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2: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即 食 食 品 自 动 售 卖 ( 制 售 ) 卫 生 规 范编 制 说 明1、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1.任务来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列入 2017 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等作为标准技术合作单位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2.起草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规范的起草提供了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为经营许可与监管的具体情况。
2、本规范起草单位为上海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3.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文锋、刘洋、王磊、庄孝飞、陈羽菲、吴仁华、沈杰、余顺吉、徐红斌、翁史昱、刘恒冉。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行业内征求意见和标准送审等。(二)简要起草过程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起草组针对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提出了时间安排进度表。起草组依照时间安排进
3、度表,先后开展了以下研究工作:1.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研究2018 年 3 月,起草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收集了我国以及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与食品自助售卖相关的标准、指南和技术资料,初步形成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2013)为基础,针对即食食品自助售卖工艺和风险特点的标准框架和技术内容。2. 行业调研情况和形成标准草稿为确保规范的科学性和先进性,2017 年 4 月,起草组借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意见,广泛调研了上海市食品自助售卖企业的行业状况、食品分类、制作加工工艺、设施设备、风险管理、运行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并收集汇总
4、了企业和经营者的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即食食品自助售卖过程中涉及食品卫生的关键控制点和相应的设施、管理、人员、检验等要求,并征集了企业对规范的意见和建议,为规范制定提供了充足依据。3. 召开研讨会起草组组织了食品自助售卖设备的生产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的各类专家学者对规范进行了多次研讨。2018 年 5 月 21 日,课题组组织召开了标准草案专家研讨会;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企业意见征询会;2018 年 5 月 29 日,通过了中期答辩会;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咨询会,听取食品监管
5、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的各类专家学者意见,再次修改,发给食品监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等征求书面建议;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征求意见讨论会,并于 2018 年8 月 27 日完成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2、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的制定严格遵循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卫政法发201081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7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 本规范参考了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售卖机的特殊要求、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DB 31/ 2027-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DB 31/ 2008-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指南、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
7、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自动售货经营食品安全许可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自动制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3、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规范制定过程中,还借鉴了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美国标准FDA FOOD CODE 2017 Chapter 4: Equipment, Utensils, and Linens;TITLE 21-FOOD AND DRUGS CHAPTER I-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
8、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SUBCHAPTER B-FOOD FOR HUMAN CONSUMPTION PART 101 - FOOD LABELING Subpart A-General Provisions Sec. 101.8 Vending machines,FD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Australia New Zealand Food Standards Code 16/Jul/2018 Standard 1.2.1Requirements to have labels or otherwise provide information.F2018C0
9、0464;欧盟文件Statement of the European Vending Association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expert hearing on School Fruit Scheme, 24th September 2007, Brussels.;Case No COMP/M.5338 -BARCLAYS/INVESTCORP/N & V GLOBAL VENDING. REGULATION (EC) No 139/2004 MERGER PROCEDURE.四、标准的制定与起草原则(一)标准的制定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是食品经营者摆放在公共
10、场所销售食品的设备,也是销售过程自动化的设备,是新型商业零售模式,1999 年进入中国市场。消费者选择购买的产品,通过支付货币、代币、卡或秘钥,或通过电子或手动操作交易,设备自动交付食品。2016年,上海无人零售市场以预包装食品饮料类设备为主,约占 88%,其余商用咖啡机、橙汁机及其他设备约占 12%。自动制售类设备呈现明显上升态势,2017 年包含拉面机、栗子机、鲜榨橙汁机、椰子机等在上海集中现身,2018 上海预计将突破 3 万台,目前在本市出现的设备共 16 个大类,超过 55 个小类,基本覆盖国内所有出现的无人零售业务形态。 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被越来越
