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A12DB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XXXXXXXXX母婴生活护理培训服务规范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23/T XXXXXXXXXI前 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的编写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报达家政职业培训学校、哈尔滨报达家政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玉明、高祥涛、姚永利、张永刚、季晔、姜春霞。DB23/T XXXXXXXXX1母婴生活护理培训服务规范1 范围
2、本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培训机构提供的母婴生活护理培训服务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服务管理要求、服务质量保障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家政服务培训机构提供的母婴生活护理培训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GB/T 20647.8 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3、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为孕妇、产妇、新生儿和婴儿提供饮食起居照料、卫生清洁、日常保健等的服务活动。4 基本要求4.1 培训机构4.1.1 依法设立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4.1.2 培训机构及其实习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国家有关规定。4.1.3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4.1.4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培训质量保证体系。4.1.5 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合理收费。并出具正规的收费发票或收据,无违规收费。4.1.6 保证培训质量,颁发培训证书规范。4.1.7 具有与培训目标、培训规模
4、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4.1.8 具有满足母婴生活护理培训理论学习的教室及技能操作实习教室,并配备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施、设备。DB23/T XXXXXXXXX24.1.9 母婴生活护理培训总课时不应少于 150 课时。其中操作技能及实习培训应占总课时的 60 %以上。4.2 培训教师4.2.1 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关从业经验或教学经验,并符合 GB/T 20647.8 的要求。4.2.2 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本机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一定的协调能力。4.2.3 应做好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4.3 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
5、选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的职业技术、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培训教材。5 培训内容5.1 相关法律相关法律的培训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2 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培训应包括:道德规范;职业素养;职业心态;职业礼仪;行为准则;沟通技巧。5.3 理论培训5.3.1 女性生理特点培训内容应包括:女性生殖系统特征;女性生理期特点。5.3.2 孕妇生理变化及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孕妇生理变化;孕期保健与护理;胎儿发育常识;胎教常用方法;DB23/T X
6、XXXXXXXX3孕期营养指导;孕期保健操指导;分娩的准备。5.3.3 产妇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产妇产褥期体征的观察;产妇产褥期生理变化;产妇产褥期卫生护理;产妇产褥期护理误区及指导;产后饮食安排;产后体形恢复操;产后抑郁心理疏导;产后疾病预防与护理;喂养指导;产妇乳房护理;乳房疾病护理保健。5.3.4 新生儿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新生儿生长发育特点;新生儿保健护理;新生儿喂养;新生儿洗澡;新生儿抚触;新生儿被动操及新生儿行为训练;新生儿用品清理与消毒;新生儿常见疾病护理与预防;新生儿意外伤害防范及紧急处理。5.3.5 婴儿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婴儿日常护理;婴儿饮食照料;婴儿潜
7、能开发;婴儿疾病护理与预防;婴儿预防接种;婴儿意外伤害及紧急处理。5.3.6 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5.3.7 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应包括:家用电器、燃气安全操作知识;防火、防盗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人身安全知识;紧急救护知识。DB23/T XXXXXXXXX45.4 技能培训5.4.1 孕妇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护理:孕期保健护理的穿衣、饮食原则、乳房护理、皮肤护理、牙齿护理、休息与活动;专业护理:孕期保健操、胎儿教育、孕期的心理指导、分娩期护理。5.4.2 产妇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护理:照料产妇洗漱、产妇衣物及日常用品的清洗和消毒,指导产妇正确哺乳,制作
8、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产妇饮食,产妇局部肢体按摩;专业护理:产妇身体康复指导、乳房护理、产褥期常见疾病预防、产后形体恢复指导、产后心理疏导,与产妇交流育儿经验、指导产妇正确喂养新生儿。5.4.3 新生儿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护理:照顾新生儿的饮食起居,喂水、喂奶、洗澡、抚触、被动操、拍嗝、清洗消毒尿布、洗涤新生儿衣物、穿脱衣服、包裹新生儿、喂养用具消毒、拆洗被褥及日常护理、晚上陪伴新生儿;专业护理:观察新生儿常见生命体征和正常生理现象、观察照料新生儿大小便,观察新生儿发育状况、观察新生儿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新生儿计划免疫指导,协助产妇为新生儿做保健操,锻炼新生儿四肢协调能力,开发新生儿潜能。5.
9、4.4 婴儿护理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护理:婴儿的生活照料、穿脱衣物、正确抱领婴儿、辅食添加的基本原则、睡眠、大小便、三浴(水浴、日光浴、空气浴)锻炼、清洁四具(餐具、玩具、家具、卧具)和消毒;专业护理:婴儿生长发育、计划免疫、婴儿常见疾病的发现和护理、常见意外的预防和处理、婴儿动作技能训练、大动作技能训练、精细动作技能训练、婴儿智力开发。6 培训服务管理要求6.1 培训的前期准备6.1.1 准备教材、教学物品和相关的培训文档。6.1.2 确定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授课教师,填写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并审核教案及课件。6.1.3 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目的、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
10、、课时安排、考核与结业、培训负责人。6.2 培训的组织实施6.2.1 培训制度6.2.1.1 建立学员信息档案。6.2.1.2 建立学员考勤制度。6.2.1.3 严格依照培训计划及教学大纲安排组织培训。6.2.1.4 培训时应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培训。6.2.2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理论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核学员本次培训要点及内容;DB23/T XXXXXXXXX5实践技能考核,要求学员完成实践操作。6.2.3 培训总结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如下: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学员对教师授课的反馈意见;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6.3 后续支持服务后续支持服务内容宜包括:根据学员技能水平和意愿推荐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培训后就业指导;了解和确定学员其他的培训需求;相关咨询服务。7 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7.1 培训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定期收集、分析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应改进,同时应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机制,定期考核评定教师培训质量。7.2 培训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主动处理学员的投诉,明确责任,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培训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应参照 GB/T 17242 中第 6 章的规定。7.3 培训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