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加工助剂,香料),目录简介,一、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背景介绍 二、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制度 三、食品卫生标准国内外进展 四、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 五、食品添加剂标准前言、正文讲解 六、食品分类系统 七、GB2760标准主体内容讲解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九、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 十、GB 2760-2007速查信息系统介绍,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修订背景介绍,食品添加剂标准概况,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格标准,测定方法,GB2760,GB14880,含量,使用范围使用量,杂质,测定方法,GB5009,GB
2、2760沿革,1954年 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 1960年 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科委、卫生部、轻工部关于受理食用合成染料的请示报告及食用合成染料受理暂行办法 1967年 卫生部、化工部、轻工部、商业部联合颁布了八种食品用化工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试行) 1977年 国家标准计量局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GBn50-77) 1981年 国家标准总局、卫生部提出食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81 1986年 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86) 1990年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2493-90) 1993年 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GB14156-93) 1996年
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标准的立项,2000年添加剂标准化委员会在国标委立项项目编号:20000288-Q-469 2002年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主要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及技术措施-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研究卫生部予以标准经费支持 科技部、卫生部、国标委重点项目,标准的修订,时间跨度2003-2007年2003-2005年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05年7-10卫生部网上征求意见2005年12月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修订草案2006年7月提交国标委-协调其他事宜2007年8月提交最终文本2007年11月正式颁布-2007年第9号(总第109号),
4、总体思路,按照国务院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我国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危险性评估体系,完善我国的食物营养强化政策,指导我国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生产和加工,保障我国消费者健康,为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为经济建设服务。 国际先进水平。,目标,提出符合国际标准又结合中国实际的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值和使用范围。 解决、理顺现行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国标标准(GSFA)不接轨;食品分类体系;食品添加剂功能、特点不能在标准中体现;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代码与国际编码系统(INS)不一致;,工作组,1 总体框架:格式、前言、定义 2 危险性评价组: 3 食品分类组: 4 监测组: 5 酶制剂组: 6
5、 香料组:成立秘书处,负责修订的日常工作和协调各工作组进度,工作组,组成包含有着行业协会、企业、监督检测机构等60多个单位 1、行业协会7个 2、企业36个 3、卫生部监督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等 4、12个CDC等。,修订执行情况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研究,国际上和其他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最新权威评价结论(JECFA、FDA) 国际上和其他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情况(CAC、美国、欧盟、日本等); 在充分研讨基础上:确定品种纳入原则;明确使用范围中的食品分类;确定使用量的制定依据。,修订执行情况 国内外食品
6、添加剂对比研究,2003年12月,课题秘书处向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报食品添加剂GB2760修订计划和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专家和企业对标准修订意见。陈君石院士介绍CCFAC及JECFA最新进展报告。罗雪云教授介绍“国内外霉制剂安全性评价”报告,修订执行情况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研究,2004年6月邀请美国、欧盟、日本、中国添加剂专家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通用卫生标准”、“美国食品添加剂管理”、“欧洲有关食品营养和健康声称的食品法规”、“日本食品添加剂管理”、“中国食品添加剂法规与标准现状”等有关食品添加剂管理、标准、安全性评价等进行交流。 2004年11月课题秘书处向食品添加剂标
