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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 住宅电梯改造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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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G北京市地方标准 DB编 号 : DB 11/ X X X X201X备案号:J201住 宅 电 梯 改 造 技 术 要 求 Special technical assessment standardFor residential elevator( 送 审 稿 )201 发 布 201 实 施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 合 发 布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住 宅 电 梯 改 造 技 术 要 求 Special technical assessment standardFor residential elevator编 号 : DB11/XX

2、XX-201X备 案 号 : J -201主编部门: 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年月日201 北 京前 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 准是按 北京市 质量技 术监督 局 关于 印发 2010 年北 京市地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京 质 监 标 发 201053 号 )的 要 求 , 由 北 京 市 物 业 服 务 评 估 监 理 协 会 、 迅 达 ( 中 国 ) 电 梯 有 限 公 司公司主编完成。本 标 准 共 分 为 5 章 , 主

3、要 内 容 包 括 : 总 则 、 术 语 、 鉴 定 程 序 与评定方法、电梯专项鉴定、鉴定结论。本 标 准 由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和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共 同 负 责 管 理 , 由 北 京 市 房 屋 安 全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负 责 解 释 工 作 , 由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请 各 单 位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过 程 中 总 结 经 验 , 积 累 相 关 资 料 , 并 请 将 意 见 和 资 料 寄 送 至 北 京 市 房 屋 安 全 事 务 中 心 (

4、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3 号 楼 , 邮 编 : 100039, 电 话 : 59958543) , 以 便 对 本 标准进行修订。主编单位: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顺迅电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圣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 要 起 草 人 员 : 周 荣 申 跃 华 蔡 金 泉 杜 力 张 继 恕 张 惟 京 孟庆九 韩文生

5、史文军 刘文彬 张量 张杰主要审查人员: (待增加)目 次1 总 则 22 术 语 33 基 本 规 定 64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技 术 标 准 .95 鉴 定 结 论 23附 录 A25附 录 B25附 录 C31标 准 用 词 说 明 .33引 用 标 准 名 录 .35CONTENTS1 .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 2 2.Terminology 33 . G e n e r a l r u l e s . 64.Special technical assessment standard8 5. Assessment conclution

6、.23 Appendix A.24 Appendix B.29 Appendix C.31 G l o s s a r y a n d e x p l a n a t i o n 3 3 Qu otatio n 351 总 则1.0.1 为 规 范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的 程 序 、 内 容 和 要 求 , 维 护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所 有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确 保 住 宅 电 梯 得 到 及 时 的 维 修,保障乘梯人员的乘坐安全,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北 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申 请 使 用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7、金 对 电梯 及 其主要部 件 、 配 套 建 构 筑 物 、 附 属 设施 设 备进 行 改 造 、 维修所进行的专项鉴定工作。1.0.3 液 压 电 梯 、 自 动 扶 梯 等 申 请 使 用 住 宅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进 行 改 造、维修时可参照本标准。1.0.4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32 术 语2.1.1 住宅电梯专项鉴定(Residential elevator speaical assessment)申 请 使用 住 宅专 项 维修 资 金对 电

8、 梯及 其 主要 部 件 、 配 套 建构 筑 物 、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 维 修 前 , 由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对 电 梯 及 其 主 要 部 件 、 配 套 建 构 筑 物 、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调 查 、 检 测与综合评定的活动。2.1.2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Housing safety assessment institution)依 据 北 京 市 房 屋 建 筑 使 用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29 号 ) , 在 本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取 得 备 案 资

9、 格,从事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的组织。2.1.3 鉴定程序(Assessment process)是 指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和 鉴 定 人 进 行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活 动 应 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2.1.4 评定方法(Assessment methods)住宅电梯专项鉴定所采用的方法。2.1.5 鉴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tion)按 照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程 序 ,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对 电 梯 及 其 主 要 部 件 、 配 套 建 构 筑 物 、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按 照 评 定 方

10、 法 进 行 鉴 定 后,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本标准规定出具的鉴定结果。2.1.6 电梯 (Lift;Elevator)动 力 驱 动 , 利 用 沿 刚 性 导 轨 运 营 的 箱 体 或 者 沿 固 定 线 路 运 行4的 梯 级 ( 踏 步 ) , 进 行 升 降 或 者 平 行 运 送 人 、 货 物 的 机 电 设 备 , 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2.1.7 电梯设备 (Elevator equipment)完 全 安 装 完 成 并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电 梯 、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2.1.8 改造 (Modification)改变电梯

