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法律解释-6-6.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614435 上传时间:2018-04-15 格式:PPT 页数:78 大小:155.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解释-6-6.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法律解释-6-6.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法律解释-6-6.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法律解释-6-6.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8页
法律解释-6-6.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第一章 法律解释,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一、法律解释基本理论(一)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广义: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规定和涵义所作的理解与说明。 狭义: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方法论意义的法律解释是:以某种法律理论为前提,在法定权限内对法律文本的理解和说明。,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法律解释

2、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 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 立法的滞后性与法律漏洞的存在。 法律规范的冲突。 法律价值的隐藏。,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三)法律解释的目标 1、立法者意图说 (主观说) 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法律只应当忠实地再现立法者意图,对法律进行严格的三段论式推理

3、。,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2、 读者意图说 (客观说) 立法者一旦制定完法律,他的意图就不再是最根本的,法官和其他的法律适用者必须根据当下新的社会形势来对法律进行解释。3、法律文本说 对法律文本的诠释既可以避免立法者意图的难以捉摸,也可以避免法官的僭越和专断。我们假设法律文本是一个完整的、开放的整体,既可以保证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和正当性,也可以保证法律能够适应新的社会情势。,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四)法律解释的分类1、根据解释手段或解释角度,法律解释可分为:,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8,文理解释(Literal rule)又称文义解释,就是按照表

4、述法律规范的文字的字面意义进行的一种法律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9,论理解释(Mischief rule)又称目的解释方法,即不拘于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也不拘于制定法律当时的立法动机,而从现时社会关系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所进行的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0,法意解释又称历史解释,是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的意图而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的方法。,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1,2、根据解释尺度或解释结果分为:,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2,字面解释即严格地按照法律的“字面意思”(Literal meaning)来解释法律,既不扩充也

5、不限制。扩充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窄于立法原意时,为了准确表达立法原意,对法律规定的含义扩充范围,作广于字面含义的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广于立法原意时,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规定所作的窄于字面含义的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3,3、根据解释的效力分为:,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4,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或有效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限,对有关的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对法律的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5,非正式解释又叫无权解释或者无

6、效法律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其基本特点是该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包括学理解释与任意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6,学理解释是指由学术团体和教育机构对法律规范所进行的解释。其特点是:抽象性、理论性、相对自由性。任意解释是指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按自己的理解所进行的说明。非正式解释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并非没有意义。在对提高公民以及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方面有重大作用。,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7,二、中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一)中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分类,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8,1.立法解释

7、立法解释:指由制定法律规范的机关对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19,立法解释的作用:法律含义明确化、具体化;完善、补充法律漏洞。我国立法解释的方式:事前解释与事后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0,2.司法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就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2018/4/15,第

8、十七章 立法,21,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三种。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2,在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包括:第一,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第二,由于情况的变化,对某类案件的处理依据因有不同理解而需作出解释。第三,为统一审理案件的标准而就某一类具体案件说明应如何理解和执行某些法律规定。第四,对各司法机关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的精神相互配合审理案件进行解释。,2018/

9、4/15,第十七章 立法,23,3.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4,从解释主体来说,行政解释主要可以分为: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办等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方面的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进行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同级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何应用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5,(二)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特征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在法律解

10、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6,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7,第二节 具体的解释方法一、文义解释文义解释一般又被称为语义解释、文理解释、文法解释、语法解释等等。指按照法律条文的字义和语法,并按照构成法律条文的词的通常用法来

11、解释该法律条文的含义。可以说文义解释是所有法律解释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解释方式。 文义既是法律解释的起点,又是法律解释的终点。法律解释不能超过其可能的含义,否则即超越法律解释的范畴,进入另一种意义上的造法活动,因而文义是法律解释的界限。,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8,【教学案例1】:冯志波诉假冒绿色食品案,2005年3月,冯志波与合作伙伴在深圳沃尔玛商场买下包括宁夏某县生产的“枸杞王”在内的十几种商品,以其中5种商品冒用绿色标志、涉嫌欺诈消费者为由,将沃尔玛商场告上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商场退一赔一。一审法院基本上认定了被告销售的商品冒用绿色标志、广告用语违法的事实,但同时认为因原告属

