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支架公司安全隐患和“三违”标准及黄线规定(2015 年 2 月 27 日修订)一、安全隐患系列标准(一)一般安全隐患:1、自查隐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2、安全文件和有关安全会议精神未及时贯彻、学习的。3、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各种制度未按规范上墙。4、水沟和电缆槽盖板缺少或水沟不通畅,下水道堵塞。5、废料箱里废料堆放超高。6、废铁屑箱里有其它杂物。7、预处理机周围有散落的铁砂,未清理。8、工作场地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9、下班后门窗未锁好,车间设备未停电(包括饮水机、照明等)。10、气割工下班未关气、未收气割工具。11、生产工作区域内照明损坏,光线暗淡。12、各种管路有轻微漏气现
2、象。13、普通设备信号系统不完好,仪表失灵。14、配电设备无编号或编号不统一。15、高低压配电设备未采取防触电措施或措施不当。16、架空线路、电气设备、各种管路无走向标志及电气设备无双重标志或编号。17、机电设备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不合格、失效的。18、使用完各种手动设备和移动设备后,线盘未及时收回。219、机电设备润滑油、脂不符合要求(如品牌型号不对、油量不足、油质变质) 。20、阻车器缺手把。21、起吊过程中,工件不平衡,与水平面夹角超过 20。22、吊具、吊索不使用时未及时将吊具、吊索挂在吊具架上。23、起重设备运行位置限位器、上升(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不齐全可靠。24、天车、电葫芦等起
3、重设备挂钩离地面低于 2.5 米。25、天车工工作结束下车后未将小车停放远离母线一端,挂钩未收起的。26、用筐周转散件材料时,未采用四链吊周转。27、手工工具、用具有断裂、松脱、飞边、毛刺等现象。28、露天气瓶在夏季未采取防暴晒措施。29、有毒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30、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问题。(二)严重隐患1、上级查出的隐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2、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每周未组织安全检查和所查隐患未实行“五定五落实”的;3、重点防火部位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失效。4、灭火器和消防栓道路不通畅。5、工件占压或超出工位黄线使生产场所或公共场所通道不畅通,且无任何提示措施(需向安全生
4、产部申请临时占用并设警告牌) 。6、数控架下、机器人机台下、电焊附近有废棉丝、废纸、废塑料等易燃物。37、现场设备无三牌一证:铭牌、包机牌、技术状态牌(如完好、不完好、待修等) 、合格证(存档) 。8、各种记录台帐(包括班前会记录本、各类设备运行、检修、日常检查记录本)记录不全或无记录者,按规定未整改完毕。9、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变形,残缺不全。10、机械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11、天车、电葫芦等起重设备挂钩的防脱装置失效的。12、起吊设备、用具,如吊钩、绳、吊环等损坏或变形具有严重缺陷。13、吊装现场未进行清理、未排除故障及斜吊、斜拉、斜拖、超吨吊等。14、气瓶或杆状工件竖立
5、码放无防倒措施或措施不规范的。15、库房、场地等物资存储场所及其它物品临时存放地,未按规定的高度、数量、间距、等消防安全要求摆放和堆垛物品的。16、工件码放过高、重心偏移的或码放易滚动或易倒伏的工件无防范措施的。17、运输车辆(平板车)超载、超高、超长,大型物料、设备运输装车,未采用铰链绳索绑扎固定。18、周转零部件超高未采取防倾倒措施。19、焊接过程中未采取防倒措施。20、大型部件检修、安装无措施。21、配电室、箱变、配电盘等旁有易燃物等。22、裸露电气设备未安设栅栏、固定不牢固、无防雨水措施、未挂警示牌。23、在用电气绝缘工具未按电气试验规范进行试验或不合格。424、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
