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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4542458 上传时间:2019-01-0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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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XXXXXX 号XXXX关于印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 知机关各处室: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XXX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XX 年 X 月 XX 日 XXX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 XXX 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一)本局职责办理的各类政务事项,只要不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实行主动公开。(二)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申请按程序向申请

2、人公开。暂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视情况说明其理由。(三)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务事项的不能公开。(四)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延长公开期限或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在决定通知书中说明理由。二、政务公开集体预审和保密审查制度(一)局机关成立政务公开预审小组,负责本局政务公开预审的各项工作。(二)坚持依法规范、客观真实、注重实效、形式和范围适当的预审原则。(三)局机关政务公开预审小组负责对本局政务公开预审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日常审核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四)局政务公开的

3、内容经局机关政务公开预审小组预审,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开。(五)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省、市保密工作要点及XXX 保密工作制度进行审查,要做到政府信息自觉公开、随时更新,不失密、不泄密。三、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和查阅制度(一)坚持实施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备案材料,要在公开后的 7 日内报送到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XX 要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期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评议结果等情况应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各单位报送政务公开备案材料的档案,并及时向

4、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档案。XXX 办公室等职能处室、部门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XXX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所有的可公开政府信息;负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查阅目录;负责接待、登记前来查阅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四)XXX 要对报送政务公开的内容负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督促责任人员认真做好报送工作。对发生瞒报、谎报或者迟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四、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政务公开考核评议与建设高效服务

5、示范单位工作考核评议相结合,组织邀请社会监督员,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三)政务公开的考核评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政务公开考核评议采取平时督查与年度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按随机抽查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评于每年年末与高效服务工作考评结合进行。对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的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运用到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中。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实行分级负责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对违反政务

6、公开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四)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处室、单位违反政务公开工作纪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没有落实审核、公开、备案、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2.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事项不兑现的;3.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4.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5.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打击报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6.其它违反政

7、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问题的。(五)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政务公开工作的;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申请公开事项不予受理、不报审或不批准的;3.不履行和兑现公开承诺事项的;4.违反办事程序,超越办事权限的;5.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检查与监督的,或者编造假情况、隐瞒问题的;6.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六)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利益造成一般损失的,对相关科室

8、或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情节严重,对工作或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的,对相关科室或单位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七)对违反政务公开纪律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查清事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相关程序,做出相应处理。(八)被追究责任的科室、单位及个人,不仅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而且要将改正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被追究政务公开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如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

9、提出申诉。六、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接受干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鼓励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工作,聘请若干名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对各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有特殊情况随时督查。(三)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性报道,以及群众通过媒体反映本系统有关政务公开及相关问题的,在 2 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并反馈。(四)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或服务对象的意见,XXX 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解决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反馈或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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