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实习生管理方案 为了积极配合我院开展医疗秩序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我院临床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来我院实习的人员,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望全院各科及广大实习人员遵守执行。一 实习人员必须先到护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护理部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实习科室。二 实习生到护理部报到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办理胸卡。三 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自觉交费,收费标准为每月 90 元。四 护士长接到实习通知单后,必须给学生指定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未接到通知单,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纳实习生,否则一旦发现,取消实习资格,并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五 实习期间,必须衣帽整齐,佩戴实习证上岗,不能擅
2、自单独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出现护理差错及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六 尊敬老师,热情待患,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按时上下班,护理人员上班提前 1015 分钟,早上 7:30到岗。七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凡需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并写明原因。一周以内由带教老师及护士长批准。一周以上需到护理部请假备案,方可休假。假期满后到护理部消假,并办理继续学习手续。休假所误时间,医院概不退款,且不予延长实习时间。如私自休假超过一周,取消实习资格,并通知学校,凡没有按照医院安排完成实习计划的,护理部不予填写。八、实习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调换学习科室,严格按护理部的 安排如期办理转科手续,否则没收实习证。九、每月 13 日为实习生办理转科手续时间,其他时间不办理实习手续。十、每科室实习结束后,须由带教老师及护士长书写评语并签字后,然后持实习证及实习手册方可到护理部办理转科手续。十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爱护公物,丢失或损害公物者,需照价赔偿。十二、实习结束后,需带胸卡及手册到护理部办理结业手续,填写实习鉴定。45 月份,13 日盖章,除此之外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