海难救助打捞部门的建筑;4. 空运建筑工程中,机场中的航空站楼、航管楼、大型机库,以及通信、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的建筑;5. 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
6、、尤其是大中城市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和处于交通枢纽的桥梁。(七)消防工程消防瞭望塔楼、值班房,消防车库三、重大(重点)工程重点工程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由省、设区市重点工程办公室管理及各工程项目单位具体承建的工程项目。 四、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38 号),“次生灾害是指地震时由于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等破坏或地表的变化(如滑坡、地裂、错动、喷砂等)而引起的二次或三次灾害。诸如因地震引起的水灾、火灾、爆炸、海啸、有毒物质的扩散、放射性物质的逸散、疫病蔓延等。” 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是指因地震引起上述二次或三次灾害的
7、工程。4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部建质防函200588 号文规定:“要特别注意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今后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范围要扩大到大型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领域,各地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抓好这一工作。”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的通知(赣建抗20061 号)要求:将新建的大型超市、商贸中心、大型写字楼、机场航站楼、互通式立交桥、县以上新建的行政中心、疾病控制中心、教育建筑(重点中学教学综合楼、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残疾人的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等地震时自救能力较弱人群使用的建筑、会展中心(展览馆)、艺术中心、长途汽车客运中心、旅游集散中心、老年、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体育场馆
8、、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高度超过 50 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酒店、宾馆、公寓)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纳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范围。附件 2江西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基本设防烈度 度(g) 建筑高度 主楼 m(n=)出屋面 m (层数) 地下 m(n=)相连裙房 m 5 抗震设防类别 类 结构类 型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超限类型 涵义及依据 高度超限 房屋高度是否超 是否 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抗震设防专 项审查技术要点 (2006 年 9 月 )高度超限的规 定 不规则1 扭转不 考虑偶然偏心的 是否 同时具有三项及
9、三 I 规则 扭转位移比大于 项以上不规则的高 1.2(GB50011-3.4.2) 层建筑工程即为超 限高层建筑工程 2 偏心布 偏心距大于 0.15 是否 置 或相邻层质心相 差较大(JGJ99-3.2.2) 3 凹凸不 平面凹凸尺寸大 是否 规则 于相应边长 30% 等(GB50011-3.4.2) 4 组合平 细腰形或角部重 是否 6 面 叠形 (JGJ3-4.3.3) 5 楼板不 有效宽度小于 50%,开洞是否 连续 面积大于 30%,错层大于 梁高 (GB50011-3.4.2) 6 刚度突 相邻层刚度变化 是否 变 大于 70%或连续 三层变化大于 80% (GB50011-3.
10、4.2) 7 尺寸突 缩进大于 25%, 是否 变 外挑大于 10%或 4m(JGJ3-4.4.5) 8 构件间 上下墙、柱、支 是否 断 撑不连续,含加 强层(GB50011- 3.4.2) 9 承载力 相邻层受剪承载 是否 突变 力变化大于 80% (GB50011-3.4.2) 7不规则1 扭转偏 不含裙房的楼层 是否 具有某一项不规则 II 大 扭转位移比大于 的高层建筑工程即 1.4 为超限高层建筑工 程 2 抗扭刚 扭转周期比大于 是否 度弱 0.9 ,混合结构 扭转周期比大于 0.85 3 层刚度 本层侧向刚度小 是否 偏小 于相邻上层的 50% 4 高位转 框支转换构件位 是否
11、 换 置:7 度超过 5 层 ,8 度超过 3 层 5 厚板转 79 度设防的厚 是否 换 板转换结构 6 塔楼偏 单塔或多塔与大 是否 置 底盘的质心偏心 距大于底盘相应 边长 20% 7 复杂连 各部分层数、刚 是否 接 度、布置不同的 错层或连体结构 8 多重复 结构同时具有转 是否 8 杂 换层、加强层、 错层、连体和多 塔类型的两种以 上 其他类1 单跨高 高度超过 28m 的 是否 型建筑 层建筑 单跨框架结构 2 特殊类 抗震规范、混凝 是否 型高层 土和钢结构高层 建筑 规程暂未列入的 其他高层建筑结 构,特殊形式的 大型公共建筑及 超长悬挑结构, 特大跨度的连体 结构等 3
12、超限大 屋盖的跨度大于 是否 跨空间 120m 或悬挑长 结构 度大于 40m 或单 向长度大于 300 m,屋盖结构形 式超出常用空间 结构形式的大型 列车客运候车室 、一级汽车客运 候车楼、一级港 口客运站、大型 航站楼、大型体 9 育场馆、大型影 剧院、大型商场 、大型博物馆、 大型展览馆、大 型会展中心以及 特大型机库等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是否 二、生命线工程 是否 三、重大(重点)工程 是否 四、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是否 五、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是否 勘察单位意见 (需对场地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以及场地类别作出评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名 盖章: 10 (单位盖章)
1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名 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11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意见 结构审图技术人员签名盖章: 机构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区市(县、市、区)建设行政(抗震)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1.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12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建设行政(抗震)主管部门审查受理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3注:(一)填表程序:第一,由勘察、设计单位填写,其中设计单位为主要责任单
14、位;第二,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以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意见为依据,填写意见,及时报送当地 1.县(市、区)2.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备案;第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导建设单位将表格等材料报省建设厅抗震办,由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第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受理的审查项目,应按照规定审核判断是否属于上述“五大类”工程,如属于“五大类”工程却未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对于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项目,应根据专项审查的意见检查落实;第五,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通过后,由省建设厅出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核准通知书。(二)抗震设防审查所需资料(一般情况)为:1. 江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2. 初步设计文件3. 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 结构计算书5. 建筑施工图6. 结构施工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