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 东 省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本 部员 工 培 训 管 理 暂 行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 )本部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鼓励员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改进工作质量和绩效,切 实提升人力资源竞争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与集团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外派财务总监和监事)。第三条 培训原则(一)坚持培训工作服务于集团发展战略的原则。培训工作应服务服从于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并应有益于集团利益和企业形象。(二)坚持培训工作服务于岗位的原则。坚持培训为生产经营服务, “面向岗位,以 岗位需要为出
2、发点”,对员工进行知 识、技能、态度、观念、文化等由表及里的训练。(三)坚持培训工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没有实际内容的培训一律不予组织,培训 工作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以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四)坚持培训工作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培训与员工的职业生涯、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等紧密结合。第四条 培训目的(一)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2(二)提高员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改善工作质量和管理内容。(四)提高工作熟练程度和工作效率。(五)增强员工大局意识和综合管理能力。第二章 培训种类和方法第五条 培训分为三类:岗位培训、骨干培训、素质培训。(一)岗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进行岗位业务培训
3、,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满足工作需要。主要内容包括:1、了解集团组织架构与组织概况。2、了解集团企业文化与团队精神。3、熟悉了解集团的经营方针、目标以及有关的管理制度。4、学习掌握从事的业务工作知识和技能,提升岗位业务素质。(二)骨干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部门业务骨干和新提拔任职的员工,提高其理论水平、管理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适应新的挑战,从而保证集团目标的实现。(三)素质培训:培训对象为全体员工,根据岗位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管理技能、管理知识普及训练,学习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以及本领域的新知识、新发展、新成果。并 针对业务工作特点,开展增强职业素质的培
4、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不断适应环境的变化。第六条 培训方法(一)授课培训:集团自身组织的,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集团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专项知识讲座、短期培训班。3(二)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操作技能训练或岗位工作指导。(三)员工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学位教育。(四)由集团组织安排员工参加工程硕士、MBA 等学历学位教育。(五)集团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班。(六)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班的形式,举办各类短训班、进修班或研究生班。(七)有计划的选派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八)职务轮换:让受训者在不同岗位上轮流工作,使其全面了解
5、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得到各种不同的经验和锻炼。(九)网络培训:通过集团员工网络培训学习系统,组织员工自主安排时间参加各种培训课程的学习。(十)其它。第三章 培训管理第七条 集团人力资 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及培训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管理。集团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培训需求和按照培训计划的安排和要求,对自身业务系统人员组织培训和分类指导。并根据国家、省、市对专业技术岗位继续教育的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员工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 培训计划(一)集团各部门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需求计划。培训计划的制定按培训类别进行,其中:骨干培训以集团计划为
6、主,岗位培训以部4门计划为主,素质培训以员工个人计划为主。(二)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总体工作安排和培训需求计划制定集团年度培训计划,由集 团分管培训工作领导审批后执行。(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年度培训计划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集团其他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四)年度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集 团分管培训工作领导审批后执行。第九条 培训审批(一)集团根据业务需要组织的培训,如培训经费由集团培训费用列支的,实施前 组织培训的部门须制订培训实施方案,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方案包括:培训形式、
7、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受训范围及人数、师资配备、预算等。(二)集团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组织的培训,如培训经费不由集团培训费用列支的,只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三)由集团以外单位组织的培训,申请参加培训的员工须填写广东交通集团本部员工培训申请表(附件 1),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其中,员工自主参加各类培训或职称、学历学位教育,如完全是业余时间参加不占用工作时间且费用自理的,只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条 集团鼓励员工参加各 类学历学位教育,以提高集 团员工队伍的学历学位素质结构。其中,需由集团按本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报销学费的,按以下执行:(一)在集团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符合报读条件,经集