7、准化技术委员会通报食品添加剂修订初步方案,得到委员会高度赞赏。,修订执行情况 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研究,完成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标准状况及分析和国内外“食品分类系统”比较研究(美国、日本、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中国、CAC),为本标准的修订奠定基础。 食品添加剂编码索引,修订执行情况 危险性评估,完成一万多个饮料、调味品、陈皮、酱菜甜味剂、防腐剂资料,分析我国添加剂监测数据。 膳食添加剂摄入量调查 我国居民膳食调查 添加剂危险性评估丹麦预算法膳食调查法,修订执行情况 危险性评估,利用丹麦预算法对使用范围较广的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显示需要对胭脂红、苋菜红、日落黄、柠檬
8、黄、苯甲酸及其盐类、山梨酸及其盐类、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环已基氨基磺酸钠需要利用膳食调查法进行进一步评估。,修订执行情况 危险性评估,利用膳食调查法对上述九种食品添加剂进一步评估结果显示,儿童苯甲酸的暴露量已经接近苯甲酸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儿童的体重较小,计算出的每日每公斤体重摄入量较大,另一方面可能存在苯甲酸的滥用情况,需要加强苯甲酸使用情况的管理。除此之外,其他食品添加剂在各类人群的暴露量都远远小于该种食品添加剂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表明按照现行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进行使用是安全的。,修订执行情况 酶制剂及其生产菌种研究,酶制剂及其生产菌种研究国内外比较
9、研究 加拿大可用的食品酶制剂及来源 美国FDA食品用酶制剂名单 美国FCC食品酶制剂名单 JECFA评价酶制剂(1956-1990) 我国GB2760的酶制剂及来源,修订执行情况 酶制剂及其生产菌种研究,对国内16个省(市)40家酶制剂生产企业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掌握了国内外酶制剂的主要生产品种、产量以及相关情况。 对菌种进行鉴定,并对其产毒状况开展毒理学评价 列出我国食品添加剂酶制剂使用名单及其菌种来源。,修订执行情况 主体,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原则要求 食品分类体系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营养强化剂 食品用香料 食品工业用加工
10、助剂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国内外食品添加剂对比分析,法规、标准,食品分类,酶制剂、菌种,基本框架,危险性评估,添加剂监测,酶制剂、菌种调查,膳食模型调查,膳食调查,丹麦预算法,膳食模型法,膳食调查法,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委会通过,征求意见,标准报批稿,GB2760,我国食品添加剂监督 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法规规定 食品添加剂申报要求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监测发现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滥用问题;馒头滥用硫磺熏蒸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 绿色大米 非食品添加剂添加在食品中 甲醛、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苏
11、丹红 食品添加剂标识不规范、质量不合格误用亚硝酸盐 已经取消但是仍然非法使用 溴酸钾,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符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获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产品应符合相应的标准,企业应获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标准国内外进展,概要,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 国际食品添加剂管理概况,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概念和性质,标准是对重复性事务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食品卫生标准是政府管理部门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治疾病的发生,对食品中与安全、营养等与健康相关指标的科
12、学规定。 卫生标准不同于一般的标准概念,实质是一种政府发布的技术法规。 食品卫生标准应包括安全、营养与保健等三方面的指标。,食品卫生标准的分类,按标准发生作用的范围或标准的审批权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按标准的约束性强制性标准 GB xxxx-xxxx推荐性标准 GB/T xxxx-xxxx,标准体系现况,400多项食品卫生标准包括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在内的基础标准十余项;产品标准185项,涉及乳与乳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及其制品、禽畜肉及其制品、饮料及冷冻饮品、罐头、调味品、辐照食品、食具消毒以及包装材料等;卫生规范22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
13、规范和各类食品生产厂的卫生规范;检验方法258项,包括理化检验方法203项,微生物检验方法34项,毒理学安全评价程序和方法21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19项。,标准的内容和结构基础标准,污染物 项目 ADI 食品类别 限量 检验方法,添加剂 添加剂名称 食品类别 使用量 残留量 备注,标准的内容和结构-产品标准,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定义 指标要求原料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 食品添加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包装与标识 贮存与运输 检验方法,标准中主要技术指标,污染指示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食品理化特性指标水分、含氮化合物、挥发性盐基氮、酸价 污染物限量指
