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1 年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更新条文如下5.2 原材料主控项目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 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 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 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 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2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9%。25.3 钢筋加工主控项目5.3.2A 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 ,其 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 5.3.2A 的规定表 5.3.2A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要求重量负 偏差(%)钢筋牌号断后伸长率A(%)直径6mm12mm直径14mm20mm直径22mm50mmHPB235、HPB30021 10 HRB335、HRBF33516HRB400、HRBF40015RRB400 13HRB500、HR
3、BF500148 6 5注:1 断后伸长率 A 的量测标距为 5 倍钢筋公称直径;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 0-Wd)/ W0100 计 算,其中 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 Wd为钢筋调 直后的实际重量( Kg/m);33 对直径为 28mm40mm 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 1%;对直径大于 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 2%。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 30t 为一批;每批见证取 3 件试件。检验方法:3 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两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
4、学性能检验。 检验重量偏差时 ,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 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 500mm;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低于 1mm 和 1g。一般项目5.3.3 钢筋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 HPB300 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及 RRB400 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1%。条文说明5.2 原材料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
5、场验收的要求。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 热处理钢筋、钢 筋焊接网性能及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钢 筋混凝土用钢 第 3 部分: 钢筋焊接网GB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冷轧带肋钢筋JG190 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 冷拔低碳钢丝应 用技术规程JGJ19 等。4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
6、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做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 ,若有关 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 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1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 对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 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 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
7、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和钢筋混凝土用 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中规定每批抽取 5 个试件,先进 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 2 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5.2.2 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第 1 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 ,第 2 款中屈服强度实测
8、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 超强 比” 或“超屈比”,第 3 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5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 应满足本条规定。牌号带“E” 的 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5.3 钢筋加工5.3.2A 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 检验要求, 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
9、按本条规定执行。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对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 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 钢筋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 等。表 5.3.2A 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并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 100沸水中煮 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