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学生_身份证号码_,在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18 年招生考试中,因文化课成绩未到合格线未被正式录取。考虑到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改善专业结构因学校招生计划未满,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拟通过递补的方式成为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为确保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本人努力学习,学生本人及成年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 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二、努力学习,认真完成文化课和专业课学习,针对文化课短板,自觉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文化课成绩,高一年级结束前参加 3 门功课学考(物理、化学、生物或技术) , 确保有两门功课学考成绩达到或超过 D 等。三、在高一阶段不能达到本承诺书第二条承诺的成绩,或存在其他无法适应学校的管理及学习方式情形的,主动申请退学,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如果学生本人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将不保留学籍,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四、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积极督、配合学生履行上述三条承诺条款。五、本承诺书经过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署后生效。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各执一份。 学生(签名):监护人(签名): 时间: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