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100 C 77 备案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AQ7011 2018 高温熔融 金属吊运 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for the high-temperature metal lifting (报批稿 ) 2018-05-22 发布 2018-12-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应 急 管 理 部 发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1 4 安全 管理. 2 5 厂房 及建 (构 )筑 物与 场地 . 3 6 设备 安全 要求 . 4 6.1 起 重设 备
2、. 4 6.2 熔 融金 属罐 和浇 包 . 5 6.3 地 面转 运设 备设 施 . 6 7 作业 安全. 6 II 前 言 本标准 的全 部技 术内 容为 强制性 。 本标准 按 照GB/T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 。 本标准 由原 国家 安全 生产 监督管 理总 局监 管四 司提 出。 本标准 由全 国安 全生 产标 准化技 术委 员会 冶金 有色 安全分 技术 委员 会 (SAC/TC288/SC8 ) 归口。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中钢 集团 武汉安 全环 保研 究院 有限 公司 、 湖 南华 菱湘 潭钢 铁有 限公司 、 中国宝 武钢 铁集 团有 限公 司、 山 西华
3、 泽铝 电有 限公 司、 内 蒙古 鄂尔 多斯 电力 冶金集 团股 份有 限公司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王红 汉、展 之发 、王 峰、 佘宏 彦、李 盛、 刘峰 、徐 文高 、王维 佳 、 李敬、 沈星 。 1 高 温熔融 金属吊运 安全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工 业企 业高 温熔融 金属 吊运 安全 生产 的技术 要求 和安 全管 理要 求。 本标准 适用 于金 属冶 炼企 业高温 熔融 金属 及熔 渣吊 运设备 设施 的设 计、 运行 、维护 和安 全管 理。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4、,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 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T3811 起 重机 设计 规 范 GB4387 工业 企业 厂内 铁路 、道路 运输 安全 规程 GB/T5082 起 重吊 运指 挥 信号 GB/T5972 起 重机 钢丝 绳 保养、 维护 、安 装、 检验 和报废 GB/T6067.1 起重 机械安 全 规程 第1部 分: 总则 GB/T8918 重 要用 途钢 丝 绳 GB/T11352 一般 工程 用铸 造碳钢 件 GB/T12265.3 机 械安全 避 免人体 各部 位挤 压的 最
5、小 间距 GB/T23583.1 钢 液浇包 第1 部分: 型式 与基 本参 数 GB/T23583.2 钢 液浇包 第2 部分: 技术 条件 GB25683 钢 液浇 包安 全要 求 GB/T25714.1 铁 液浇包 第1 部分: 型式 与基 本参 数 GB/T25714.2 铁 液浇包 第2 部分: 技术 条件 GB50034 建 筑照 明设 计标 准 JB/T2450 渣罐 车、 型式、 基本参 数与 尺寸 JB/T3260 LT 系列铁 水罐 型 式与基 本参 数 JB/T5000 重型 机械 通用技 术条件 JB/T7688.5 冶金 起重 机技 术条件 铸造 起重 机 TSG Q
