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大学信息办工作条例一、 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二、 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8:0011:30;13:3017:00,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与单位另行规定时间除外。值班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三、 工作负责,诚恳热心,待人热情,认真做好个人工作记录;四、 工作时间,提倡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五、 日常工作中,不讲粗话、脏话等不文明语言;六、 工作时间,着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上班,不穿背心拖鞋、短裤等上班;七、 工作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不长时间串岗聊天;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八、 工作区域内,不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流动吸烟;九、 上班
2、时间不将音箱音量开大,影响他人工作;十、 信息办内部所有工作人员之间应互相团结、互相帮助,经常进行技术交流,不要保守;十一、 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不在设备及公共物品上乱写乱画,管理好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十二、 接听电话时应使用“您好” 、 “再见”等文明用语,回答用户的问题应耐心清楚;十三、 每天在上班后必须以自己用户名登录信息办网上办公系统() ,查看是否有待办事宜,并及时作相应的处理。养成在信息办 OA 上处理日常工作及发表意见的习惯;十四、 每天下班前信息办人员应在信息办 OA 上填写自己的工作日志并提交,今后以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十五、 规定时间的活动(如:讲座、开会等)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确有事不能到场的应提前向活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理由;十六、 信息办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服从工作安排,有义务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工作。十七、 信息办是一个统一的团队,信息办人员应有互相协作的精神、良好的工作氛围、融洽的合作态度。一个人遇到困难,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十八、 本条例执行情况将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察重要依据之一;十九、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试行。其它未尽事宜,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信息化办公室2003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