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明区梧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管理办法街道各办、各社区居委会: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促进社区居委会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规范社区工作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和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职责及分工(一) 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1、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配合做好街道 经济 ,依法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 3、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每户居民的情况,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在生产、生活、工作等方面提供方便。 4、做好与
2、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计划生育、城市卫生、安全生产、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文教体育、 综治调解、科学普及、 妇联、 统战、侨务、老年人等工作。 5、发挥 政府与群众的 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居民意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建议和要求。(二) 社区居委会工作者职责分工1、书记职责:主持社区党委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综治、精神文明、宣传、武装、共青团工作。2、主任职责:主持居委会全面工作。负责计生、社区建设、民政福利、老龄、关工委、禁毒、科普、安全、经济工作。3、专职副书记职责:负责社区党建、非公党建、精神文明、统战、侨台、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纪 委等工作。4、社区事务副主任职责:负责民政
3、福利、社区服务、老龄、残疾人协会、文化、体育、教育、妇联、再就业、退管、文 书档案工作。5、计生副主任职责:负责计划生育工作。6、卫生副主任职责:负责城管、卫生、 红十字工作。7、党建专委职责:协助做好社区党建、非公党建、精神文明、统战、侨台、工会、共青团、 妇联、武装、纪委等工作,做好党建档案的收集整理。8、综治委员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调解、安全工作。9、计生委员职责:协助计生副主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10、卫生委员职责:协助卫生副主任做好城管、卫生工作。11、禁毒委员职责:负责禁毒工作,配合综治委员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工作。12、计生协管员职责:协助计生副主任做好社区计生工
4、作。13、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职责:做好再就业及退管工作。二、学习、会议、报 告制度(一)学习制度1、各社区党委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会议,社区党支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会议。主要进行有关党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学习。2、社区居委会每周一上午召开工作例会,按时完成各项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学习党在各时期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对每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要建立专用记录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3、各社区每月一号召开计生工作例会,学习计生的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知识,由计生副主任汇报上月计生工作,布置当月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会议制度1、社区党委会议:采取定期或不
5、定期召开,研究社区重大事务,重大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社区党委另订。2、社区建设工作例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内容:(1)综合汇报本季度主要工作情况和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发生的情况;(2)提出下个季度的工作计划;(3)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进行交心通气,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搞好工作。应邀请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委员、社区成员代表、各专委会委员参加。4、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向社区成员代表汇报工作,并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测评。如遇紧急事件,可临时召集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5、各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办公会议和居民小
6、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 工作 报 告制度1、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要两次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完成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2、社区居委会组织活动(包括组织基层干部活动、片区活动、工会活动或与其它单位联办的活动等)应事先将活动时间、内容、地点和活动经费等相关事宜报告街政办,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三、居务公开制度(一) 居 务公开内容:1、社区居委会工作责任目标公开;2、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3、
7、财务公开;4、计划生育工作公开;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7、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8、社区建设、征兵等重大事项公开;9、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二) 居 务公开的程序:1、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3、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4、交议事监督委员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会议审核通过;5、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6、接受群众的咨询监督,进行整改。(三) 居 务公开 时间和方式: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
8、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示时间,同时向居民解释相关问题。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民政救济、计划生育、卫生费收支、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居务公开的保留时间除季度财务公开保留一个月外,一般保留 7 天。四、公章使用和管理社区党委公章专门指定一名党员管理,社区居委会公章也指定专人管理。居委会对外出具证明,应经书记或主任审核同意,并复印留底。凡接待前来盖章的居民群众,必须热情接待、询问,尽量方便居民群众。五、考勤、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以居委会为单位做好考勤登记,每月出勤在岗情况上墙公布,并于次
