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新旧标准比较2011-09-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国家标准 GB 16899-199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等效采用 EN115:1995。 CEN于 2008年发布了 EN115-1:2008代替 EN115:1995, 2010年又发布了第 1号修改件 EN115-1:2008/A1:2010。标准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采用 EN115-1:2008+ A1:201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 第 1部分:制造与安装 。新标准已于 2011年
2、 7月 29日颁布,替代 GB 16899-1997。由于新标准的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提出了不少新的安全要求。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无论在章节结构上还是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一、章节结构GB 16899-2011 正文共 7章,附录 11个,而 GB 16899-1997的正文共 17章,附录 5个。具体来说,新标准的章节结构如下:1、第 1、 2、 3章是引言、引用文件、标准术语等的定义,基本包含旧标准第 04章的内容。2、第 4章:重大危险清单,与旧标准的附录 C:危害事件表对应,新标准将其放在正文里,并
3、且分 10个小节详细描述,其重要性大大提高。 3、第 5章: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是标准的主要内容,分 12小节,除了包含了旧标准第 514章的内容外,还增加了火灾防护、运输等的要求。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4、第 6章: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是旧标准中没有的内容,详细规定了对新产品各项安全性能的具体验证方法、验证报告等。5、第 7章:使用信息,包含了旧标准第 15、 16章的内容,而且增加出厂随机文件的具体要求。6、附录部分,新标准共有附录 11个,其中规范性附录 6个,资料性附录 5个,比旧标准增加了大量的内容。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
4、旧标准比较二、内容GB 16899-2011修改采用 EN115-1:2008+A1:2010的版本,该版本是 CEN在多年自动扶梯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 EN115:1995进行的修订, EN115-1:2008与EN115:1995相比,增加了一些自动扶梯安全要求,例如制动减速度的要求、梯级扭转试验要求、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等,同时改正了旧标准的不足,更适用于市场的需要。新旧标准主要变化内容见下表。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自动扶梯定义3.1.9自动扶梯:用于升降人员,动力驱动的、倾斜的、连续运
5、行的阶梯,其人员运载面(例如:梯级踏面)持水平。注:自动扶梯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使用。3.1自动扶梯:带有循环运动梯路向上或向下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明确自动扶梯在非运行状态下不能当作固定楼梯使用,与以前的 “在停电情况下兼可作疏散乘客使用 ”的提法不同。2自动人行道定义3.1.19自动人行道 moving walk:动力驱动的人员输送设备,其人员运载面(例如:踏面、胶带)始终与运行方向平行且保持连续。注: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也不能当作固定通道使用。3.2自动人行道 passenger conveyor:带有循环运动走道(例如板式或带式)水平
6、或倾斜输送乘客的固定电力驱动设备注意其英文的术语也不同了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3额定速度、名义速度定义 3.1.21名义速度 nominal speed由制造商设计确定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在空载(例如:无人)情况下的运行速度。注:额定速度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额定载荷时的运行速度。 3.6额定速度 rated speed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在空载情况下的运行速度,也是由制造厂商所设计确定并实际运行的速度。 新标准的名义速度也即旧标准的额定速度,
7、指设计的空载运行速度,而新标准的额定速度指实际的满载时的运行速度,应以现场实测的为准。 4 名义宽度 5.3.2.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名义宽度 z1不应小于0.58 m,也不应大于 1.10 m。对于倾斜角不大于 6的自动人行道,该宽度允许增大至 1.65 m。 8.1.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名义宽度不应小于 0.58m,且不超过 1.1m。对于倾斜角不大于 6。的自动人行道,允许有较大的宽度。 新标准中自动扶梯的名义宽度要求不变,而自动人行道要求最大不超过 1.65m,但超过 1.00 m时,其输送能力不会增加,因为使用者需要握住扶手带,其额外的宽度原则上是供购物车和行李车使用的。自
8、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5输送能力/额定载荷定义 3.1.18最大输送能力 maximum capacity在运行条件下,可达到的最大人员流量。3.1.23额定载荷 rated load设备的设计输送载荷。注:最大输送能力,参见附录 H。3.8理论输送能力theoretical capacity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小时理论输送的人数。理论输送能力 ct按公式计算: ct= v*3600*k/0.4式中: v 额定速度,m/s; k 系数。对常用的宽度其 k值为:当 z1=0.6m时, k
