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 策略、方法与案例 (第二版),掌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尤其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常见所得项目的税收筹划方法。,本章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帮助广大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减轻税收负担。,提示,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要点,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各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时的税收筹划,年终奖金的税收筹划,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捐赠的税收筹划,合理选择兼职收入形式,职工集资利息与工资的统筹安排,高工资者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实现税收筹划,个人转让房产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2、身份认定中的税收筹划,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纳税中的税收筹划,应纳税额=(应税收入-费用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各种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收入,2000元或4800元,25,100,250,0,500,2000,5000,5%,10%,15%,20%,9.1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9.1.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损失)*税率-速算扣除数,9.1.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 - 必要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营利润 工资、薪金,每月800元,税率表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相同,9.1.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必要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元以下: 每次800元 4000元以上: 收入的20%,9.1.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必要费用)税率,4000元以下: 每次800元 4000元以上: 收入的20%,20%*(1-30%)=14%,9.1.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必要费用)税率,4000元以下: 每次800元 4000元以上: 收入的20%,20%,9.1.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税率,9.1.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比例税率,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必要费用)税率,4000元以下: 每次800
4、元 4000元以上: 收入的20%,20%,9.1.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 =(收入总额 - 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税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20%,1.财产原始凭证 2.税务机关核定,9.1.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税率,20%,9.1.10偶然所得,9.1.11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1),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及基本计算方法,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2),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及基本计算方法,应税项目及计算方法(3),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及基本计算方法,例:某医药设备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每月的工资额按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放。公司在每月发工资
5、时为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某销售人员李先生在2009纳税年度里,112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和提成)情况,以及公司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情况见下表:,9.2各月工资收入不均衡时的税收筹划,李先生全年收入为62 3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合计6 320元,该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设计税收筹划方案: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2 300-2 00012=38 300(元) 最佳月应纳税所得额标准=38 30024=1 595.83(元) 最佳年终奖金标准=3 83002412=19 150(元) 可见,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是,每月工资为3 959.83元(1 595.83+2 000),年终奖金为19 150元。,一
6、是每月工资应纳税额,即: 每月工资应纳税额=1 595.8310%-25134.58(元) 二是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即: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1915010%-251 890(元) 全年应纳税额=134.5812+1 890=3 504.96(元) 最终结果是: 全年应纳税额比原来降低了2 815.04元(6 320-3 504.96),超过原应纳税额的40%(2 815.046 320=44.54%)。,三险一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单位福利,超比例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注意,非货币福利有关“凭证”,注意,争取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以降低