14、标致病性微生物与毒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放射性污染物 添加物限量指标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 营养质量指标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无机盐、微量元素、维生素等 保健功能指标,标准的内容和结构-检验方法,GB4789系列: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设备和材料 培养基和试剂 检验程序 操作步骤,GB5009系列: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理试剂分析步骤样品处理测定计算精密度,标准的制定-机构,全国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标准协作组 各部门及食品企业充分参与,标准的制定程序,标委会立项 制定年度计划 落实起草单位 起草
15、单位组织研制 提出征求意见稿 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提出送审稿 标委会审查 提出报批稿 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委联合批准发布,标准的制定风险评估原则,危害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危害的特征描述 Hazard Characterization,暴露量评估 Exposure Assessment,风险特征的描述 Risk Characterization,对上述危害进行定性 或定量的评价,化学 危害、生物、物理危 害因素进行剂量反应 关系的评价,确认某种或某一类食 品中存在可能危害人 体健康的生物、化学 或物理的因素。,在以上三个步骤的基础上 ,对既定人群中存在的已 知或潜在的危
16、害发生的可 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 或定量的估计。,对通过食品和其他媒 介摄入的各类危害因 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 评估。,有害物质限量的制定程序,确定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物质在试验时间内,对受试动物不显示毒性损害的剂量水平 确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人类终生每日摄入该物质后而对机体不产生任何已知不良效应的剂量 暴露量评估评价人通过膳食摄入有害物质的量 确定每日总膳食中的容许含量 确定每种实物中的最大容许量 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 与风险管理,风险分析的框架,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风险信息交流 Risk
17、Communication,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纯科学家的专家行为,评价结果适用于任何国家和社会, 如ADI; 风险管理受不同政治、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如卫生标准的制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危害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危害的特征的描述 hazard characterization 暴露评估 exposure assessment 危险性 特征的描述 risk characterization,暴露量评估:制定国家标准、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处理国 家食品贸易争端时,都须有 本国的摄入量数据。,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风险性评估 (专家),
18、添加剂ADI 污染物PTWI 兽药残留ADI,添加剂范围、用量 污染物限量 兽药残留限量,风险性管理 (政府),风险性管理 (政府),JECFA,CCFA CCCF,CCRVD,ADI( 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即每人每天安全摄入量,以mg/kg体重表示: 人体如按此量摄入某种食品添加剂,即使终生摄入,也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作用; 在ADI制定时,考虑了各种不确定因素,如动物与人的差别、人群中个体间的差别等,因此适用于不同国家、性别、年龄的人。,JECFA评审的实例-溴酸钾,功能:面粉处理剂 JECFA 1963年(第7次)设定的使用量0-20mg/kg unc
19、onditional 无条件20-75 mg/kg conditional acceptance 有条件 JECFA 1983年(第27次) 0-75 mg/kg temporary acceptance 暂定使用量 Re-evaluated 1988 (33rd JECFA)1988年重新评审(第33次)possibly carcinogenic 可能有致癌性use level 0-60 mg/kg (no residue) 使用量 Re-evaluated 1992 (39rd JECFA)1992年重新评审(第39次)carcinogenic, genotoxic 致癌性,遗传毒性use
20、 not appropriate 不宜食用 Confirmed 1995 (44th JECFA) 1995年确认(第44次),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管理,CCFA简介,成立于 1963年 第一次CAC大会 主持国 荷兰 1964年 召开第一次会议 1974年开始涉及 污染物事宜 1987年更名为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2006年 分为食品添加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CFA)和污染物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CFA),食品添加剂标准前言、正文讲解,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基本框架,前言 正文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食品分类系统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食品用加工助剂胶
