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8408 复习重点1、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保证人身安全。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游乐设施均应符合,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 标准。2、游乐设施设计应规定其整机及主要部件设计使用寿命,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 23000 h。3、在乘人支承物设计时,应考虑乘坐物在正常运行及启动、制动和紧急状况时乘人对扶手、支撑、脚蹬及靠壁等约束物处施加的力。这些力成人不应小于 500 N/人,儿童专用的游乐设施不应小于 300 N/人。4、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其运行速度应不大于 0.3 m/s。5、小火车类等游乐设施速度允许值6、游乐设施传动系统的设计,必须保证运行安全,在系
2、统出现失效的情况下,游乐设施应处于安全状态。7、游乐设施设计应考虑所有部件、组件的选择应用及安装调整,当发生失效时,对人员的安全性以及对系统和环境产生的危险。8、游乐设施整机应运行正常,不允许有爬行和异常的振动、冲击、发热及声响。9、游乐设施采用皮带及链条传动时,皮带及链条应张紧适度。10、游乐设施采用齿轮及齿条传动时,接触斑点百分率为:在齿高方向不小于 40%,在齿长方向不小于 50%。不应有偏啮合及偏磨损。11、游乐设施零部件及其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允许有永久变形和损坏现象。12、游乐设施滚动轴承端盖处温升不大于 30,且最高温度不大于 65。滑动轴承进油孔处温升不大于 35,且最高温度不大
3、于 70。13、 游乐设施为摩擦传动方式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 10 mm。卷筒传动方式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 6 mm。14、提升、吊挂乘人装置用的钢丝绳钢丝绳最小断裂载荷与其承受最大静荷载的比例,应不小于 10。15、 提升、吊挂乘人装置用的链条,其最小断裂载荷与其承受最大静荷载的比例,应不小于 8。16、 非金属弹性件、吊挂件及套环、承载体等,其最小断裂载荷与其承受最大静荷载的比例,应不小于 10。17、卷筒和滑轮用的钢丝绳,宜选用线接触钢丝绳。在腐蚀环境中应选用镀锌钢丝绳。钢丝绳的性能和强度,应满足机构工况要求。18、提升乘人装置用的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 30 倍。当钢丝绳对
4、滑轮包角不大于 90时,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小于 20 倍。19、采用液压或气动传动的游乐设施应确保当系统投入使用时,这些组件能可靠地运行。尤其应注意失效或误动作可能引起危险的那些组件的可靠性。防止系统的压力超过系统允许的最高压力和任何组件的额定压力或压力丧失或达到临界压力时,造成人员面临危险。21、液压或气动系统的设计与调整,应尽量减少冲击。冲击压力和失压不应引起危险。22、乘人部分由油缸或气缸支撑升降,当压力管道、软管及泵等损坏时,乘人部分下降速度不应大于 0.5 m/s,否则应设有效的缓冲装置。23、 油温应符合 GB/T 3766 的规定:当环境温度最高时,油泵进口油的温度不应超
5、过60。在环境温度最低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24、液压或气动系统中,应设有不超过额定工作压力 1.2 倍的过压保护装置。25、液压系统不应渗漏油。气动系统不应明显漏气。26、液压缸上下销轴应得到充分的润滑。27、安装在水泵房、游泳池等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以及使用非安全电压的装饰照明设备,应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技术条件应符合 GB 6829 和 GB 13955的有关规定,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 0.1s、30mA 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在间接接触防护中,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时,应正确地与电网
6、的接地型式相配合。28、游乐设施在满载和设计允许偏载状态下,电动机电流应不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对于频繁起动的电动机选型应合理,起动电流宜不大于额定电流值的 4.5 倍。29、游乐设施采用不同型式控制系统都必须满足游乐设施运行工况和乘客安全。a、采用逻辑程序控制时,逻辑控制应合理可靠,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要求。b、采用自动控制或连锁控制时应有维修(维护) 模式,应使每个运动能单独控制。C、采用自动控制或连锁控制,当误操作时,设备不允许有危及乘客安全的运动。d、采用无线遥控和接近开关等控制时,应充分考虑发射和接受感应组件抵抗外界干扰能力和对工作环境的敏感性,并应有故障检测及信号报警系统。30、游乐
7、设施在运行中超过预定位置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有限位控制和极限位置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安全可靠。31、用卷筒和曳引机传动的游乐设施,必须设有防止钢丝绳过卷和松弛的控制和极限位置控制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操作员不可见的多根钢丝绳传动系统应有断绳检测控制装置。32、操作台上必须设置紧急事故按钮(必要时站台上也应设置) ,按钮型式应采用凸起手动复位式。不允许由于按动紧急事故按钮而造成危险。33、在安装、维护、检验时,需要察看危险区域或人体某个部分(例如手臂) 需要伸进危险区域的设施,应有防止误起动控制装置,一般可采取下列措施:a) 控制或连锁元件设置于危险区域,并只能在此处闭锁或启动;b) 具有可拔出的
8、开关钥匙。34、游乐设施应设置的用于起动前提示乘客注意安全的音响等信号装置必须好用。35、乘客易接触部位(高度小于 2.5 m 或距离小于 500 mm 范围内) 的装饰照明电压应采用不大于 50 V 的安全电压。36、由乘人操作的电器开关应采用不大于 24 V 的安全电压。37、轨道带电在地面行驶的游乐设施,如儿童小火车等,轨道电压应不大于 50 V。架空行驶的游乐设施,如架空列车等,滑接线高度低于 2.5 m 处应设置安全栅栏和安全标识。38、操作按钮和控制手柄等应有能保持长久的明显的中文标志,按钮、信号灯等颜色标识应符合 GB 5226.1 的规定。39、室内游乐设施应有充足的照明和应急
