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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行规范的若干问题(林功丁).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280734 上传时间:2019-02-18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7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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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执行现行规范的若干问题一、荷载与作用:1、风荷载(1)地面粗糙度。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条文 7.2.1 规定: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 、D 四类,A 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 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C 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D 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在确定城区的地面粗糙度类别时,可按下述原则近似的确定:a、以拟建房 2km 为半径的迎风半圆影响范围内的房屋高度和密集度来区分粗糙度类别,风向原则上应以该地区最大风的风向为准,但也可取其主导风向;b、以半圆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平均高度 来划分

2、地面粗糙度类别,当 18m,为D 类,9m0.7Tx1、To0.7Ty1;对高层建筑 0.7ToTx2、0.7ToTy2)也应验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多层建筑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规则结构采用增大边榀结构地震内力方法;不规则结构采用单向地震作用耦联计算与增大边榀结构地震内力两种方法的不利者。高层建筑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扭转影响的方法:采用单向地震下的耦联计算并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c、8 度、9 度抗震设防时,多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大跨度:9 度时18m、8 度时24m ;长悬臂:9 度时1.5m,8 度时2m 。高层建筑的转换构件d、9 度抗震设防时应计算竖向地

3、震作用。 多高层建筑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地震作用计算方法:a、多高层建筑结构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b、高度不超过 40m,以剪切变形为主且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均匀的多高层建筑结构,可采用底部剪力法。c、79 度设防的高层建筑,下列情况宜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特别不规则的建筑与甲类建筑;、下表所示的乙、丙类高层建筑;设防烈度、场地类别 建筑高度范围7 度,8 度 I、II 类场地 100m8 度 III、IV 类场地 80m9 度 60m、 不满足高规第 4.4.2 至 4.4.5 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竖向不规则) ;、复杂高层建筑结构;、质量沿竖向分

4、布特别不均匀的高层建筑结构。3(2)弹性时程分析的要求与应用a、应按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选用不少于二组实际地震记录和一组人工模拟的加速度时程曲线,其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且弹性时程分析时每条时程曲线计算所得的结构底部剪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求得的底部剪力的 80%;b、地震波的持续时间不宜小于建筑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 34 倍,也不宜小于12s,地震波的时间间距可取 0.01s 或 0.02s;c、输入地震波的最大加速度可按下表采用,当工程场地已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时,应采用安评报告的曲线与参数。弹性时程分析时输入地震加

5、速度时程的最大值设防烈度 7 度 8 度 9 度加速度(cm/g 2) 35(55) 70(110) 140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表 3.2.2 中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的地区。d、地震作用效应可取多条时程曲线计算结果的平均值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当弹性时程分析的地震作用效应大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时,应进行以下内容的设计校核: 层间位移角应满足规范要求并检查是否发生突变; 某一楼层的楼层剪力大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计算结果时,应按此楼层剪力进行该楼层构件的承载力设计; 基底剪力大于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计算结果时,宜按此基底剪力

6、进行构件的承载力设计。二、地基与基础1、地基设计原则与基本要求地基设计应当根据以下两种工作状态进行:a、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不致造成承重结构的损坏;b、在最不利荷载作用下,地基不出现失稳现像。根据以上设计原则,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是:a、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b、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c、规范中表 3.0.2 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 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4大的不均匀沉

7、降时;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d、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e、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2、两种极限状态的荷载组合和抗力条件地基基础设计两种极限状态荷载组合和使用范围设计状态 荷载组合 设计对象 适用范围基础 基础的弯、剪、冲切计 算承载力极限状态 基本组合或简化基本组合 地基 滑移、倾覆或稳定问题基础 裂缝宽度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标准组合和准永久组合 地

8、基 承载力、沉降、差异沉降、倾斜等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对于地基的滑移、倾覆和稳定问题,属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范围,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 1.0。3、地基承载

9、力深度修正时的基础埋深取值问题基础埋置深度的起算问题,一般从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也就是基础两侧的填土顶面标高基本相同时,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基础两侧填土面标高不同时取低值) ,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原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如存在地下室,当为整体基础如箱筏等,则基础埋置深度可从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为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地下室室内地面标高算起。5对于先期的填土没有时间要求,这是由于基础周围填土,在承载力验算中作为基础边载考虑,有助于地基的稳定和承载力的提高,这只与它的重度有关,没有规定应是自重下固结完成的土,因此对填土没有时间要求,只要已经填上即可。但在变形计算中,应