9、 =1.0当 z1=0.8m时, k =1.5当 z1=1.0m时, k =2.0理论输送能力的计算公式实际上就是梯级上站满人时的输送能力,实际上在拥挤的情况下也不会出现全部满人的情况,人们处于安全的本能,总会留出一定的空间。另外,由于受人们反应时间的限制,速度越快,前后梯级间留下的间隙越大,因此理论输送能力并没有很大的意义。新标准上引入了最大输送能力的概念,它与理论输送能力不同,不能通过简单的公式进行计算,而是采用理论分析及经验值,其数据比较难记,可以进行估算。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梯级、踏板宽度 m 名义 /额定
10、速度 m/s 0.50 0.65 0.75 新 旧 新 旧 新 旧0.6 3600 4500 4400 5850 4900 67500.8 4800 6750 5900 8775 6600 101251.0 6000 9000 7300 11700 8200 13500注: 1、新标准的值是最大输送能力,旧标准的值为理论输送能力;2、最大输送能力可按以下方法估算:以 0.6m的梯级为准, 0.5、 0.65、 0.75m/s的名义速度时的最大输送能力分别为:3600、 4400、 4900人 /小时,梯级宽度增加时以实际梯级宽度除以 0.6,再乘以对应速度的输送能力,数据进行四舍五入,取整到百
11、位(因该值是经验估算值,无需精确到个位),例如 1m梯级宽度速度为 0.5m/s按计算即为 6000人 /小时(注: 0.8m梯级宽度速度为 0.75m/s稍有不同,按计算为 6533人 /小时,四舍五入应为 6500,但标准定为 6600) 。3、对踏板宽度超过 1.00 m的自动人行道,其输送能力不会增加。新旧标准中常用宽度和速度的输送能力对比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6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3.1.22用于表 6 所列安全应用的,基于可编程电子装置的用于控制、防护、监测的系统,包括系统中所有元素(例如:电源、传感器和其它输入装置,
12、数据高速公路和其它通信途径,以及执行器和其它输出装置)。5.12.1.2.6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PESSRAE)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应符合 GB/T 20438 的规定。如果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和一个与安全无关的系统共用同一硬件,则该硬件应符合 PESSRAE的规定。附录 D.6 PESSRAE的功能和安全试验PESSRAE的功能和安全试验按照 GB/T 20438的规定。无相关要求 PESSRAE是新标准中出现的新术语,是 CEN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通过的一项技术,它允许通过软件程序进行安全保护,即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不仅用于自动扶梯上,在垂直电梯上同样使用。目前的问题是如何
13、对 PESSRAE的试验和验证,国内尚没有企业使用该系统,试验和验证仍是空白。PESSRAE为一些监控电路的设计提供了方便,特别是一些功能比较复杂的监控电路,如果不采用 PESSRAE是很难实现的,例如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要求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实际速度超过 -15%且持续时间超过 15s 时动作保护,如果不采用 PESSRAE,而是采用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通过电子元件的逻辑控制实现该功能,难度还是挺大的。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7重大危险表 4 重大危险清单 附录 C 危害事件表 新
14、标准将重大危险列表放在前面的章节,并且危险源的表达更清晰具体,内容也有一些变化,综合了旧标准颁布后发生的事故的经验,其中强调了电磁辐射的危险。 8围板(外饰板)强度 5.2.1.2 在外装饰板上任意点垂直施加 250 N 的力作用在 25 cm2面积上,外装饰板不应产生破损或导致缝隙的变形。固定件应设计成至少能够承受两倍的围板自重。 5.1.2围板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 新标准给出了具体的强度的要求。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9 通风孔 5.2.1.5 通风孔的设置或布置应符合 G
15、B 238212009 的表 5 的规定。此外,一根直径为 10 mm 的刚性直杆应不能穿过围板且不能穿过通风孔触及任何运动部件。 5.1.4 通风孔 不允许通过各通风孔接触到任何运动部件 新标准对通风孔的防护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10支撑结构(金属结构 )强度 5.2.5 支撑结构设计设计所依据的载荷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自重加上 5 000 N/m2 的载荷。根据 5 000 N/m2 的载荷计算或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承距离 l1 的1/750。 5.3金属结构设计所依据的载荷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自重加上 5000N/m2的乘客载荷根据乘客载荷 计算或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