11、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 制 方 式或 者 改变 电 梯安 全 保护 装 置 、 主 要 部件 的 规格 以 及改 变 电 梯 的 提 升 高 度 、 运 行 长 度 ( 对 人 行 道 ) 、 倾 斜 角 度 、 名 义 宽 度 、 防 爆 等 级 、 防 爆 介 质 、 轿 厢 重 量 、 加 装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并 引 起 系 统 发生变化的。2.1.9 重大维修 (Important repair)对 电 梯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或 者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电 梯 主 要 部 件进行整体更换或者整体拆卸维修,但不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 额

12、定 载 荷 、 驱 动 方 式 、 调 速 方 式 、 控 制 方 式 , 或 者 改 变 电 梯 的 提 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不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2.1.10 普通维修 (Repair)不 属 于 改 造 和 重 大 维 修 的 普 通 维 修 和 调 整 , 包 括 更 换 不 属 于 重 大 维 修 部 件 的 其 他 零 部 件 , 调 整 属 于 改 造 以 外 的 性 能 参 数 、 调 整零部件间隙或距离、部件的解体清洗等。2.1.11 日常维护保养 (Maintenance)在不 改变电 梯的 额定速 度、 额定 载荷 、 驱动 方式 、 调速 方式、5控 制

13、方 式 、 提 升 高 度 、 运 行 长 度 ( 对 人 行 道 ) 、 倾 斜 角 度 、 名 义宽 度 、 防 爆 等 级 、 防 爆 介 质 、 轿 厢 重 量 等 参 数 的 基 础 上 , 为 保 证 电 梯 符 合 相 应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以 及 标 准 的 要 求 , 对 电 梯 进 行 的 清 洁、润滑、检查、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的活动。2.0.12 本 标 准 已 列 出 住 宅 电 梯 专 业 鉴 定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其 他 必 须 说 明 的 电 梯 专 业 术 语 、 技 术 性 用 语 。 本 标 准 中 未 进 行 说 明 的 电 梯专业术语、技

14、术性用语应参见引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2.1.13 资料审核(Document audit)为 获 得鉴 定 依据 , 所 收 集原 始 数据 、 相 关 图纸 、 运 行 及维 修 、 保 养 记 录 等 相 关 资 料 , 并 对 其 进 行 客 观 评 价 , 以 确 定 满 足 专 项 鉴 定需要的过程。2.1.14 现场鉴定(Site audit)对 申 请 鉴 定 的 电 梯 运 行 使 用 状 况 ,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 检 测 和 鉴 定的过程。63 基 本 规 定3.1 电梯专项鉴定应按表 1 程序进行。表 1: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程 序1. 委托人所委

15、鉴定对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 委托人应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签订住宅电梯专项鉴定委托协议,明确委托鉴定事项、鉴定结论用途及要求,并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受理委托并加盖委托方公章。1. 鉴定机构对委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鉴定所需资料不齐全的告知委托人补齐。2. 调查被鉴定电梯的历史和现状,使用、维修及其他有关情况, 收集和查阅施工、 设备图纸、 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3. 经初步调查可接受委托进行鉴定的,制定鉴定方初步调查案,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1. 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方案实施现场查勘、 检测工作。2. 委托人协助鉴定机构配合做好现场查勘、检测工现场查勘、 检测作。对初始

16、调查、 现场查勘、 检测所获得的数据、 资料进分析论证行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 对照本标准及相关法律、 法鉴定评级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得出鉴定结论。1. 出具 住宅电梯专项鉴定报告 、 鉴定机构盖章。2. 鉴定报告以单部电梯为单位编写,一式叁份(鉴出具鉴定报告定机构壹份,委托人贰份)。73.2 委 托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进 行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的 委 托 人 , 应 向鉴定机构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3.2.1 委托人资格和资质证明文件;3.2.2 电梯设备使用登记文件;3.2.3 电梯设备维修养护文件;3.2.4 电梯随机文件;3.2.5 专项鉴定的内容和鉴定结论应用