21、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等 附录,附录,规范性附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规范性附录:食品用香料名单 规范性附录: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规范性附录:胶姆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资料性附录: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资料性附录:食品分类系统,4.1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4.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保
22、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4.3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食品添加剂本身的质量是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的前提。,如何执行? 国家或行业标准 公告中的主要卫生技术要求,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 添加剂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
23、水平。,举例,符合带入原则牛肉干制品 微量苯甲酸检出 不适用带入原则,但是符合标准橘子味饮料,允许使用柠檬黄 不适合带入原则,也不符合标准乳制品,不允许使用柠檬黄,卫生部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验结果判定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1号),近期,我部多次接到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使用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请示。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检测结果判定,现公告如下:一、食品及食品原料中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执行。二、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分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综合判定。卫生部二OO四年六月一日
24、,7 营养强化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食品分类系统,制定背景 研究方法 工作方式 重要说明 食品分类代码 各大类食品分类说明 原GB2760-1996的食品分类定位 各类产品说明,制定背景,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有关食品类别的规定及问题 标准的使用范围中所涉及的食品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存在食品名称不够规范、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如“芥末酱”、“辣根膏”以及“生湿 (干)面条”、“生面湿制品”等 食品类别层次缺乏,使用范围 GB2760缺乏对食品类别的标准化编码,很难查找某种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情况,这往往是添加剂使用和监督中最常遇到的困难,制定背景
25、,国际及国外发达国家对添加剂使用“食品分类”的规定GSFA:食品分类系统(Food Category System ,FCS)美国:美国21CFR 170 中对直接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限量的规定中,提出了食品总分类(general food categories),共43类食品澳新:澳新食品法典(Food Standard Code ) 1.3.1食品添加剂部分专门提出了用于界定添加剂使用范围的食品分类系统,与FCS相类似。,研究方法,全面、系统地分析CAC、美国和澳新等国家地区有关添加剂使用的“食品分类” 参考我国相关食品的行业分类标准,结合GB2760-1996中涉及的食品类别,从而确定食
26、品分类系统的框架内容,工作方法,建立食品分类系统专门工作小组。 吸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部门(包括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的专家参与研究,进行分组讨论,意见汇总形成初稿,考虑食品添加剂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问题。 前后召开会议20多次,耗时最长,“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1、本食品分类系统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使用中的定位方法,不是法定的产品归类方法,也不得用于产品的标签。 2、本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类别,包括那些不允许使用添加剂的品种。 3、主要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点划分食物类别,以行业分类标准(或标准体系表)作为重要参考。,“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4、使用的产
27、品名称大部分根据国家相应的标准进行表述。其余类别以市场通用名称表述,同时对该类产品进行了特征性描述(涵盖范围、原料、工艺特点和形态等)如:14.04.02.01特殊用途饮料(包括“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等)15.03.01.04特种葡萄酒(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如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浓缩葡萄汁),“食品分类系统”的重要说明,5、食品分类采用分级系统,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一个总的类别时,则允许其可应用于总类下的所有亚类(另有规定的除外)举例:原则上03.0冷冻饮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其下所有的亚类都能使用。但是,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下允许使用的添加剂,03.04食用