9、照明设备,照明照度应不低于 60 lx,应急照明照度应不低于 20 lx。40、游乐设施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N-S 系统或 TN-C-S 系统。41、电气设备中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管槽、电缆金属保护层、互感器二次回路等必须与电源线的地线(PE)可靠连接,低压配电系统保护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42、高度大于 15 m 的游乐设施和滑索上、下站及钢丝绳等应装设避雷装置,高度超过 60 m 时还应增加防侧向雷击的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30 。43、电压有效值大于 50V 的带电回路与接地装置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M。44、游乐设施设计时应进行安全分析
10、,即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判断,并对危险可能引起的风险进行评估。安全分析的目的是识别所有可能出现的与游乐设施或乘人有关的一些情况,而这些情况可能对乘人和设施造成伤害。一旦发现在某个环节存在危险,应对其产生的后果,特别是对乘人造成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45、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导致伤害的严重程度(受伤的概率、涉及的人员数量、伤害的严重程度、频率等)。评估范围包括:机械危险、电气危险、振动危险、噪声危险、热危险、材料有害物质的危险、加速度危险及其对环境引起的危险等。46、对安全分析、安全评估的结果,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使风险消除或最小化,使风险处于可控状态。47、游乐
11、设施经过大修或重要的设计变更,也应进行新的安全分析、安全判断、风险评估程序。48、游乐设施安装、运行和拆卸等期间的各个阶段也应进行安全分析和安全评估、危险判断。通过日常试运行检查等实施持续的监控,如存在风险可能性,必须提出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使风险处于可控状态。49、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 、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 蓝色) 和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50、游乐设施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51、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量不得少于两根。与座席部分的连接,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
12、53、钢丝绳的终端在卷筒上应留有不少于三圈的余量。当采用滑轮传动或导向时,应考虑防止钢丝绳从滑轮上脱落的结构。54、距地面 1 m 以上封闭座舱的门,必须设乘人在内部不能开启的两道锁紧装置或一道带保险的锁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进出口处的拦挡物,也应有带保险的锁紧装置。55、沿架空轨道运行的车辆,应设防倾翻装置。车辆连接器应结构合理,转动灵活,安全可靠。56、沿钢丝绳运动的游乐设施,必须有防止乘人部分脱落的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57、当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时,必须设有自动或手动的紧急停车装置。58、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后,应有疏导乘人的措施。
13、59、同一轨道、滑道、专用车道等有两组以上(含两组) 无人操作的单车或列车运行时,应设防止相互碰撞的自动控制装置和缓冲装置。当有人操作时,应设有效的缓冲装置。60、游乐设施升降装置的极限位置,必要时应设缓冲装置。61、沿斜坡向上牵引的提升系统,应设有防止乘人装置逆行的装置(特殊运行方式除外) 。在最大冲击负荷时必须止逆可靠。62、绕水平轴回转并配有平衡重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在最高点有可能出现静止状态时(死点),为防止出现以上情况,应在乘人部分到达最高点前限位。63、油缸或气缸行程的终点,应设置限位装置。64、游乐设施依据设备的性能、运行方式、速度及其结构的不同,必须设置相应形式的乘人束缚装置。
14、65、当游乐设施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也用作约束乘人的不当行为 )。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66、束缚装置应可靠、舒适,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应容易调节,操作方便。67、束缚装置应可靠地固定在游乐设备的结构件上。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必须能承受发生的最大作用力。68、乘人装置的设计,其座位结构和型式,自身应具有一定的束缚功能。其支撑件尽量减少现场焊接。69、束缚装置的锁紧装置,在游乐设施出现功能性故障或急
15、停刹车的情况下,仍能保持其闭锁状态,除非采取疏导乘人的紧急措施。70、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辅助把手。对运动激烈的设施,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71、安全带宜采用尼龙编织带等适于露天使用的高强度的带子,带宽应不小于 30 mm,安全带破断拉力不小于 6000 N。安全带与机体的连接必须可靠,可以承受可预见的乘客各种动作产生的力。若直接固定在玻璃钢件上,其固定处必须牢固可靠,否则应采取埋设金属构件等加强措施。72、安全带作为第二套束缚装置时,可靠性按其独立起作用设计。73、游乐设施运行时有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则必须设置相
