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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制度及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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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党风廉政制度目录1.医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2.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3.加强理论学习制度4.廉政文化活动制度5.廉政文化建设考评制度6.廉政教育谈话制度7.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制度8.医院廉政建设规定9.党支委会议事决策制度10.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11.领导干部权利机制约束制度12.“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3.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14.院务公开工作制度15.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16.院务公开定期考核项目目录17.医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18.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19.医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

2、为规范制度21.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自律规定2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2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24.领导干部权利机制约束制度25.党风廉政建设举报制度26.医院合同管理暂行办法27.医院大宗物资采购与招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8.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29.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0.医疗器械选购监督管理制度31.医院预算经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32.医院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办法33.财经纪律制度34.医疗收费院长公告制度35.医院医疗服务乱收费申诉保障制度36.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3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38.信访工作制度39.医院信访举报受理制度40.医院纪

3、检协同办案工作制度41.社会监督制度42.院外监督员会议制度43.医院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44.医院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45.院内工作督办制度医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推进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为全面完成中心各项任务提供

4、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3二、学习要求 学习是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制度和有效形式。党支部负责人在学习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学习的地位和作用。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学习,落实学习任务,把学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使中心组学习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学有成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中心组学习人员 1、各单位党支部均应建立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成员为中心组成员,可以吸收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参加。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的学习活动。组长因公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应委托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组织学习。 2、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支部副书记或组织

5、委员担任。学习秘书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工作;负责学习记录、学习考勤考核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每次中心组学习应指定中心发言人。 3、每年三月以前将学习中心组成员报卫生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充实。 四、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主要内容。全面系统地领会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工作实践。同时要结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

6、科学技术、领导科学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领导工作水平。 2、中心组学习以在平时自学、精读原著基础上组织集中讨论交流为主。集中学习研讨以专题形式展开,力求研讨内容集中,主题深入。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辅导、看辅导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 3、中心组学习应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的原则,大力开展调研活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中心组成员要给党员干部作辅导4报告,以指导面上的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完成一篇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五、制订计划与时间安排 1、中心组每年初应根据卫生局党委部署,认真制订好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办法。每年年度计划最迟应在月底下

7、发给中心组成员,并报卫生局党委。每季或每月学习应有书面计划和安排。 2、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 1 次。因特殊情况未能组织学习讨论应在下月补上,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以上,因公务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 六、检查与考核 1、中心组应将学习情况按季度向上级党委反映,年终形成书面总结向上级党委报告。学习情况应及时归档,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及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查报告。 2、接受上级党委检查,调阅中心组年度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采取“听、看、谈”的办法,听中心组负责人介绍学习和管理情况,看学习档案,谈学习体会和收获。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一、指导思想

8、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的学习动力,全面推进广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不断深入,促进学习型组织的形成,为中心建设提供政治保证。二、目的和意义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是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体现,更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具体表现, 对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有着极为重5要的意义。必须坚持把讲廉

9、政党课教育与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相结合、把讲廉政党课教育与提高干部队伍廉洁执政相结合、把讲廉政党课教育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相结合。做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三、廉政党课责任人员如下: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四、廉政党课参加对象廉政党课的授课对象为班子成员、中共党员和全体工作人员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五、廉政党课内容和要求(一 )内容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2、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3、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4、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二 )要

10、求1、党课内容要围绕主题,观点正确,求真务实;2、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讲出亮点,解决难点,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富有教育和启示意义。3、与实用技术培训、党员电化教育、报告会等相结合,力求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有所创新。六、时间安排:一般每年要上 1 次廉政党课,每次不少于 2 小时。七、保障措施1、廉政党课必须要将该制度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2、各部门认真领悟廉政党课内容, 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学习活动。3、党政办公室作好廉政党课文字和声像材料的备案存档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6医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邓小

11、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信念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和行为的自觉性。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列为学习内容,并有学习党风廉政理论的读书笔记,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给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教育制度。以党组学习、支部学习、上党课和政治学习为阵地,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反腐防线。廉政承诺制度。临床、医技科室人员每年要与院方签署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与药品、设备供应商签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等。廉政诫勉制度。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

12、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廉政文化活动制度开展廉政演讲比赛、学唱廉政歌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文化建设意识,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考评制度坚持把抓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医院年度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考核范围,为全院职工建立医德医风电子考评档案,加强对各处室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经常性地跟踪监督和量化考核,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及时评估通报大项工作开展和各级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组织干部述职述廉时,各级要把履行行风建设责任书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要综合适用考核结果,把廉政文7化建设的好差,作为单位

13、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廉政教育谈话制度1、谈话对象及时间。谈话对象为重点岗位、重要部门的党员干部或工作人员,坚持每年至少谈话一次。2、谈话的主要内容(1)个人廉洁自律、廉洁勤政的情况;(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思想动态情况,特别是对反腐倡廉方面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4)知道和听到的本单位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规定的人和事;(5)在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需要及时纠正的问题以及就如何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勤政提出具体的要求等。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制度1、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