28、冰不能使用。,食品分类代码,1、大类编号顺序与CAC基本一致,共分为16大类 01.0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说明:含乳饮料(14.0大类)、冰淇淋等乳基甜点(03.0大类)除外 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3.0冷冻饮品 04.0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06.0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焙烤制品) 07.0 烘焙食品 08.0 肉及肉制品 09.0 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
29、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及其加工制品) 10.0 蛋及蛋制品 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12.0 调味品 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 14.0 饮料类 15.0 酒类 16.0 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食品分类代码,2、大类基础上细分为亚类、次亚类等,原则不超过4级,个别食品分到5级,各级之间以“.”号分隔 举例:04.01.02.08.01 蜜饯类04.02.02.03.01酱渍的蔬菜04.04.01.03.01 炸制半干豆腐 3、3-10位数字组成,同级食品代码位数相同 举例: 3位数:01.0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4位数:01.01乳及调制乳6位数:01
30、.01.01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 脂),包括复原乳,各大类食品分类说明,01.0乳及乳制品 下分8个亚类,01.01 乳及调制乳 01.02 发酵乳 01.03 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01.04 炼乳及其调制产品 01.05 稀奶油(又名淡奶油)及其类似品,01.06 干酪 01.07 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味酸奶) 01.08 其他乳制品(如乳清粉、酪蛋白粉等),0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5亚类:参照CAC,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02.03.02.02 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
31、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 02.04 脂肪类甜品 02.05 其他油脂或油脂制品,03.0冷冻饮品 5亚类:参照SB/T10007-1999冷冻饮品分类,03.01 冰淇淋类 03.02 雪糕类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03.04 食用冰 03.05 其他冷冻饮品,04.0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 5亚类:主要参照CAC的分类体系,但将“蔬菜”与“食用菌和藻类”及“坚果和籽类”分开,04.01 水果 04.02 蔬菜 04.03 食用菌和藻类 04.04 豆类制品 04.05 坚果和籽类,04.04豆类制品:参考非发酵豆制品行业,根据加工工艺划分,0
32、4.04.01非发酵豆制品 04.04.01.01 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04.04.01.02 豆干类 04.04.01.03 豆干再制品 04.04.01.03.01 炸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2 卤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3 熏制半干豆腐 04.04.01.03.04 其他半干豆腐 04.04.01.04 腐竹类( 包括腐竹油皮) 04.04.01.05 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04.04.01.06 熟制豆类,04.04.02 发酵豆制品 04.04.02.01 腐乳类 04.04.02.02 豆豉 及其制品(包括纳
33、豆)豆浆、豆奶:归入饮料类(14.03.02植物蛋白饮料),豆粉:归入粮食类06.04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04.05 坚果和籽类:根据加工工艺和添加剂使用的特点进行划分,04.05.01 新鲜坚果与籽类 04.05.02 加工坚果与籽类 04.05.02.01 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1 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1.02 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04.05.02.02 包衣的坚果和籽类 04.05.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4.05.02.04 坚果与籽类的泥(酱),包括花生酱等 04.05.02.05 其他方法(如腌渍的果仁),05
34、.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 4亚类,05.01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基本参照CAC 05.02 糖果参考行业标准SB10346-2001(糖果分类) 05.03 糖果、巧克力制品包衣 05.04 装饰糖果(如工艺造型,或用于蛋糕装饰)、顶饰(非水果饮料)和甜汁,06.0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07.0类赔焙烤制品) 10个亚类:主要参照行业的分类标准及建议,06.01 原粮 06.02 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 06.03 小麦粉及其制品 06.04 杂粮粉(包
35、括豆粉)及其制品 06.05 淀粉及淀粉类制品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06.09 谷类和淀粉类甜品(如米布丁,木薯布丁) 06.10 粮食制品馅料,07.0焙烤食品 参考行业建议,部分参考CAC,07.01 面包 07.02 糕点07.02.01 中式糕点(月饼除外)07.02.02 西式糕点07.02.03 月饼07.02.04 糕点上彩装 07.03 饼干07.03.01 夹心及装饰类饼干07.03.02 威化饼干07.03.03 蛋卷07.03.04 其他饼干 07.04 焙烤食品馅料 07.05 其他焙烤食品,08