17、范围文件。3.2.6 鉴定对象属已停用、超期未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应达到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后再申报鉴定。3.3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在 收 到 委 托 人 提 供 的 全 部 书 面 文 件 后 7 个 工 作 日内 , 鉴 定 机构 派 出专 业 技术 鉴 定人 员 对被 鉴 定电 梯 进行初 步 调 查 。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 被 鉴 定 电 梯 的 历 史 和 现 状 , 使 用 、 维 修 及 其 他 有 关 情 况 , 收 集 和 查 阅 施 工 图 纸 、 说 明 、 照 片 及 其 他 有 关 技术档案资料,并对电梯设备的现状进行初步评定。3.4 根 据 初 步

18、 调 查 结 果 , 鉴 定 机 构 应 编 制 鉴 定 方 案 , 根 据 鉴 定 方 案 组 织相 应 人员 、 配 备 相应 器 材对 被 鉴定 电 梯进 行 现场 查 勘与检 测。3.5 完 成 初 步 调 查 和 现 场 查 勘 、 检 测 后 , 鉴 定 机 构 应 根 据 已 获 得 的 数 据 、 资 料 对被 鉴 定电 梯 的使 用 情 况 进行 全 面分 析 , 综 合 评 定 , 并 对 照 本 标 准 及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技 术 标 准 、 规 范 , 得 出 鉴 定 结 论。3.6 鉴 定 机 构 根 据 鉴 定 结 论 按 照 附 录 A 要 求 出

19、 具 鉴 定 报 告 , 报 告8由专业技术鉴定人员签字并加盖专业鉴定机构公章。94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技 术 标 准4.1 一 般 规 定4.1.1 住 宅 电 梯 专 项 鉴 定 应 按 照 电 梯 改 造 、 重 大 维 修 、 维 修 三 个 类别对电梯设备的维修内容进行鉴定评级。4.1.2 住宅电梯专项鉴定应以单部电梯为鉴定单位。4.1.3 住宅 电梯专 项鉴定 范围应 包括电 梯及其 主要部 件、 配套 建 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4.1.4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机 构 对 被 鉴 定 电 梯 的 初 步 调 查 应 包 括 如 下 内容:1 电梯 的主要 技术参 数与电

20、梯档案 资料及 北京 市特种 设备 登记卡上的记载一致。2 电梯 机房、 轿内 和层门 等处应 无明显 的损 坏、 松弛 、 脱落 、 严重锈蚀、开焊等异常现象。3 电梯机房或控制柜内应有与电梯设备相符的电气原理图。4 电梯 的电气 绝缘电 阻应符 合 GB7588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 规范第 13.1.3 项的规定。5 电梯显示系统和呼梯及选层系统应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6 电 梯 整 机 技 术 性 能 ( 机 房 内 噪 声 、 运 行 噪 声 、 开 关 门 过 程 噪声 和振动 加速度 等) 应符 合 GB/T1005 电梯 技术条 件 第 3.3.5 项和第 3.3.6 项的要求

21、。7 电梯 平衡系 数应符 合 GB/T10058 电梯 技术条 件 第 3.3.810项的要求。8 参照 电梯运 行次数 计数器 的数值、 电梯 维保记 录和故 障记 录 等 信 息 , 计 算 电 梯 的 整 机 故 障 率 。 参 考 GB/T10058 电 梯 技 术 条件4.1 的方法和指标进行评价。9 电 梯 平 层 精 度 和 平 层 保 持 精 度 应 符 合 GB/T10058电梯技 术条件第 3.3.7 项的规定。10 电 梯 的 所 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或 安 全 开 关 应 符 合 GB7588电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第 14.1.2 项 的

22、规 定 , 且 保 护 功 能 应 正 常有效。11 电 梯 的 动 力 线 、 电 缆 和 电 线 的 护 套 应 无 老 化 、 开 裂 等 情况。12 电 梯 安 全 部 件 的 功 能 应 正 常 有 效 ; 安 全 部 件 铭 牌 上 的 信息 清 晰 ; 应 铅 封的 部 位铅 封 应完 好 ; 须 定 期进 行 检验 的 安全 部 件 , 须有定期检验合格标识。13 电梯电动机的温升、噪声及振动应无异常。14 曳 引 机 减 速 箱 的 齿 轮 油 规 格 及 油 量 应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 工 作时温升、振动应无异常。15 曳引 机制动 器应符 合 GB7588 电梯

