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旅行社经营管理论文旅行社管理论文-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doc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4320382 上传时间:2018-12-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行社经营管理论文旅行社管理论文-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旅行社经营管理论文旅行社管理论文-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旅行社经营管理论文旅行社管理论文-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旅行社经营管理论文旅行社管理论文-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摘要:旅行社条例的出台在业界引起较大反响,并将对旅行社业产生重大影响。其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规范了旅行社的经营管理行为,加强了维护游客和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力度。为适应新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应高度重视旅游质量,员工权益,树立合同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关键词:旅行社 管理 转变 2009 年 2 月 20 日。国务院第 550 号令发布了旅行社条例,于当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条例的发布,有利于加强旅行社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以及旅游业从业者三方面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旅行社概述 (一)

2、旅行社概念 广义上的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新条例上的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新条例概述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该条例。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该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根据条例规定。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旅游市场现存的问题 目前的旅游市场尚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因而存在许多问题。首先,缺乏宏观调控。与管理相应的一系列配

3、套政策、法律法规、措施未跟上,使行业管理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特别是国营旅游企业。其次,从微观角度看,旅游市场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导游员薪酬管理混乱,游客权益保障力度缺乏,旅行社常年低价竞争激烈,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二、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影响 (一)调整质量保证金,减轻旅行社负担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旅行社既可以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也可以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

4、 3 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 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二)规范了旅行社经营管理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

5、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三)规范了旅行社的人力资源管理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6、构另行制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四)降低经营门槛,规范经营质量 从旅行社设立条件看,注册资本统一为 30 万,并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而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 2 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如此便取消了以往僵化旅行社分级规定,降低了从业的门槛。 从旅行社设立分社条件看,旧法规规定: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必须 10 万人次

7、以上才可以开分社,并要求增加注册资本,而新条例取消了这一规定。 从质量保证金的存入看,旧条例规定: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缴纳 60 万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则为 100 万,国内业务则只需 10 万。而新条例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 20 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万元。这大大降低了经营入境接待的门槛,同时提高了出境游的有客权益保障。 三、旅行社适应新条例的对策 新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的方方面面均作出了不同以往的规定,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必须要重新审视,作出合理的发展规划和管理体制的转变,以使旅行社适应新的市场需要。

8、(一)树立合同意识,坚持公平、诚信、公开原则 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对合同的具体事项(共 14 项)作出真实解释和详细说明;一旦合同签订,则应要求工作人员(计调、导游员)以旅行社合同约定的服务为己任,不得擅自更改、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在日常工作中,也必须培训、要求员工树立诚信意识,坚持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二)积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新条例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人民币 150 万元降低为 30 万元:质量保证金由 60 万降低到 20 万,事实上是大力鼓励入境旅游接待。目前,中国旅游业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正快速复苏,并已经开始进入全面增长阶段。根据联合

9、国世界旅游组织发布的报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根据预测,到 2015 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和第一大入境游目的地国。面对如此巨大的商机,如何把握也是放在新时代旅游业经营者面前的必解之题。 (三)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在内地很多省份已经成为行业内“潜规则”,这种潜规则造成的后果是,导游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且由于旅游业具有明显的淡旺季之分,因此长期以来,导游从业人员大多是挂靠于某一旅行社或各地导游服务公司名下,同时为多个旅行社提供服务,成为没有稳定收入保障的“自由职业者”,经常成为旅行社之间大打价格战的直接受害者,一旦接下“零负团费”的团队,还会使

10、游客接受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在新的市场和管理形势之下,旅行社的合同意识,不但针对游客,也要针对普通导游员保障自身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要求垫付、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这也间接为保证服务质量提供了帮助。 (四)加强员工培训 因原本的经营管理模式,导致旅游行程安排、导游带团服务均服从于潜规则。新的条例与新的劳动法先后颁布,对游客与导游员等合法权益加强保障的各项法律依据建立,在新的形势下,势必要求有新的服务方式与理念。比如导游员从“导购”向真正导游的回归:计调旅游行程的重新安排(在游览世间与购物世间之间取得新的平衡):旅游社管理层新的产品、服务采购,利润、成本等,均会有巨大调整。必须培训员工,以适应新的环境需要。 四、总结 新旅行社条例出台,在混乱的旅游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其规范处罚的力度、执行的力度、可操作性与效果,均众说纷纭。其颁布 1 年以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旅行社的约束,保障了多方权益,但也尚有执行不力等弊端。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行业自律等要求已越来越强烈,旅行社应把握条例出台的契机,改善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以适应将来新的发展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大学论文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