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报废制度为了规范车辆报废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消除隐患,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商务部 2012 年 12 号) ,公司特制定车辆强制报废规定 。一、强制报废标准:1、车辆使用年限: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 10 年。2、车辆技术状况:车辆等级评定达不到国家安全检测一级标准的;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受损严重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达到以上任何一项报废标准的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报废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二、强制报废流程:1、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所有人及时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2、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报废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三、工作要求:1、公司车辆管理科要对临近报废车辆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并认真记录做好维护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2、车辆报废相关材料至少保存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