23、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范 第 12.4 项的规定。16 反 绳 轮 、 导 向 轮 和 张 紧 轮 应 保 持 垂 直 , 在 转 动 时 无 异 常 噪声。防跳装置的数量及调整位置数符合规定。17 悬 挂 钢 丝 绳 的 规 格 和 数 量 应 与 电 梯 的 原 始 配 置 要 求 一11致。18 乘 客 电 梯 轿 厢 的 有 效 面 积 应 符 合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安全规范的第 8.2.1 项的规定。19 对 重 架 应 无 严 重 的 变 形 和 锈 蚀 , 连 接 螺 栓 应 紧 固 。 对 重 块的固定装置应完好有效。20 补 偿 链 中 的 麻 绳 或 表

24、 面 包 裹 材 料 不 应 有 开 裂 的 情 况 , 补 偿链端的悬挂应有二次保护或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21 层 门 、 轿 门 与 门 套 的 间 隙 应 符 合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安全规范的第 7.1 项和第 8.6.3 项的规定。22 开关门装置应完好且功能正常。23 地坎安装应牢固可靠。24 门锁装置应符合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7.7 项的规定。25 门 保 护 装 置 应 符 合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第 8.7 项的规定。26 限 速 器 的 功 能 应 正 常 , 并 符 合 GB7588 电 梯

25、制 造 与 安 装 安全规范第 9.9 项的规定。27 安 全 钳 的 功 能 应 正 常 , 并 符 合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全规范第 9.8 项的规定。28 轿厢 超载时 , 超载 装置应 能防止 电梯正 常启动 及再平 层。 超载 量的确 定及超 载状 态 下电梯 的状态 应符合 GB 7588-2003 电 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 14.2.5.2 项和 14.2.5.3 项的规定。1229 夹 绳 器 的 速 度 监 控 和 减 速 元 件 , 应 能 检 测 出 上 行 轿 厢 的速 度 失 控 , 其 动 作 速 度 的 下 限 是 电 梯 额 定 速 度

26、 的 115 , 上 限 应 大 于 轿 厢 限 速 器 的 动 作 速 度 但 不 能 大 于 10%。 夹 绳 器 应 能 使 轿 厢 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30 极 限 开 关 的 设 置 要 求 应 符 合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全规范第 10.5 项的规定。31 耗 能 型 缓 冲 器 应 垂 直 固 定 , 耗 能 型 缓 冲 器 中 的 油 液 规 格 和油量应符合规定。32 控制柜的功能应稳定可靠。4.2 改 造4.2.1 申请 使用住 宅专项 维修资 金进行 维修的 电梯, 具有 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评定为改造类:1 使用年限超

27、过 15 年的电梯;2 属 于 国 家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已 明 令 停 止 生 产 或 电 梯 制 造 商 已 退出市场的;3 10 年 以 上 且 驱 动 方 式 ( 卷 筒 驱 动 、 液 压 驱 动 ) 、 控 制 方 式(继电器控制)落后的电梯;4 10 年以上且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部件(限速器、安全钳、 门锁)磨损严重,设备已经过 3 次大修的。4.2.2 对评 定为改 造类的 住宅电 梯, 可采 取全面 更换或 升级改 造 的方式对电梯进行改造。4.2.3 对 采 取 全 面 更 换 进 行 住 宅 电 梯 改 造 的 , 应 选 用 持 有 中 华13人 民 共和 国 特种

28、 设 备安 装 改造 维 修许 可 证 的 电 梯制 造 企业 生 产的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 规 范 的 定 型 产 品 , 严 禁 更换拼装机。4.3 维 修4.3.1 重 大 维 修 内 容 应 包 括 更 新 或 调 整 下 列 部 件 ( 保 持 原 规 格 ) 实 施 的作业 : 限 速 器 、 安 全 钳 、 缓 冲 器 、 门锁 、 绳 头 组 合 、 导 轨 、 曳 引 机 、 控 制 柜 、 防 火 层 门 、 玻 璃 门 及 玻 璃 轿 壁 、 上 行 超 速 保 护 装 置 、 含 有 电 子 元 件 的 安 全 电 路 、