6、护装置损坏,失去保护作用。25、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电缆电线绝缘老化破损,触头烧毁灼伤,表面氧化腐蚀严重,接触表面有电火花闪烁。26、乙炔、燃气仪表不齐全或失灵。27、龙门吊停放时未挂止行钩。28、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未上锁。29、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0、车间未开展隐患自查和所查隐患未实行“五定五落实” 。 31、未按规定对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32、机电设备导线的绝缘皮有破损、接头出现虚接、过热、接头变形。33、工件装炉后未检查炉门是否关闭。34、工件装炉后未检查电动控制系统是否灵敏可靠。35、工件装炉时堆放不规则、不整齐。36、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问题。二、
7、现场“三 违” 系列标准(一)一般“三 违”1、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迟到、早退、坐岗、串岗。2、工作时间内扎堆聊天、听音乐、打手机、吸烟、干工作无关的事情者。3、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进入生产作业现场。4、在生产作业现场坦胸、露背、光膀、赤脚工作。5、未配带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者。6、电焊、气割时未戴防护镜者。57、使用磨光机、切割机、砂轮机戴手套者,或未带防护眼镜者。8、使用无防护罩的角磨机的操作者;9、设备使用前未检查就使用者。10、机电设备操作中注意力不集中,与他人交头接耳、闲谈唠嗑。11、试旋转的设备无监护人员。12、操作机床时未戴防护镜者。13、机床操作时,用脚踏丝杆、光杆床面和摇
8、把者。14、机床、刨床、铣床工作台上面有工具者。15、车间配电点,电焊机、开关无接地线或接地线脱落的包机责任者。16、各车间配电点翻越护栏停送电者。17、液管、风管工作状态中,U 型肖不合格或未插到位者(双头未露出)。18、打压时压力没释放拔液压件的。19、打压时离开工作岗位,无人看护。20、使用破头和手柄有裂纹的手锤、大锤打击物体者。21、使用切割锯、砂轮机未戴劳动防护用具或未站在侧面的操作者。22、使用不合适的夹具操作钻床加工小工件者。23、直接用手操作钻床钻小工件者。24、电焊机使用后人员离开未关闭电源者。25、气割气焊工作中,氧气瓶、乙炔瓶运输、使用、摆放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626、氧
9、气、乙炔瓶用肩扛或就地打滚者27、氧气、乙炔瓶使用完毕,人员离开未拧松顶针者。28、电动葫芦操作按钮不使用未打在停止位置者。29、天车驾驶室同时有两个司机的责任者(培训时除外)。30、天车工在运行中过程中采用打反车制动、三机构联动、动作过猛、摆动过大的。31、成摞板件采用单绳吊运的。32、各种吊车斜拉、斜吊的责任者。33、起吊物件使用铁丝或使用锁具螺丝未拧紧者,或直接用螺丝起吊者。34、下班后未拧紧龙门吊卡道器、未挂大链、未打好吊车轮眼者。35、发生各类事故未汇报的责任者。35、焊接时,地线用铁材料搭接超过 0.5 米或两根以上铁材料搭接。36、仪器、仪表未定期校验,操作指示灯失效的生产岗位配
10、电箱、配电柜、控制箱等未关闭。37、低压线路、配电装置、路灯等照明器材接线有明线头,没有采取防触电措施。38、电气设备或刀闸的保险用其它材料替代。39、在严禁烟火区内未经审批擅自动用明火作业。40、特种设备运行时声、光报警信号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41、其它认为性质一般的“三违”者。(二)严重“三 违”1、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操作普通设备者。72、现场设备无三牌一证:铭牌、包机牌、技术状态牌(如完好、不完好、待修等) 、合格证(存档)或三牌一证不全仍在被使用的操作者。3、操作未排除隐患的或不完好的设备者。4、操作旋转设备时,袖口未扎紧,女工发辫未装入工作帽者。5、使用机床、摇臂钻床戴手套操作者
11、。6、用棉丝擦拭正在工作的机床或运转的设备者7、设备运行中进行加油、清扫、调整、修理、测量工作,在设备上方传递投掷物件。8、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擅自离开者。9、组装设备时用手去触摸找正对位合口者。10、支架检修工作中,站在支架上面进行支架解体工作。11、多人多工种联合作业,未设专人统一指挥,指挥号令不规范。12、在容易倾倒的工件旁边或工件上作业时,对工件无支撑的责任者。13、使用切割具未夹紧物件切割的责任者。14、切割锯片有明显的缺陷而继续使用者。15、工件焊接未按照规定支护的。16、物件在平板车上或其他设备上进行焊接。17、地线虚搭接,未实接进行作业。18、吊运轴类、主筋未选用合适的吊具者或用
12、吸盘吊运轴类部件者。19、天车工起吊时,部件没有进行试吊就直接吊。20、对工件支撑时未做到先支撑后摘钩的;在起吊时未做到先8挂钩后撤支撑的。21、天车工上下楼梯,未手扶梯者。22、龙门吊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停放到指定位置,未采取防跑措施的。23、龙门吊在工作中因特殊情况下车时,在中间停车未采取防跑措施的。24、龙门吊在 6 级(含 6 级)风以上操作的责任者(特殊情况下,须有措施同时跟班干部在场).25、高空作业时,上下抛掷物件或工具者。26、高处作业未有信号传递者。27、部件起吊未采取防脱落措施者。28、出炉后,未将热工件放在指定区域者。29 检修设备前开关未停电、未挂警示牌者。30、停电后不
