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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中的法律问题.doc

上传人:j35w19 文档编号:4405872 上传时间:2018-12-27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7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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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各类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一、考勤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考勤管理一般应包括日常考勤管理、加班管理、外出管理、休假管理、出差管理、处罚等。先讲日常考勤管理。日常考勤包括工作时间、考勤方法、考勤统计。工作时间大家应该都知道了:每天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举几个例子: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 6 日,工作时间为:9点12:00,14:0017:30。B 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9 点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单双休,单周工作 6日,双周工作 5 日。C 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 5 日,工作时间为:9 点18:00,其中 1

2、2:0014:00 为午餐时间。上述这三个公司的考勤制度中的工作时间规定是否合适?哈欠猪:三家都可以。陌上雪对哈欠猪的回答翻白眼,安同学对此哈哈大笑。小邪、飘:合理;幸福飞娃娃、鸣天、口水猫:C 公司不合理。风中的云:应该都可以,超出时间算加班安同学:A 公司合适,每周休息一日,每日工作时间为 6.5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 39 小时。B 公司表面上看起来好象不合适,虽然公司实行单双休,每月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但在单周的工作时间为 42 小时,有 2 个小时属于加班。再深想一层,双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 35 小时,如果将单周周六加班的 2 小时,调休到双周的工作日中去,则可以不认定为

3、加班。因此,B公司最好这么规定:工作时间为:9 点12:00,14:0018:00,公司实行单双休,单周工作 6 日,双周工作 5 日,其中,单周的休息日加班时间调整到双周的工作日进行补休。C 公司不合适,容易引起误解及争议,将午餐时间算做工作时间。安同学:午餐时间是否可以算做工作时间?2000 年 10 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对企业职工三班制工作时间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生产、工作不容间断的三班制企业员工班中就餐是自身生理需要和工作需要,其短暂中断的用膳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这是我国唯一一个地区对此的规定,当然,仅限于三班制的员工,并且,时间是短暂的。2009 年 7 月杭州地区

4、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规定:“做早操、工间操的时间和用餐时间不计入上班时间。 ”该规定仅适用于杭州地区。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一般是按照员工是否因为公司的原因而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而判定的。如:护士,在未接诊的情况下,可能并不需要干活,但是,因在该段时间内其待命等待接诊,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所以,一般认定待命等待接诊的时间为工作时间。午餐时间是否算做工作时间,就要看员工在午餐时间是否可以自由支配? 但是,实践中很难证明员工在午餐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也就是说,如果员工非说公司要求午餐时间不能外出,公司则很难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员工的午餐时间是自由支配的。而从字面

5、意义上理解:工作时间为:9 点18:00,其中 12:0014:00 为午餐时间,C 公司的午餐时间可能算做工作时间。因此,那样规定有风险。 安同学:避免午餐休息时间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方法:方法 1:工作时间为:9 点12:00,14:0018:00。午餐时间为 12:00-14:00方法 2: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明确:午餐时间为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安同学:下面说考勤方法:大家可以各自说说自己公司的考勤方式?Mwo2wojia:我们还是原始的签到幸福飞娃娃:指纹考勤机EVivi:打卡风中的云:每周单休,7 小时制。 (该童鞋,是问你考勤方式,不是问你工作时间耶)wHogan:考勤员记考

6、勤在表上画 原始的飘:我公司,刷卡机没用,按考勤表统计,最原始的yamiyami :ID 卡水晶:指纹(计时人员) ,固定工资原则上要指纹考勤,但是也是部门主管来登记,计件工资人员也是由部门主管登记。口水猫:打卡安同学:考勤方法最常见的有三种:1、由考勤员通过表格制作考勤表来考勤,直接打对号或者错号等来记录。2、打卡机的考勤卡,利用打卡机进行打卡,员工每天上班的时候,将卡片插入打卡机中打卡,下班的时候也打卡。3、更多的企业采用的是:电子打卡机,也就是通过工卡或指纹来确定员工的进出上下班时间当然,还有一些零散的考勤方法:如:员工在签到本上签字确认出勤。安同学:考勤中存在着最常见的问题是什么呢?水

7、晶、采莲:代打卡wfengling27:指纹卡代打不了安同学:代打卡是管理问题安同学: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事例:公司实行的是电子打卡考勤,电子数据保存在电脑里,考勤记录不打印出来,员工也不用签名签名。结果案件因员工对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予以否认而败诉。因此,最常见的存在问题是:用人单位不要求员工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实践中,员工如果认为考勤记录不利于自己的时候,第一点提出的异议就是,公司向法庭提供的考勤记录并不是原始的考勤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就会要求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这种考勤记录是员工上班时的原始考勤记录,但是,一般的公司无法举证,原因在于考勤记录上面没有员工的签字。针对这种情况,防范的措施

8、也就很明了了,就是公司一定要让员工自己在考勤记录表上签字 5 G9 d) J0 _5 K水晶:难道考勤都要每月打印出来,让员工签字确认吗?哈欠猪:可以是统计结果签字,不一定要全部打卡记录签字。鸣天:我们公司上千人,好多人在全国各地办事处,怎么让他们签字确认呢?安同学:这个可以交给各地的考勤负责人落实Vfengling27:指纹考勤,如果员工下班很晚才刷卡,会不会算加班?安同学:这个问题请参考蹲蹲的第一次讲座水晶:加班,我们一般写加班申请。安同学:考勤统计:让员工在考勤记录上签字的同时,制作考勤汇总表,让员工确认该月工作、加班、休假等情况,对于加班情况,一定要明确到延时加班多长时间、双休日加班多

