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康复病区及西院康复病区康复治疗无效中止康复训练流程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康复治疗的服务水平,针对以下患者应及时中止康复治疗:1. 患者病情加重或病情不稳定;2. 患者病情变化,出现治疗禁忌征;3. 患者不接受康复治疗,经解释后仍不同意;4. 患者行为异常,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类别:康复科题目:中止康复治疗流程编号:KFK-025(01)颁布部门 康复科 生效日期 2012 年 3 月 3 日批准人 修改日期 2015 年 7 月 1 日实施康复治疗患者病情加重或病情不稳定患者出现治疗禁忌征患者不接受康复治疗,经解释后仍不同意患者行为异常,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患者功能达到患者自身期望和要求时患者功能障碍恢复到最大限度,继续康复效果不显著时经两个疗程的正规治疗后,无任何功能改善报治疗部主管及主管医师,同意后停治疗 完成末期评定后停治疗,做出院指导及健康宣教报治疗部主管后召开康复小组会议,讨论确认本部门无有效治疗手段时停治疗5. 患者已经受限或丧失的功能和能力恢复到最大限度,患者能重返家庭、回归社会,其生活尽可能接近正常,继续康复的效果不显著时;6. 患者功能达到患者自身期望和要求时;7. 经两个疗程的正规治疗后,无任何功能改善,经讨论后确认本部门无有效治疗手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