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实行员工上班统一着装,加强员工劳动保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湖南大三湘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的员工的工作服与劳保用品管理。3.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管理与审定;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保用品的建账与管理;3.3 物流部负责管理、发放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4.工作内容4.1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员工劳保用品定额,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卡 ,登记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4.2 正式员工作服及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1。4.3 试用期员工入职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临时工作服手续,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临时工作服
2、及需要的劳保用品。员工转正后凭员工转正申请表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正式工作服的领料单 ,将洗净的临时工作服交回仓库,换发正式工作服,具体数量按正式员工发放标准执行。4.4 正式员工工作未满 6 个月(含试用期)离职的按 50%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费,满 6 个月(含试用期)未满 12 个月(含试用期)离职的按 25%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费。离职员工的其它劳保用品按使用期限计算,收取折旧后成本的 20%。4.5 临时工凭上岗通知书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临时工作服手续,在仓库领取临时工作服,工期结束后把临时工作服洗净交回仓库,综合管理部收到仓库开具的工作服退库证明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4.6 试用期员工若在试用期离职,须把领取的临时工作服洗净交回仓库,综合管理部收到仓库开具的工作服退库证明后,方可在员工离职表上签署意见。4.7 员工领取工作服后注意爱护和保管,如有遗失和人为损坏须按成本价补办。4.8 因工作环境等原因造成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损坏,经部门主管审批,可以申请以旧换新。4.9 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任务等,依据附表 1 按实际使用需要发放工鞋、工帽、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由部门主管按实际需要审批。5.附件5.1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5.2 劳保用品领用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