10、考虑新填土的影响,并满足变形要求。4、桩基础(1)桩的中心距a、大直径人工挖孔扩底桩,此种桩型大多为端承型桩,最小中心距的限制不应过严。特别在砖混结构及小柱距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中,桩位布置在纵横墙交点或柱下,桩中心距往往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此时应按端承桩进行设计,不考虑侧阻,每个桩相当于独立的深基础,桩距不限,只要桩端扩大头面积满足承载力及变形要求即可。有些人工挖孔桩端阻力按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进行计算,当桩长较短(一般长径比小于5)时,可称为墩基。在变形可以控制的条件下,墩基的中心距更不必限制。b、深厚软土中的摩擦桩,为使更多的土体参与工作,避免侧阻力叠加,此时应加大桩距,桩中心距不宜小于 4d

11、,采用 4.5d6d 较为适宜(挤土桩取大值) 。c、打入、压入的预制桩(方桩或管桩) ,沉管灌注桩,夯扩桩,考虑到挤土效应及施工需要,桩中心距不宜小于 3.5d(或边长) ,当桩数密集时,桩中心距宜取 4d。d、嵌岩桩的桩中心距可取 2d2.5d。e、控制沉降的桩基,为利用承台底土的抗力,桩中心距宜取 4.5d6d。(2)桩的长径比a、考虑施工偏差按施工垂直度偏差控制桩的长径比,主要考虑不致出现桩端交会的情况。例如端承桩的设计最小中心距一般为 2.5d,垂直度容许偏差为 1%,容许孔位偏差为 d/4。在保证两相邻桩桩端不交会的条件下,得:20.01L2.5d-d-0.25d由此得 L/d60

12、b、现行规范中无长径比要求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超长桩及长桩应用广泛,长径比的限制制约了长桩的使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迄今为止尚未发现质量正常的桩压屈失稳的先例,因此,在 89规范及桩基规范中均取消了长径比的限制。桩基技术规范中仅规定当桩周土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 50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的软土时,对桩进行压屈验算。新规范同样未对桩的长径比进行限制。特别是新规范将桩身强度安全度提高后,桩身压屈的可能性更小。具体应用中对高桩承台、上部桩周土软弱、桩周为可液化土、8 度以上地震区的桩,当桩身强度控制设计时,仍应慎重对待,可按相关规范计算桩身压屈。6(3)关于同一结构单元下可否使用

13、不同桩型的问题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中规定“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中也有相似的规定, “同一结构单元宜避免采用不同类型的桩” 。上述规定在长期的实践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主要考虑两种基础形式在地震时对上部结构所产生的震害效应不同,易引起应力集中、扭转等问题。执行抗震规范中常遇到独立桩基与人工挖孔墩基、条形基础与人工挖孔墩基、地基处理与天然地基在同一结构单元的组合问题。出于经济指标和施工条件的限制,硬性执行抗震规范的规定将造成困难。在实际工程中,同一建筑物下如需采

14、用不同的基础形式,首先应考虑按抗震规范的要求,尽量以抗震缝、沉降缝等形式按基础形式的不同将建筑物划分成若干结构单元来解决问题。如确有困难,则应全面正确理解抗震规范的条文内涵,根据建筑物的安全等级、结构刚度、场地分类、持力层性状等重要因素综合分析。比如刚度较好的多层民用建筑,将条基、独立柱基和人工挖孔桩(墩)组合用入同一结构单元,同时将持力层选在同一土层,尽量减少两种基础基底高差,使两种基础形式的地震效应相近,应当可以解决震害效应不同的问题。同理天然地基与地基处理组合时,使地基处理部分的刚度接近于天然地基,协调变形后也是可以解决问题。关于同一结构单元可否使用两种桩型的问题,实践中也经常遇到,如桩