14、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制度。2、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每年进行一次。即每年年底分析全年的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主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医院廉政建设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8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纪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以国家医院利益为重,为医院把好关,争当廉洁模范。2.全体工作人员在实施职务行为时,必

15、须依法按章按规范办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工作程序、办事流程,秉公办理,不得以权谋私。3.全体工作人员在与合作单位洽谈业务和联系工作中,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单位礼品或回扣,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对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必须主动及时上交纪检部门。4.不得在合作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6.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医院建设。7.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8.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应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不得作出超越授权范围的决定和应由集体决策的决定。9.自觉遵守国家和系统建设工程有关规

16、定,在工程招投标、发包或建设管理工作中,不得隐蔽工程真实情况,不得泄露标底或串通投标单位;不准利用工作便利,私自介绍工程队或推销建材和设备。10.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按上级部门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党支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为了加强我院党支委的思想作风建设,确保支部和行政的各项指示在我院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党支部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组织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2、书记、副书记参与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和决策本院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支持院行

17、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3、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医院的发展规划和重要的改革措施提出修改意见。 4 、分析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5 、分析党支部的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6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名单。 7 、讨论职工的入党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报局党委审批。 8 、抓好本院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对违纪党员和干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 、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妇女会等群众组织,解决他们提出的重要问题。 10 、定期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

18、批评,经常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1 、研究落实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议事决策原则 1 、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在我院贯彻落实的原则,保证上级政令的畅通。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使决策符合我院的实际,做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3 、紧紧围绕医院的改革和发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4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5 、紧紧依靠全院职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他们对支部工作的监督。 三、议事决策程序 1 、支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支部中心组学习,每年参照卫生局党委安

19、排的学习内容进行。 2 、院支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10持。 3、会议议题由书记和副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发展党员和评先推优工作,各支部要事先准备好材料,并按规定程序严格把关。对讨论重要改革措施和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等由院办准备材料。 4、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一般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有关材料原则上应提前发给与会人员做准备。 5、开会时,书记(或副书记)首先宣布议题,如需有关人员介绍情况的即先介绍,然后进行讨论。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有必要时可采用投票表决制。 6、凡会议做出的决定要坚决执行,属各党小组执行的由支部书记负责落实。其他事项指定专人

20、负责落实,书记检查落实的情况。 四、议事决策规则 1、党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须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供会上决策参考。 2、党支委会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当出现意见分歧较大时,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3、根据需要可召开党支委扩大会,扩大人员由书记和副书记商定。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凡会上作出的决议由专人进行整理,经书记审核后上报或下发。 五、议事决策纪律 1、党支委委员都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

21、和决策程序,做到有章可循。 2、对党支委会做出的决议,每位委员要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如确需变更,须经党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严守会议保密制度,对会上讨论的内容属应保密的每位成员不得外泄,对违反纪律的应给予批评直至严肃处理。 4、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决策。11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效率,特制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 院长办公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

22、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建设现代化医院的目标,坚持科教兴院战略,以创新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谋求医院的持续发展。第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院长具有决定权。第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成,党支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第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院长委托并授权书记或副院长主持召开。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下午上班后召开,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或其他情况,院长可决定随时或延迟召开会议。二、议事范围第六条 院

23、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是医院改革、发展和建设以及医疗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1、学习贯彻上级的各项指示和决定。具体落实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医院执行的重大决策事项。2、审批报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的重要事项的请示和报告。3、研究决定医院重大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方案。4、研究行业作风建设有关事项。5、审议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总结等。6、审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基本建设经费、修购专项经费和设备等经费预、决算及审计报告。7、讨论确定医院医疗工作、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事项。128、讨论决定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9、讨论确定医院各行政及业务科室设置、撤并及隶属关系的变

24、更。 10、审批各类院级专门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的建立、调整、撤销、章程及人员组成。 11、讨论决定干部聘任、新职工录用计划、职工调入调出、待聘、劳动合同、院聘干部及职工年度考核、奖惩、任免、调迁等事项。 12、讨论确定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具体事项。 13、审批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考察、讲学、参加会议。 14、其它需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 凡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列入院长办公会议议题。 三、议题的提出与确定第八条 职能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填写议题提案单,送至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总并报院长最后审定。未

25、经院长审阅的议题,不列入院长办公会议程。第九条 需要会议决议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应在会前充分论证和协商,并由院长、书记、主管领导研究后列入议程。 第十条 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部门应准备书面材料,交分管领导审阅后,制成电子文件交综合办。除特殊情况外,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提交或未准备电子文件的议题。 第十一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综合办负责安排议程,开会前一天将议程发送至各领导,并根据院长的意见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议事程序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正式成员 4 名出席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需向院长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院领导,对议题的意

