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方法,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一个人都是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定。人之个性的差异,人的活动的多样性,人类事务无止境的变化,使得人们无论拥有什么技术都无法制定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绝对适用于各种问题的规则。 柏拉图政治家篇,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会死亡,1976年10月,台湾郭寿华在“潮州文献”第2卷第4期发表“韩文公、苏东坡给与潮州后人的观感”一文,指称:“韩愈为人尚不脱古人风流才子的怪风气,妻妾之外,不免消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风流病,以致体力过度消耗,及后误信方士用硫磺作补剂,离潮州不久,卒于硫磺中毒”等语
2、,引起韩愈第39代直系亲韩思道不满,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郭寿华“诽谤死人罪”。,思考,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5项规定,诽谤死者罪,已死者之直系血亲,得为告诉。 法院审理认为:“自诉人以其祖先韩愈之道德文章,素为世人尊敬,被告竟以涉于私德而与公益无关之事,无中生有,对韩愈自应成立诽谤罪,自诉人为韩氏子孙,因先人名誉受侮,而提出自诉,自属正当”,因而判郭寿华诽谤已死之人,处罚金300元。郭寿华不服,提起上诉,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驳回,该案遂告确定。,依旧制,对“血亲”之范围,有“九族”限制之规定。就各国立法例而言,对直系血亲亦均设有一定的限制,如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秘鲁、智利、墨西
3、哥及日本等国,认六亲等内之直系血亲,始为直系血亲。,如何理解法律语言?,法律语词 法律语句 法律文件 语言学:语音学、语素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 语言结构、内涵义、关联意义,许某盗窃金融机构案,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婚内强暴的认定
4、,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方法,事实调查方法:知识拱形图 证据分析方法:图示法和概要法 案件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请求权分析方法 法律解释方法:六类解释 法律推理方法:演绎归纳溯因类比 法律论证方法: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推荐阅读书目,证据分析 法律论证理论 审判中询问的技巧与策略 法学方法论(拉伦茨)(齐佩利乌斯) 论证据排除 法律语言学导论 法律解释方法实验教程 法律逻辑学 法律思维导论,法律解释方法,英国法的解释,字面解释规则 黄金规则:应当按照字面解释规则解释法条,除非它将产生荒谬(或者不便或者不一致),此时,应该寻求其它含
5、义,将整个法令一起考虑,进行整体解释。 缺陷规则:解释时需要考虑四个方面:第一,法令制定以前普通法的规则是什么;第二,有哪些缺陷和不足普通法未作调整;第三,对于弥补普通法的不足,议会决定和采取了什么样的补救措施;第四,议会采取这一补救的真正原因。法官解释应该能够消除缺陷,防止缺陷以改头换面继续存在,为了私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根据立法者意图使得补救和救济具有生命力,解释步骤,确定争议法律问题 两种以上解释方案 依一定方法确定哪种解释方案最合法义,在同一条文内或条文关系上就词语或句子的含义或逻辑关系所做的解释是语义解释。 从该规范与其它规范之间关系上确定条文含义,是系统解释。 回溯规范制订情境或源发
6、情境,是目的解释或意图解释。 通过与类似制度比较中确定含义的,是比较解释 从整体利益和发展前景上确定含义的,是效应解释。,2000年3月8日,吕某因房产官司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某上访时,“二人发生争执”,西安中院以吕某“严重妨碍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对吕某拘留15天。数日后“事态升级”,吕某涉嫌“故意杀害”院长朱某被捕,“长期与院长不和”的西安中院法官杨某则涉嫌“挑唆吕某谋杀”院长也被捕,并由西安中院审理。院长朱某虽主动回避,但二被告人多次申请西安中院整体回避,请求异地审理。回避申请数次被驳回后,西安中院分别判杨某、吕某有期徒刑15年、13年。,2001年,二被告人上诉至陕西省高院,高院认
7、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回避是指个人回避,并没有规定审判组织或审判机关回避”,维持原判。,有评价认为:这些解释并不违背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问题的关键在于,现行的回避制度和管辖制度本身存在着一系列致命的缺陷。,刑事诉讼法第28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1998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8、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一、语义解释方法,语义是指符号指向的现象或意义。 实词表达事物,虚词表达事物关系,应当恪守法律的用语 完全脱离用语就是推测而不是解释 对一般用语应当作一般理解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毁损用语的解释是恶劣的解释 用语的含义是法律的精神 语言是精神的表示,美国:一个法律禁止进口植物果实,但不禁止进口蔬菜;有人进口番茄,因此发生了番茄究竟属于植物果实还