6、0002 起 重机 械安 全 技术监 察规 程- 桥式起 重机 YB/T061 冶 金渣 罐技 术条 件 YB/T4175 冶 金用 钢水 罐 YB/T4224 冶 金用 钢水 罐 车和铁 水罐 车技 术条 件 3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高温熔 融金 属 high-temperature molten metal 金属冶 炼企 业生 产过 程中 产生的 熔融 状态 的金 属及 其熔渣 。 3.2 2 冶金起 重机 metallurgy crane 适用于 金属 冶炼 、 轧 制和 热加工 等企 业的 专用 起重 机, 包 括铸 造起 重机 、 料 箱起
7、重 机、 板坯 搬 运 起 重机、 料耙 起重 机、 锻造 起重机 和淬 火起 重机 。 3.3 铸造起 重机 ladle crane 吊运熔 融金 属和 熔渣 的起 重机, 具有 使熔 融金 属罐 (包) 升降 和倾 倒机 构的 起重机 。 3.4 高温熔 融金 属罐 molten metal tank 金属冶 炼企 业用 来盛 装高 温熔融 金属 的容 器, 包括 冶金企 业铁 水罐 、 钢 水罐 、 渣罐 、 中 间罐 , 有 色 企业铜 水包 、铝 水包 等有 色金属 盛装 容器 。 3.5 浇包 ladle 铸造生 产过 程用 来盛 装铁 水、钢 水、 铜水 等高 温熔 融金属 并用
8、 以完 成浇 注作 业的特 定装 置组 合。 4 安全 管理 4.1 金 属冶 炼企 业应 建立 健全高 温熔 融金 属吊 运安 全管理 制度 和安 全操 作规 程, 并严 格执 行。 对 从 事 高 温熔融 金属 吊运 作业 的管 理人员 、 岗位 操作 人员 、 检 修维护 人员 应进 行专 门的 安全教 育和 培训 。 特种 设 备作业 人员 ,应 当按 照有 关规定 取得 相应 资格 证书 。 4.2 金 属冶 炼企 业应 对有 高温熔 融金 属吊 运作 业的 厂房定 期进 行检 查检 验 。 熔融金 属吊 运区 域进 行 技 术 改造时 ,应 满足 高温 熔融 金属吊 运的 安全 要
9、求 ,不 得占用 起重 机、 起吊 物等 运行通 道和 空间 。 4.3 吊 运高 温熔 融金 属应 符合 GB/T3811 、GB/T6067.1 、TSG Q0002 、JB/T7688.5 、GB4387 的安 全 要 求 。 4.4 起 重机 改造 时, 若起 重 机自身 额定 起重 量增 大及 工作制 级别 提高 , 应 对起 重机的 轨道 梁、 立柱 及 基 础等的 承重 能力 进行 校核 ,必要 时应 采取 加固 措施 。 4.5 吊 运高 温熔 融金 属的 起重机 应建 立严 格的 点检 制度和 管理 台账 。 点检 制 度应包 括岗 位点 检和 专 业 定 期点检 , 确保
10、各机 构运 行 性能良 好 , 声 响与 灯光 信 号和各 项安 全保 护机 构功 能完好 。 检查 的重 点部 位 为 钢丝绳 、 压板 螺丝 、 卷筒 、 滑 轮 、 吊 钩横 梁 、 销 轴 及压板 、 钢丝 绳平 衡臂 、 双制动 器 、 位 置限 制 器 、 超 载限制 器、 联轴 器、 各机 构的机 械限 位及 电气 限位 等。对 检查 出的 故障 、隐 患应及 时整 改、 记录 。 4.6 起 重机 械应 按照 GB/T6067.1 和特 种设 备安 全监 督管理 的有 关规 定定 期进 行检测 检验 。 吊钩 、 板 钩 、 横梁等 吊具 部件 应每 年至 少进行 一次 离线