7、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协议将房屋的维修费用、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协议由对方支付有关的交易费用或税金,要求对方报销一定的资料费等费用,也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9.3充分利用各项所得中的费用列支,例:马教授经常应邀到外地讲学,并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收入。某月,一外地机构又邀请马教授前去讲学。对方提出,本次马教授讲学的报酬为6 000元,交通、食宿等费用由马教授自理。经估算,这些费用约为2 000元。,按照以上情况,马教授应就6 000元的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 000(1-20%)20%=960(元),如果以上的2 000元
8、费用由对方支付,那么马教授的全部收入就只有4 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4 000(1-20%)20%=640(元),与筹划前相比,马教授的税收负担降低了320元,占原应纳税额的1/3。,如果合并为一次纳税,例:演员王某与一演出经纪公司签订一项合约,由该经纪公司安排王某分别在2月10日和2月20日参加两场晚会的演出,每场演出支付劳务费20000元,共计4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个人所得税=2000020%+(32000-20000)30%=7 600元,如果分为两次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2=6400元
9、,只有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规定,9.4.1尽量将劳务报酬所得分次、分项计算,9.4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纳税人如果同时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例:大学英语教师张某利用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劳务并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10年2月,张老师参加了一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同声翻译工作,取得5 000元收入,另外还应邀为另一家高校作大学英语六级串讲,收入2 000元。,如果合并为一次纳税,应纳税所得额=(5 000+2 000)(1-20%)=5 600(元) 应
10、纳个人所得税=5 60020%=1 120(元),如果张老师将以上两项收入分别计算,翻译劳务=5 000(1-20%)20%=800(元)讲学劳务=(2 000-800)20%=240(元) 2006年11月总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 040元(800+240)。,9.4.2将不同劳务报酬项目分别计算,社会团体,规定,捐赠,国家机关,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全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全额扣除,非关联科研机构、高校,9.5个人所得捐赠的税收筹划,9.5.1个人收入捐赠的免税规定,例:赵先生是某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其所在公司每月都在发放工资、薪金前为职
11、工代扣个人所得税。该地区每月允许对工资、薪金所得扣除2 000元的费用。2010年2月,赵先生取得税后的工资所得10 000元,而后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向社会公益项目捐款5 000元。,第一步,应将赵先生的10 000元税后所得换算为税前所得税前应纳税所得额=(10 000-2 000-375)(1-20%)=9 531.25(元),第二步,应计算赵先生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即:税前扣除限额=9 531.2530%=2 859.38(元),第三步,计算赵先生2006年10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9 531.25-2 859.38=6 671.87(元)应纳所得税税额=6
12、 671.8720%-375=959.37(元),第四步,已代扣个人所得税=9 531.25-8 000=1 531.25(元),第五步,可获退税额=1 531.25-959.37=571.88(元),9.5.2已经被代扣税款的所得用于捐赠,可申请退税,例:李先生2010年1月通过民政部门进行了5 000元的捐赠。当月李先生只有12 000元的工资收入。按照规定,李先生的该项捐赠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捐赠支出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2 000-2 000=10 000(元)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 00030%=3 00
13、0(元) 扣除捐赠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0 000-3 000=7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 00020%-375=1 025(元) 本例中,李先生虽然捐赠了5 000元,但按照当月的扣除限额,只能够在税前扣除3 000元,差额2 000元仍应纳税。,李先生将捐赠分为两步进行,2010年1月捐赠2 500元,2月捐赠2 500元。,假设李先生2月份仍旧取得1万元工资收入,则:1月份实际捐赠2 500元3 000元税前扣除限额,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2 000-2 000-2 500=7 500(元) 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7 50020%-375=1 125(元
14、) 同理,2月份李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应为1 125元,因此,李先生12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2月纳税额合计=1 125+1 125=2 250(元),9.5.3捐赠超过扣除限额时可以分期捐赠,例:孟女士2007年1月通过中国中国境内的民政部门进行了3 000元的捐赠。当月孟女士有3 000元的工资收入,还有10 000元的彩票中奖所得(不适用免税规定)。按照规定,孟女士的该项捐赠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于中奖所得已经被代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孟女士选择从工资中捐赠3 000元。,孟女士可以分两步进行税收筹划:第一,分别计