13、验电、放电就接触电气设备或不按规定接接地线者。31、电工用具不符合检修设备电压等级者或使用破损绝缘用具者。32、维护工带电进行维修的责任人。33、未办票,约时、喊话送电者。34、配电柜送电时未佩戴绝缘手套者。35、在禁火区内无措施使用电炉和氧焊者及抽烟者。36、领导干部每周、月上报的隐患、三违无责任车间领导签字认可者。37、各车间现场值班领导每天必须在现场,安全生产部(经理层)检查时,现场当班人不在。938、其它认为性质的严重 “三违”者。三、 “安全黄线”标准:1、在工作中喝酒或酒后上岗以及无理取闹、打架者。2、班组长以上人员违章指挥者。3、无特殊工种证操作操作特种设备(天车、叉车、起吊司索
14、等)。4、特种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好仍继续使用。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工作需要时,必须有干部在场 )6、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7、带电搬运电器设备、带电检修设备者。8、高压停送电,未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9、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10、临时停电未按规定挂警示牌,未设专人看护者。11、乙炔、燃气未使用回火器者。12、氧气、乙炔使用距离不足 7 米以上,与易燃物不足 10 米以上。13、所有气体设备使用和检修,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14、压力容器安全阀未定期校验或失效。15、空压机设备性能不符合要求。16、使用铁把大锤者、戴手套打大锤者、大锤锤头松动使用
15、者。17、试设备时,未通知人员撤到安全地就开机的责任者。18、工作现场照明、场地大小、现场环境不能满足施工需求时,继续工作者。19、起吊前,起吊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具、吊索,确10认无缺陷时方可使用。20、起吊前,操作人员必须先确定部件的重量,未按规定选择其 2 倍以上的吊具。21、支架组装拆解或起吊翻转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者(安全帽带必须系牢) 。22、部件吊运未按规定使用合适吊具。23、大型结钩件翻转过程中未使用闭锁装置。24、大型物料周转或转运,未采取防倾倒措施。25、吊装大件时所用游绳,未降至人头以下,而用手摆位者。26、吊运人员因选用吊具、吊点不当等原因造成吊运物过程中脱落的。27
16、、在吊物下无支撑等其他保险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打磨、清渣、焊接、刷漆等作业的。28、用吸盘吊运工件时,未按规定一次上下叠摞吊两件以上的、起吊表面有油污、严重锈蚀、凹凸不平。29、起吊用具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超限的使用者。30、在起吊或翻转物件超过 1 米时,吊运人员用手进行扶持工件。31、起吊作业违反起吊“十不吊”规定。32、天车工在六种须鸣呤状态下,不及时鸣呤者。33、起吊时用人体来配重的责任者。34、起吊重物时,人员从重物下越过或不听指挥者。35、天车工未尽注意义务,碰撞设备的。36、用铅丝、三角带、胶管等未经认可的起吊用具起吊物品。37、 大型部件起吊少于两人进行(操作者必须持有司索证) ,
17、11未设专人指挥和现场安全监督。38、支架及工件起吊时,未进行试吊(离地 20) ,试吊确认无误后,人员进行转方向,离支架及工件在 4m 以内起吊者。39、大型结构件翻转时,少于两人进行,或未采用闭锁装置。起吊时未离地 20进行试吊,就进行起吊翻转。40、大型结构件装车时,人员提前上车者;或吊至离车底不足20以内,人员上车进行位置调整者;起吊人员在确保挂钩挂到位后,下车离车辆不足 2m 以上,天车开始降钩者。41、装、卸车时,现场无安全负责人或不听从专人指挥进行起吊或降钩。42、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吊着工件、支架进行现场作业。12天车司机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站人,工件上浮动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有棱角缺口的工件未垫好;9、埋在地下的物件;10、违章指挥。天车工必须做到“六种鸣铃”状态131、 工件将要提升、下降、启动大车、小车时;2、 工件接近人员时;3、 接近同跨的另一起重机时;4、 吊运工件从可见度较差的地段通过时;5、 吊运工件在人行通道上空通过时;6、 吊运工件通过地段有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