11、探伤 检查 ; 吊 钩 、 板 钩等 出现 严重 磨 损、 钩片 开片 等情 况应 进 行更换 ,并 对板 钩、 横梁 的轴进 行探 伤检 查; 必要 时进行 金相 检查 ,防 止发 生蠕变 现象 。 4.7 吊 运高 温熔 融金 属必 须使用 符 合 GB25683 、 GB/T23583.1 、 GB/T23583.2 、 GB/T25714.1 、 GB/T25714.2 、 JB/T3260 、 YB/T061 、 YB/T4175 等要 求的 专用 罐, 冶 金用钢 水罐 车 、 铁 水罐 车 、 渣罐车 应符 合 YB/T4224 、 JB/T2450 的 要求 。 4.8 企 业
12、应 建立 高温 熔融 金属罐 和浇 包的 使用 、维 护管理 制度 ,实 施编 号管 理。 4.9 高 温熔 融金 属罐 和浇 包应定 期进 行检 查检 验。 耳轴应 定期 进行 无损 探伤 检验 ; 罐 体、 包体 及 其 内 衬 有裂纹 、内 衬严 重侵 蚀、 罐包口 严重 结壳 、耳 轴有 缺陷的 ,应 停止 使用 。 4.10 应在 高温 熔融 金属 罐 和浇包 工作 区域 应设 置警 示标志 ,防 止无 关人 员进 入罐体 和 包 体工 作区 域。 3 4.11 企业应根据熔 融金属吊运 作业特点, 建立应急救援 组织、编制 熔融金属吊运 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配备必 要的 应急 救
13、援 器材 和设施 ,并 进行 定期 演练 。 4.12 熔融金属吊运设备 设施的设计 、运行、安全管理、维护 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 遵守相关金属 品 种所属 行业 安全 生产 标准 的相关 规定 。 5 厂房 及建 (构 )筑 物与 场地 5.1 应 合理 布局 冶炼 ( 熔 炼) 炉 熔融 金属 和熔 渣排 出系统 、 炉 外精 炼、 连 铸 (或半 连铸、 模铸) 及熔 融 金属吊 运通 道, 保证 工艺 顺畅, 尽量 减少 高温 熔融 金属吊 运次 数和 距离 。 5.2 金 属冶 炼有 高温 熔融 金属的 厂 房 ,车 间地 面标 高应高 出厂 区周 围地 面标 高 0.3m 以上,
14、并 采 取 防 止 屋面漏 水和 天窗 飘雨 等措 施,还 应防 止区 域内 地面 积水。 5.3 高 温熔 融金 属吊 运作 业的厂 房基 础的 桩基 应采 取可靠 的防 止沉 降的 措施 。 5.4 冶 炼、 熔炼 、铸 造主 厂房, 地坪 应设 置宽 度不 小于 1.5m 的人行 安全 走 道,走 道两 侧应 有明 显 的 标 志线; 主厂 房及 中、 重级 工作类 型桥 式起 重机 的厂 房, 应 设置 双侧 贯通 的起 重机安 全走 道, 轻 级 工 作 起 重机厂 房, 应设 单侧 贯通 的安全 走道 ,走 道宽 度应 不小 于 0.8m 。 5.5 桥 式起 重机 司机 室与 滑
15、触线 、 罐体 和浇 包的 倾 倒出口 , 宜相 对布 置; 若 两者位 于同 一侧, 则 应 有 安 全防护 措施 。 5.6 建 ( 构) 筑物 有可 能被 高温熔 融金 属喷 溅造 成危 害的建 筑构 件, 应有 隔热 、 绝热 保护 措施。 运载 高 温熔融 金属 的罐 车、 过跨 车、 底 盘铸 车、 (空 ) 铸 锭 模车等 车辆 及运 载物 的外 表面距 楼板 和厂 房 ( 平台 ) 柱的外 表面 不应 小 于 800mm , 受火焰 影响 或辐 射温 度较高( 钢结 构 20 0 , 普 通混凝 土 80 ) 的 楼板 和 柱子应 采取 隔热 保护 措施 。 5.7 高 温熔
16、融金 属和 熔渣 吊运行 走区 域禁 止设 置操 作室 、 会 议室 、 交接 班室 、 活动室 、 休息 室 、 更 衣室 、 澡堂等 人员 集聚 场所 ; 不 应设置 放置 可燃 、 易 燃物 品的仓 库、 储物 间; 不 应 有液压 站、 电气 间、 电 缆 桥 架等重 要防 火场 所和 设施 。危险 区域 附近 的上 述建 筑物的 门、 窗应 背对 吊运 区域。 5.8 吊 运高 温熔 融金 属和 熔渣不 应跨 越生 产设 备设 施或经 常有 人停 留的 场所 ,不应 从主 体设 备 上 越 过 。 5.9 吊 运高 温熔 融金 属和 熔渣的 区域 应设 置事 故罐 , 事 故罐 放置
