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规定学分管理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课改的配套措施,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适应社会需要和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的需要。实施学分管理,既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也有利于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发挥教师专长,促进教育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提高。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方案顺利实施,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 号)、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豫
2、教基(2008138 号) 、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8530 号) 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我校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一、学分认定管理的领导机构1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马昌永副主任: 黄述学成员:李社渊,耿春智,张凤华,陈忠民,逯传敏,沙宏伟,张健,孟召雷及各年级组长。2学科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成员:学科任课教师3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小组(1)研究性学习小组组长:张健,程黎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研究性学习课题组指导老师(2)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小组组长: 逯传敏副组长: 沙宏伟成员:各年级组长
3、,班主任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多样性原则。突出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将书面测试与非书面测试相结合;2、过程性原则。评价不仅关注结果,而且要关注过程,将过程性评定等级与模块测试成绩相结合;第 2 页3、发展性原则。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使学生潜能得到发挥,通过选修和活动课来实现;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为了更有效地监控教育质量,将学分认定与学科水平测试相结合。三、学分认定方法和认定程序1.认定方法(1)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并根据该模块规定的学分分值予以认定。(2)给予学分认定的课程(模块)是指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修习,且经过考核已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3)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学
4、生可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合格后可获得学分;补考不合格者,允许重修,重修应在一年内完成。选修模块允许另选。(4)对于学科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向学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申请自修模块,经批准自修的学生必须参加模块结业考试,成绩在 60 分以上可予以认定学分。(5)模块学分认定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按照各学科制定的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模块学业水平测试进行综合评价后,予以评定。2、认定程序(1)学分认定流程:学生向所修习模块的任课教师提出学分认定申请模块任课教师予以评定,并填写学科模块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年级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审核公示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确认教务处记录
5、学生学分成绩档案表存档,并填写学生学段模块修习学分成绩报告单发至学生。(2)对于学生已申请学分认定,模块任课教师或年级学科组不予评定的,应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核实后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说明理由。四、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一)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学分认定由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 5:5,按此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 60 分以上(含60 分)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 60 分的不予认定。1、学习过程表现(50%)学习过程表现包括四个项目即学生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累计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成绩。第 3 页(1)学生修习时间
6、成绩(10 分):学生参加课程修习时间要至少达到课程计划规定的学时,且由授课教师登记和认定。A、学生因病假、事假缺席者,从修习时间认定分数每节课扣 0.5 分,私自旷课者从修习时间认定分数中每节课扣 1 分,扣完 10 分为止。B、学生修习时间没有达到课程计划规定学时的 5/6 者,该课程不予认定学分。(2)课堂表现成绩(15 分):课堂表现认定包括学生的学习情感态度,对课堂的参与程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等,该项目的认定由授课教师认定。A、凡课堂中打瞌睡或交头接耳等不注意听课者,从课堂表现认定分数中每次扣除 1 分;B、凡课堂中大声喧哗等无视课堂纪律者,从课堂表现认定分数中每次扣除
7、2 分;C、凡课堂中有打架现象,辱骂教师者,从课堂表现认定分数中每次扣除 3 分。以上扣分项目累计可扣完 15 分为止;有实验操作的学科实验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项目中。(3)作业质量成绩(15 分)作业质量的认定包括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等,该项目由授课教师认定。A、凡能独立完成作业,且作业在班级展览中表现优秀者可给予 15 分;B、凡作业缺交者,从相应的认定分数中每次扣 1 分,扣完 15 分为止。(4)平时测验成绩(10 分)平时测验成绩指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该项目的认定由授课教师认定。*学生学习过程表现成绩=修习时间成绩+课堂表现成绩+作
8、业质量成绩+平时测验成绩。2、学业水平测试(50%)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或委托专业部门命题,并进行考试,考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验,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等,该部分满分 50 分。*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模块测试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总分)=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总分60 分,给予学科学分;若总分60 分,不给学科学分。第 4 页(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在研究性学习课题立项时,要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学生在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以 35 个为宜。认定研