9、是蔬菜这样一个问题。 不同的职业团体对这几个词的含义(以及与之相关的种属关系)发生争议。 对普通百姓来说,更多的人会认为番茄会是蔬菜,而对植物学家或海关人员来说,番茄则有可能被视为水果。,词语解释具体途径,语素、句法、形式语义、框架语义 分析语词在法律文本上下文、正规出版物、法学论著、社会大众中的使用习惯。 解释对象包括:标点、介词、连词、副词、词语结构和句子结构。,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二、系统解释方法,法律体系具有协调性和完整性。 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某人因为犯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妻请求法院支持她实现生育权的申请,以便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为其丈夫留
10、下后代。,使法律之间相协调是最好的解释方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最终法院决定不予支持。因为: 其一,由于我国刑法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因此如果支持该项请求,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若某女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罪行,其夫同样申请实现生育权,则该女将会逃脱死刑的惩罚。 其二,由于该案中的当事人是男性,因此不会产生逃脱死刑惩罚的结果。 其三,这个结果明显与“男女平等”的原则相矛盾。所以法院最终否决了这个请求。,考虑多个规范协调生成的整体意义,权利义务之间互相隐含、互相界定、互为因果 规范与规范之间 原则与规范之间 总则规范与分则规范之间 上位法规范与下位法规范之间 宪法规范与普通法规范之间,考
11、虑法律文本形式美因素推定意义,序言,正文,总则,分则,篇,章,节,条,款,项,目。 简洁,协调,连续,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我们能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内在的隐秘的灵魂, 而是通过语言表现出来的思想和理性. 法律不知父母,只知真实.,调和解释,通过调和让表面相互矛盾的法条能同时成立。 遗嘱中的矛盾,三、目的解释方法,立法者通过规范想让调整对象达到特定积极状态或排除特定消极状态,即为法的目的。 单一规范的目的:如租赁合同期限限制 一项制度的目的:如婚姻登记制度 法律文件的整体目的。如安全、正义、自由、人权。,书写的文字留下了,说话的声音飞走了,存疑问时有利于被告 有利的应当扩充,不利的应当限制
12、 有疑问时应朝好的方向解释 不应当由于某种不明确的规定而否定明确的规定,英国某法院曾审理一件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一名叫乔治的年轻人设法进入某皇家空军机场,坐在机场跑道上观看天上的飞机,被警察带走并于几天后被送上法庭。 乔治的辩护律师为其辩到:官方机密条例规定:“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虽然军用机场是个“禁区”,乔治也妨碍了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但是,他不是在“禁区附近”而是在“禁区里”做的事。 律师还提醒法官注意,英国是个法治国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如何发现法律目的,四、意图解释方法,这里说的立法意图是指除立法目的和条文字面意思以外,隐含在其它信息来源中的关于立法对象的意思表示
13、。,同时代的解释是最好的解释,而且在法律上最有力.,发现立法意图,直接与立法机构以及起草者沟通,询问其隐含立法意图 通过立法理由书及论证报告发现意图 通过提案说明、法案审议报告发现隐含意图 通过法律起草者言论发现立法意图 通过立法会议讨论记录发现立法意图 通过法律草案的变动、法律草案和法律案之间的变动以及规范在立法史的变动推定意图 通过考察立法时社会状况推定意图 通过立法者其它政治行为推定意图,一个学生跟随老师学习法庭辩论术。他和老师事先签订了合同,约定等到学生毕业后赢得第一个官司后再交纳学费。学生毕业后迟迟没有开业,因此学费之事就一拖再拖,于是老师将学生告上法庭,要求学生支付学费。 学生辩称
14、:如果我输了,根据合同,我不应支付学费。 如果我赢了,根据判决,我也不应支付学费。 老师反称:如果我输了,根据合同,他应支付学费。如果我赢了,根据判决,他也应支付学费。 思考:该案如何解决?,五、类比解释方法,类比解释方法,判例法解释方法,一组相似的先例 比较待决案件事实要素与先例事实要素 按照最相似先例的判决方案进行判决,如何判断相似性,类推解释,类推解释是指将案件事实与法律体系中特定条文所陈述的事实相类比,引用最相类似的条文判断案件,澄清法律模糊或补充法律漏洞的过程。 类比对象是一个法律条文的事实构成 逻辑过程与判例类比相似,比较法解释方法,运用境外法相关规定对本国法进行解释,从而解决案件
15、的焦点问题,澄清法律模糊和填充法律漏洞。 制度背景因素最相似的国家的法律,逻辑过程,我国案件A的法律元素:abcde 某国法律元素:abcef 不同事实元素df 某国法律对相似事实元素设定效果R 不同事实元素df的重要性判断 结论:案件A也具有效果R,六、效应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 经济学解释 利益衡量方法 考虑交易需要和事物属性的方法 考虑实体理由的方法 效应包括成本、代价、收益、弊端等。,习惯是最好的解释 古老的习惯作为法律得到遵守 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经济学分析类型,成本收益分析 交易成本分析。选择降低交易成本的解释方案 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比较分析。选择整体
16、和长期效应最大化的方案,社会效应分析,社会效应是除财产利益变化以外的生理、感情、思想、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变化。 如限制女工劳动时间的立法突破 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卫生科学、自然科学等原理 以实证材料或统计材料作支撑,综合性效应评价-利益衡量,利益衡量建立在效应分析的基础之上 如交通事故中对死者二奶的赔偿问题 小区玻璃幕墙扰民问题 考察不同解释方案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影响,张某与李某之间是邻居,2004年4月早晨张某在楼顶上的平台上摆放了30盘君子兰。下午突然刮起大风,大雨即将来临。在家的李某去楼顶收拾晾晒的衣服,发现张某的君子兰将遭雨淋,遂动手将花盘搬下楼,在搬花的过程中不慎摔了
