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讲党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讲党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二、讲党课必须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
2、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联系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以及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讲解。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搞好自我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定期对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干部调整、年初岁尾等重要时期搞好教育。四、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党课不少于 1 次,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讲廉政党课。五、讲党课前要认真备课,讲课立意要新、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课后要认真组织座谈讨论,增强教育效果。在党课教育中,要把政府内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六、镇党委落实领导同志讲党课登记制度。每次党课后都要对讲课人姓名、职务,讲课时间、内容和听讲人员情况等进行登记。七、机关党委要做好对受教育人员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考评,确保上课率和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