17、 应在 专用位 置或专 用支 架上 , 并 设 置 明 显安全 警示 标识 。 5.10 存放、运输高温熔 融金属和熔 渣的场所,应设有防雨设 施,不应设有积水的沟、 坑等。如生产 确 需设置 地面 沟或 坑等 时, 必须有 严密 的防 水措 施; 易积 水 的沟 、槽 、坑 ,应 有排水 措施 ,不 得积 水。 5.11 熔融金属冶炼 (熔炼)炉 的炉下及周 围、熔融金属 罐、渣罐和 浇包吊运区域 、熔融金属 罐车和渣 罐车运 行区 域, 地面 不得 有积水 ,不 应堆 放潮 湿物 品和其 他易 燃、 易爆 物品 。 5.12 高温熔融金属、熔 渣作业或吊 运危险区域、高温熔融金 属吊运通道
18、与浇注区及其 附近的地面与 地 下, 禁 止设 置水 管、 氧 气 管道、 燃气 管道、 燃油 管 道和电 线电 缆等 管线 。 如 必须设 置时 , 应 采取 可靠 的 防护措 施。 5.13 渣罐 车、 熔融 金属 罐 车的运 输路 线应 满 足 GB4378 的要 求。 禁止 利用 重 力除尘 器下 方的 作业 线作 为热罐 车正 常 的 停放 线和 走行线 。 5.14 高温 熔融 金属 、熔 渣 运输线 上方 的可 燃介 质管 道和电 线电 缆应 采取 隔热 防护措 施。 5.15 吊运 高温 熔融 金属 的 厂房的 照明 应符 合 GB50034 的要 求, 作业 区照 度不 低于
19、 20Lx 。 4 5.16 盛装 、倾 倒熔 融金 属 、熔渣 的场 所应 采取 排除 烟尘、 蒸汽 的措 施, 确保 起重机 司机 视野 良好 。 5.17 熔融 金属 罐冷 热修 区 不应设 在吊 运路 线上 ,应 设置通 风降 温设 施, 地面 应有安 全通 道。 6 设备 安全 要求 6.1 起 重设 备 6.1.1 新建 用于 吊运 熔融 金 属的起 重机 ,其 额定 起重 量大于 或等 于 75t 的, 除 应符合 本规 程外 ,还 应符 合 TSG Q0002 和 JB/T7688.5 的 相关 要求 ,并 应使 用 冶金铸 造起 重机 。 以电动 葫芦 作为 起升 机构 ,吊
20、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机 应符合 下列 要求 : a )额 定起 重量 不得 大于10t ; b)电 动葫 芦的 工作 级别 不 小于M6 级。 6.1.2 炼钢 企业 吊运 铁水 、 钢水或 液渣 ,应 使用 带有 固定龙 门钩 的铸 造起 重机 ,铸造 起重 机额 定能 力应 符合 GB50439 的 规定 。 6.1.3 已建 桥式 起重 机需 吊 运熔融 金属 的, 应更 换为 符合 JB/T7688.5 要求 的冶 金铸造 起重 机。 额定 起重 量 75t 以 下的 起重 机, 由 于厂房 、 基 础等 因 素 不具 备更换 冶金 铸造 起重 机条 件的, 除满 足桥 式起 重
21、机 的 法规标 准外 ,应 遵 照 TSG Q0002 的 规定 对原 起重 机 进行改 造。 6.1.4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 机的主 梁下 翼缘 板、 吊具 横梁等 直接 受高 温辐 射的 部位和 电气 设备 ,应 采取 隔热防 护措 施。 6.1.5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 机(不 含起 升机 构为 电动 葫芦的 ), 应采 用冶 金起 重专用 电动 机, 在环 境温 度超 过 40 的 场所 ,应 选 用 H 级 绝缘 电动 机。 6.1.6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 机,起 升机 构应 具有 正反 向接触 器故 障保 护功 能, 防止电 动机 失电 而制 动器 仍然通 电