9、月 5 日之内将考勤情况报送街道街政办。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的出勤情况由街政办组织人员随机抽查,将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年终奖金及考核的依据。如在一年内被抽查到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现象达三次以上者,将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请假制度:1、审批权限:一天以内的病假、事假,副主任、委 员由居委会主任审批,书记、主任由街政办主任审批。两天以上的病、事假和其他原因的请假,须持请假条和有关证明,经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送街政办备案。对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批,擅离职守的视同旷工。凡无故旷工累计 15 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 3 次,视为旷工半天。2、事假:凡
10、当月申请事假超过 2 天,按个人月平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扣发,并扣发当月奖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15 天,取消当年考核奖金。3、病假:凡请二天以上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当月病假超过三天,按个人月平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扣发。全年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者取消当年考核奖金。4、产假: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可享受 4 个半月产假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第二胎者,可享受 3 个月假期。夫妻双职工的可以给男方五天的照顾假。若做人流、引产,凭医院证明给予休假 14 天,超过天数视同病假。计划外人流、引产休假原则上一年不能超过 1 次。5、婚假:正常婚假 5 天,双方均晚婚者可享受 15 天婚假。6、丧
11、假:直系亲属逝世丧假 3 天,亲属在省外的可加路途天数 3 天。7、申请出国、出境、国内探亲、旅游等应事先报街政办,经街道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8、公休假:居委会工作者凡居龄满 10 年的,每年可享受 7 天的公休假,居龄满 5 年的,每年可享受 5 天的公休假,5 年以下居龄(一年以上)的(含计生协管员及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 3 天的公休假,公休假不可累计。副主任、委员由居委会主任审批,书记、主任由街政办主任审批。六、工资制度居委会工作者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生岗位补贴、住房补贴。1、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书记、主任 1400 元,副主任 1200 元,委员 1100 元
12、、劳动保障工作者和计生协管员 1000 元。2、工龄工资:每年 1 元。3、计生岗位补贴:从事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委员按从事计生工作工龄每年每月工资补贴 10 元,可累计。4、住房补贴:按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5、防暑降温费:按 750 元/年/人发放(5-9 月,150 元/ 月)。6、加班补贴:书记、主任每人每月 150 元,副主任每人每月 130 元,委员、计生(卫生)协管员每人每月 120 元,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每人每月 60 元。7、误餐补贴: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报送加班表到街道各部门备案,按每餐 6 元标准发给误餐补贴,每月发放的误餐补贴不得超过 80元。8、电话补贴:
13、书记、主任电话补贴每人每月 50 元,从居委会经费中列支。9、交通费补贴:社区报账员每人每月交通费补贴 50 元。七、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制度详见厦思梧委200672 号关于印发思明区梧村街道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定。(二)财务收支公布制度:各社区居委会应于每年 1 月底,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上通报上年度收支情况,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每年年终由街道财经办、街政办、监察部门联合对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务规定的社区居委会及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条例给予处罚。(四)社区居委会凡与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应事先将合同报送街政办,由街道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
14、,方可签订,否则将追究居委会书记、主任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八、考核办法及奖金分配(一)社区居委会工作者考核1、考核内容:根据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权限范围和制度,着重从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效率、群众反映等方面对居委会工作者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2、考核办法:(1)年终总结:社区居委会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对年度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填写居委会工作者考核表。(2)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包括群众测评、考核小组打分等。(3)年终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者及班子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同时对社区居委会班子进行总体评价,并
15、作为年终评比晋升、评奖、 评先、 评优 的依据。(二)计生工作考核按照每年所签订的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执行奖惩。(三)城管卫生工作考核按每年所签订的城管卫生责任书执行。(四)综治工作考核按所签订的责任书执行,凡综治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社区居委会不能评先,责任人不能评优。(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按所签订的社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凡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社区居委会不能评先,责任人不能评优。(六)除有专门规定之外,凡计生、城管、党建、精神文明、社区建设、 综治等常规性工作获得省、市、区先进集体称号,每一项目分别给予奖金 2000 元、1000 元、500
16、 元。 经济和财政工作的奖励按财务管理规定的标准兑现。(七)社区工作者个人奖金分配:综合性奖励按系数分配。即:居委会书记、主任按系数 2.0 分配、居委会副书记、副主任按系数 1.5 分配、居委会委员按系数 1.2 分配、委员以下按系数 1.0 分配。专项奖励采取高套一档的形式进行分配。即:副主任按主任的系数进行分配,并依此类推。九、办公用房管理(一)社区居委会所有办公、活动用房都归属街道管理,不论其性质如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出借、出租。(二)鉴于居委会办公场所陆续得到改善达标,原来用于出租的经营性资产及收益实行街道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暂时闲置的办公用房原则上都要用作与社区建设有关的事项。(三)社区居委会若要将街道集中统一管理的经营性资产改用作与社区建设有关的事项,应事先将使用意见、方案报街政办,经街道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合理的规划、调整、使用。本规定只适用于梧村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由街道街政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