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要件 原告证明责任 被告证明责任过错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原告举证全部四个要件谁主张谁举证被告对构成要件不承担举证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原告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被告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推定为有过错【医疗机构动物园,非法占有危险物,欠缺行为能力人,教育机构受伤害,物件侵权都推定,只有一个是例外(建筑物倒塌)】无过错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原告举证全部三个要件 被告即使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段波讲民法系列讲座之二: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YY 频道号:43063566)一、侵权责任法部分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为例
2、外过错推定为过错责任的一种几个疑难问题的含义:第一,谁主张,谁举证的含义是什么?原告证明构成要件,被告证明免责事由。第二,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应该由原告证明的部分构成要件(过错或者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于被告,特别注意的是,倒置并非把所有的举证责任交由被告证明第三,民法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这一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此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因果关系这一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无论任何侵权类型,行为和结果这两个要件没有倒置的情况第四,容易出错的几个地方:(一)医疗损害1。医疗损害中,医疗机构的过错原则上由承担举证责任(有例外)2。例外情况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除外(过错这一要件举证责任倒
3、置)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医疗损害中“因果关系”这一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二)环境污染1。环境污染为无过错责任,意味着 ( 1)原告不需要举证过错( 2)被告即使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侵权责任。2。环境污染的免责事由,被告除了证明不可抗力外,还需要证明 自己已经尽到了必要的义务,采取了必要措施3。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这意味着 举证责任倒置(三)共同危险和高空抛物的免责事由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
4、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合同法部分原则例外模式:授课中提到的合同法归责原则“三层次”第三百零二条 【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第三百一十一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
5、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两条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74条过错要件举证责任倒置】三、证据规则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
6、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倒塌是无过错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过错不一定成为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不再成为免责事由,动物园的动物侵权的,过错推定】(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