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站机井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团的用电管理及落实配水到户的管理模式,明确完善管理责任制,对我团供用电线路、电井及配水到户实行统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管理内容和要求1:全团所有高低压线路、变配电设备及井泵维修、配套收费均有水电站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测定水量,统一收费标准,采取先开水票后配水的管理制度.2:水电站负责全团供用电线路、计量、井泵及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建立健全农田机井管理责任制,把每一口电井与责任人的责任紧密联系起来,与经济挂钩,做到责任到人,维护好供用电线路、井泵、计量、变配电设备,井房的完整,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发现问题能及时排除.3 水电站规范管理实行统一电价、
2、服务到户;公开电量、电价、水量、水价。严格抄、核、收制度,提高售电精确度、透明度,防止漏抄、错抄、估抄、错算等现象发生。二:水的价格内容和要求1: 井水的价格按团规定每立方水 0.2 元, 在用水分配原则上是各单位会计开票后再配水,在作物生长特点上,严格按照各单位领导田间管理要求配水。三:人员管理内容和要求1、责任人负责辖区(包括连对生活用电)的高压、低压供电线路的检修和维护,保证供电线路的正常运行。2、责任人辖区内的变配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和计量装置的检查,抄表及拆卸零部件的更换必须自己承担。3、责任人在承包管理中高计处的高压开关不允许乱停电,停电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3、4、责任人管辖的片区,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上出现大故障,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责任人及时枪修恢复供电。5、责任人负责看护好整个机井设备, 丢失、损坏自负。对机井的运行情况随时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通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安全生产,服从本站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否则根据情节将负经济责任并撤换.6、责任人在灌水期间必须做好记录, 特别对作物面积的分布,对抽水的时间要详细记载,不得抽人情水,更不得擅自收取水费,做到抽水时间和耗电量完全相符,如发现偷水偷电现象,将处 3 至 5 倍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有破坏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7:用水必须先开票后抽水,如承包户不通过工作人员私自抽水或偷水偷电的,将处以 3000 元至 5000 元的处理.此办法解释权属水电站163 团水电站2011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