22、, 导致 电动 机失 速造成 重物 坠落 。 6.1.7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 机的起 升机 构( 不含 起升 机构为 电动 葫芦 ), 其每 套驱动 系统 必须 设置 两套 独立的 工作 制动 器。 采用电 动葫 芦吊 运熔 融金 属的, 其制 动器 的设 置应 符合下 列要 求: a ) 当额定起重量大 于5t 时,应设置 一个工作制动器,还必须 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设 置一个安全 制动器 ,当 工作 制动 器失 灵或传 动部 件破 断时 ,能 够可靠 地支 持住 额定 载荷 ; b) 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t 时,应设置一个工作 制动器,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否 则电动
23、 葫芦 应按1.5 倍 额定 起重量 设计 ,或 者选 用额 定起重 量是 最大 起重 量的1.5 倍的 电动 葫芦 , 并 用起重 机标 志明 确允 许的 最大起 重量 。 6.1.8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 机应设 置不 同形 式的 上升 极限位 置的 双重 限位 器, 并能够 控制 不同 的断 路装 置,当 起升 高度 大 于 20m 时,还 应设 置下 降极 限位 置限制 器。 6.1.9 额定 起重 量大 于 20t 用于吊 运熔 融金 属的 起重 机,应 设置 超速 保护 装置 。 6.1.10 应在 起重 机醒 目处 设置编 号牌 和吨 位牌 。 6.1.11 同跨 运行 的
24、起 重机 应安装 具有 自动 停止 功能 的防碰 撞装 置。 6.1.12 吊运 高温 熔融 金属 的起重 机司 机操 作室 应设 置有效 的隔 热层 , 窗 户玻 璃应采 用防 红外 线 辐 射 、 防 爆的钢 化玻 璃, 司机 操作 室应设 置空 调。 起重 机本 身需要 采取 隔热 措施 的部 位,应 设置 可靠 的隔 热 层 , 电气舱 内应 设置 空调 等降 温设施 。 5 6.1.13 存在 高温 熔融 金属 喷溅危 险的 起重 机操 作室 应设置 遮挡 喷溅 物的 设施 。 6.1.14 吊运 熔融 或者 炙热 金属的 钢丝 绳, 应采用 符 合 GB/T8918 的要 求的 石
25、 棉绳芯 或金 属股 芯等 耐 高 温 的重要 用途 钢丝 绳。 钢丝 绳的使 用、 保养 、维 护、 安装、 检验 和报 废应 执 行 GB/T5972 的 有关 规定 。 6.1.15 吊运 熔融 金属 起 重 机吊钩 应使 用锻 造吊 钩。 吊钩出 现下 列情 况时 ,应 予以报 废: a ) 裂 纹; b) 危 险断 面磨 损达 到原 尺 寸的10% ; c ) 开 口度 比原 尺寸 增加15% ; d) 扭 转变 形超 过10 ; e ) 危 险断 面或 吊钩 颈部 发 生塑性 变形 时。 板钩衬 套磨 损达 原尺 寸的50% 时, 衬 套应 予以 报废; 板钩心 轴磨 损达 原尺
