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处罚措施,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施工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由安质部下
2、发,经项目安全总监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五条 所有的罚款,安质部统计并建立台帐,计划合同部在月度计量时扣除。分包单位工程款的终期结算时,对所有奖励或罚款同时给予最终结算。安质部根据该分包单位配合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保留对分包单位返还罚款的权利。第六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安质部。第一章 奖励规定第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实行奖励:(一)在业主等上级单位检查中得到上级单位表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良好,项目部对表现优秀的分包单位进行 1000-1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在本月度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日常检查中,总体表现优秀,且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项目部对表现优秀的分包单
3、位进行 500-1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三)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对成绩显著的班组、施工队、人员进行 1000-1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项目部将其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一)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对消除、避免事故的班组、施工队、人员进行 1000-1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项目损失减少的,项目部对贡献显著的班组、施工队、人员进行 1000-1500 元的一次性
4、奖励。(三)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项目部对班组、施工队、人员进行1000-2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四) 在月度文明施工检查中表现优秀的,项目部对班组、施工队、人员进行 500-1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备注: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小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金额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第二章 处罚规定(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分包单位,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二)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
5、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负伤率超 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 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处罚。(四)对安全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单位,每次予以 10000 元罚款并限期整改,规定整改时间内依旧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将给予清场处理。(五)在业主等上级单位检查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不合格,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1000-2500 元的一次性罚款。(六)在本月度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日常检查中,总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不合格,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500-1000 元的一次性罚款。(七)对相关问题整改不
6、到位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200-500 元的一次性罚款。(八) 在项目部日常文明施工检查中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500-1000 元的一次性罚款。(九) 在项目部日常文明宿舍检查中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部对相关分包单位进行 100-500 元的一次性罚款。(十)在日常安全质量巡查中,发现违章违规作业时,将按照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进行处罚(见附件)。备注:安全处罚应根据责任大小、损失程度、问题出现频率、整改情况而定,一次性罚款金额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附件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一、施工现场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
7、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100 元。2、严禁不系安全帽带,把安全帽当凳子坐,违者罚款 100 元3、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每人罚款 200元。4、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演练,违者每人罚款 200 元5、进入施工场地必须刷门禁卡进入,严禁跨越门禁系统或钻门禁,违者每人罚款 100 元。6、施工现场不在规定的地方吸烟,随意乱丢烟头,违者罚款 200 元,并通报全标段。7、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 500 元,立即清退。8、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 500 元,立即清退,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9、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 500 元并停止作
8、业,立即清退。10、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 300-1000 元。11、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 2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12、现场不听从安质人员指正,违者罚款 200-500 元。13、扣压、拒领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当事人按罚款金额翻倍处罚,相关分包单位按罚款金额翻倍处罚。14、洞口、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低于作业面,罚款 500 元。15、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人监护,罚款 200 元。16、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罚款 100 元。17、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包含消防器材),罚款 100 元。18
9、、材料堆放严重超载、垂直运输严重超载,罚款 200 元。19、违章使用电炉、利用碘钨灯烤火取暖,没收取暖设备,并罚款 200 元。20、禁火区域违章动用明火或吸烟,罚款 200 元。21、施工现场发现小孩(处罚监护人),罚款 100 元。22、工地随地大小便、随倒垃圾,罚款 100 元。23、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未配置消防器材,罚款 100 元。24、不服从现场指挥,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罚款 200 元。25、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 100 元。26、严禁在无防护的钢支撑或砼支撑上行走,违者立即清退 ,并罚款 500元。27、严禁在无防护的钢支撑或砼支撑上堆放
10、杂物(包括配电柜、焊机等),违者罚款 200 元。二、生活区、宿舍1、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烧水壶、插板小功率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罚款 200 元。 2、严谨在宿舍私拉乱接,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3、宿舍要保证干净整洁,严谨垃圾随地乱扔,或者是直接从宿舍楼往外仍,一但发现一次 100 元。4、宿舍窗户、走廊晾晒衣服,走廊过道放鞋子,一次一件罚款 50 元;三、文明施工1、材料堆放保证上盖下垫(下垫高度 20-30cm 高),分区合理存放、堆码整齐划一,配备物资标识牌。违者罚款 300-500 元(基坑内材料堆码整齐,下垫方木,严禁泡泥泡水)2、施工废料、残渣等做到工完场
11、清(包含钢筋加工厂废料、焊渣等;主体结构施工中的废旧模板、废钢筋等;防水施工中的土工布、破旧材料等;包含土方施工对降水井平台、护栏周边、支撑系统、环场施工便道、配电柜等造成的污损),违者视情况罚款 300-500 元。四、施工机械1、所有场内机动车辆限速 5km/h,违者罚款 200 元每次。2、所有机械设备实行进场报验制度,进场作业前必须资料齐全,严禁提供造假报审材料,设备验收通过并报监理验收后,方可施工,违者罚款 300 元每台。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 100 元,罚相关分包单位 200 元。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 100 元。5、机动车辆
12、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 200 元。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 100 元,罚搭乘人员50 元。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 500 元,并立即清退。8、设备进场必须保证各项性能达标,正常运转。粘贴设备标识牌及操作规程。违者罚款 100-200 元。9、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反者罚款 20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 200 元。10、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 100 元,罚主管领导 200 元。11.吊装作业
13、无专业司索、指挥人员,处罚作业班组 200 元五、施工用电1、施工用电必须遵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 TN-S 系统,三级配电,三相五线制,粘贴配电柜电路图及电工巡查记录表,并保持配电柜内及周边整洁有序,违者一次罚款 200 元。2、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接地,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100 元。3、现场所有配电箱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保、一接地的操作规程,违者每台罚款 200 元。4、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分包单位 100 元。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6、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
14、查提出不改者,罚款 200 元。7、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 100 元,罚指派人 200 元。8、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 100 元。9、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 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 50 元,罚违章指挥者 100 元。10、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 10 倍罚款。六、防爆、防火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器材,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 10 倍罚款。2、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
15、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 100 元。3、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500 元。4、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阀,且使用时严禁倒放,违者罚款 100 元。七、关于对氧气乙炔及电焊机规范使用的通知-对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补充应监理业主要求以及规范化施工要求,现要求各个分包单位在氧气乙炔及交流电焊机使用过程保证规范化,做到安全文明施工。1、氧气乙炔瓶瓶体必须设置减震圈;瓶口必须设置防护套;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阀;使用过程中必须一瓶一车,附带防晒措施及灭火器。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如因
16、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以上要求每未做到一条,罚款 100 元,屡教不改情况,处以 500 元罚款。2、交流电焊机使用必须配备二次降压保护盒并保证焊把线、接地线规范安全;违者罚款 200 元。以上要求若多次警告仍不整改,我项目有权责令相关分包单位停止氧气乙炔或电焊机的使用,甚至停工整顿。备注:1、本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定期更新并发放各个分包单位,以最 新版本为执行依旧。2、本细则与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本项目部拥有最终解释权。项目经理:中铁建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02 标项目经理部2017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