15、算工资薪金收入与彩票中奖所得的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第二,当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时,考虑使用分期捐赠等方法,力争更多的税前扣除;当实际捐赠额小于扣除限额时,选择充分利用哪一项所得的扣除限额,即:,假设实际捐赠额=I 第一步:工薪收入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A 中奖所得的税前扣除限额=B 第二步:如果IA+B,则需继续运用分期捐赠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IA+B,则全部捐赠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要具体选择捐赠额在各项所得中如何分配:是在工资收入中扣除A,在中奖所得中扣除I-A,还是在中奖所得中扣除B,在工资收入中扣除I-B。,9.5.4所得项目与扣除限额的统筹规划,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员工,但由于
16、企业停产,每月只有300元的基本工资收入。同时王某经朋友介绍在某外资企业兼职,每月均可获得2 000元收入,但未签订劳务合同。每月支付该项报酬时,该外资企业均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为王某代扣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课征 -各类所得在课税时完全分离,分别纳税 -同样一笔所得,当被归属为不同收入项目时,其税负是不同的 -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9.6合理选择兼职收入形式,王某每月的税收负担总额为: 工薪所得300元,少于费用扣除标准2 000元,不纳税。劳务报酬所得扣除800元费用后,按20%的税率纳税: 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 000-800)20%240(元)王某每月应纳税款
17、总额=240元,如果王某长期向该外资企业提供劳务,每月收入也比较固定,王某可以与该外资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形成雇佣关系,就可以将该项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 300-2 000)5%=15(元) 税收负担比筹划前降低了225元,占原应纳税款的93.75%(225240),企业向职工集资后,可能需要向职工支付集资利息。这时,职工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显然,同一个纳税人,从同一处取得的不同项目所得,税率不同,如果统筹规划,完全可以实现税收筹划。,9.7职工集资利息与
18、工资的统筹安排,例:某企业有500名员工,人均月工资1 500元,当年向职工集资人均10 000元,年利率6%。年终向职工支付集资利息时,企业应为职工代扣个人所得税,即: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10 0006%20%=60 000(元),企业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边际税率低于20%,应设法将集资利息转化为工资收入。,假设企业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3%,同时将减少的集资利息转化为职工工资,那么: 集资利息减少纳税=50010 000(6%-3%)20%=30 000 (元) 工资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增加额=50010 000(6%-3%)50012=25(元)假设企业职工工资绝对平均,那么增加这25
19、元工资收入后,职工月工资尚不足2 000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必纳税。即使这人均25元工资适用5%的边际税率,总税负也只增加625元。,例:李先生是A企业的高级职员,每月的收入共计3万元,并由A企业每月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税额(30 0001 600)25%1 3755 725 (元)-名义上每月有3万元的收入,实际上拿到手的部分只有2 4275元,筹划结果:李先生及其6个家人每月都只取得3 000元工资每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1 600)10%25115(元)7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1157805 (元),1.李先生注册一家公司B,并设法与其工作的A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将李
20、先生每月工资中的27 000元以咨询费等名义打入B公司的账户,李先生每月只从公司领取3 000元薪金,并由A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2.李先生可以自由支配B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因此,李先生使用这27 000元资金,分别为其父母、妻儿等6个家庭成员,每人每月支付3 000元工资,并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其余9 000元用于各种日常消费的报销。,比筹划之前,每个月降低了4920元的纳税义务,占其原应纳税额的86%(49205725100%),9.8高工资者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实现税收筹划,9.9个人转让房产的税收筹划,9.9.1有关转让时间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筹划,例:赵女士2005年8月购买一套商品房,价
21、值50万元,属于普通住房。2009年9月赵女士的女儿升入初中,为方便女儿上学,赵女士一家在女儿学校附近租了一套住房,而将原有住房以80万元出售。按规定,赵女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不考虑印花税):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805%(1+7%+3%)=4.4(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0-50-4.4)20%=5.12(万元),赵女士出售住房时,其住房已经持有4年,建议赵女士先将住房出租1年然后再出售。,该筹划方案的总收益为:5.12万元+4.4万元+1年房租+房价波动,也就是说: 如果房价上涨,赵女士1年以后的总收益将是:9.52万元+1年房租+房价上涨数额。 如果房价下跌,只要赵女士预计1年