29、 液 压 泵 站 、 限 速 切 断 阀 、 电 动 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梯级或踏板、 梯 级 链 、 驱 动 主 机 、 滚 轮 ( 主 轮 、 副 轮 ) 、 金 属 结 构 、 扶 手 带 、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 4.3.2 普 通 维 修 内 容 应 包 括 修 理 和 更 换 下 列 部 件 ( 保 持 原 型 号 、 规格)实施的作业: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和调速装置、 限 速 器 、 安 全 钳 、 缓 冲 器 、 悬 挂 及 端 接 装 置 、 轿 厢 上 行 超 速 保 护 装 置 、 轿 厢 意 外 移 动 保 护 装 置 、 含 有

30、 电 子 元 件 的 安 全 电 路 及 可 编 程 电 子 安 全 相 关 系 统 、 夹 紧 装 置 、 棘 爪 装 置 、 限 速 切 断 阀 ( 或 节 流 阀 ) 、 液 压 缸 、 高 压 软 管 、 梯 级 、 踏 板 、 扶 手 带 、 附 加 制 动 器 等。 4.3.3 当 电 梯 电 动 机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电动 机轴承 磨损、 碎裂 或定子 、 转子 严重磨 损或绕 组短路 、 断路、烧毁;142 在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 电 动 机 绝 缘 电 阻 下 降 , 冷 态 未 达 5 M,热态未

31、达 0.5 M;3 电 动 机 本 身 因 素 导 致 工 作 温 度 超 标 , B 级 绝 缘 工 作 温 升 超 过 80K,F 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 105 K;4 永磁 电动机 出现退 磁、 不能 满足 110%超载 试验或 转子磁 性 材料脱落;5 电动机外壳或机座破裂;6 有齿 轮曳引 机平均 噪声 大于 80dB(A ) , 无齿 轮曳引 机平均 噪声 大于 65 dB(A ) 。 4.3.4 当 减 速 箱 零 件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减速箱轴承磨损、碎裂影响运行;2 蜗轮副出现严重磨损,磨损量大于齿厚 15 ;3

32、 斜齿轮、行星齿轮磨损量大于齿厚 15 ;4 减速箱油温超过 85,且采取的措施无法降温;5 减速箱体出现裂纹;6 电梯 正常工 作时, 减速 箱轴伸 出端每 小时渗 漏油面 积超 过25 cm2。 4.3.5 当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1 制动 力矩和 响应时 间无法 满足 GB7588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范中 12.4.2 要求;2 制动器释放间隙偏离设计值;153 制 动 器 电 磁 线 圈 工 作 温 升 超 标 , B 级 绝 缘 工 作 温 升 超 过80K,F 级绝缘工作温升超过 105 K;4 噪声 大于 80dB(A ) 。4.3.6 当 曳 引

33、 轮 轮 槽 磨 损 ,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以更换:1 轮槽 磨损造 成曳引 力不 足 , 无法 满足 GB7588 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 9.3 要求;2 槽面之间的硬度差异大于 HB 15 时;3 轮槽异常的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4 轮槽有缺损,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5 轮毂出现裂纹 。4.3.7 当 反 绳 轮 、 导 向 轮 和 张 紧 轮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应予以更换:1 轮槽异常的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2 轮槽有缺陷,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3 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

34、滑移;4 轮毂出现裂纹;5 轴承出现碎裂、影响运行的磨损;6 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老化龟裂影响运行。4.3.8 当 绳 头组 合 出现 下 列情 况 之一 且 无法 修 复时 , 应 予 以更换:1 锥套、拉杆出现裂纹;2 楔型绳头出现裂纹或开焊;163 自锁 紧楔形 绳套无 法锁紧 钢丝绳, 钢丝 绳在楔 套内出 现滑移;4 绳头螺杆和螺母的螺纹出现乱丝、乱牙,螺母无法锁紧。4.3.9 当 悬 挂 钢 丝 绳 、 补 偿 钢 丝 绳 和 限 速 器 钢 丝 绳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一时,应予以更换:1 断丝 分散出 现在整 条钢丝 绳, 任何 一个捻 距内单 股的断 丝 数大于

