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收退费管理,减少在退费业务中的纠纷,树立良好驾校形象,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1、为明确退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标准及我校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收退费标准如下:名 称项 目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其他(元)备注课时(学时) 34 52 32费用单价(元/学时) 16 40 40合计费用(元) 540 2080 1280B2中途退学应扣费用(元) 670(考试)3300(考试) 4580(培训)984总费用4884培训费3900课时(学时) 30 24 24费用单价(元/学时) 16 50.4 50.4合计费用(元) 480 1210 1210C1中途退学应扣费用(元) 606(考试)2366(考试) 3576(培训)984总费用3884培训费29002、除不能提供驾校出具的收据(发票)的学员外,其他学员办理退费业务,均依照收退费标准核算执行。3、办理退费业务需学员本人提交身份证、进行办理。不能提供驾校出具的收据(发票)的概不退费。4、办理退费业务因先向业务室提出申请,由财务审核,校长签字后方可予以退费。5、退费业务时限:自学员提交材料申请退费之日起,不得超过1 个工作日。6、学员办理退费业务时,按正常业务对待,不得故意刁难学员。7、本制度由驾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