16、应型式的安全压杠。74、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75、安全压杠锁定和释放机构可采用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装置失效时,应能够用手动开启。76、安全压杠释放机构乘人应不能随意打开,而操作人员可方便和迅速地接近该位置,操作释放机构。77、安全压杠行程应无级或有级调节,压杠在压紧状态时端部的游动量不大于 35 mm。安全压杠压紧过程动作应缓慢,施加给乘人的最大力:对成人不大于 150 N,对儿童不大于80 N。78、乘坐物有翻滚动作的游乐设施,其乘人的肩式压杠应有两套可靠的锁紧装置。79、当动力电源切断后,停机过程时间较
17、长或要求定位准确的游乐设施,应设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在闭锁状态时,应能使运动部件保持静止状态。80、游乐设施在运行时若动力源断电,或制动系统控制中断,制动系统应保持闭锁状态(特殊情况除外),中断游乐设施运行。81、制动装置的制动力矩(力 )应1.5 倍额定负荷力矩(力)。手控制动器操作手柄的作用力应为 100 N200 N。82、游乐设施视其运动形式、速度及其结构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制动方式和制动器结构(如机械、电动、液压、气动以及手动等)。制动器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必要时停车制动器应验算疲劳强度。制动器的制动行程应可调节。83、制动器制动应平稳可靠,不应使乘人感受明显的冲击或使设备结构有明显的振
18、动、摇晃。制动加速度绝对值一般不大于 5.0 m/s。必要时可增设减速制动器。84、游乐设施车类的最大刹车距离,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小赛车类不大于 7 m,在滑道内滑行的车不大于 8 m,脚踏车、内燃或电力单车等不大于 6 m,架空列车不大于 15 m。85、游乐设施周围及高出地面 500 mm 以上的站台上,应设置安全栅栏或其他有效的隔离设施。室外安全栅栏高度不低于 1100 mm,室内儿童娱乐项目,安全栅栏高度不低于 650 mm。栅栏的间隙和距离地面的间隙不大于 120 mm。应为竖向栅栏,不宜使用横向或斜向的结构。86、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
19、87、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为防止开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88、游乐设施进出口的台阶宽度不小于 240 mm,高度为 140 mm200 mm,阶梯的坡度应保持一致。进出口为斜坡时,坡度不大于 1:6。有防滑花纹的斜坡,坡度不大于 1:4。89、游乐设施的操作室应单独设置,视野开阔,有充分的活动空间和照明。对于操作人员无法观察到运转情况的盲区,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应有监视系统等安全措施。90、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出站台 300 mm。其他游乐设施乘人部分进出口距站台的高度,应便
20、于上下。91、乘人部分的进出口,应设有门或拦挡装置,并须注意门开启方向的安全性。92、凡乘人身体的某个部位,可伸到座舱以外时,应设有防止乘人在运行中与周围障碍物相碰撞的安全装置,或留出不小于 500 mm 的安全距离。当全程或局部运行速度不大于 1 m/s 处时,其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 300 mm。从座席面至上方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 1400 mm。专供儿童乘坐的游乐设施不小于 1100 mm。93、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94、座席距地面最大高度 5 m 以下时,座舱深度不小于 550 mm,座席靠背高度不小于 300 mm。座席距地面最大高
21、度 5m 以上时,座舱深度不小于 800 mm,座席靠背高度不小于400 mm。当设有安全杠和安全带等设施时,可适当减少座舱深度。乘人座席宽度每人应不小于 400 mm,专供儿童乘坐的每人应不小于 250 mm。95、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96、高度 20 m 以上的游乐设施,在高度 10 m 处应设有风速计,风速大于 15 m/s 时,必须停止运行。97、设有转动平台时,为防止乘人的脚部受到伤害,转动平台与固定部分之间的间隙,水平方向不大于 30 mm。若平台高于站台面其垂直方向的间隙应适当,不应对乘人的脚部98、高空座舱的门窗玻璃应采用不易破
22、碎的材料99、玻璃钢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不允许有浸渍不良、固化不良、气泡、切割面分层、厚度不均等缺陷;b) 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破损、明显修补痕迹、布纹显露、皱纹、凸凹不平、色调不一致等缺陷,转角处过渡要圆滑,不得有毛刺;c) 玻璃钢件与受力件直接连接时应有足够的强度,否则应预埋金属件;d) 玻璃钢件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7 的规定。100、重要的轴和销轴,其配合面的表面粗糙度 Ra 值不应大于 1.6m。101、重要的零部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采取防止松动的措施。102、使用单位应按各种不同的游乐设施,分别制定有关操作运行和定期检查维护的详细规章制度。建立管理和维修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选择经培训
23、考试合格后的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管理操作。103、使用单位对各种游乐设施必须在每天运行前进行必要的检查,经检查无问题并试运转后方能正式运营,并应做好运营记录。104、使用单位对各种游乐设施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维护,检查情况、检修内容及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105、在游乐设施明显处应公布乘客须知。操作服务人员应随时向乘客宣传注意事项,制止乘客的危险行为。106、使用单位对操作、管理和维修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证。107、使用单位对非专供儿童乘坐的游乐设施,应根据不同机种及运行特点等,对儿童乘坐在年龄和身高上应有所规定。108、当天气恶劣、设备发生故障及停电