11、多的人群接受和喜爱,市场投放食品自助售卖设备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设备遍布商场、超市、地铁、公园等场所。随着市场需求迅速增长,上海也已经有多家规模化经营企业,但尚未制定此类产品的自助售卖卫生规范,给生产和监管造成困扰,为保障自动售卖(制售)食品质量安全,借鉴国内外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和标准,特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确保此类产品食用安全,对于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从保证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前提,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的卫生规范要求,实现了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中制作销售即食食品过程的标准化,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该类
12、加工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动售卖(制售)即食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水平,促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起草原则 以确保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销售的食品安全为原则,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编制遵循“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的原则,符合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的要求,注重标准中各条款的可操作性,为达到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过程的卫生要求,规范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市场,指导其规范经营和监管的目的,同时兼顾不同食品类型、不同经营者的工艺特点,突出现场加工过程的规范操作要求。本标准主要对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过程
13、中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与验证、追溯与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五、确定各项技术内容的依据DB 31/ XXX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定义了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即食食品自动制售,并对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过程中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安全控制、检验与验证、追溯与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做了具体规定,该标准是为了使自动售卖(制售)的即食食品达到相关的质量要求而制定的规范。考虑自动售卖(制售)过程非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等多方讨论,将标准名称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自
14、助售卖即食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规范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进行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的过程。本标准不适用于现制现售饮用水。(二)术语和定义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是利用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进行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助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的过程。本标准规范的是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的加工经营过程,因此提出了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即食食品自动制售三个术语,并给出定义。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借鉴了FDA FOOD CODE 2017的定义描述(“Vending m
15、achine“ means a self-service device that, upon insertion of a coin, paper currency, token, card, or key, or by electronic transaction or optional manual operation, dispenses unit servings of FOOD in bulk or in PACKAGES without the necessity of replenishing the device between each vending operation.)
16、,结合我国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相关电器安全标准要求,以及上海市场设备类型定义如下:通过投币或电子支付的方式,自动交付(含制作后交付)即食食品的设备。包括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设备、即食食品自动制售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集成设备三类。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在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集成设备内完成预包装即食食品售卖的过程。即食食品自动制售:在即食食品自动制售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集成设备内完成即食食品的制作及销售的过程。(三)场所在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摆放选址中对场所环境做了具体规定,场所及环境
17、要求应符合 GB 14881-2013 的相关规定。为避免食品受到环境中各类污染物的污染,因此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参照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自动售水机放置要求,周边 10 米范围内无垃圾桶(箱、房)、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环境中不得有虫蝇滋生。(四)设施设备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包括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设备、即食食品自动制售设备、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集成设备三类。本章节规定了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的一般要求,并针对涉及加工制作即食食品的自动制售设备做了特殊要求。1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应符合以
18、下要求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过程的前提条件是设备具备出厂合规性,符合电器安全要求。GB 4706.1-2005 规定了电器类通用要求; GB 4706.72-2008 规定了商用售卖机的特殊要求,因此食品自助售卖设备需满足两者的要求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4806.1-2016 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为保证售卖即食食品安全,避免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的污染,设备中的食品相关产品应由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并符合 GB 4806.1-2016 标准要求。为防止外来污染物污染,对设备整机密闭性提出了要求,应具备有效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功能。温度是控制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食