9、长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多长时间,只有这样的考勤,才是比较完善的考勤。安同学:今天晚上的第二个专题是:年休假管理的法律问题1、享受年休假的前提?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以及如何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给予员工年休假。国家法定

10、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年休假的工资发放?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

11、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4、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

12、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 、 (三) 、 (四) 、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5、年休假怎么休?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13、,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安同学:案例:2009 年 4 月,毕业后直接分配在 A 公司工作 11 年的张三通过朋友介绍到 B 公司应聘被通知录用,张三为此提前一个月向 A 公司提出辞职。2009 年 5 月,张三离职后即进入 B 公司并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9 年 12 月3 日,张三向 B 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了 10 天年休假的申请,但直至

14、 12 月底仍未获批准。根据 B 公司休假制度规定:“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员工年休假时间截至每年 12 月31 日,年休假未休满天数的工资报酬与 12 月工资一并发放。”张三以为公司是因业务需要才未安排其休假,也未提出异议。但当拿到 12 月的工资单时,张三却发现公司并没有按年假天数支付其未休假的工资报酬。对此,人力资源部解释说,公司内部规定只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而且,享受年休假天数也是按照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张三 2009 年 4 月才进入 B 公司工作,所以没有年休假,而且 B 公司也不支付未休年假天数的三倍工资?安同学:1、张三中途向 A 公司提出辞职,A 公司

15、是否还需要支付张三未休年休假的补偿?A 公司认为:在 2009 年 5 月,张三提前离职,导致 A 公司无法按照正常的计划安排张三在下半年休年假,因而 A 公司无过错,无须支付补偿。安同学: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上述规定中“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是仅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16、”都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至于哪一方提出的在所不问。这样的理解既符合带薪年休假制度以工作期间和时间经过为计算依据的立法本意,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休息和工资权益。因此,A 公司应支付补偿。安同学:2、张三跳槽后,在 B 公司当年还能享受年休假吗?飘、水晶、风中的云、wwwmlqscomcn、鸣天:能依依、wo2wojia :不能安同学::实践中,职工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计算年休假天数比较明确,但是因被单位解聘或提出辞职等情况换单位的情形,新单位往往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让休年休假,而且重新计算劳动者在该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作为年休假天数

17、的依据,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误读。实际上,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 1 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 1 年的期间。换单位的员工年休假天数无需重新计算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已经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的职工,进新单位工作当年就想休年休假的,只要他满足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就可以。比如,累计工龄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 73 天以上(10 月 20 日前进新单位) ;累计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 37 天以上(11 月 24

18、 日前进新单位) ;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 25 天以上(12 月 7日前进新单位) ,均可以直接休年休假。hogan_bj、深圳湘湘:73 天咋来的?安同学: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所以, (73365)5=1。TOHEY:我想问连续 12 个月的,实践中一般允许中断多久算连续?安同学:对于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实践中有两种理解:安同学:第一种理解是:何谓“连续” , 条例和实施办法没有规定。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2 条对劳动法第 20 条中“在同

19、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 10 年的规定,此处的“连续”应作“不间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对于“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这个条件,当前确实有些企业在理解上存在误区。有些企业认为,在法律、法规已经将累计工龄作为判别年休假天数依据的情形下, “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 ”是法律对职工“企业工龄 ”的要求。出于这种考虑,这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方可享受年休假。 ”还有些企业认为,既然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 的职工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则那些自其他单位离职后进入本单位工作,且在进入本单位工

20、作前已经过一段时间无工作状态的员工由于已经终结了“连续工作”的状态,故在其再一次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前不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从法律规定来看,上述两种观点均是对法律规定内容的扩大性解释。无论条例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 ,还是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 ,都是对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资格的认定,其性质类似于民法中所规定的“权利能力” 。换言之,只要某一职工曾经有过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情形,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与是否在同一企业无关。同时,法律对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所设置的“门槛”是一次性的。对于那些自原企业离职,经过一段时间休息至新企业工作的员工,只要该员工参加

21、工作后曾经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就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能力” ,而并非像有些企业所理解的,员工若要享受带薪年休假,必须在申请休假前连续工作 12个月以上。安同学:第二种理解是: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还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 1 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职工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 1 年的期间。安同学:我赞同第二种意见。3、如张三 2010 年在 B 公司工作满一年,则张三在 B公司该年的年休假应是多少天,5 天还是 10 天?水晶、wwwmlqscomcn、采莲、依依、风中的云:10天安同学: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年

22、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飘:之前在上一家公司,到年底没休完的,会累计到下一年休,这样合理吗安同学:在新公司的年假天数,跟上一家公司无关。只跟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有关。4、张三 2009 年在 B 公司可享受多少天年假,5 天还是10 天还是其他天数?水晶、采莲:10 天安同学: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

23、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Stid=266186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规定:“假期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我个人觉得,婚假、晚婚假也属于休假的一种,虽然这些休假规定是 90 年代出作出的,但是,可以看成是当地对此的倾向性意见。所以,可以按照这些当地的倾向性意见来处理。如,在四川和新疆,婚假、晚婚假就可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当然,换另一角度来看,毕竟这些都是老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按照当时出台的背景来看,毕竟不是规定休婚假和晚婚假的。休婚假和晚婚假应怎么计算,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非认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也不能说就一定是错的了。关键还是看你站的角度和立场。陌上雪:看来新疆的含星期六啊安同学:92 年时是 6 天工作日,其文件精神是说休息日。安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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