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成品丝出厂检验规定第 2 页 共 4 页编制: 审核: 批准:2012 年 06 月 05 日发布 2012 年 06 月 06 日执行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质检科、 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保证公 司生产的成品丝质量可靠、稳定。、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规格成品丝的出厂检验。、 责任:质检科所有人员对实施本规定负责。、 程序:第 3 页 共 4 页1、 成品丝出厂时,质检科应有专人负责。2、 成品丝出厂时,质检员应明确相应的客户及该客户对该产品的质量要求。3、 对于带包装布的产品:质检员应逐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产品标示是否齐全。对于包装存在问题的产品
2、,立即通知包装车间人员重新包装。对于产品标示存在问题的产品,立即通知仓管人员更换标示。4、 对于无包装布的产品: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要求进行检查,必须浸油的应检查是否进行浸油处理;对于不能浸油处理的产品应检查是否浸油处理。对于存在生锈的产品,锈迹轻的通知包装车间进行除锈,对于锈迹严重的,禁止发货出厂。检查每一件产品的捆绑情况,捆绑松散的,应立即通知拉丝车间相关人员重新进行捆绑。5、 对于 1.0mm 以上的产品,应在进行一遍“竹节” 、 “夹丝”、 “花丝” 的检查。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发货出厂。6、 对于特殊客户对质检指标的特殊要求,如:“山东阳谷景阳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所需要的产品:公差的特殊要求“0 0.02mm ”;公差分档标出。这两项指标出厂前应再进行一遍检查。对于不符合客户要求的,禁止发第 4 页 共 4 页货出厂。7、 对于发往二厂的坯料丝,应逐件检查公差的标示是否正确,对标示错误的进行更正。对每种规格的坯料丝,根据对热处理车间的抽检记录,给二厂提供坯料丝强度范围。检查坯料丝的捆绑情况,对于捆绑不合格的,禁止发往二厂。对于发往二厂的盘条,检查酸洗磷化效果,对于酸洗磷化效果不好的盘条,禁止发往二厂。8、 质检员应认真填写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单,并对该产品的检验记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