19、品自助售卖设备中有原料或者预包装食品储存,都有适合的储存和制作温度,如冷冻食品需控制在零下 18 度以下,冷藏食品温度应控制在0-4 摄氏度之间,才能有效抑菌,高温升高,微生物繁殖速度快,食品腐败加快,原料储存时间变短,因此设备应设温度控制和监测装置,在温度偏离预定值时,设备停止制售,保证产品质量,因此设备内部应有必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设施,确保原料和/或成品在适宜温度下保存,并保持正常运转。要求设备配置温度、湿度等条件的外部显示装置,便于消费者监督。对室外放置的设备,也提出设置适当的遮阳、避雨等装置的要求,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和食品安全。为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更好的监督管理,企业应公
20、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设备唯一性标识和企业联系方式,同时鼓励企业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公示。为确保消费者可以查询到每次的交易信息或者获取交易凭证(电子或纸质凭证),设备或者信息系统也应记录和储存每次的交易信息,或者通过第三方信息平台储存交易信息;同时企业需要建立互联网数据管理平台,以便于追溯和管理。2 自动制售设备设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为避免设备内原料、半成品、终产品交叉污染,原料储存区、制作区、交付区应划分区域。即食食品自动制售的食品自助售卖设备应有清洗消毒装置(功能),加工过程中接触的食品相关产品应可拆卸。潜在风险食品和高危易腐食品原料的拆包、加料操作,应设置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的固定专用场所。
21、(五)卫生管理 参照 GB 14881-2013 等标准,在卫生管理制度、设备及设施卫生管理、人员健康管理及卫生要求等 3 个方面明确了即食食品自助售卖生产经营的卫生管理要求。 1 卫生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培训制度、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等。其中卫生管理制度应与经营规模、设备设施水平和食品的特性相适应;培训管理人员需具有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必备的操作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设备周围环境卫生,降低外源环境污染的风险。清洁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应符合 GB 14881-2013 6.1.4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清洁消毒制度包括以下内容:清洁消毒的区
22、域、设备或器具名称;清洁消毒工作的职责;使用的洗涤、消毒剂;清洁消毒方法和频率;清洁消毒效果的验证及不符合的处理;清洁消毒工作及监控记录。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2 设备及设施卫生管理定期对即食食品制售场所和设备进行清洗(或清洁)和消毒,记录清洗(或清洁)和消毒频次,保持设备清洁。在自动制售即食食品加工过程中,与食品直接接触部件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食品安全,因此该部件要按一定频次进行清洗、消毒、维护,应可拆卸,到符合相应卫生要求的清洗专用场所集中清洗、消毒和再包装。设备应设具备密闭功能的收集容器,接收废弃物后,能尽快密闭;废弃物要及时清理,长期存放易滋生微生物,造成污染。对于即食食品自动制售的加工经
23、营过程,现场拆包易造成原料的二次污染,导致食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应在补料过程避免现场拆包,加工现场进行补料、加料操作应以替换包方式进行。拆包行为应发生在符合相应卫生要求的专用场所,参照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指南中的即食食品专用操作场所要求,原料拆包和加料专用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专用场所设置在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在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等一般操作区内。专用场所应有醒目标示,并与其他场所能够明显区分,无明沟。专用场所内应当设有工具清洗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设施。参照 DB 31/ 2008-2012 要求,拆卸部件集中清洗消毒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
24、量,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工用具和容器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采用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个专用水池;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 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设备是商业无人自动化的常用设备,其自助售卖过程或食品加工过程均是自动化过程,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出现污染及原料出现腐败继续生产销售的现象,将会导致不可控制的食品
25、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建议企业经营者设置后台监控管理平台对自助售卖现场过程进行监控,针对制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置结果予以记录。3 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从业人员要求应符合 GB 14881-2013 要求,从业人员在在补料、拆包、加料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杜绝人员带来的二次污染。同时,考虑即食食品自动制售经营的特殊性,要求现场维护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6)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食品安全过程控制包含原料采购、贮存与运输、食品添加剂使用控制及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过程控制,涉及企业整个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运营过程。1 采购按照 GB
26、14881-2013 要求,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的食品应每批进行验收,查验内外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运输车辆和容器的卫生条件、冷冻(藏)食品的温度,并进行感官检验。针对冷冻(藏)食品在收货期间应快速进入冷库,冷冻食品应保持冻结状态。记录食品原料的批号、生产日期、拆包日期、保质日期,以及过期原料销毁条件等都应详细记录,以便溯源。2 贮存与运输原料的运输和贮存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原料来源的运输及贮存,另一方面是自助售卖设备内部原料的贮存,参照 GB 14881-2
27、013 标准,同时并符合 GB 31621-2014 相关要求。对于自助售卖设备内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相应贮存条件要求。食品相关产品应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运输过程中食品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同时,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3 食品添加剂使用控制食品在加工制售过程中是不得使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以免造成食品腐败变质。同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2014 相关要求。4 自动售卖(制售)过程控制4.1 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应符合以下要求预包
