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煤一矿开拓队手工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加强我队手工工具包括特种工具(指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工具) 、自制工具的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合理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我队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有直(间)接关系的手工工具。第三条 我队的手工工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具体职责划分如下:1库房管理员负责编制手工工具的采购计划和计划的审核、发放及定期检查管理工作。2. 手工工具使用应每周由机电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对我队的在用工具进行一次完好状况的检查。3. 机修技术员应每月组织我队机电队长和技术人员对我队在用和备用手工工具的完好状况
2、、台帐及维护保养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二次抽查。并对检查的问题以“四定”形式下发到有关班组,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需要延期整改的理由。第二章 手工工具的购置、验收、发放、领取第四条 手工工具的采购,由使用班组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项目部,并应在报告中说明购置的理由。第五条 我队根据购置的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审核,对所需的特种工具进行选型及技术论证工作,选型应满足使用精度要求。第六条 我队将审核的报告上报项目经理审批。报告批准后,按程序采购。第七条 手工工具到货后,由项目部会同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工具验收合格后,由库房负责对手工工具(指特种工具)进行统一编号,粘贴
3、标签。并建立帐卡和档案资料。使用者登记台账和填写标识牌。手工工具到货及验收合格后,由库房管理员统一入库管理。第八条 验收不合格的,如实记录异常情况,供应商协商办理退换或赔偿事宜。第九条 我队根据工具使用计划通知使用班组领取。使用者开据领料单报设备办审核签名后,到库房办理领取手续。第十条 手工工具实行交旧领新。各班组在领取新工具时,应将损坏的工具上交,方可领取新工具。第三章 手工工具的使用编制第十一条 手工工具使用规程的编制1、各班组根据手工工具技术资料和生产工艺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手工工具完好标准及使用规程, 。2、使用规程的内容至少包括:性能参数;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操作顺序;紧急状态的处理;在
4、使用过程中工具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运行及检查记录表格的填写时间和检查周期等。风险源评估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工序: 特种工具使用前的检查; 办理入井准许证; 按使用规程操作; 接线(接管)符合工艺要求等;2)对工序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3)制定预防措施。3、各班组应指定专人操作特种工具,并将操作人员名单报项目部。4、项目部负责编制特种工具使用规程的培训计划,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特种工具的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前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操作。第四章 奖惩办法第十二条 手工工具应按使用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一项未按要求去做,造成损坏的,处以使用班组200 元的罚款,个人
5、50 元的罚款。第十三条 各班组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工具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按原价的 50%-100%赔偿外,同时处以使用班组 200 元的罚款。第十四条 因管理或个人保管不当造成工具丢失而影响设备的正常检修时间,按原价的 100%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50-200 的罚款。第十五条 按使用计划采购回来的手工工具,计划班组应及时领取投入使用,否则,对造成资金积压或领回不用的计划班组处以300 元的罚款。第十六条 手工工具兼职管理人员应在每月 20 日前对领用和在用工具进行清点、统计、汇总,做到帐、物对口。第十七条 库房管理中应按项目部签名的领料单发放工具。否则造成计划单位无工具使用,在每月绩效考核中考核其责任。第十八条 各班组未按四定期限及时整改问题又无书面说明,对其责任者处以 200 元的罚款。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神新公司碱沟煤矿开拓队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