22、以后该房产价格满足以下公式,就可以推迟1年再出售。 售价80-(5.12+4.4+1年房租)=69.48+1年房租,“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例:文先生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购买了一套80万元的三居室住房,并在入住新房后将原有的住房售出,售价50万元。在售房过程中文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被确认为30万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6万元(3020%)个人所得税。,按照以上的筹划操作,文先生销售旧房时的应纳税金,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且由于购房金额大于原住
23、房销售额,这些纳税保证金可以全部退还。,筹划结果文先生可以节省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操作文先生应在购买新房之前将旧房卖出,并在卖房后1年之内购买新房。,规定,9.9.2换购住房中转让时间与购买时间的筹划,1)有关转让价格的规定 2)有关扣除项目的规定,1)受赠人:不能取得发票再次转让房产时的个人所得税房屋瑕疵不受保护 2)赠与方:无权追讨价款,9.9.3有关转让价格与扣除项目,9.9.4“无偿赠与”不是税收筹划良方,9.10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身份认定中的税收筹划,居民纳税义务人:无限纳税义务 在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有限纳税义务 在境内无住所,不居住或居住
24、不满1年,(1)纳税年度 :公历1.112.31 (2)居住满1年: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日 (3)临时离境 :一次30日,累计90日,筹划:(1)跨年度来华(2)超越临时离境,例:外国专家T先生1991年至今在华工作。T先生在2009年度曾经4次回国述职,离开中国的时间分别为17天、28天、20天、20天。年终时,T先生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并要求其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参照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认定标准,T先生一次离境时间最长为28天,累计离境时间为85天,都符合“临时离境”的标准。因此,税务机关认定T先生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义务人,有充分的政策
25、依据。,T先生可以针对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中有关临时离境的认定标准,将离境的时间进行调整,比如,可以将28天的离境延长到31天,或将离境总天数增加到90天以上。 以上操作可以使T先生避免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国务院1999年9月30日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72号)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以后孳生的利息,应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此办法并没有规定对企业的存款利息征收所得税。,规定,虽然目前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一旦目前“暂
26、免征收”的政策停止,该项所得恢复纳税,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税负呢?答案就是:对于私营企业家等个人来讲,可以尽量将存款用企业的名义储蓄,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某私营企业家的银行存款余额平均为100万元,按年利率5%、个人所得税税率20%计算,以企业名义存款,就可以在一年时间里为其减少1万元(1005%20%)的个人所得税负担。,9.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纳税中的税收筹划,9.1当个人用于捐赠的资金数额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扣除限额时,可以通过( )实现税收筹划。A.申请延期纳税B.在捐赠之前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免税C.提前计算下期收入以提高捐赠限额D.分期捐赠 9.2在个人换购住房时,为降低税
27、收负担,应该选择( )。A.先卖后买,且间隔1年以上B.先卖后买,且间隔1年以内C.先买后卖,且间隔1年以上D.先买后卖,且间隔1年以内,综合练习,单项选择题,9.1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的收入总额超过4 000元的,可以按照收入总额的20%扣除费用 B. 单位通过集资建房或集体购房,实际上是由单位提供福利的方式帮助职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C. 既有工资薪金,又有兼职收入所得,把兼职收入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D.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对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征税的其他所得,这三类都以全部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8、综合练习,多项选择题,9.2对于各月间工资收入不均衡的个人而言,通过“收入”分散,可以适用较低的边际税率,帮助其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这时筹划方案的关键就是( )。 A.充分利用费用扣除标准 B.平时只按照费用扣除标准发放工资,年底再发年终奖金 C.减除费用之后的各月“收入”应尽量分散 D.不发年终奖金,综合练习,多项选择题,9.3以下( )有助于实现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A.将劳务报酬所得分次计算 B.将不同劳务报酬项目分别计算 C.由劳务报酬的支付方负担有关费用 D.以现金方式取得劳务报酬,综合练习,多项选择题,简述题,9.1 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的劳务报酬收入,如何换算为含税所得计算征税? 9.2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时,应如何筹划节税?,李某承包了其原所在单位的一个车间,承包所得按年计算。2009年12月,李某偶然参加了一次福利彩票抽奖活动,并幸运地获得了3万元奖励。李某当即决定从中拿出1万元现金,无偿捐赠给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2007年1月,李某开始计算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经计算该年度其承包经营收入按税法的规定减除必要的费用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7万元。请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李某的捐赠方案是否最优?应如何改进?,综合练习,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