36、.0 肉及肉制品 3个亚类:参考我国肉制品品种及其加工工艺特点,08.01 生、鲜肉 08.01.01 生鲜肉 08.01.02 冷却肉(排酸肉、冰鲜肉、冷鲜肉) 08.01.03 冻肉 08.02 预制肉制品 08.02.01 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08.03 熟肉制品,08.03.01酱卤肉制品类 08.03.02 熏、烧、烤肉类 08.03.03 油炸肉类 08.03.04 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 08.03.05 肉灌肠类 08.03.06 发酵肉制品类 08.03.07 熟肉干制品 08.03
37、.08 肉罐头类 08.03.09 可食用动物肠衣类 08.03.10 其他肉类及肉制品,09.0 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软体类、棘皮类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6亚类:结合我国水产品品种及其加工工艺特点,参考CAC标准 09.01 鲜水产品 09.02 冷冻水产品及其制品09.02.01 冷冻制品09.02.02 冷冻挂浆制品09.02.03 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 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09.03.01 醋渍或肉冻状水产品09.03.02 腌制水产品09.03.03 鱼子制品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09.03.05 其他预制水产品(鱼肉饺皮),
38、09.04 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09.04.01 熟干水产品09.04.02 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09.04.03 熏、烤水产品09.04.04 发酵水产品 09.05 水产品罐头 09.06 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10.0 蛋及蛋制品 4个亚类:主要参照GB2749-2003蛋制品卫生标准,部分参考CAC,10.01 鲜蛋 10.02 再制蛋(不改变物理性状) 10.02.01 卤蛋 10.02.02 糟蛋 10.02.03 皮蛋 10.02.04 咸蛋 10.02.05 其他再制蛋 10.03(改变其物理性状) 10.03.01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 10.03.02 热
39、凝固蛋制品(如蛋黄酪、松花蛋肠) 10.03.03 冷冻蛋制品(如冰蛋) 10.03.04 液体蛋 10.04 其他蛋制品,11.0 甜味品,包括蜂蜜 6个亚类,11.01 食糖 11.02 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等) 11.03 蜂蜜及花粉 11.04 餐桌甜味料 11.05 调味糖浆 11.06 其他甜味品,12.0 调味品 11个亚类:具有中国特色,参照GB/T 20903-2007 调味品分类,12.01 盐及代盐制品 12.02 鲜味剂和助鲜剂 12.03 醋 12.04 酱油,12.05 酱及酱制品 12.07 料酒及制品 12.09 香辛料类 12.10
40、 复合调味料 12.11 其他调味料,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 5个亚类:结合CAC和国家标准,13.01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02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 13.03 病人用特殊食品 13.04 低能量配方食品 13.05 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营养用食品,14.0 饮料类 8个亚类:以行业标准为主,14.01 包装饮用水类 14.02 果蔬汁类 14.03 蛋白饮料类 14.04 水基调味饮料类,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14.06 固体饮料类 14.07 乳酸菌饮料:因添加剂使用特殊性归入此类 14.08 其他饮料类,分类说明主要来源于GB10789
41、软饮料的分类和正在修订 的饮料通则,15.0 酒类 3个亚类:参考国际标准GB/T 17204-1998饮料酒分类、CAC有关内容,15.01 蒸馏酒:次亚类基本来自饮料酒分类标准 15.02 配制酒 15.03 发酵酒:根据原料不同划分,16.0 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 汇总了一些在0115类中暂无法划归的类别,目前设有7个亚类,16.01 果冻 16.02 茶叶、咖啡 16.03 胶原蛋白肠衣(肠衣) 16.04 酵母类制品 16.05 油炸食品 16.06 膨化食品 16.07 其他:XX工艺用,原GB 2760-1996食品类别的定位说明,GB 2760-1996涉及食品基
42、本均有相应的定位 举例:,现GB 2760-2007的使用范围,“除外” “仅限”,“食品分类系统”产品说明,食品分类说明原则,1、一、二级分类(即大类及亚类)一般不作详细说明,以“包括XX、XX产品”表示,除非其下无次亚类食品或需特殊说明 举例:01.01 乳及调制乳:包括纯乳和调制乳。,食品分类说明原则,2类别完全来自国内行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举例:04.04.01 非发酵豆制品参考SB/T10325-1999调味品名词术语 豆制品说明:以大豆等为主要原料,不经发酵过程加工制成的豆制品。如豆腐及其再制品、腐竹等。,食品分类说明原则,3、类别完全来自CAC:说明基本参照CAC编写举例:01
43、.06.01 非熟化干酪:非熟化干酪(包括新鲜干酪)生产之后可供直接食用。如乡村干酪,奶油凝结干酪,奶油干酪等。大部分产品是原味的,但是一些产品可能添加调味剂或其他物质如水果、蔬菜或肉等。,食品分类说明原则,4、行业及CAC均有的类别:优先考虑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举例: 13.01.01 婴儿配方食品:以乳及其加工制品或(和)豆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0-12个月婴儿食用的产品,以05.0大类为例介绍食品分类说明,GB2760标准主体内容讲解,主要内容,标准文本中附录A部分的解释说明 如何在标准文本中查找一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如何在标准文