12、于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没有受到商家欺诈,故不能认定是受害者,其权利不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遂驳回冯志波的诉讼请求。,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29,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冯志波要求退款、增加赔偿7.4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诉人冯志波虽是职业打假者,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购买“枸杞王”时知道该商品冒用了宁夏牌枸杞的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编号,故一审以此为由认定冯志波购买宁夏牌“枸杞王”没有受到欺诈,依据不足,冯志波此点上述理由成立,法院予以采纳。,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0,该案涉及对冯志波的消费者身份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的认定。关于消费者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

13、: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1,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58条: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法律行为无效。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欺诈行为的认定的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2,一审判决对经营者构成欺诈行为的采取的是四要件:主观故意、消费者不知情、有合同协议、有具体行为。二审判决对经营者构成欺诈行为采取的

14、是二要件:经营者买假货、消费者购买假货。,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3,【教学案例2】:婚前首付婚后共同偿贷的房屋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2005年7月,李某(男)以8万元(其中5万为父母支助)付了首付款,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为其本人。后经人介绍与张某(女)建立恋爱关系,并于同年1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以夫妻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其利息,2009年7月还清贷款并取得房产证。 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且愈演愈烈,双方开始认识到婚前没有感情基础。2009年10月,李某起诉要求离婚,张某同意离婚,但以自己参与房贷还款,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李某以

15、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为由,拒绝将该房产进行分割。,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4,该案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解释,有三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为李某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只需补偿张某还贷款即可。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房产系李某婚前支付了首付,并明确了产权为其本人.,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5,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应以登记为要件,该房产权为婚后实际取得,且该房产为婚后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

16、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6,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房产应为夫妻按份共有。即该房产一部分为李某婚前个人财产,其份额比例由首付款占总价款的比例而定,其余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主张的根据是房产价值里包含的财产价值一部分是来源于婚前,一部分是来源于婚后。,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7,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7、“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39,分析:,李某的房产系婚前购买,当时李某还未认识张某,所以该部分应为李某个人婚前财产。该房产虽为李某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明确了产权人。但该房产的还贷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并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反之,如果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支付,则不可能取得该房产。所以应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

18、此第三种意见是合理的。,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0,二、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又可以称为整体解释或系统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位置出发,联系上下条款以及相关的规定,从整体上对该条文的意思进行探究,从而获得更为准确的含义。 在解释学中,体系解释一直是一种比较重要的解释方法。这是因为,任何需要理解和解释的文字、句段都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其完整的意义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得到精确的理解。,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1,体系解释的根据在于,法律是以一定的逻辑关系构成的完整体系,各个法律条文所在位置及与前后相关条文之间,均有某种逻辑关系存在。如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

19、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第二、三款又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第二、三款,第一款中的“父母”应当指“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第一款中的“子女”应当指“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这种通过上下文解释法律的方法就是体系解释法。,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2,【教学案例1】:李彬诉西凤饮食店案,2001年3月24日,原告李彬在被告陆选凤、朱海泉所经营的西凤饮食店就餐。期间,有数个身份不明的第三人来该店

20、寻衅,并殴打被告朱海泉之子朱炎。陆选凤等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李彬见状起身欲离店时,被第三人用啤酒瓶打伤左脸。李彬于同日住入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同年3月28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侧面部皮肤挫裂伤。 原告李彬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称: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1643.97元、误工费2240元、营养费234元、交通费9.2元、后期医疗费用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共计人民币6618.17元。,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3,法院判决:被告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之规定

21、,于2001年5月31日判决:驳回原告李彬的诉讼请求。,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4,该案涉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的理解。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一种理解是:仅限于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本身不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另一种理解是: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不受其他损害。,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5,对消法第7条的理解应结合消法第11条和第18条理解。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

