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学员退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278692 上传时间:2018-12-2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员退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学员退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深圳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学员退费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制定本中心学员退费办法如下:一、因中心不能开班等原因,学员提出退费的,中心给予全额退费(教材需完好无损且未作任何标记,方给予退教材费) ,并收回学员卡。二、因学员个人原因提出退费,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下可酌情考虑,并履行以下手续:1、由学员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班主任根据学员情况提出意见,并注明教学进程情况,将相关资料报教务部负责人或分教点负责人审批。2、教务部负责人或分教点负责人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并签署意见。3、报名咨询员根据审批意见在 2 个工作日内给学员办理退费手

2、续,收回学员证,注销学员学籍,并把学员退费申请表存档以备查对。三、学员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根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金额如下:1、学员开班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 80%培训费。2、学员已完成 1/3 学时及以下的培训,核退 50%培训费。3、学员已完成 1/3 以上1/2 学时退学时,核退 30%的培训费。4、学员已完成 1/2 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培训费。5、代收费按实际开支扣减,退回余额。6、教材完好无损且未作任何标记,可给予退教材费。本办法自 2005 年 4 月 18 日起执行,原培训中心培训学员退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深圳技师学院培训中心二 00 五年四月十五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