24、等紧急情况或有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时,使用单位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和停止运营。109、使用单位应遵守定期检验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申报。110、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必须制定紧急事故处理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实际操作演练。预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动力电源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时;突遇雷电、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发生爆炸、火灾时;发生人身事故时;乘人突发急病时;与事故处理和救援有关的各种信息。111、根据需要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如:备用发电机、内燃机、爬梯、安全走道、救援绳、急救药箱及灭火器等。对救援设施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完好有效状态。112、运营单位对有关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使之掌
25、握紧急事故处理、救援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113、游乐设施的轨道、车轮、轴的检验应符合下表 13 的要求,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更换。表 1 轨道磨损允许值表 2 滑行车车轮的磨损允许值表 3 重要轴磨损及锈蚀允许值114、传动和提升用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传动和提升用钢丝绳的断丝和磨损超过允许值时(见下表) ;整根绳股断裂;钢丝绳的纤维芯或钢丝(或多层绳股的内部绳股)断裂,造成绳股显著减小时;由于外部腐蚀钢丝绳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绳相当松弛时;经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时;出现笼形畸变时;绳股被挤出,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形畸变产生;局部直径严重增大或减小时;局部弯折、扭结或被压扁时;受特殊热力
26、的作用,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时;超过设计及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的使用寿命时。表 钢丝绳的断丝和磨损允许值115、重要的轴和销轴:是指直接涉及到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轴和销轴,如:游乐设施主轴,中心轴,乘坐物支撑轴,乘坐物吊挂轴,重要的传动轴,车轮轴,升降油缸(气缸) 上下销轴,乘坐物升降臂上下销轴,肩式压杠轴,车辆连接器轴,防逆行,防倾翻装置的销轴等。116、 重要焊缝:是指直接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焊缝,如:乘坐物支撑件焊缝、升降油缸( 气缸)上下支撑件焊缝、乘坐物吊挂点支撑件焊缝、轨道对接焊缝、车辆连接器焊缝、吊厢框架焊缝等。117、一般构件:运动部件(重要的传动轴除外 ),不直接涉及人身安全的轴、支撑臂
27、、立柱、框架、桁架、轨道等构件。1 .安全保险措施 游乐设备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量不得少于两根。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 距地面 1m 以上封闭座舱的门:必须设乘人在内部不能开启的两道锁紧装置或一道带保险的锁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进出口处的拦挡物,也应有带保险的锁紧装置。当游乐设备在运行中,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时,必须设有自动或手动的紧急停车装置。游乐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后,应有疏导乘人的措施。2. 乘人安全束缚装置 当游乐设备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
28、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备,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束缚装置:应可靠、舒适,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应容易调节,操作方便。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的、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备辅助把手。对运动激烈的设施,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安全压杠:游乐设备运行时,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时,必须设置相应型式的安全压杠;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
29、3. 对安全栅栏、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备,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于站台 300 mm。其他游乐设备乘人部分进出口距站台的高度,应便于上下。4. 其他安全要求游乐设备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 、指令标志(蓝色) 、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 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游乐设备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须标出定员人数,严禁超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