17、一跤,扭伤了自己的脚。被送至医院,支付医疗费800元。李某请求张某支付其因治疗脚扭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收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管理人(李某)因无因管理活动所受损失是否算作“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而要求收益人(张某)偿付? 如果此项损失不予偿付,那么可能会带来负面的社会效果:无人再积极从事无因管理行为(从道德角度看,无因管理行为是应当受到赞赏的善行),他人利益正在遭受损失时无人救助。显然这不符合立法本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规
18、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收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二奶继承案: 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嘱也是真实的,但是黄某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如果我们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主张,那么也就滋长了第三者、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而违背了法律要体现的公平、公正的精神。,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
19、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法国】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第154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11月第1版。 防弊之法有尽,而舞弊之事无穷。,检察长的唯一职权和必须做的事情只有一件:监视整个共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差别,不受任何地方的影响。列宁全集第33卷,第325327页,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20、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 B.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 D.历史解释,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
21、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邢某被控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5年有期徒刑。
22、邢某不服上诉,理由是自己偷割电缆变卖所得仅50元钱,顶多属于“小偷小摸”行为。二审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持原判。对此,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A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 B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 D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7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
23、的? 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 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 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10.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0题)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8题)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
24、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9.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法
25、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 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 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9.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6、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1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
27、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4.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指出,城市综
28、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 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 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 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6.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
29、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