16、承距离 1的 1/750。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根据乘客载荷计算或实测的最大挠度,不应超过支承距离 1的 1/1000。新标准不分普通型和公共交通型,挠度统一为 1/750。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1梯级和踏板表面、梳齿支撑板以及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 5.3.1 在自动扶梯的载客区域,梯级踏面应是水平的,允许在运行方向上有 1的偏差。注:材料和试验方法参见附录 J。5.7.1 出入口表面特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出入口区域应具有一个安全的立足面,该面从梳齿板齿根部起测量的
17、纵深距离应至少为 0.85 m。注:材料和试验方法,参见附录 J。梳齿板(见 5.7.3)除外。附 录 J (资料性附录)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 无相关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梯级和踏板表面、梳齿支撑板以及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其中附录 J给出了一种参考性的试验方法,采用德国用于确定地面覆盖材料防滑性能的标准 DIN 51130,试验时使用特定的油作为一个不变的试验参数。该程序是基于人踩在覆盖了试验材料的倾斜平面上进行试验,用以确定不同的覆盖材料是否适合使用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根据在一定范围内测量决定的平均倾斜角度,将试验材料划分为五个防滑等级。该等级是判断防滑性能
18、水平的基准,其中 R9 代表最低的防滑性能, R13 则是最高的防滑性能。用于室内的覆盖材料防滑等级应至少为 R9,用于室外的应至少为 R10。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2梯级踢板强度 5.3.3.2.2通过一块厚度至少为 25 mm 的方形或圆形的钢质垫板,其形状与踢板圆弧相贴合,法向施加一个 1 500 N 的力于 25 cm2 的踢板表面,踢板的变形不应大于 4 mm,且应无永久变形。该载荷应施加于踢板宽度方向中心线上的三个位置:中间和两端。 8.2.5梯级踢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
19、度 新标准给出了具体的强度的要求。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3梯级、踏板扭转试验 5.3.3.3.1.2梯级扭转试验梯级的设计应使其结构能承受相当于引起梯级随动滚轮中心有 2 mm 圆弧位移的等效扭转载荷,该圆弧以梯级链滚轮中心为中心。上述 2 mm 的位移是基于梯级随动滚轮与梯级链滚轮之间 400 mm 的中心距,当 400 mm 中心距改变时,该位移与中心距的比例应保持不变。(注:试验方法与梯级疲劳试验相似,此略)5.3.3.3.2.2 踏板扭转试验仅当踏板装有随动滚轮时需要进行扭
20、转试验。(注:试验方法略) 无相关要求 由于安装及制造上的偏差,梯级或踏板并非运行在理想的平行且平面的轨道上,运行时会产生扭转疲劳,因而需要增加扭转试验。附录 F.2、 F.3给出了两个具体的扭转试验装配示例。该项要求在以后的型式试验上将增加。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4传动元件安全系数 5.4.1.3.2 所有驱动元件静力计算的安全系数应至少为 5。如果采用三角传动皮带,不应少于 3 根。 12.3.2 所有传动元件的尺寸都应进行精确计算。根据 9.1.2和9.2.1的规定,链条、传
21、动带和三角带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若采用三角传动皮带,不应少于三根。由仅要求链条、传动带和三角带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改为所有驱动元件静力计算的安全系数应至少为 5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5制停减速度、制停距离 5.4.2.1.3.4 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自动扶梯向下运行时,制动器制动过程中沿运行方向上的减速度不应超过 1 m/s2。原始减速信号应经过 4.0 Hz 两阶巴特沃斯( 2-pole Butterworth)滤波器滤波。注:建议在减速度限值范围内实
22、现最短的制停距离。5.4.2.2.2 附加制动器应能使具有制动载荷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有效地减速停止,并使其保持静止状态。减速度不应超过 1 m/s2。12.4.4.4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额定速度大于 0.65m/s时制停距离的要求有了变化。最重要的是对自动扶梯下行时要求制停减速度不应超过 1 m/s2(自动人行道每要求),这个要求对乘客的安全起到保护作用,防止制动时减速度过大而前倾失足。另外,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下行时附加制动器动作时的最大减速度制停减速度不应超过 1 m/s2的要求,但附加制动器动作时,不必保证对工作制动器所要求的制停距离。 自动扶梯和行动
23、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 0.50 0.21.0 0.65 0.31.3 0.75 0.41.5 0.90 0.551.7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 0.50 0.21.0 0.65 0.31.3 0.75 0.351.5 0.90 0.41.7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6电动机的供电控制 5.4.1.5.2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电源直接供电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这些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在供电回路中。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其中任一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5.