35、4 根;2 断丝 集中在 钢丝绳 某一部 位, 一个 捻距内 断丝总 数大于 12根 ( 对 于 股 数 为 6 的 钢 丝 绳 ) 或 者 大 于 16 根 ( 对 于 股 数 为 8 的 钢丝 绳) ;3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3%;4 钢丝 绳出现 笼状畸 变、 绳股 挤出、 扭结、 部分 压扁、 弯折;5 钢丝绳出现严重锈蚀。4.3.10 当曳引钢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更换:1 钢带出现断丝;2 钢带表面因磨损或外力损坏露出内部钢丝;3 钢带出现摩擦力不够,运行打滑。4.3.11 当 补 偿 链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36、 应 予 以 更 换:1 补偿链表面包裹材料出现严重开裂、脱落;2 导 向 装 置 滚 轮 、 轴 承 损 坏 , 造 成 导 轮 与 补 偿 链 磨 擦 引 起 包 裹材料撕皮;173 链环表面有严重锈蚀、脱焊,存在破断风险。4.3.12 当 轿 厢 架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轿厢地板倾斜大于其正常位置 5 %;2 轿厢架严重变形;3 轿 厢 架 出 现 脱 焊 、 材 料 开 裂 、 严 重 锈 蚀 , 影 响 电 梯 安 全 运行。4.3.13 当轿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1 轿壁、轿顶严重锈蚀、穿孔;2

37、轿壁、轿顶严重变形、破损,加强筋脱落;3 轿底严重变形、开裂、锈蚀、穿孔;4 玻璃轿壁出现裂纹。4.3.14 当对重架、对重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 予以更换:1 对重架出现严重变形;2 对 重 架 直 梁 、 底 部 横 梁 发 生 变 形 , 不 能 保 证 对 重 块 在 对 重 架内的可靠固定;3 对重块出现断裂;4 对 重 块 外 包 铁 皮 或 外 包 金 属 出 现 破 损 且 内 部 材 质 可 能 向 外泄露;5 压紧装置功能失效。4.3.15 当层门、轿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18更换:1 层门、轿门严重锈蚀、穿孔,背部加强筋脱落;2 层门、 轿门

38、严重变 形, 不符 合 GB7588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范中 8.6.3 的要求;3 层门、 轿门 的强度 不符合 GB7588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 范中 7.2.3 的要求;4 玻璃层门、轿门出现裂纹。4.3.16 当开关门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 更换:1 开 关 门 时 间 达 不 到 GB/T10058 电 梯 技 术 条 件 中 3.3.4 的规定;2 电梯在运行时,开启轿门的力小于 50 N。4.3.17 当地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1 地 坎 变 形 , 不 能 保 证 地 坎 与 门 扇 之 间 间 隙 达 到 GB7588-20

39、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 8.6.3 的要求;2 地坎 变形导 致地坎 间隙超 过最大 允许偏 差, 影响 门系统 的 工作;3 地 坎 表 面 因 磨 损 , 滑 槽 深 度 变 浅 , 多 次 发 生 门 导 靴 脱 出 地 坎滑槽或门扇难以移动;4 地坎出现断裂或严重腐蚀。4.3.18 当门锁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 换:191 门锁 机械结 构变形, 安全 触点接 通时不 能保证 7mm 的最 小 啮合长度;2 不能 满足 GB758 8 的要求。电 梯 制造 与 安装 安 全 规 范 中 7.7.3.1.74.3.19 当门保护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

40、应予以 更换:1 保护功能失效;2 保护装置出现破损或严重变形。4.3.20 当 限 速 器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限速器轴承磨损导致轴部损伤及轴承套损伤;2 限速 器动作 时, 限速 器绳的 张力达 不到 GB7588电梯 制造 与安装安全规范中 9.9.4 的要求;3 限 速 器 因 机 械 、 电 气 故 障 , 其 电 气 动 作 速 度 和 机 械 动 作 速 度不 能符合 GB7588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 范 中 9.9.1 和 9.9.3 的要求。4.3.21 当 安 全 钳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41、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安 全 钳 钳 体 出 现 裂 纹 、 变 形 , 夹 紧 件 ( 楔 块 或 滚 柱 等 ) 出 现裂纹、变形;2 夹紧件出现磨损或严重锈蚀,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3 弹性 元件出 现塑性 变形, 导致 楔块与 导轨侧 工作面 间隙过20大,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4.3.22 当 夹 绳 器 存 在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触发联动机构损坏;2 结构或制动弹簧出现塑性变形、裂纹;3 复位装置损坏。4.3.23 当 电 梯轿 厢 载荷 大 于 110%额 定 载重 量 的状 况 下 , 超