8、团审批同意,5可报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报读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与员工本人从事工作专业对口或密切相关。2、集团所急需的专业或集团未来发展需要的专业。(二)员工在报读时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详细注明报考专业、学制、学费、是否需要脱产离岗学习等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的报名手续。(三)员工接受学历学位教育,原则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短期脱产学习的,须经部门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否则, 应办 理辞职手续。第四章 培训结果登记与应用第十一条 集团本部员 工实施学分制培训考核登 记管理办法。培训学分
9、是考核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数量和质量设立的计算单位。原则上培训一天(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不足 1 天的计 0.5 个学分。第十二条 培训学分计算与登记按以下办法实行:(一)参加集团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以培训计划、通知和培训合格证书为依据,按 实际培训学时登记学分。(二)参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以培训申请表和课程学习证明或结业证书为依据,按实际培训学时登记学分。(三)参加出国培训,以出国培训计划和国外培训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按 实际培训学时登记学分。(四)参加集团员工网络培训学习系统的学习,根据系统所记录的网6络培训学分按 0.2 折算后登记学分。(五)参加
10、集团组织的专题讲座,以讲座计划、通知和考勤记录为依据,根据讲座时间计算学分。(六)员工在公开发行出版物(含南粤交通)上每发表一篇理论、调研文章或学术、技术论文等(新闻、信息类不计),独立作者的, 计 3 个学分;第一作者的,计 2 个学分;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计 1.5 个学分。(七)员工独立或参与撰写并公开发行著作、译著,独立专著的,计 5个学分;合著第一作者的,计 4 个学分;合著第二及以后作者或专章独立作者的,计 3 个学分;专章第一作者的,计 2 个学分;专章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计 1 个学分。(八)员工据个人岗位工作需要,确定年度自学选修内容,自学情况年终经部门负责人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试
11、、撰写论文和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达到自学要求的,计 2 个学分。(九)培训学分登记在广东交通集团本部员工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 2),登记 表由员工本人负责填写,每年年底交所在部门审核,部门审核后汇总交人力资源部。第十三条 集团本部副部长以上级别员工每年须完成 5 个以上培训学分,其他管理岗位员工须完成 3 个以上培训学分。未完成培训学分要求的员工年度考核不能评为“ 优秀” 。第五章 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第十四条 集团按有关规定提取培训经费,专款用于员工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需要,报经分管培训工作领导同意后7进行适度调整。第十五条 由集团组织安排参加 MBA 等各 类学历学位教
12、育的,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其学习费用(含学费、书本费、论文答辩费)由集团报销,培训 期间的其它费用(如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集团只报销学习费用的 50。第十六条 非经集团安排,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程序经批准报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学费先由员工个人支付,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并经教育部门鉴定有效的,学习费用(仅包括学费、书本费、论文答辩费)由集团报销 50%(以不超过 40000 元人民币为上限),培 训期间的其它费用由员工自理。未按程序审批或报读后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证 (学位证)经教育部门鉴定无效的,学习费用全部由
13、员工自理。第十七条 由集团统一组织安排或经批准参加的各类非学历学位培训,因培训产 生的所有费用由集团全额报销。但员工因个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结业证)的,培训费用由员工自理,且外出培训期间按事假处理。第十八条 由集团组织安排出国考察、学习 的员工,其出国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保持不变,在国外各项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第十九条 员工申报职称或参加职称考试及考前培训的费用由员工自理,并应 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 5 日以内(含 5 日)的,须经部门同意, 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如占用工作时间超过 5 天的,应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8
14、第二十条 员工按程序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学习假期间待遇按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经集团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 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 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 1:广东交通集团本部员工培训申请表附件 2:广东交通集团本部员工培训情况登记表9附件 1:广 东 交 通 集 团 本 部 员 工 培 训 申 请 表姓名 性别 学历 出生年月工作岗位 毕业 学校及 时间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培训形式短期脱产业务培训 长期脱产业务培训研 讨、研修班 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业 余业务
15、培训班 职称考试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共 月 日培训费用 集团:¥ 自理:¥ 培训内容申请人签名:所在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集团分管领导意见:集团分管培训工作领导意见:备注10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作为培训经费报销凭据。附件 2:广 东 交 通 集 团 本 部 员 工 培 训 情 况 登 记 表姓 名 : 部 门 : 职 务 : 登 记 年 度 :培训类别 培训内容 培训日期( 月 日- 月 日) 培训天数 登记学分网络培训学习 网络培训学习系统记录的网络培训学分:论文标题 作者名次 刊物名称发表论文箸作或译箸名称 作者名次 专章作者名次撰写箸作或译箸自学内容 自学情况自学学分合计: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人力资源部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注:1、培训类别:集团统一组织的培训;外单位组织的培训;出国培训;专题讲座。2、培训一天(6 个学时)计 1 个学分,不足一天的计 0.5 个学分。113、网络培训学习系统记录的网 络培训学分按 0.2 折算后登 记学分。4、此表由员工本人负责填写,每年年底交所在部门审核,部门审核后汇总交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