9、究性学习学分主要依据 5 个方面材料:(1)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2)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每学分不少于 18 学时);(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小结;(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研究性课程的成绩是综合评定的,开题报告、活动过程、最后成果都在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权重(原则按开题成绩占 20%、过程评价占 20%、研究成果占 60%的比例,个别课题可由指导老师参照本权重作适当调整),成绩按小组计算,在学生自评基础上,小组经评议给出个人成绩系数,小组给出的个人
10、成绩系数与小组成绩相乘就是个人该课程的最后成绩。研究性学习以小组的方式进行,每组一般控制在 515 人之间。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学生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共获得 2 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不给学分。公益性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色,服务者的志愿与义务与否是判断某种活动是否是社区服务活动的标准。 学生可以从学校提供的社区服务清单中选择服务内容,也可以自己申报,经学校审批备案。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1)学生
11、每学年必须参加 1 周有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并且有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可获得 2 学分。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获得学分。(2)军训是社会实践的独立内容,时间不少于 1 周,记 2 学分。(三)学分认定纪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学分:1、没有按规定学习必修或选修课程内容。第 5 页2、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的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六分之五;3、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对于模块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允许补考或重修,选修模块允许补考、重修或另选。补考合格的(备注栏中标明补考合格),给予规定的学分。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五、学分管理和其它说明1、学校设
12、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相关材料,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学分管理,建立学生学分管理的平台。2、学校不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录册 ”或 “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真实记录。3、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高中学习期间学生不能取得 144 个学分,不准毕业。4、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第 6 页附:1.学分要求(1)107 个必修学分,另需从选修 1 中获得各科课标规定必选的
13、9 学分(物理:2;化学:2;信息技术:2;音乐:1;美术:2) ,共 116 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学分,社区服务 2 学分,社会实践 6 学分。(2)选修 2 中至少获得 6 学分。(3)总学分达到 144;(4)每学年在每个领域都应获得学分。附:2.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必修学分 选修 I 学分 选修 II 学分学习领域 科目 学分 课时 学分 课时 学分 课时语文 10 180语言与文学 外语 10 180数学 数学 10 180政治 8 144历史 6 108人文与社会地理 6 108物理 6 108化学 6 108科学生物 6 108信息技术 4 72技术通用技术 4 72
14、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108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98国家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以及自身条件开设,供学生选择。研究性学习 15 270社区服务 2 3 周综合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 6 10 日高中毕业学分要求144 学分2448 学时 116 1944 22 396 6 108第 7 页附表 3: 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学科模块修习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学 科 年级班级 任课教师 模块名称 时间 模块类别 应修习学时 模块学分 学 号 姓 名 学习过程评价 考核(形式: ) 模块
15、结业考 试 综合评 价 获得学分教师签名教研组长签名教务主任签名主管校长签名第 8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学科模块修习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艺术、体育、通用技术学科)学 科 年级班级 任课教师 模块名称 时间 模块类别 应修习学时 模块学分 学 号 姓 名 学习过程评价 考核(形式: ) 综合评价 获得学分教师签名教研组长签名教务主任签名主管校长签名第 9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一)(研究性学习) 填表时间:课题组组长: 课题题目:人数: 班级: 指导老师: 课题组课程成绩(Q):学生研究性学习课程成绩=课题组课程成绩(Q)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学号 姓名 课题组课程
16、成绩(Q):评议等级系数(R)个人成绩 获得学分指导老师签名 班主任签名 教务主任签名 主管校长签名 注 1:一等(R1.0):出色完成分担的任务,起到了骨干作用;二等(R=0.9):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分担的任务:三等(R=0.8):能够参加并完成课题组交给的任务;四等(R0.7):参加活动不积极或没有完成课题组交给的任务。注 2:每个课题组中,获一等的同学原则上不超过 30%。注 3:学生总成绩未达到 60 分,将不给学分。第 10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二)(社会实践)姓名 学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社会实践活动详细情况记载时间 社会实践内容 实践单位 学分第一
17、学年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社会实践活动详细情况记载时间 社会实践内容 实践单位 学分第二学年 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社会实践活动详细情况记载时间 社会实践内容 实践单位 学分第三学年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第 11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三)(社会服务)姓名 学号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社区服务详细情况记载时间 社区服务项目 社区名称 学分第一学年班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社区服务详细情况记载时间 社区服务项目 社区名称 学分第二学年班
18、主任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分认定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第 12 页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模块名称: 时间:学生姓名: 学号:评价目标 具体内容 学生自评 小组自评 教师评价 赋分态度(30 分) 态度端正;作业完成及时。优秀( )一般( )较差( )优秀( )一般( )较差( )教学活动参与程度(40 分)思考问题积极;反映迅速;有创新行为;小组合作中善于与他人相处、尊重他人意见;能够正确表达。优秀( )一般( )较差( )优秀( )一般( )较差( )学习方式与学习方法(30 分)习惯良好;了解自己方法的不足;学习方法有效。优秀( )一般( )较差( )优秀( )一般( )较差( )学生自评:学生签名:小组评价:小组长签名:教师评价: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