15、长相近,持力层一致,单桩承载力相近的桩型组合,地基基础加固处理中锚杆静压桩、旋喷桩、树根桩与原基础桩型的组合等等。对此应综合分析,桩基规范所言的“桩型” ,含义有一定灵活性。如前所述,桩的分类办法很多,规范中明确了按桩土共同作用特点将分为摩擦和端承型两大类,设计中的具体操作也以此为根据。那么按施工方法、桩身材料、截面尺寸进行的分类,并不显得那么重要了。据此,当要考虑同一结构单元采取不同桩型时,其原则首先是必须同为摩擦型桩或端承型桩,其二是持力层宜选在同一土层上,其三对摩擦型桩,尽量使两种桩的单桩承载力相接近。(4)桩进入持力层深度及软弱下卧层验算问题桩端进入持力层有一个临界深度问题,进入持力层

16、达到一定深度后桩端阻力不再增加,这个深度叫临界深度。另一方面,桩端进入持力层过浅,有可能造成桩端土剪切破坏,桩端阻力下降,有的土质端阻可能大幅度下降。关于临界深度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土性,桩径、桩距等因素也有影响。一般情况下砂与石类土的临界深度为(310)d,粉土、黏性土的临界深度为(26)d,岩石(中风化、微风化、未风化)的临界深度约 5d。单从合理利用端阻的角度看问题,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应接近临界深度。但是就具体工程而言,情况并非如此。有时为了提高单桩承载力,加大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以增加侧阻也是设计人员经常采用的办法。但是当桩端持力层为未7风化、微风化、中风化的硬质岩石时,考虑岩石强度已

17、超过桩身强度,从施工方便的观点出发,桩端进入岩石不小于 0.5m 即可。确定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时,尚要考虑持力层的厚度及下卧层的厚度及下卧层情况。当持力层下有软弱下卧层时,必须按等代实体基础验算下卧层强度及变形。验算中控制变形尤为重要。应考虑承台下的桩数及承台平面尺寸对沉降的影响,以变形来控制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必要时可减少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或穿透下卧层,以解决下卧层沉降过大或沉降过大或沉降不均的问题。桩基规范规定桩端距下卧层顶面的距离不小于 4d,仅是个最小的限值,应用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经计算综合确定,要特别注意多桩和少桩承台之间差异沉降的控制。基于以上原因,新规范对桩端距下卧层顶面的

18、深度未作明确规定。(5)桩身配筋率及配筋长度实际工程中多数以承受竖向力为主的桩,钢筋的作用不参与计算,从受力观点来说,并不一定要配筋,但出于构造要求,桩身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钢筋,特别是桩周土为液化土、欠固结土、软土时以及坡地上的桩等更应配筋。对于挤土桩,为保证施工中不致因挤土损坏邻近桩,桩身配筋亦不可少,基础开挖中为防止断桩,桩身也需配筋。 关于各种桩的桩身配筋率问题,新规范规定了各种桩型的最小配筋率。其中将静压预制桩的最小配筋 率由 0.4%提高到 0.6%,灌注桩的最小配筋率仍维持桩基规范规定的 0.2%0.65%。上述规定是构造配筋的最低要求。遇有长桩段预制桩考虑起吊要求,承受水平力较大

19、的桩等都需要计算配筋。新规范对桩身配筋长度作了如下规定:a、受水平荷载和弯矩较大的桩,配筋长度通过计算确定;b、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液化土层时,配筋长度应穿过淤泥、淤泥质土或液化土层;c、坡地岸边的桩、 8 度及 8 度以上地震区的桩、抗拔桩、嵌岩端承桩应通长配筋。d、桩径大于 600mm 的钻孔灌注桩,构造钢筋的长度不宜短于桩长的 2/3。上述规定主要出于桩身在两个极限状态下工作的性状进行考虑的,其中第(b) 、(d)两款也兼顾了某些施工需要及桩的重要性。5、建筑物基础抗水土腐蚀的防护措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对地基中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做了具体的规定,并指

20、出“水、土对建筑材料腐蚀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 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标准 GB50046 主要是针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介质的腐蚀性,根据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维修条件等,综合地考虑防腐蚀措施。如果建筑物基础只受地下水和土及气候的影响,情8况就有所不同。因此,准确、恰当地执行 GB50046 的规定,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取得满意的防护效果。(1)建筑物基础的腐蚀类型与腐蚀性评价在我省建筑物基础常用材料有混凝土、花岗岩石材、石灰岩石材、粘土砖、水泥砂浆、钢筋及钢构配件等,一般说来除花岗岩石材外,其它材料的耐腐蚀能力较差。基础材料的腐蚀基本是由