30、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7.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特征?A.下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与上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冲突而被宣布无效B.公民和法人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C.“一国两制”原则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D.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宋福祥案:1994年6月30日晚,被告人宋福祥酒后回到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李霞发生争吵厮打。李霞说:“三天两头
31、吵,活着还不如死了。”被告人宋福祥说:“那你就死去。”后李霞在寻找准备自缢用的凳子时,宋福祥喊来邻居叶宛生对李霞进行规劝。叶宛生走后,二人又发生吵骂厮打。在李霞寻找自缢用的绳索时,宋福祥采取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致使李霞于当晚在其家门框上上吊自缢身亡。经技术鉴定:李霞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自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福祥目睹其妻李霞寻找工具准备自缢,应当预见李霞会发生自缢的后果而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在家中只有夫妻二人这样的特定环境中,被告人宋福祥负有特定的义务,其放任李霞自缢身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作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决。,法官在刑法规
32、范中找到了本案推理基点,即故意杀人罪,如果认为宋福祥的行为与“不作为方式故意杀人”含义相同,就可以认定宋福祥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关键是区分,是宋福祥的行为与推理基点的相同点更重要,还是宋福祥的行为与推理基点的差异点更重要。,多个角度 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有相互抚养义务为出发点加以论证, 从先行行为(宋福祥在争吵中用言语刺激李霞)引起作为义务来论述 在宋福祥家中没有第三人在场的特定环境中,宋福祥与其妻子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在言语相激后李霞上吊,宋福祥发现后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呼喊邻居,而是“采取放任态度不管不问不加劝阻”。在这种特定情境之中,被告人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行为的情况下,竟然对
33、于被害人的生命视而不见,没有采取任何救助行动,而致被害人死亡,这就构成了“不作为方式故意杀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 A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B族长决定强奸案的被害人赵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司局报案,由强奸实施人董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C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示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D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权利法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美国联邦法院大
34、法官Tom C.Clark应用类比推理对“超现实主义的反政府影片”之权利保护问题做出裁判:“很多人强烈要求电影不应该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之下,因为它们的生产、放映和展览是一种由私人利润主导着的大批量商业行为。我们坚决反对。那些书、报纸、杂志出版和售卖也是为了利润,但它们发表的自由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为利润的操作对电影就有不同的作用。所以,超现实主义的反政府影片不应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干预或审查。”,在这个推理过程中,Tom C.Clark大法官认为“超现实主义的反政府影片”在实质方面与美国宪法权利法案所保护事项相同。 在逻辑论证中,反驳的方法一般有三种:前提假,结论假,论证
35、方式假。类比推理是推理是通过说明论证方式来达到说明结论的目的。运用类比推理的方式进行反驳比直接指出对方推理形式无效更有说服力。运用类比推理的方式进行反驳比直接指出对方推理形式无效更有说服力,更能让对方放弃其原来的观点。其要求是:第一,要与对方的推理形式一致;第二,要运用这个推理形式构造一个前提为真而且结论为假的推理。,人们在利用法律所给予的保护他们权利的机会时,财产是一个决定的因素。拉基斯 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管子,谁握有国家的立法权或最高权力,谁就应该以既定的、向全国人民公布周知的、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以临时的命令来实行统治;应该由公正无私的法官根据这些法律来裁判纠纷;并且只是
36、对内为了执行这些法律,对外为了防止或索偿外国所造成的损害,以及为了保障社会不受入侵和侵略,才得使用社会的力量。而这一切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洛克政府论,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洛克政府论,加州的一个小镇发生了一宗银行抢案,抢匪才刚刚把钱藏好,就被警长逮捕了。由於抢匪是从太平洋的那一边偷渡过来的,又不会讲英文,警长只好去请麦克阿来当翻译。 经过一阵疲劳轰炸式的拷问,抢匪坚持不肯说出钱藏在那里。没办法,警