26、见或建议可在会前向院长提出。 第十三条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向会议报告议题,一题一议,与会成员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确有必要时,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到会说明情况,完毕即退场,不参加院长办公会议决策过程。 13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议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院长对议题中需要决策的事项,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并提出明确的意见,指定落实负责人,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六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综合办主任及时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事情况及会议决议。 第十七条综合办负责会务并做好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于二天内完成,经院长审阅后印发或从 OA 网发送。 第十八条院长办公会议纪律要求 1、出席会议的人员要

27、妥善安排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2、会议发言力求简明扼要。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会外人员谈论或泄露会议内容,违者将受到追究。4、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确有特殊原因,则须将通讯工具保持至会议状态,但不能在会议室内通话。五、会议决议的实施与反馈第十九条会议记录人员将会议作出的决定在职能部门原请示文件上准确记载,经院长审阅加盖医院公章后,及时退回主管部门承办。 第二十条综合办负责督办、催办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将决议落实情况向院长和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一条会议决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由分管、部领导报告院长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

28、议进行复议。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领导干部权利机制约束制度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14设备、器材等采购工作。其主要履行监督管理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是否认真、正确履行职责,行为是否规范,从业是否廉洁、制度和规定是否认真执行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得介入具体事务性工作。涉及医院人、财、物的部门不得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同时管理,管理同一部门超过五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干预、插手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以及医用耗材和试剂、医疗设备、器材与其他物资设备招标采

29、购、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以党务工作为主,兼有行政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党的建设上,既是班子成员又是临床业务专家的领导干部,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工作上,用于个人临床业务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未经上级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或兼职能部门中层职务,因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兼任的,不得再兼任的科室或部门违规领取奖金,津贴等任何报酬。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七、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

30、资金使用。1、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医院观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要工作;医院发展和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职工权益15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核的忠告事项

31、。主要包括医院党政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领导干部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纪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医院规模,条件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国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境)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医院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医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医院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指出,

32、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免重要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三) “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已通报情况、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四)会议决议“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

33、能举行。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式决定。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列席党委会、院长办公室(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职代会代表可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列席有关会议。16(五)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充分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或再作决策。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

34、决。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六)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的,应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七)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事项外,应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第 75 号)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卫医发(2006)424 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为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35、行) 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医院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决策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 医院发展战略,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3. 医院的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174. 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5.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6. 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

36、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 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制定;8. 职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9. 学科建设;10. 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2. 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3. 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14.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5. 书记、院长办公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重大事项;16. 党支部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二)重要干部任1.中层干部任免;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区党代表、人大、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4.党支部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干部任

37、免问题。(三)重大项目安排1.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设施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大批量设备采购等;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3.党支部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大额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讨论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党务工作,医院院长(中心主任)全面负责行政管理工作。(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18出席党支委会的正式成员为党支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支委的副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38、三)民主决策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规章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支委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充分的酝酿、沟通以及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讨论。依据有关规定,应交职工代表会审议讨论的重要事项,在党支委会决策之前,要先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对干部的任免,在党支委会决策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程序执行,事先应征求纪检意见,并保证纪检组织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对外投资、基建投资、大额设备及服务采购等大额资金使用,应先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书面论证报告、明确论述资金使用效益,并由提议人及论证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方能提交党支委会讨论。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

39、党支委会决策之前,班子分管成员和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讨论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三、党支委会决策议事规则(一)凡需党支委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支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三)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出席党支委会的成员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

40、数的 2/3,会议方可举行。(五)党支委会开会之前,应将有关材料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9(六)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支委会要做出决策,应采取表决制,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1/2 为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

41、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凡前次党支委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提议,并在会前征得 2/3 以上应出席会议支委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七)在讨论与支委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支委本人应回避。(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有时限的也要一并明确(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

42、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做好记录,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四、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一)分工组织实施党支委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二)反馈阶段性报告20组织实施“三重一大”部门,应在事中、事后将决策事

43、项的进度和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分管领导或委托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向党支委会汇报,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研究。五、监督检查(一)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 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党支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纪检、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支付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程序、手续不完备的,有权拒付,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补完规定程序,获得完备手续后,再行申报付款。六、责任追究对

44、于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和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1.不遵守、不履行或规避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损失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三)对给本中心造成重

45、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21(四)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院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贯彻实践“三个代表”,结合实际,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制度, 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

46、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1、重要意义 推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好医院的有效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2、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等。 医院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收入、成本变动、经济效

47、益和资产负债等情况。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以及职工医疗费使用情况等。 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的。223、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在医院网站上告示内容。 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4、院务公开的监督由医院监督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

48、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务公开工作和直管卫生站的公开工作。第三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党支委办实施医院院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第五条 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对医院服务评价、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49、第六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包括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监督考核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第七条 医院应当将院务公开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评定科室与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日常监督23第八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是对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形式。第九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医院监督员和有关单位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外部监督。第十一条 医院的内设管理部门、业务科室以及职工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内部监督。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第十三条 医院接到日常监督反馈意见后,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投诉管理规定,予以登记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名的意见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对有利于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第十四条 发挥监督职责,定期对医院日常监督反馈意见的登记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定期考核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是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评估。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每年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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