21、于地下水或土中酸、碱、盐类介质的侵蚀而引起的,腐蚀的主要类型有三种:结晶类腐蚀、分解类腐蚀和电化学类腐蚀。对混凝土、砖石砌体而言,结晶类腐蚀主要是硫酸盐(SO 42 )型为主的腐蚀,分解类类腐蚀常见的有微碱度(HCO 3 )型、侵蚀性(CO 2)型和普通酸(PH)型等。对混凝土中的钢筋和基础上钢构配件而言,往往是受到电解质(Cl 和 SO42 )的侵蚀,从而导致电化学腐蚀。由于腐蚀介质可存在于水和土中,标准 GB50021 规定 “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下水试样和地下水以上的土试样,并分别作腐蚀性试验;混凝土或钢结构处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应采取土试样作土的腐蚀性试验;混凝土或

22、钢结构处于地表水中时,应采取地表水试样,作水的腐蚀性试验” 。目前有些勘察单位在基础设计采用桩基时,往往仅取水试样作水的腐蚀性试验,没有作土的腐蚀性试验,这样的腐蚀性评价是不够全面的。存在水和土中各种介质,对建筑物基础材料腐蚀作用的大小,可用腐蚀性等级表示,腐蚀性等级是根据介质的类别、环境条件、作用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对腐蚀性等级的划分、标准 GB50021 定为强、中、弱三级,标准 GB50046 定为强、中、弱、无四级,两本标准对腐蚀性等级的评定规定大同小异,标准 GB50021 的规定更能体现地质条件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根据标准 GB50021 的规定进行腐蚀性等级的评定。腐蚀性等级的

23、概念可理解为:等级为强时,材料腐蚀速度较快,基础构配件必须采取表面隔离性防护,防止与腐蚀介质直接接触;等级为中时,材料有一定的腐蚀,可采用提高构配件自身质量措施(如混凝土提高密实性,钢筋加厚混凝土保护层,石砌体提高砂浆强度等级等)或采用简单的表面防护;等级为弱时,材料腐蚀较慢,但还需采取一些措施,一般采用提高自身质量即可。根据标准 GB50021 的规定,地质勘察报告应给出地下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建筑物基础防腐蚀设计应根据不同材料的腐蚀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砖砌体基础和浆砌毛石基础的腐蚀性等级,可按混凝土确定。(2)天然地基基础的防护a、材料及构

24、造要求采用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基础时,钢筋混凝土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素混凝土和毛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15,同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第 3.4 节的耐久性规定。为了提高钢筋混凝土基础9的密实度,减少腐蚀对构件内部的影响,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应少于 30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 0.5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采用浆砌毛石基础时,砌筑用的砂浆应采用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或中等腐蚀时,不应采用壳体、折板等薄壁形式的基础。即使腐蚀性等级为弱腐蚀时,也不宜采用砖砌体基础。b、隔离防护措

25、施基础、基础梁的表面防护,应符合标准 GB50046 表 4.6.6 的要求。该表如下:基础、基础梁的表面防护腐蚀性等级 构件名称 防 护 要 求底部设耐腐蚀垫层基础表 面 涂 冷 底 子 油 两 遍 、 沥 青 胶 泥 两 遍 ; 或 环 氧 沥 青 厚 浆 型 涂 料 两 遍强、中基础梁 表面贴环氧玻璃布两层;或贴沥青玻璃布两层;或涂环氧沥青厚浆型涂料两遍基础 弱基础梁 表面涂冷底子油两遍和沥青胶泥两遍注:耐腐蚀垫层可采用碎石灌沥青或沥青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 100mm;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的基础周围宜回填无腐蚀性粘土并夯实;埋入土中的墙、柱表面应按表 4.6.6 的要求防护。当对钢筋混凝土