22、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上述规定,其明确的文义是指经营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行为直接造成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6,判决理由:在本案中,原告的受伤系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所造成,并非被告提供的饮食或服务直接造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被第三人伤害,经营者并非无任何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对现行法律理念、原则的理解,权衡各种社会价值因素,本院认为,经营者还应承担照顾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合理的注意义务,即应当在其所能控制的范围内,在能力所及之处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23、消费者遭受不法行为人的侵害。本案被告经营的饮食店是一家规模较小的个体饭店,依照其行业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其对本案所涉突发性暴力事件是无法事先预见和预防的。被告在不明身分的第三人入店寻衅,可能误伤顾客时,及时劝阻不法行为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应当认为其已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综上,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7,三、历史解释:历史解释又可以称为沿革解释、法意解释或立法原意解释。是指在进行法律解释时,应当追寻、探求立法者的意图,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及其立法的目的和动机探求清楚,以立法者的意图作为理解法律文义含义的根本或最终标

24、准。 要追寻、探求立法者的意图,立法者所留存下来的文字就是最重要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立法者留下的法律文本以及立法者关于法律文本的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8,【教学案例1】:站内厕所案,1999年2月,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25岁的青年农民葛锐告郑州铁路分局郑州火车站候车室收取0.3元的入厕费。经过两个月的庭审,一审法院驳回葛锐的全部诉讼请求。 1999年4月5日,江西省萍乡鸿天律师事务所29岁的律师李晓虎,又把萍乡火车站和汽车站送上了被告席,要求两被告停止候车室厕所收费;赔礼道歉;退回收取的0.5元入厕费。一、二审均判李晓虎胜诉。 同样的事实,不同的法院为何作出不同的判决?,

25、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49,该案涉及到对“站内厕所”的解释。按照文义解释,站内厕所当然是指火车站内的厕所,不是指火车站外的厕所。问题是火车站内一词可以作两种解释:其一是指“火车站范围内”;其二是指“火车站站台内”。因此,所谓站内厕所既可以解释为“火车站范围内”的厕所,也可以解释为“火车站站台内”的厕所,两种解释都有道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0,1993年11月,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发文,取缔一批收费项目,其中包括取消火车站站内厕所收费。铁道部曾于1993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对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的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中若干条予以说明的通知,其中对“站内厕所

26、收费”明确解释为“站台厕所收费”;1999年4月29日,财政部综合司、国家计委价格司对葛锐的案件专门函复:我部财综字1993152号文所称“站内厕所”,是指车站范围内,包括进站通道、候车室及站台上等设立的厕所。,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1,由以上的批文可以看出:郑州的葛锐诉铁道部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法院似乎采纳了铁道部的解释。萍乡的李晓虎诉铁道部的案件中,两审法院显然是采纳了财政部的解释。取缔站内厕所收费的联合发文属于行政规章,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是该行政规章的起草人,其所作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应当作为解释的依据。,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2,四、扩张解释指某个法

27、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过于狭窄,将本应适用该条的案件排除在它的适用范围之外,于是扩张其文义,将符合立法本意的案件纳入其适用范围的法律解释方法。扩张解释所主张的要点:有的时候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过于狭窄,不能全面包含立法的意图,所以必须扩张文义的范围。只有通过扩张文义的范围才能够得到对法律的正确的理解。扩张解释的特征:当某个规范的解释,可以比较窄也可以比较宽,二者都是可能的文义范围的时候,取含义比较宽的那种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3,例子:民法通则93条: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关于支出的

28、“必要费用”的解释。最高院司法解释采用扩张解释的方法将必要费用解释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指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损失。,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4,【教学案例1】:养马专业户邓某发现路边有一匹无人看管的马,把马带回家。回家后到处打听都没有发现附近有有谁丢了马,于是就将该马与自己的马一起饲养,没过几天,马配了种,怀上了小马驹。不久,邻村的何某找到邓某,说明是自己丢了马,经确认丢失的母马确实为何某所有。何某要求把马领走,但邓某认为母马可以领走,但母马产下的马驹应归自己所有,因为是由于自己的精心饲养和照料才使母马怀上马驹,但何某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的马驹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所有,双

29、方争执不下。,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5,问题: 1邓某照料马的行为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请说明理由。 2假如在邓某照料马时,马突然发狂,踢伤邓某,邓某为此支付医疗费200元,应如何处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6,1邓某照料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因此邓某为他照料丢失的马的行为无因管理,作为无因管理人,其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2邓某有权要求何某支付其为此支付的200无医疗费。因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本人应当偿付管理在管理事务中所受的损失。,2018/4/15,第