26、寸的5% 时, 心 轴应 报废 。 吊钩的 缺陷 不得 焊补 。 6.1.16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机不 得使 用铸 铁滑 轮。 6.1.16 以电 动葫 芦作 为起 升机构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 重机应 采用 遥控 或者 非跟 随式等 远离 热源 的操 纵方 式,并 保证 操纵 人员 的操 作视野 ,设 置操 纵人 员安 全通道 。 6.1.17 新建 吊运 熔融 金属 的起重 机, 起重 机构 的操 作手柄 宜采 用自 动回 零位 控制系 统。 6.2 熔 融金 属罐 和浇 包 6.2.1 熔融 金属 罐和 浇包 的 型式与 基本 参数 、 技 术条 件 以及设 计、 制造 和使
27、用安 全 要求, 应符合 GB25683 、 GB/T25714.1 、GB/T25714.2 、GB/T23583.1 、GB/T23583.2 、YB/T4175 、YB/T061 、JB/T3260 等 标准 规 范的要 求。 6.2.2 制造 熔融 金属 罐体 和 浇包包 体 、 底 板、 吊攀 、 横梁 、 吊 杆的 所用 材料 应 符合 GB/T700 的 规定 , 耳 轴座所 用材 料应 符 合 GB/T11352 的规 定, 耳轴 所用 材料力 学性 能不 应低 于 35# 钢, 并符 合 GB/T699 的 规定, 吊钩 、吊 攀和 吊杆 不应使 用铸 件。 6.2.3 熔融
28、 金属 罐和 浇包 的 制造工 艺、 检验 规则 和试 验 方法、 验收、 复验 和重 新热 处理等 应遵 守 JB/T5000 的要求 。 6.2.4 吊钩 式熔 融金 属罐 体 和浇包 的耳 轴端 部应 设有 吊钩限 位。 6.2.5 熔融 金属 罐体 和浇 包 的上缘 应设 置挡 板, 在耳 轴座处 应用 加强 筋加 固。 6.2.6 罐体 和浇 包耳 轴加 工 后应进 行探 伤检 查, 探伤 的要求 应遵 守 JB/T5000 的 规定。 使用 中的 熔融 金属 罐体和 包体 每年 应至 少对 耳轴作 一次 无损 探伤 检查 , 做好 记录 , 并 存档 。 凡 耳 轴出现 内裂 纹、
29、 壳体 焊 缝 开裂、 明显 变形 、耳 轴磨 损超过 原轴 直径 的 10% 、 机械失 灵、 内衬 损坏 超过 规定, 均应 报修 或报 废。 6.2.8 罐体 和包 体上 应开 有 透气孔 ,孔 径 为 6m m 12m m , 孔距为 100mm 300mm 。 6.2.9 罐体 和包 体修 砌后 , 应保持 干燥 ,并 烘烤 至要 求温度 后方 可使 用, 内衬 不应出 现裂 纹和 缺损 。罐 体和包 体使 用前 应有 专人 进行检 查、 烘烤 并确 保干 燥,确 保内 衬完 好、 内部 不应有 水或 潮湿 的物 料。 6.2.10 滑动 水口 式罐 体、 包体出 液口 的螺 栓应
30、调节 自如, 两滑 动面 应接 触良 好, 保 证操 作灵 活 可 靠 , 关 闭后应 不滴 漏熔 融金 属。 滑动水 口每 次使 用前 应进 行清理 、检 查, 并调 试合 格。 6.2.11 高 温熔 融金 属罐 需 卧放地 坪时 , 应放 在专 用位 置或专 用的 罐体 支座 上 , 且 保证罐 体放 置牢 固稳 定; 热修罐 应设 置作 业防 护屏 ;两热 装罐 罐位 之间 的净 空距, 应不 小 于 2m 。 6 6.2.12 不应 使用 凝结 盖孔 口直径 小于 罐 径 1/2 的 熔 融金属 罐和 浇包 , 也不 应 使用轴 耳开 裂 、 内 衬损 坏 的 罐体、 包体, 重罐
31、、 重 包 不宜落 地, 特殊 情况 需要 落地的 , 罐、 包体 的底 部 不能承 重, 应放 置在 专用 位 置,且 必须 确保 放置 稳固 并采取 可靠 的安 全措 施。 6.2.13 罐体 、 包 体内 的高 温熔融 金属 有凝 盖时 , 不 应用其 他罐 、 包 压凝 盖, 也不应 人工 使用 管 状 物 撞 击 凝盖。 在未 破盖 前, 不得 进 行倾倒 作业 。 有 未凝 结残 留物的 罐、 包体 , 不 应卧 放 。 严禁 在熔 融金 属罐 体、 包体未 吊离 的状 态下 实施 检修。 6.2.14 熔融 金属 浇包 应能 自锁或 锁定 ,锁 定装 置应 安全可 靠。 6.2.