26、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或中等腐蚀时,钢筋混凝土构件宜掺入钢筋阻锈剂。当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等级为中等腐蚀或弱腐蚀时,掺有钢筋阻锈剂或具有提高密实度性能的防腐外加剂的基础、基础梁,可不作表面防护。采用的钢筋阻锈剂、防腐外加剂品种应对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性能无不良影响,并应有评价数据。(3)桩基础的防护a、桩型选择当地下水或土对混凝土有腐蚀性时,桩型选择顺序为:预制实心桩、厚壁预应力管桩、灌注桩。预制桩的混凝土密实性高,质量容易控制,也容易进行防护。厚壁预应力管桩强度高,质量好,但由于壁厚较小,截面的周长与面积之比较大,整体抗腐蚀能力稍差。薄壁预应力管桩的壁太薄,稍有腐蚀对承载力影响

27、较大,故不宜采用。灌注桩在混凝土未硬化的情况下就与介质接触,同时防护较为困难,并且在腐蚀条件下尚缺乏使用经验,所以灌注桩的使用应慎重,如无特殊措施,一般不宜在腐蚀性等10级为强腐蚀或中等腐蚀情况下使用。b、桩身构造要求桩的自身防护性能对抵抗腐蚀介质的侵蚀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水灰比、保护层厚度方面应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制实心桩、灌注桩不宜低于 C35,预应力管桩不宜低于C80。混凝土的水灰比,当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时不应大于 0.4;当腐蚀性等级为中等腐蚀、弱腐蚀时不应大于 0.4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预制实心桩、灌注桩不应小于 50mm,预应力管桩不应小

28、于 40mm。c、桩身防护措施当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中等腐蚀时,只靠混凝土自身防护是不够的,必须采取桩身防护措施,桩身防护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酸性介质(PH 小于 4.5)腐蚀等级为强腐蚀或中等腐蚀时,桩需要采取表面防护措施。桩表面可采用沥青胶泥、环氧煤沥青、油溶性聚氨酯(氰凝)的涂层。这些涂层在细粒土的地层中,打桩时一般不会磨损。二是在单纯 SO42 腐蚀条件下,桩可采用耐腐蚀性能较好的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或铝酸三钙含量不大于 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制作,也可采用表面涂料防护。三是在单纯 Cl 离子腐蚀条件下,混凝土宜掺入钢筋阻锈剂。d、桩接头部位的防护预制实心桩、预应力管桩的接桩,一般采

29、用钢桩帽或钢端头板焊接接头,接头部位常在水中。标准 GB50021 规定,PH11 范围内的水对钢结构有腐蚀性,至少是弱腐蚀,并且桩接头部位存在钢与混凝土接触面和焊缝受焊接残余应力影响等易腐蚀因素,所以桩接头部位的防护应引起重视。预制实心桩桩帽钢板厚和连接角钢厚度均不应小于 8mm,焊缝应连续饱满表面光滑,焊脚尺寸不应小于 8mm,焊缝厚度不应小于 6mm。预应力管桩端头板厚不应小于16mm,焊接时应将端板周围的 U 型焊缝接口连续焊满,焊缝内应无焊渣且表面光滑。当水或土对钢结构腐蚀等级为中等腐蚀或强腐蚀时,应在钢接头部位涂刷防护涂层,防护涂层可选用沥青胶泥、环氧树脂胶泥等。目前市场上防锈涂料

30、品种繁多,选择的涂料应能组成耐磨、耐久性和抗渗性能好的防护涂层,不宜简单选用普通钢结构使用的防锈漆。例如不能用红丹漆,因为红丹漆为碱性材料,它与酸性介质相遇会发生中和反应,使漆层破坏,且耐久性也不满足要求。(4)其它要求桩基承台的防护要求同天然地基基础。有表面防护层的桩,其承载力应通过试验确定。天然地基基础构件及桩的裂缝宽度验算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三、抗震设计111、基本要求:(1) 、对设计基本加速度为 0.15g 和 0.3g 的地区,建筑场地为 III、IV 类时,乙类建筑提高抗震构造措施的的问题。规范 GB50011 第 3.3.3 条规定:建筑场地为 III、IV 类时,对设计基本地