30、十七章 立法,57,【教学案例二】:公鸡案在某农村,张某带小孩到邻居王某家玩耍,小孩去逗王某院子里放养的公鸡,被公鸡啄掉左眼珠。孩子的母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后判决由被告王某与原告张某各承担责任。该案涉及到对民法通则127条和131条的理解。,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8,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31、。”,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59,该案中,小孩的受伤是公鸡造成的,公鸡的主人理应承担责任。但小孩本身也有过错,如果他不去逗公鸡则不会发生。小孩属于我们民法上讲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无法承担责任。但作为小孩的母亲,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因此该案中法官采用扩张解释,将受害人过失扩张到了包括监护人的过失,受害人过失变成了受害人一方的过失。它的根基在于过失相抵的立法原意,是要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厉害关系上达到某种平衡。,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0,五、限缩解释又称限制解释、减缩解释或缩小解释,是指缩小法条文所能表达的意思内涵,通常是法条文所规定的文义过宽而与社会实情符,故将

32、法条文所能表达的意涵予以限制,以探求法的真意。限缩解释的解释学操作方向与扩张解释相反,是指法律文本中使用的字句的“自然”含义过于广泛,这不符合立法者的意图,因此必须限缩其指向的范围,这样才能够得到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的解释。,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1,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82條第1項結婚,应有公開之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為,該条条文並未对结婚之性別作規定,如采取扩张解释,則同性之間亦可以成婚姻,但因民法相关条文(如民法第180條关于适婚年龄,称男、;又如民法亲属编,称夫、妻)皆以异性之間成婚姻視為所當然,故对该条应作限制解释,只能限于异性之间成立的婚姻,同性結婚则不具有法效。,20

33、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2,【教学案例一】:成都汽车案2004年12月5日,朱刚在成都天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41800元的“幸福使者”小轿车。 2005年8月1日,朱刚将车开到天辰公司的指定维修点进行保养时发现保养登记表上写着张某的名字。表格显示,该车于2004年10月6日进行了一次里程达2000公里的走合保养。朱刚意识到自己买的“新车”已经被人开了2000公里。 朱刚认为自己受到经销商天辰公司的欺骗。于是他找到天辰公司交涉:要么换辆新车,要么退车款。天辰公司拒绝,答应最多补偿2000元。 无奈之下,朱刚将天辰公司告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

34、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3,此案涉及到对消法第二条的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4,2005年11月30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宣判,认为,“汽车消费在我国现阶段对于全中国人而言,属于奢侈消费,不属于“消法”意义上的生活消费需要”,驳回了朱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共计4525元,由原告承担。 判决书称,“生活消费需要是指作为一个社会的普通个体的基本衣食住行的生活消费需要”,“如果一味地把高收入者超过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一

35、些消费需要都视为“消法”意义上的生活消费需要,那“消法”就不必专门定义限制为生活消费需要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5,朱刚遂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6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也认为,汽车消费目前尚不属于消法所称的生活消费范畴,朱刚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并判令天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朱刚支付补偿款5000元。此案中一审和二审法院对消法的第二条是采取了限缩解释的方法,但这种解释没有充分的理由,显然不合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6,第二章 法律推理,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上午,徐某(女,64岁)在江苏南京某公交车

36、站等候83路公交车,适逢前后2辆83路公交车进站,徐某便携带包裹、保温瓶等物品去乘坐后面的83路公交车,在徐某行至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不知何故倒地受伤。彭某(男,26岁)是从该车后门第一个下车的乘客,他将倒地的徐某扶起,彭某和路人陈某询问徐某后打电话通知了其儿子。徐某的儿子到来后,彭某与其一同将徐某送至医院,经诊断徐某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治疗。此后,徐某报警称是彭某将其撞倒摔伤的,经南京市鼓楼区城中派出所调解未能达成协议。,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7,一审法院判决理由:1、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 2、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

37、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3、“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 4、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8,第二章 法律推理,一、含义和特征:所谓“推理”(reasoning),又称“推论”(inference),指的是从一个或者一些已知的命题得出新命题的思维过程或思维形式。其中已知的命题是前提,得出的命题为结论。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