44、本中查找一个食品类别中使用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电子查询系统的介绍,主要内容,标准文本中附录A部分的解释说明表A.1的主要规定表A.2的主要规定表A.3的主要规定表A.4的主要规定 如何在标准文本中查找一个食品添加剂的试用规定 如何在标准文本中查找一个食品类别中使用添加剂的使用规定,附录A部分的概况, 该附录的性质为规范性附录,该附录规定的内容是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量的规定。 该附录由4个表组成,每个表就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附录A部分的是“食品添加剂”不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胶剂物质表A.1中食品添加剂264种表A.3中食品添加剂
45、71种 表A.1和表A.3交叉13种,表A.1的主要规定,标准条文:A.1 表A.1以食品添加剂名称汉语拼音排序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允许使用的食品名称(种类)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具体涵义(1)表A.1分类的依据是以添加剂的名称的汉语拼音数序排列。(2)该表规定三个部分的内容,即该表规定了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每种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范围和每种食品添加剂在其规定的使用范围中允许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每个添加剂品种规定的主要内容,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CNS号; 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46、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或是残留量),每个添加剂规定的主要内容(续),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 GSFA:碳酸钾、碳酸钠 食品添加剂手册、申报材料:黑红豆、高粱红 食品添加剂的CNS号 GB/T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与代码) 功能类别编号和其在该功能功能类别中的两部分组成, 中间以“.”作为分隔符分隔 D-甘露糖醇 19.017,CNS号中编号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每个添加剂品种规定的主要内容(续),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参考CAC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名称和编码系统(CAC/GL 36 Class Nam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
47、m for Food Additives) 我国所特有的一些食品添加剂则没有INS编号:黑豆红、高粱红、竹叶抗氧化物 食品添加剂的功能 继承原GB2760-1996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功能 参照CAC对添加剂功能类别的规定进行补充 具体生产实践中根据其发挥的实际作用确定其实际功能 D-甘露糖醇 甜味剂 抗结剂 乳化剂 稳定剂 增稠剂,每个添加剂规定的主要内容(续),食品添加的使用范围: 分类、分级的食品分类系统 除外:该类别中特定的食品亚类或食品品种不适用本条规定 仅限:仅该类别中的特定食品亚类或食品品种适用本规定 其他:对未列入食品分类系统中的使用范围的补充 柠檬黄 03.0冷冻饮品(03.04
48、 食用冰除外) 07.04焙烤食品馅料(仅限于饼干夹心和蛋糕夹心) 乳化硅油 其他(发酵工艺用),每个添加剂规定的主要内容(续),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标准中主要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只是部分品种规定了在使用范围中的残留量。如二氧化硫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允许使用量的涵义包括: 在使用具体的食品添加剂时,其使用量不一定达到最大使用量,而应该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在达到其使用目的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具体食品类别中的使用量不能超过最大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并不能作为确定产品中最终残留量的依据,而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带入原则等进行综合判定。,表A.2的主要规定
49、,标准条文:A.2表A.2以食品分类编号排序规定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和最大量(或残留量)。 本条的涵义包括: 表A.2分类的依据是以食品累别作为分类的而一举,排列顺序是按照食品编号排序进行的 表A.2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每个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 名称、功能和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表A.2规定的技术指标内容与表A.1完全相同,只不过是依据的分类方法和排列顺序不同。表A.1按照食品添加剂品种分类,按照食品添加剂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排列。表A.2按食品类别分类,按照食品分类号排列,同一功能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规定,标准条文:表A.1、表A.2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说明: 该条文是对标准列出的据偶同一功能和共同使用范围的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其共同的使用范围内混合使用时如何定各自使用量的规定。 不具有同一功能或同一功能不没有相同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不受笨条规定约束; 其中着色剂要求要具有同一色泽,如同是红色或蓝色,如果一种添加剂是红色,一种添加剂是蓝色,及时其具有相同的使用范围,在使用时也不受本条的约束。 按照该条要求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用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