28、装即食食品自动售卖过程无生产加工,仅对其产品、贮存销售的温度及标签、保质期管理做了要求,同时所售卖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类型产品的卫生要求,且预包装食品的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应与其标签一致。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和销毁。4.2 即食食品自动制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生物污染控制包括清洗、消毒、环节表面及微生物控制。与关于加强自动售货经营食品安全许可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内容相对应。自动制售即食食品加工过程,受污染的风险高于预包装食品,应明确现场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控制点,设置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并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是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因素。企业经营者需要制作合理的清洗、消毒制度(包
29、含原料、部件及设备内环境),确定部件及设备内环境的清洗、消毒频次,并记录。与即食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环节表面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934-2016 要求,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自动制售即食食品按照加工时温度分为热食类、冷食类两大类。热食类包括咖啡、披萨、拉面等,经过热加工过程的自动制售即食食品,参照 DB31/2027-2014 加热过程中心温度要求不低于 70。冷食类不需要热加工的过程,包括鲜榨果蔬饮料、现制冰激凌等,其中鲜榨果蔬饮料要求用于鲜榨饮料的瓜果应新鲜、无病虫眼和霉变,使用前经过洗净消毒,同时,考虑自助售卖的经营方式,要求现榨果蔬饮料设备内部配置识别装置,对原料进行初步筛查,对品
30、相不佳的原料筛出,保证原料新鲜,自助售卖设备中原料应保证消费者从外部可视,接受大众监督,避免堆放,以确保原料的新鲜。(七)检验检验应按 GB 14881-2013 的有关定执行。经营企业采购的原料、制售的产品及食品接触的环节表面均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的企业可通过自行检验,或者企业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对即食食品自动制售过程,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环境变化、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制定检验计划,对控制措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妥善保存检验报告。(八)追溯和食品安全管理产品追溯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
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14881-2013有关规定执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产品信息的可追溯性,建议自助售卖企业经营者建立信息追溯系统,对本市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应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追溯信息包括现场制作、销售过程等。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投诉处置,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留存记录。此外,食品自助售卖设备在发生设备故障时,食品自助售卖设备应立即停止制售,维护人员须到现场维护,查明原因。在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自助售卖设备应立即停止制售,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在发生食
32、品安全事故时,后台控制的设备,应立即停止制售。未售出的问题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按照规定报告。(九)记录和文件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应按 GB 14881-2013 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议企业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互联网技术),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记录内容须包含料采购、验收、贮存、运输、现场制作、加料、清洗、消毒、检验等环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毁应有相应的记录。自动制售即食食品经营者针对制作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的风险评估及制定的控制措施,需建立风险评估文件和相应的控制措施文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保存。六、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将对自动售卖(制
33、售)即食食品规范经营起到指导作用,现制过程中的卫生要求与 GB 14881-2013 保持一致,并根据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特点作了补充规定,制定的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无冲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征求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起草组在 2018 年 8 月对标准广泛地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42 家单位。共计发出征求意见函 42 份,收到回复 23 份(无回复 19 份,视为无意见)。23 份回复中无意见 5 份,修改建议共 55 条,采纳了 27 条修改意见,不采纳 20 条,部分
34、采纳意见 8 条。在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中说明了不采纳的理由和依据。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标准名称、场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控制、记录和文件管理等方面。起草组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八、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目前上海市还没有关于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卫生规范是从源头和根本上保障自动售卖(制售)即食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方法之一,建议本标准通过审定后尽快发布。附录 即食食品自动售卖(制售)生产经营流程本部分列举了部分自动售卖(制售)即食食品生产经营流程。(一)预包装即食食品自助售卖:(二)即食食品自动制售:1. 饮料(包括咖啡机、橙汁机等)1.1 现调饮料(包括咖啡粉)1.2 现磨饮料(包括咖啡豆)1.3 现榨饮料(包括橙汁)2. 热加工食品(包括披萨、拉面)3. 简单加热类(包括盒饭)4. 烘炒/烘烤/膨化类(包括炒货类、烤地瓜类、爆米花类等)5. 现制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