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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集体合同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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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集体合同制度,秦雷 ,第一节 概述,一、集体合同的含义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代表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 目的不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劳动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 2007年9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全面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全国各类企业。,相关概念,a平等协商: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

2、代表组织之间)就有关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而进行的商谈交涉行为。 集体协商应作为一项劳动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它是劳动关系重要的调节机制,也称为劳动关系的制衡器。 b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者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组织之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平等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c行业性集体合同: 是指在一定的行业内,由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d区域性集体合同: 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由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开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协调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用人单位利益共同体,增强用人单位活力和凝聚力 推动企业管理的民主化,促进职工民主参与意识发展 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三、集体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一)集体合同制度的历史渊源 1、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早期发展阶段 集体合同是工人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团结起来通过工会组织与资本家进行斗争的一种方式(通过谈判

4、签订团体协约)。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会组织的不断状大及合法化,集体合同制度得到确认,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在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已逾百年的历史(最先在英国出现),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即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时期(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在这个阶段,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以及工人结社在劳动立法中被加以禁止或限制。第二个阶段即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时期(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在这个阶段,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以及工人结社逐步纳入劳动立法。第三个阶段即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时期(二次世界大战至今)。在这个阶段,

5、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以及工人结社在劳动立法中获得承认并形成制度规范。与此同时,国际劳工组织(ILO)以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就集体谈判做出规定,进而影响和推动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集体合同立法与工会运动。,2、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出现和发展的三个历史时期 新中国成立前主要在革命根据地诞生;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制定劳动法大纲(年) 中央苏区通过的中央苏区劳动法(年)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制定的战时工厂集体合同准则(年) (以上三个历史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前在革命根据地制定的调整战时劳动关系的历史文献。) 新中国成立初期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发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年颁布实施)和关于私营工商企业中

6、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对企业集体合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国际接轨符合规则的我国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实施,2001年10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进行了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都作出了规定,3.我国开展集体合同工作的情况,(1)集体合同由少到多,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年来,各级工会把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许多地方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集体合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其纳入地方发展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协调劳

7、动关系三方会议、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区、市)总工会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集体合同工作指导意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力地推动了集体合同工作的发展。截至2005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已达75.4万份,覆盖企业137.8万个,覆盖职工1.0384亿人。,2、工资集体协商稳步发展,并已成为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各级工会抓住贯彻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契机,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工会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业务水平和协商技巧,为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各省(区、市)都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截至2

8、005年,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25.2万份,覆盖企业达41.2万个,覆盖职工3531.2人。9个省(市)建立了工资协商专业指导员队伍,推动了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发展。,3、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逐步推开,为小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武器。 各级工会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特别是在小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和经济开发区等,通过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扩大覆盖面,促进了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发展。到2005年底,全国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1.3万份,覆盖企业84.5万个,覆盖职工4762.7万人。从总体上看,全国签订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总

9、数虽然只占到全国集体合同建制总数的14 %,但所覆盖的企业却是全国集体合同建制企业数的53%;所覆盖的职工已占到全国集体合同所覆盖职工总数的29%。,4、集体合同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加快,其权威性不断增强。,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区、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集体合同法规,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陆续发布。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人大颁布了集体合同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地方性法规。全国和各省(区、市)总工会积极参与配合人大和政府的执法检查活动,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劳动法、工会法执法检查和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有的还对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

10、专项检查。这些都对进一步增强集体合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5、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普遍建立,为集体合同的深入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实践性探索工作,是在1983年中国正式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活动开始的。以此为开端,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作为中国的政府、工人和雇主的代表组成三方代表团参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亚太地区一系列劳工活动。,1990年9月7日,我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第144号公约,即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表明我国正式承诺

11、遵循国际通行的三方性原则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 1995年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三方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更加密切。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展了建立三方协调机制的探索。1996年,海南省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001年8月,国家一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建立了省一级三方协调机制,市(地)、县(区)一级的三方协调机制的建制率分别达到82.17%和70.8%,并正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截至2005年底,全国建立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单位共8030个,我国三方协调机制网络格局初步形成。

12、,第二节 集体协商,一、集体协商的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定额;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补充保险和福利;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八)职业技能培训; (九)劳动合同管理; (十)规章制度; (十一)职工就业保障; (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 (十七)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职工热点难点就是集体合同重点,突出重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以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一

13、般不低于当年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重点内容; 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要以不低于本市物价增长幅度,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为重点内容。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合理确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控制超时加班为重点内容。 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合理制定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资调整最低幅度等为重点内容。行业谈标准、区域谈水平、企业谈增长,怎么谈,二、协商程序,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宏观指导参数,如工资指导线、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影响工资水平的其它数据,如国家利率、税率和汇 率等变动情况;本区周边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外部资料,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资料,上