32、15 熔融 金属 浇包 的吊 攀、 吊杆 的强 度设 计安 全系 数不应 小 于 10 , 包 轴应 位 于包体 合成 重心 上 0.2m 0.4m 对称中 心, 其强 度设 计安全 系数 应不 小 于 8 , 并以 1.25 倍负 荷进 行重 负 荷试验 合格 方可 使用 ,并 遵守下 列规 定: a ) 吊攀、 吊杆、 横梁、 耳 轴零件不 应有裂 纹、夹 杂 、冷割等 损害强 度的宏 观 缺陷和微 观缺陷 。吊 架、 包轴 的连 接焊 缝应 采 用连续 焊缝 , 焊缝 高度 不 应小于 被连 接件 的平 均壁 厚, 不应 有裂 纹 、 夹 杂、 气孔、 断焊 等缺 陷。 b) 包 体吊
33、攀下 部凸 肩与 横 梁下支 承面 应紧 贴, 当紧 固螺栓 不作 用时 应能 承受2 倍的额 定负 荷。 6.2.16 熔融 金属 浇包 主安 全卡与 吊杆 两侧 间隙 之和 不应大 于 5mm , 容量小于 5t 包体 至少 应设 置单 侧 安 全卡, 容量 大于 或等 于 5t 包体应 在两 侧分 别设 置安 全卡。 安全 卡应 转动 灵活 、焊接 牢固 ,安 全可 靠。 6.2.17 塞杆 式包 体刹 铁螺 栓应调 节自 如 , 方 便对 中 调试 。 塞 杆保 护耐 火材 料 应密封 可靠 , 出熔 融金 属 口 关闭后 不应 有滴 漏。 6.3 地 面转 运设 备设 施 6.3.1
34、 熔融 金属 罐车 停靠 处 ,应设 置两 个电 气联 锁限 位开关 ,轨 道端 头应 设止 轮器或 车档 。 6.3.2 熔融 金属 罐车 、渣 罐 车台面 应砌 砖防 护。 应根 据需要 ,在 轨道 端头 设置 应急情 况下 能将 车辆 拖离 的设施 。带 有电 子秤 的熔 融金属 罐车 ,应 对电 子秤 进行定 期检 查。 6.3.3 所有 盛装 高温 熔融 金 属、熔 渣的 车辆 ,均 应以 设计载 荷通 过重 车运 行试 验合格 ,方 可投 入使 用。 6.3.4 铁路 运输 时, 盛 装熔 融金属 的罐 车、 渣罐 车的 行驶速 度不 应大 于 10km/h ; 在冶 炼炉 下行
35、驶, 倒 调 时不应 大 于 5km/h 。 6.3.5 电动 熔融 金属 罐车 、 渣罐车 ,应 有停 机维 修时 的安全 措施 ,如 车轮 加止 轨器( 俗称 铁鞋 )等 。 6.3.6 高温 熔融 金属 罐、 渣 罐应放 置于 专门 的存 放区 域或专 用支 架上 ,专 门存 放的区 域及 存放 支架 应满 足支撑 要求 。 6.3.7 罐体 检修 时要 安放 稳 固,工 具和 材料 放置 不应 妨碍通 行。 7 作业 安全 7.1 作 业人 员操 作罐 体时 , 应按规 定佩 戴相 应的 安全 防护用 品 , 处 理高 温熔融 金属应 佩戴 深色 护目镜和 防护面 罩。 7.2 落 放
36、熔 融金 属罐 体应 平稳, 不得 停放 在可 能造 成罐体 倾斜 的地 方。 7.3 盛 装熔 融金 属时 , 液面 与罐沿 应留 有一 定的 余隙 高度 , 余 隙高 度应 符合 GB/T23583.1 和 相关 行业 安 全标准 的规 定。 7 7.4 罐 体有 残铁 (渣 )悬 挂时, 应原 地处 理干 净后 方可起 吊; 遇特 殊原 因处 理不掉 应有 专人 沿 线 监 护 。 7.5 不 应在 可能 导致 熔融 金属、 熔渣 飞溅 和热 辐射 伤害的 地方 倾倒 熔融 金属 和熔渣 。 7.6 熔 融金 属吊 运路 线下 方地面 应保 持平 整, 熔融 金 属吊 运区 域应 实行
37、封闭 式管理 。 7.7 熔 融金 属吊 运前, 指 挥人员 应确 认吊 运区 域无 人员、 车辆和 障碍 物; 吊 运过程 中, 人 员不 得 在 吊 运 区域通 过、 逗留 。 7.8 熔 融金 属吊 运作 业应 设置专 人指 挥, 指挥 信号 应遵 守 GB/T5082 的规 定 。应经 指挥 人员 确认 , 并 发 出操作 手势 、哨 音、 无线 通讯对 讲等 有效 指挥 信号 后,方 可进 行。 作业 时同 一时刻 应由 一人 指挥 。 7.9 起 重作 业过 程, 起重 司 机对任 何人 发出 的紧 急停 止信号 , 都必须 立即 停车 确认 , 并 经指挥 人员 再 次 发出动
