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三意见给接访“限时定量”信访工作一直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桥梁” ,是政府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途径,常被喻为社会关系的“润滑剂” ,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信访问题多不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衡量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工作成效好坏的“晴雨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 、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 、 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这三个意见针对群众来访,干部下访,解决矛盾等问题,从认识、要求到具体做法,都做了详细阐述和细致安排。将领导接访上升为“规定动作” ,并提出“最低标准” ,要求领导干部接待群
2、众来访及定期下访,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金融危机也使得有些问题趋于复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既充满和谐发展的机遇,也潜伏着失衡冲突的隐患,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量产生,甚至积累叠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除了需要以极大的热情和空前的政策力度,努力疏通司法渠道,使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以外,还必须通过细致的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就需要接访规范化、制度化。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制度,社会局面将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制度化要求确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制定规范、建立一定的机构,来实现秩序、控制、强化组织等功能。有了制
3、度,接访就有了强有力的保障。两办转发三意见 ,正是从制度层面,给出了接访的一些“限时定量”硬性规定,比如规定县长每月 1 天,突出问题领导包案;乡镇领导要随时接访;要做到“事事有回音” ;强调要把干部下访工作及其成效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联合督导排查矛盾半年一次,等等。当然,再好的制度也需执行才有意义。管理学上有一句经典:“重在执行” 。制度如同诸葛亮的军法,一旦不被重视,很可能会走向衰微,走上失控的边缘。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执行者去垂范和推广,再好的制度最终也会流于形式。因此,制度制定后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关键是通过制度实现有序行政,使行政管理有制度可查,并不断完善。提高执行力,要求各级领导和干部,首先消化意见精神,匡正思想意识,牢记“公仆”身份。其次,将宗旨意识落实到实处,认真服务于人民,哪怕群众反映的是芝麻大的小事,也要细心对待。有数据表明:目前,80的上访反映的是基层问题,80的上访是有道理或有一定道理的,80的上访是由于地方或部门没有认真妥善解决所造成的。两办转发三意见要求领导规范接访,是为了及时解决群众所遇到的问题,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作为一个服务型政府,有责任围绕信访工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流程及制度,并力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