24、4.1.5.3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应采用下述 a)或 b)方法: a)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动机电流。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其中任一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12.8 主机停车及其停车位置检验由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在下列情况下应有效地停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中断,接触器的触头应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则重新启动应是不可能的。新标准考虑了目前部分扶梯采用了变频拖动的情况,增加了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的要求,具体的要求与垂直电梯一样。 自动扶梯
25、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6电动机的供电控制 b)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 :1)切断各相 (极 )电流的接触器。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2)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 3)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
26、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7梯级链名义无限疲劳寿命 5.4.3.2 梯级链应按照名义无限疲劳寿命设计。每根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其材料应满足:GB/T 699、 GB/T 700、 GB/T 1591、 GB/T 3077 或 GB/T 4171。梯级链应进行拉伸试验。当使用一根以上链条时,可假定各链条平均承受载荷。 9.1.2每根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这一系数是链条的断裂强度与链条所受静力之比。静力是指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链条承受 5.3 规定载荷时的张力,同时链条还承受张紧装置所产生的张力。当使用一根以上链条时,可假定各链条平均承受载荷 。
27、 新标准增加了梯级链应按照名义无限疲劳寿命设计的要求。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8扶手装置防攀爬翻越措施 5.5.2.2 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正常站立。如果存在人员跌落的风险,应采取适当措施阻止人员爬上扶手装置外侧。为确保这一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应装设防爬装置,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 1000 50) 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 l5 应至少为 1000 mm,并应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应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并符合b
28、10和 b12的规定。 5.1.5.2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应采取措施阻止人们 翻越扶手装置,以免除跌落的危险。一般在自动扶梯较下边的站立区段,扶手装置在可能被翻越,而在较上边的区段扶手装置可以防止翻越,因此在较下边区段内应防止扶手装置被翻越。例如,可通过设置光滑的扶手装置外盖板,或设立与扶手装置并行的栏杆,或设置垂直于扶手装置的附加护架。旧标准对于扶手装置的附件护架只是提出要求,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新标准明确规定附件护架的尺寸要求。外盖板防攀爬装置示意图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29、对比18扶手装置防攀爬翻越措施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外盖板的宽度 b13 超过 125 mm 时,在上、下端部应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 b14 超过 125 mm 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 h10。用于安装上述装置的外露紧固件应防止有意破坏。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阻挡装置示意图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8扶手装置防攀爬翻越措施 当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
30、扶手盖板,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b15 大于300 mm 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 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超过 1 800 mm,高度 h11不应小于 20 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锐边。对相邻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b16大于 400 mm 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外盖板防滑行装置示意图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19多层玻璃的护壁板 5.5.2.4如果
31、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是钢化玻璃。单层玻璃的最小厚度应为 6 mm。当采用多层玻璃时,应为夹层钢化玻璃,并且至少有一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6 mm。 5.1.5.4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当是不会裂成碎片的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新标准增加了采用多层玻璃作为护壁板的要求 20围裙板防夹装置 5.5.3.4 c)应装设符合下列规定的围裙板防夹装置:1) 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2) 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 33 mm,最大为 50 mm;5.1.5.6.3 可加设适宜的防夹装置,或在梯级踏面两端
32、提供黄色标记。 旧标准只是建议加防夹装置,没有具体的要求,新标准即要求必须设置围裙板防夹装置,而且对装置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以减少乘客(特别是儿童)手脚被加入围裙板与梯级之间的事故的发生。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0围裙板防夹装置 3) 在刚性部件突出区域施加 900 N 的力,该力垂直于刚性部件连接线并均匀作用在一块 6 cm2的矩形面积上,不应产生脱离和永久变形; 4) 刚性部件应有 18mm 到 25mm的水平突出,并具有符合规定的强度。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 15 mm,