38、车信 号后 方能 再次 动车。 7.10 起重机每班作业前 应先进行检 查,确保位置限制器、制 动器、声光报警等性能良 好。起重机启 动 和移动 时, 应发 出声 响与 灯光信 号。 7.11 吊运 盛装 熔融 金属 罐 时, 应先 试吊 。 试 吊前 , 起重机 司机 及地 面指 挥人 员应确 认板 钩两 侧均 挂牢 。 试吊时 , 先 点动 起升 机构 提升罐 体, 确认 盛装 熔融 金属容 器与 其运 输车 辆无 粘连后 , 将 容器 ( 罐 ) 起 升 离开地 面或 运输 车 辆 200mm 500mm ,再停车试 闸 ,观察 制动 装置 是否 存在 溜钩及 其它 异常 情况 , 确
39、认抱闸 灵敏 可靠 后, 方可 在 专人指 挥下 将罐 起升 到运 行高度 。 起 重作 业时 禁止 歪 拉斜吊 , 禁 止超 载吊 运。 作业等 待时 应将 保护 盘 电 源停下 。 7.12 吊运重罐、渣罐, 应确认两侧 罐耳挂牢,方可通知起重 机司机起吊;起吊时,吊 运中罐体与人 员 的最小 安全 距离 应符 合 GB/T12265.3 的 规定 ,并 尽量 远离起 吊地 点, 吊运 重罐 至少 10m 以外。 7.13 起重 机吊 运高 温熔 融 金属时 ,严 禁行 走机 构与 起升机 构同 时动 作。 7.14 起重机大车运行前 ,应先确认 起升机构已将熔融金属罐 和浇包起升到安全运
40、行高 度后方可开动 大 车。安 全运 行高 度应 大于 地面最 高障 碍 物 0.5m 以上 。吊运 过程 中注 意观 察, 不应碰 撞各 种设 备及 建 筑 物(脱 模操 作除 外) 。操 作、指 挥吊 运熔 融金 属时 严禁从 作业 人员 的上 方强 行通过 。 7.15 吊起 熔融 金属, 如需 副钩配 合倾 翻作 业时, 禁 止提前 挂副 钩。 作 业完 成 后, 应 先落副 钩再 退小 车, 在副钩 确认 摘掉 后, 才能 运行主 起升 机构 。 7.16 盛装熔 融金属的罐体、包体在空中停留时间不宜大 于 10min 。吊运装有熔融金属、熔渣的罐体 和 包体, 应与 邻近 设备 或
41、建 、构筑 物保 持大 于 1.5m 的净空距 离。 7.17 不应 在人 员相 对集 中 的操作 平台 等位 置起 落盛 装有熔 融金 属的 罐体 、包 体。 7.18 起重机作业时,操 作者应姿势 正确,正坐、双手不脱离 运行机构的控制器,作业 过程中严禁做 无 关作业 的动 作。 起重 机控 制 操作 台上 ,禁 止放 置杂 物。 7.19 吊运熔融金属作业 时,司机不 应离开司机室,作业未结 束,司机不得交接班。作 业结束应在司 机 室进行 现场 交接 班。 7.20 吊运 熔融 金属 起重 机 在起降 和大 车运 行当 中, 不得打 开起 重机 登机 门, 防止突 然断 电引 发事
42、故。 7.21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 重机在操作 中突发停电、抱闸失灵等 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处置 方案要求进行 操 作。现 场应 急处 置方 案应 每半年 进行 一次 演练 。 7.22 不应采取用水冷却 熔融金属高 温罐体和包体方式,加快 罐体、包体周转。盛装熔 融金属的罐体 、 包体内 进水 , 不 应进 行吊 运, 人 员应 立即 撤离 危险 区域, 待熔 融金 属液 面上 的水蒸 发完 毕后 , 方 可 进 行 8 吊运作 业。 7.23 发生熔融金属泄漏 事故,应在 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 用熔剂或沙土挡住流出的 液体,防止熔 融 金属大 面积 流淌 进入 水沟 、电缆 沟或 气、 水、 油等 管沟( 空间 ), 造成 次生 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