31、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 8 度(0.20g)和 9 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按 GB50011 第 3.1.2 条规定:抗震设防的乙类建筑,抗震措施比丙类建筑提高,一般情况提高一度。因此,当丙类建筑按 3.3.3 条分别按 8 度和 9 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时,乙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也需分别比 8 度和 9 度提高,但不必再提高一度,只需再适当提高。(2)大面积商业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问题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第 10.0.3 条规定,大型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商场应划分为乙类。将大型零售商

32、场等商业建筑列为乙类,主要考虑是大量人员集中的场所,地震时伤亡的可能性较大。当一个区段的建筑面积 25000 平米或营业面积10000 平米以上的商业建筑,人流可达 7500 人以上(按每位顾客占用营业面积 1.35 平米计算) ,应划分为乙类建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 3.0.1 条第 5 款还规定, “建筑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对于面积较大的商业建筑,若设置抗震缝分成若干个结构单元,则各单元独立承担地震作用,彼此之间没有相互作用,地震发生时两部分结构同时破坏的概率较小,人流疏散

33、也较容易。因此,当每个单元按面积划分属于丙类建筑时,可按丙类建筑时行抗震设防。当商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分别判断,并按区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对于大底盘高层建筑,当其下部裙房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上部高层建筑二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实际设计中应注意,由抗震缝分成的每个结构单元应有单独的疏散出入口。2、钢筋混凝土结构(1) 有地下室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确定GB50011 规范 6.1.10 条规定了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范围,有地下室的房屋,在设置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时,根据地下室顶板是否作为上部结构的

34、嵌固部位,分成以下两种情况:a、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12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从首层向上算,按 6.1.10 条的规定取值,同时将加强部位向地下室延伸一层(具有一层以上地下室的房屋可仅延伸至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以下可不按加强部位对待) 。b、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震害调查发现,地表附近震害较严重,地下室较轻。若地下室顶板无法满足嵌固要求,通常地下一层底板处可基本满足。此时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该处向上算,取墙肢总高度的 1/8 及地下一层加首层高度的较大值,且不大于 15m 取值。此时若有多层地下室,不必再向下延伸至地下二层以下。(2)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的形式抗

35、震墙墙肢两端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分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两类。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一、二级抗震设计剪力墙的其它部位以及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墙肢端部均应设置构造边缘构件。对于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必须采用箍筋加拉筋的形式,其构造要求与框架柱的箍筋加拉筋形式相同;阴影范围之外可采用箍筋或拉筋,但体积配箍率和箍筋竖向间距应符合规定。对于构造边缘构件,在底部加强部位及抗震墙转角处宜采用箍筋加拉筋的形式,其他部位采用拉筋即可。(3)框架结构角柱的概念考虑到角柱承受双向地震作用,扭转效应对内力影响较大且受力复杂等因素,抗震设

36、计中对其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有一些专门的要求。GB50011 抗震规范中的角柱是指位于建筑角部、与柱的正交的两个方向各只有一根框架梁与之相连接的框架柱。因此位于建筑平面凸角处的框架柱一般均为角柱,而位于建筑平面凹角处的框架柱,若柱的四边各有一根框架梁与之相连,则可不按角柱对待。(4)连梁刚度折减系数首先,连梁刚度折减是对抗震设计而言的,对非抗震设计的结构,通常不宜对连梁刚度进行折减。其次,抗震设计时,连梁刚度折减系数的取值,应满足连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一般与设防烈度有关,设防烈度高时可多折减一些,设防烈度低时可少折减一些。 把连梁作为赘余杆件,结构整体计算时一般采用连梁刚度折减方法来实

37、现,其目的就是让连梁的地震内力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始终大于主体结构的相应比值,连梁将先于主体结构进入屈服状态。从严格意义上说,计算时若采用了小于 1 的连梁刚度折减系数,连梁就具备了赘余杆件的功能,因此连梁刚度折减系数的取值对主体结构的影13响是不容忽视的。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连梁在多遇地震时的工作性能,同时避免在正常使用状况下连梁裂缝开展过早、过快,连梁刚度折减系数不能太小,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时不宜小于 0.8,8 度、9 度时不宜小于 0.5。需要注意的是,为保证开洞剪力墙下部拱作用的产生,对框支转换梁上部剪力墙因开洞形成的连梁则不宜考虑刚度折减。当设计中连梁刚度折减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按独

