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物业部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 空调的启用1、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温度高于 30 摄氏度(包含 30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温度低于 6 摄氏度(包含 6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2、为节约能耗及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30 度至 32 度,制冷温度应设置在 16 度至 24 度。3、空调开启时间:夏季:6 月至 9 月上午 8 点至下午 17 点冬季:11 月至 2 月上午 8 点至下午 17 点根据当天实际温度设置空调开关时间二、 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1、商场空调开启时,应将大门虚掩,防止温度流失。2、空调作为商场设施,仅用于商场在营业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营业使用空调,空调的开启由电工负责,其他员工不得开启。3、下班前及时关闭空调,商户加班不得开机,物业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4、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5、没有公司领导和物业部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空调位。6、工程部负责空调维修和保养监管工作,做好空调维修申请和保养计划。7、工程部负责空调清洗工作。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希望工程部严格遵守上述空调使用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按需用电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