33、最大 30 mm;5) 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 25 mm 和 30 mm 之间;6) 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 25 mm 和 55 mm 之间;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0围裙板防夹装置 7) 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 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8) 围裙板防夹装置边缘应倒圆角。紧固件和连结件不应突出至运行区域;9) 围裙板防夹装置
34、的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不小于 50 mm,最大150 mm 的位置;10) 如果围裙板防夹装置是内盖板的延伸,则 5.5.2.6.2 的要求同样适用。如果围裙板防夹装置是装设在围裙板上或是围裙板的组成部分,则 5.5.3.1 的要求同样适用;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1围裙板与皮革、PVC及橡胶之间滑动摩擦系数5.5.3.4 d) 围裙板防夹装置下方的围裙板宜采用合适的材料或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以减小其与皮革(湿和干)、 P
35、VC(干)和橡胶(干)之间的摩擦系数(试验方法参见附录 K)。附录 K(资料性附录)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性能的确定。 无相关要求 新标准增加了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性能的确定,其中附录K给出了一种参考性的计算方法,采用德国了用于测量鞋类通常踩踏表面的滑动摩擦系数 的各种参数的标准 DIN 51131。22 扶手带入口与地面之间的防夹 5.6.4.2 扶手转向端顶点到扶手带入口处之间的水平距离 l4 应至少为 0.30 m。如果 l4 大于( l2-l3+50 mm),则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至少为 20。 7.5.2扶手转向端顶点到扶手带入口处 之间的距离 4
36、应至少为 0.3m。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3倾斜段到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 5.7.2.2 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上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名义速度 V0.5 m/s时,不小于 1.00 m(倾斜角最大 35); 名义速度 0.5 m/s V0.65 m/s时,不小于 1.50 m(倾斜角最大 30); 名义速度 V 0.65 m/s 时,不小于 2.60 m(倾斜角最大 30)。名义速度不大于 0.65 m/s 时,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应小
37、于 1.00 m,当名义速度大于 0.65 m/s 时该曲率半径不应小于 2.00 m。 10.1.4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上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径应:额定速度 v0.50m/s时,不小于 1.0m;额定速度 v0.50m/s时,不小于 1.5m。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到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小于 1m(与额定速度无关)。注: 10.1.4中有关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的附加建议见附录 D。 上水平段在旧标准中只按不大于 0.5m/s和大于 0.5m/s两种速度分,而新标准按三个速度段分,将 0.65以上速度的提出更高的要求。下水平段在就旧准中与额定速度无关,曲率半径全部为 1m,新标准即以 0.65m
38、/s的速度为分界点分两种情况。新标准取消了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对曲率半径的附加要求。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4梳齿与齿槽啮合深度 5.7.3.3.1 梳齿板的梳齿与踏面齿槽的啮合深度 h8(见图 2 中剖视图 X)应至少为 4 mm。 11.3.1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 hS(见图 1中 X图)应至少为 6mm。 新标准将啮合深度从6mm改为 4mm,降低了安装调整的难度,从目前看对安全性能没有影响。 25梳齿的设计角 5.7.3.2.3 梳齿板的梳齿应具有在使用者离开自动
39、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不会绊倒的形状和斜度,设计角 不应超过 35。 8.3.2.3梳齿板的梳齿应具有一种使乘客在离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不会绊倒的形状和斜度,如图 1中 X图所示,设计角 不应超过 40 。 新标准将梳齿的设计角不超过 40 提高到不超过 35。26控制柜维修提升附件 5.8.2.2 如果因维修目的,必须移动或提升控制柜,则应提供合适的提升附件,例如:吊环螺栓、手柄。 无相关要求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序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27 照明 5.8.3.2 在桁架内的机房、驱动站以及转向站中的电
40、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手提行灯可设置在驱动站、转向站或机房中的某一处。应在这些地点的每一处配备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工作区域的光照度为 200lx。 5.4.2 室内或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 50lx和15lx。6.3.2 在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提供永久和固定的照明。 新标准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照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8 火灾防护 5.9 本标准未包含防火和建筑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尽可能采用在火灾时不会产生附加风险的材料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外盖板和内盖板、桁架、梯级和踏板、导轨系统的材料应至少达到 GB 86242006 中 10.5 规定的 C 级要求。 0.5.1防火和建筑要求各国都不同,迄今,无论是在国际范围还是欧洲范围尚未统一协调起来 。因此,本标准并不包含对防火和建筑的特殊要求。但建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尽可能采用阻燃材料制造。 新标准规定了外盖板和内盖板、桁架、梯级和踏板、导轨系统的材料的防火性能要求。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