38、立墙肢进行第二次结构内力分析,墙肢与转换构件应按两次计算所得的较大内力配筋,并且结构层间位移比仍需满足规范要求。框支转换梁上部剪力墙因开洞形成的连梁作为赘余杆件时,应注意连梁屈服失效后,剪力墙下部拱作用的消失而带来对转换构件的不利影响。设计时应根据连梁不参与工作时的整体计算结果,对转换大梁、框支柱等构件进行内力分析。(5)框剪结构剪力墙内设置暗梁或框架梁的问题按照混凝土高规第 8.2.2 第 4 款的精神,框架应与剪力墙形成完整的抗侧力体系。因此,与剪力墙平面重合的框架梁宜通过剪力墙,或在剪力墙内设置暗梁;与框架平面不重合的剪力墙内没有规定必须设置暗梁,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是否设置暗梁。(6

39、)剪切刚度、剪弯刚度和地震剪力与层间位移的比值求出的刚度,这三种刚度算法的区别与适用条件a、剪切刚度: 高层建筑混结构技术规程 第 E.0.1 条规定:底部大空间为一层时,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剪切刚度比 r 表示转换层的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r 宜接近 1,非抗震设计时 r 不应大于 3,抗震设计时 r 不应大于 2。r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r=G2A2/G1A1h1/h2Ai=Awi+CiAciCi=2.5(hci/hi)2b、剪弯刚度: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 E.0.2 条规定:底部大空间大于一层时,其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剪切刚度比 re 可采用图 E 所示的计算模型按

40、公工(E.0.2 )计算,re 宜接近 1,非抗震设计时 re 不应大于 2,抗震设计时 re 不应大于1.3。re= 1H2 / 2H1c、地震剪力与层间位移的比值:该方法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 3.4.2 条3.4.3 条文说明中建议的方法编制的。其刚度的计算公式为:Ki=Vi /ui但由于ui 是由 Vi 和作用于该楼层的倾覆弯距 Mi 共同作用产生的,而且还包括14了因下一楼层的转动而导致的本楼层刚体转动位移,严格地讲,这里的 Ki 与上述两种方法计算的 Ki 含义并不相同。实际上,这三种方法计算的刚度含义是不同的,差异较大,如仅有一个标准层的简单框架结构,按方法(1)计算,各层的刚度

41、都相同;按方法(2)计算,各层的刚度也相同;按方法(3)计算,各层的刚度不相等,而且与水平力的取法有关。按新规范软件中提供了上述三种方法,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具体采用哪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仅考虑层剪切刚度;第二和第三种均考虑了剪切刚度和弯曲刚度,其值更切合结构实际变形特征。转换层刚度计算时,应采用第一和第二种方法。非转换层刚度计算时,应采用第三种方法。3、砌体结构(1)计算带有半地下室砌体结构房屋总高度时,半地下室满足嵌固条件好的情况嵌固条件较好一般指下面两种情况:a、 半地下室顶板(宜为现浇混凝土板)的标高在 1.5m 以下,地面以下开窗洞处均设有窗井墙,且窗井墙又为内横墙的延伸,如

42、此形成加大的半地下室底盘,有利于结构的总体稳定,半地下室在土体中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b、半地下室的室内地面至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地下室净高的二分之一,无窗井,且地下室部分的纵横墙较密,具有较好的嵌固作用。在这两种嵌固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带半地下室的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或有大的窗井而无窗井墙或窗井墙不与纵横墙连接,构不成扩大基础底盘的作用,周围的土体不能对多层砖房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一层考虑,并计入房屋总高。(2)住宅顶层为坡屋顶时的问题住宅的坡屋顶如不利用时,檐口标高处不一定设水平楼板。关于顶层为坡屋顶时层高的计算,GB50011 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结构设计时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该层的计算高度不应超过 4m。檐口标高处不设水平楼板时,按 GB50011 规范 7.1.2 条的规定,总高度可以算至檐口(此处檐口指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 。当檐口标高附近有水平楼板,且坡屋顶不是轻型装饰屋顶时,上面三角形部分为阁楼,此阁楼应作为一层考虑,高度可取至山尖墙的一半处,即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至山尖墙的二分之一高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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