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重点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廉政谈话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风廉政制度,推进我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履职,特制定综合管理部重点岗位履职情况廉政谈话制度。其具体内容:一、综合管理部重点岗位履职情况廉政谈话对象是指各分部(单位)负责人、物资管理和采购人员。二、廉政谈话制度内容:廉洁自律情况、提高工作效能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三、建立固定谈话制度:部领导每季度组织各分部(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其他谈话由分管领导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分部领导对所属重点岗位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新晋级晋岗人员,由部领导或分部(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工作台帐。四、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对在检查和信访中发现的问题,部领导及各分部(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进行约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