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品质管理罚款扣分制度1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切实做好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要求有关品质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12 适用范围本公司品管单位执行各种抽样检验作业,悉依本办法执行。13 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作业规定1、服从管理,听 从 安 排 , 认 真 执 行 作 业 准 则 , 坚 守 岗 位 , 履 行 职 责 , 爱 岗 敬 业 ,团结协作,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违规者罚款 5 元,扣 1 分。组长安排不力不服从公司统一安
2、排造成罢工对抗的,罚款 15 元,扣 3 分.即取消月补贴奖金。2、树立高度质量意识,工作中力求做到有弊必纠,不错检、不漏检,对成批出现不良品应及时通报并给予纠正和辅导。新定单开工前没有开小组技术通报会的,违规者罚款 5 元,扣 1 分。3、保持检验场地卫生整洁、标识清楚,各类产品摆放整齐,杜绝马虎作业,优劣混杂而造成不良后果。违规者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4、当天半成品检验漏检率不超过 3%,经抽验超过 3%者给予严肃警告并罚款 5 元,扣 1 分。5、每天成品检验,漏检率不超过 2%,经抽验对超 2%者,罚款 5 元,扣 1 分。6、后道质检必须按要求严格把关,未经品管员检查抽验合格
3、的成品不准包装入库,检验后的成品,合格率必须达到 98%以上,违规者每次每人罚款 5 元,扣 1 分并追究当事人经济损失赔偿之责。7、实行每日报表制,各有关人员必须保证检验记录或报表准 确 无 误 按 时 上 交 。 对 报表 不 准 、 应 付 了 事 、 甚 至 不 报 者 每 次 罚 款 5 元 ,扣 1 分。8、各车间前道贴烫、定位、修止口、修衣片、等工序作业,要严格按工艺要求,根据布版和裁片正确识别面料,保证作业质量,违规者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造成严重质量事故者,追究赔偿并连带处罚相关管理人员。所有线头必须在车位生产线上完成,成品到后道不能留有线头,检验时超过 10%的,小
4、组长和半检罚款 5 元,扣 1 分,9、各车间各工序作业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 80%以上,因质量事故频繁发生造成车间流程滞积,影响正常生产进度,对有关作业者和相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各罚款 5 元,扣 1分,特殊情况视后果和行为另行处理。10、打枣、打眼、打扣、鸡眼等无法返修的后道工序作业,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做到位置准确,质量达标,合格率必须达到 98%以上。经检验严重影响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品超过 1 件,对有关作业者罚款 5 元,扣 1 分,超过 10%照价赔偿,并连带处罚车间相关管理人员。本制度为企业实施文件,是为管理和提高品质特别制定的,在执行中如与其它文件相交叉或不符之处,以此文件为准则
5、,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制度由品管部负责执行。车间管理罚款扣分制度1、 生 产 车 间 员 工 必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车 间 主 管 或 上 级 领 导 的 统 一 指 挥 、 调 度 、 安 排 , 拒 不服 从 或 无 理 取 闹 的 给 予 每 次 罚 款 罚款 5 元,扣 1 分,情 节 严 重 , 从 重 处 罚 。2、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规范操作,因违反要求作业造成废品、次品无法返工的按产品价值 2 倍赔偿。3、上班期间不串岗、不无故外出,急事确需外出的,应由车间主管开具出厂单,否则按旷工论处。上班不瞌睡、不看书报,违者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4、 严 格 作 息 时 间
6、 安 排 , 任 何 人 不 得 私 自 加 班 , 违 者 每 次 罚款 5 元,扣 1 分。5、设备、机台应整洁卫生,上下班时清扫一次,并保持个人卫生,否则检查发现每次扣款 5 元,扣 1 分,。6、所有设施、设备、物品应摆列整齐,否则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7、车间生产文明卫生。不随地吐啖、吃零食、用餐、不乱丢纸屑,乱涂乱画,检查发现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8、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15 元,扣 3 分,。9、车间环境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应畅通,机台上不得挂衣服、毛巾、手袋等物品,检查发现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10、车间地面、墙壁应清洁、干净,无蜘蛛网、碎布
7、等杂物,否则每次罚款 5 元,扣1 分。11、生产现场秩序井然。生产区不喧哗、吵闹、娱乐、赌博,不听自备音响或收音机等,违者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斗殴、打架双方各罚款 15 元,扣 3 分,并开除出厂,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12、机台设备不得私下调换、拆体,检查发现每次罚款 5 元,扣 1 分。造成损失照价赔偿。13、不得在厂区、车间范围内聚众闹事、罢工,参与者每次罚款 15 元,扣 3 分,策划、组织、指挥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4、盗窃车间内财物按原价 10 倍罚款。造成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5、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带材料进车间加工制作、整烫衣物等,违者给予没收并处罚款 5 元,扣 1 分。16、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车间主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