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照经营治理难题的原因及对策无证照经营治理难题的原因及对策无证照经营治理难题的原因及对策:2013-7-26 14:55:58 无证照经营治理难题的原因及对策济南市工商局济阳分局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仅凭行政执法手段,难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无证”导致“无照”的现象最为多见,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前置审批许可复杂。部分群众对办理前置许可具有畏难情绪。一是门槛高。以餐饮行业为例,食药部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餐饮经营的场所要求较高,面积、卫生、人员健康情况等均有具体
2、要求,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能够达到各项标准的从业者较少,大量小型餐馆不符合发证条件,从而产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时间长。一些前置审批部门在发证前需要对经营者进行培训,一些部门需要对现场进行勘察,还有一些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各种原因造成前置审批发证慢。很多经营者因为等不 于许可证的监管更是应该走在工商部门管理营业执照之前。但从经营者口中了解到,很少有前置审批部门对所发证照进行日常监管和到期提醒,工商部门也几乎没有收到过来自各审批部门的通知,对前置审批许可管理的滞后增加了清理无证无照行为的难度。整顿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与取缔工作涉及部门
3、多、影响范围广、触及矛盾多,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仅凭一己之力完成。据此,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第一,依法监管,明确职责。规范和整顿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综合治理” ,在治理之前,则要明确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按照行政许可法中“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于有证无照行为,应由工商部门管辖;对于无证无照行为,应由许可审批部门与工商部门共同管辖,同时根据“前置许可在先”原则,许可审批部门应先于工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管理;对于有照无证行为,即办理营业执照后,前置许可证
4、件过期、失效或被吊销的,应由许可审批部门管辖,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应及时函告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第二,政府牵头,齐抓共管。工商部门与其他前置许可部门为平级单位,不便于指挥或者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因此,必须由上级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治理小组,由分管领导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探讨、共同执法。治理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单位治理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由该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每年开展几次规模大、范围广的无证无照大清理行动,从严查处、形成威慑力,规范经济秩序。对于每次会议和行动的成果,应当由相关部门定期向当地政府机关提交日常监管的情况报告,加
5、大对各部门工作力度的监督。第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负有审批、许可和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关系,各负其责。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由许可部门牵头查处,其他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在依法行使各自职能的基础上,部门之间必须形成工作合力,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和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告知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登记管理措施。第四,精简前置,降低准入。许可经营本来是一种监管的手段,而不是一种“为了许可而许可”的目的,精简前置许可应该成为大趋势。许可的意义,应当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即“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 。放到现实中,应当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利益相关的和涉及国家长远发展规划和国家经济命脉的前置许可为原则,例如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采矿许可、金融许可等。通过清理,把不涉及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前置审批分离出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简化登记程序,充分调动经营者合法经营的积极性。第五,并列许可,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