37、长只好扮起黑脸,咆哮地叫麦克阿告诉抢匪:“再不说,把他毙了!“阿忠实地把警长的意思传达出去。大概翻译得太好了,抢匪吓得语无伦次:“钱在镇中央的井里,求你叫他饶我一命。“ 阿转过头来,神情凝重地告诉警长:“这小子有种,宁死不招。他叫你毙了他吧。“,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天下无数百年不弊之法,无穷极不变之法,无不除弊而能兴利之法,无不易简而能变通之法。魏源,法律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执法人员和公民团体只应在法律(通则)所不及的“个别”事例上有所抉择,两者都不该侵犯法律。亚里斯多德,判处
38、多长期限合理,不是由 法律规定,而是由法官裁量 自由裁量是通过法律判断何为正当,当我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的时候,只有法官这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上帝般的仁爱,有父亲般的慈祥,有哲人般的深邃,选择法官是我一辈子做的最好的事情。沃伦法官,遵从法律是法官的任务,法官的实务是解释法律 法官不理会琐细之事,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论司法,气死莫告状,饿死莫做贼。增广贤文 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增广贤文 天理自乍现时充拓,如磨尘镜,光彩渐增,若惮其难,而稍为退步,便远隔千山。增广贤文 历览前朝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39、,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慎到 当此法治时代,若但征之今而不考古,但推崇西法而不探讨中法,则法学不全,又安能会而通之,以推行于世。沈家本 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管子,“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样一位体面的、持重的男子竟能动手打像您妻子那样的一个娇小脆弱的女人。” 约翰斯:“可是她骂我,折磨我,使我完全失去了耐性。” 法官:“她说了些什么?” 约翰斯:“她喊道:来吧,打我吧,我不怕。来呀,来呀,只要碰我一下,我就把你拉到那个秃头的老傻瓜法官那里去。” 法官:“本案撤销。”,拉夫桑尼斯家的鹅被人偷
40、了。他急急忙忙找到法官,说:“艾米尔呀,我家的肥鹅给邻居偷走了。可我不知道是谁,您要为我作主啊!” 法官回答:“好吧!” 集体礼拜那天,法官在清真寺宣布说:“诸位中间有一个偷了邻居家的鹅的人,他的头上仍粘着一根鹅毛。” 偷鹅人赶紧用手在头上摸了一摸。法官即刻命令道:“抓住他! 他就是偷鹅贼!”,法官问阿卡斯德:“您是不是在电话里骂了约翰先生?“ “是的,先生。“ “您是愿意去道歉呢,还是去蹲一个月的监狱?“我打算去道歉。“ 阿卡斯德打电话给给翰说道:“您是约翰吗?我是理查德。今天早晨我们激烈争论时,我叫您见鬼去。“是的。“ “那您现在别去了。“,一条警犬看到马路上过来一条普通狗,就气势凶凶地跑
41、去质问它:我是警犬,你是什么东西?普通狗不屑一顾地看看它说:蠢货,看清楚点,老子是便衣!,王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从1994年3月开始,王某在本市大唐轻纺市场中租用了一间房屋,为丝袜生产者进行丝袜包装并兼作生活用房。1994年5月3日下午,该市工商局所属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来王某处检查后认为,其无营业执照,属违法经营,责令其到工商所申办营业执照。王某认为袜子生产者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而自己只是负责包装袜子,无需申办营业执照,双方发生争吵。工商所人员要将王某房内的6箱袜子搬到工商所,但不出具扣留凭证,双方为争夺袜子发生争执。工商所工作人员随即将王某扭送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并用手铐将其铐在办公室窗户的铁
42、栅栏上长达4小时之久。,事后,王某向工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被工商局拒绝。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商局工作人员用手铐将王某铐在窗户上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才拥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而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没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其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越权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过度追求效率,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
43、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3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通管理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
44、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较大争议。,所有这些事情: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你有没有能力去想象;听你讲话的人是什么心情,想听到什么。而且,最让人高兴的是,练习说话很方便,比练肌肉、练唱歌、去整形、去赚大钱,都要省事得多。你根本不用专门去上课,或者找医生。因为你每天都得说话,就像金庸小说里的段誉,最爱练的武功是“凌波微步”,既不必练气、也不必举重,只要一直练走路就好了。反正本来就每天都得走路,就走路走他个炉火纯青。结果段誉就靠着这“凌波微步”,消灾解厄,躲过了无数次大劫,还把到了大美女。很多说话书,教的是说话的“技术”,但,我不是一个只看重“术”的人。我喜欢研究说话这件事,是因为我觉得透过研究说话,你会比较根本地搞清楚自己和别人的关系,搞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别人在想什么,以及,最重要的,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