38、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69,(1)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是一种寻找和发现真相和真理的推理。而在法学领域,因为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其内容为对人的行为的要求、禁止与允许,所以法律推理的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法律推理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规则的正确涵义及其有效性即是否正当的问题,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正当的问题,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有义务、是否应负法律责任等问题 。,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0,(2)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

39、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法律的正式渊源或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成为行为的正当性根据。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来自于判例中的法律规则,也是法律推理的前提 。,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1,(3)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比利时哲学家佩雷尔曼指出:法律推理“不是一种形式的阐释,而是一个旨在劝说和说服那些它所面对者们的论辩,即这样一个选择、决定或态度是当前合适的选择、决定或态度。根据决定所据以做出的领域,在

40、实践性论辩所给出的理由,好的理由,可以是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宗教的。对法官来说,它们实质上是法律的,因为他的推理必须表明决定符合他有责任适用的法律”。在法律推理中,人们总是寻求尽量减少被视为专断和非理性的意志的干扰。法学家的任务,就是运用法律推理的方法,依照法律制度努力促进的价值,使法律的精神与文字协调一致。,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2,二、分类(一)推理通常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根据某种一般性原理和个别性事实,得出关于个别性事实的新结论。必然性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一定数量的个别性事实,抽象出一般性的原理。类比推

41、理指的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或然性推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3,(二)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 所谓形式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根据确认的案件事实,直接援引相关法律条款,并严格按照确定的法律条款的形式结构所进行的推理。演绎推理。所谓实质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根据对法律或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的分析、评价,以一定的价值理由为依据而进行的法律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4,(三)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之间的关系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为:(1)二者追求的最终目的相同它

42、们的最终目的都是要调节和指导人们的行为,解决争议或纠纷,调整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法律秩序。(2)二者的适用步骤相同适用法律有三个必经的环节:一是弄清案件事实;二是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文;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推理出对案件的判决结论。形式与实质法律推理一般都要经历上述三个环节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只不过实质法律推理所运用的法律依据是概括、抽象的法律原则、公理或原理等。(3)二者的使用主体大体相同法律推理是横贯于所有法律活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法律研究等)之中“横断的”活动。无论形式法律推理,还是实质法律推理,两者的使用主体是相同的。,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5,同时,形式法律推理与实

43、质法律推理还存在下列区别:(1)二者所体现的价值观念不同形式法律推理主要指演绎推理。形式法律推理追求的是法的确定性、稳定性的价值。实质法律推理的形式多种多样,其所追求的价值观念是“合理”。所谓合理,是指符合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和公序良俗的理念。从上面的阐述中,可以看出两种法律推理方式在价值观念上存在着冲突合理与合法的冲突。(2)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形式法律推理主要适用于有明确法律规范的场合,实质法律推理主要适用于疑难案件的处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6,(3)二者所采用的推理方法不同形式法律推理主要采用演绎逻辑的推理方法,而实质法律推理采用的是辩证推理的方法。

44、辩证推理的方法包括:“对话、辩论、批判性探究以及维护一种观点而反对另一种观点的方法来发现最佳的解决方案。” (4)价值判断在两种推理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价值判断在形式法律推理中的作用极为有限,但在实质法律推理中起着中心作用。实质法律推理主要涉及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本身实质内容的评价和价值判断。,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7,案例:杨秀华诉李宝和案2004年7月7日晚,杨秀华之子李圣贤因故死亡,其生前所在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德州市支队警察中队因此给予李圣贤各种费用30983.11元。杨秀华的丈夫已故,自己又不便外出,遂由李圣贤的叔叔李宝和代表家人去部队办理李圣贤的后事,上述款项也由李宝和代领,并支付给原告杨秀华现金13000元。李宝和提出,杨秀华的丈夫(也就是李宝和的哥哥)因患癌症去世,生前所花治疗费用20000余元全部由其垫支。为此,李宝和认为剩余的17983.11元不应当支付给杨秀华。杨秀华索要不成,遂提起诉讼。 该案涉及到对法律关系的认定,是一般侵权、不当得利还是合同纠纷,需要进行法律推理。,2018/4/15,第十七章 立法,7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经营企划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