14、年度企业产品品种,生产总值、劳动生产率、利润总额及本年度预测;,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企业成本费用总额及人工成本总额;,职工人数、分类及其变化情况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收集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一)资料收集,以人为本,平等协商,共谋发展,互惠双赢,指导思想: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保证职工的基本劳动权利, 争取更多的应得利益,努力促进 互利互赢。,职工的要求;企业的条件;为职工争取最 大利益。,(二)进行集体协商,“六谈”:职工燃眉之急的问题率先谈;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主动谈;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

15、谈;劳资关注的问题着力谈;争议问题耐心谈;僵持不下的滞后谈。,守住三条底线: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底线;为普通职工提供“托底性”保护,对凡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都要执行本地区、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底线;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相应增长的底线。,工会代表要注意:,正式协商程序(条例第34、35条),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会议。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程序规定,不仅体现了双方地位的平等,更关键的是给了职工代表一方更充分发挥作用的客观条件。工会的首席协商代表要学会在主持会议中促进协商的顺利进行,保证协商达到比较满意的成果。 (召开协商会议的基本程序) A、

16、宣布会议议题和会议纪律; B、提出议题一方的代表就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出说明; C、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开展讨论; D、双方首席代表归纳讨论意见; F、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协商会议记录上签字。 集体协商过程中的临时提议,取得对方同意后,可以列入协商程序。,工会要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协议草案;,表决通过“草案”,“草案”未经职代会1/2以上代表通过时视为无效;,未通过的“草案”,双方协商代表应进行再次进行协商;,将再次协商的“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直至表决通过。,(三)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四)双 方 首 席代 表 签 字,(五)登记备案,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10日

17、内,将集体协议书及有关材料,送交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协议书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协议书即行生效。,用人单位工会可以将集体合同草案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前报上级工会征求意见。,(六)公 布,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几个问题,企业工资制度及相关概念 工资总额、工资支付、人工成本、最低工资、财务报表 两个“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三项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制度 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工资总额,养

18、老保险 20% 医疗保险 10% 工伤保险 0.5%2% 失业保险 1.5 % 生育保险 0.8% 住房公积金 12% 职工教育经费 1.5% - 2.5% 工会经费 2%,以企业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的项目:,48.3% - 50.8%,补充医疗保险 4% 补充养老保险 4%,56.3% - 58.8%,计 时 工 资,计 件 工 资,奖金,津 贴 和 补 贴,加 班 加 点 工 资,特 殊 情 况 工 资,第三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期限(中止期限)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第36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形时,可以终止协商,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

19、内容。中止协商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第37条) 二、集体合同的生效(第38、39条) a 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讨论; b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c 审议通过后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注意: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加强沟通与联系,事先送审很有必要。 从实践中的作法总结:企业已经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签

20、订完集体合同后,在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之前,先与负责审核备案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沟通,将“集体合同草案”事先审核把关,基本上能够通过后再履行“通过程序”。否则,发现问题要求修改“草案”,修改后再次召开大会履行“通过程序”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正式送审应当准备的材料有: 1、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关于实行集体合同的决议; 3、集体合同文本一份; 4、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申请集体合同备案,同时应报送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申请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应准备的材料有:(同上)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

21、题: 1、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问题; 2、集体合同中关于职工工资标准的明细问题; 3、集体合同中关于企业对职工实行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问题; 4、集体合同中的规定与现实国家劳动政策法规规定相冲突或者规定的不准确问题。,三、集体合同的履行,(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定期报答制度 第41条 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建立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一方或双方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报答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检查具有的重要意义。 1、加强监督检查是集体合同制度发展的客观要求。 2、监督检查是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的重要保证。 3、监督检查是对集体合同实行

22、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 4、监督检查是防止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一)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会或监督检查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组成,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职代会制度是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载体,依托职代会制度加强对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是职工民主监督的主要任务。 (三)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适应我国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要求,由区域或行业工会和区域企业组织或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吸收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对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履行集体合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三方联合监督

23、检查组织。由相应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三方共同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合同工作联合检查活动,形成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企业行政是履行集体合同的主体,有义务将集体合同实施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履约责任制度。企业要把集体合同内容和履约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和分厂(车间)、班组,使之与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奖惩和责任

24、追究制度。 (三)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集体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要求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换意见。 (四)整改建议制度。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对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拖延不改的,应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职工举报制度。职工群众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工会要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职工举报材料的分析、整理、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四、集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42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五、集体合同的终止(续订),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 (一)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二)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集体合同期满后,一方不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 第43条 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续订的要求,双方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续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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