42、载 装 置不能发出正确信号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4.3.24 当极限开关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 换:1 开关滚轮脱落或破裂;2 保持弹簧失效;3 触点严重烧灼或接触不良。4.3.25 当蓄能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 以更换:1 弹簧严重锈蚀或出现裂纹;2 缓冲器动作后,永久变形超过其自由高度 0.5;3 非金属材料老化、开裂、压缩后不能完全复位。4.3.26 当耗能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 以更换:1 缸体发生破裂,液压油泄漏;2 柱 塞 锈 蚀 或 复 位 弹 簧 失 效 , 缓 冲 器 复 位 不 能 满 足 GB217588-200

43、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 F5.3.2.6.2 的要求;3 缓冲器动作后,产生永久性变形。4.3.27 当 控 制 柜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且 无 法 修 复 时 , 应 予 以 更 换:1 控 制 柜 内 电 线 、 电 缆 严 重 破 损 , 以 及 控 制 柜 内 零 部 件 严 重 损坏;2 柜体锈蚀变形、损坏,柜内元器件无法固定和正常使用;3 电气 元器件 失效导 致电梯 不能运 行, 无法 更换为 同规格 参 数的元件,或更换替代元件后仍无法正常运行;4 控 制 柜 绝 缘 电 阻 不 满 足 GB7588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中 13.1.3

44、的要求。4.3.28 当随行电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 换:1 护套发生开裂;2 绝缘 电阻不 满足 GB 7588-2003 电梯 制造与 安装安 全规范 中 13.1.3 要求;3 导线发生断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4 电缆严重变形、扭曲。4.3.29 每根 T 型导轨的导轨支架数量、导轨支架的间距、导轨 支架距离导轨接头的距离、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固定可靠性, 应能 承受电 梯安全 钳动作 时所施 加的力。 当 T 型导 轨发生 塑性变 形,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224.3.30 空心导轨仅可用做没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当空心导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

45、修复时,应予以更换:1 导轨发生塑性变形,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2 空心导轨发生镀锌层起皮、起瘤、脱落和严重锈蚀现象;3 空心导轨严重磨损,对重装置存在脱离导轨风险。4.3.31 液压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1 柱塞严重锈蚀、磨损、损伤导致漏油;2 柱塞受外力导致变形;3 缸筒严重锈蚀、变形;4 对接式柱塞连接失效;5 对接式缸筒连接失效;6 缓冲制停失效;7 多级式液压缸内置液压同步机构失效。4.3.32 液压硬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严重腐蚀、变形、漏油;2 管接头漏油。4.3.33 液压软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管接头漏油;2 软 管 表 面 破

46、 损 、 老 化 、 开 裂 , 钢 丝 编 织 层 破 损 、 钢 丝 穿 出 胶层。4.3.34 液压泵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电动机线圈出现短路、断路、接地、烧毁,应判废。232 潜油 泵的外 壳破裂、 主螺 杆断裂 、 壳体 内腔磨 损, 应判 废。4.3.35 阀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阀体开裂;2 阀组功能失效;3 漏油。4.3.36 手动泵功能失效,应予以更换。4.3.37 截止阀的手柄断裂,阀芯磨损导致泄露,应予以更换。4.3.38 液压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进水、浑浊、乳化;2 高温氧化导致油液发黑、有油泥析出。4.3.39 油箱严重锈蚀

47、、变形、破损,应予以更换。4.3.40 破裂 阀 (单向 节流阀 ) 出现 下列情 况之一, 应予 以更换:1 调节螺杆断裂;2 破裂阀(单向节流阀)功能失效;3 漏油。4.3.41 滤油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更换:1 破损;2 堵塞。245 鉴 定 结 论5.0.1 按照本标准规定,住宅电梯专项鉴定结论包括:4.1.1 被鉴定电梯应进行改造;4.1.2 被鉴定电梯应进行重大修理;4.1.3 被鉴定电梯应进行普通修理;5.0.2 根据 不同的 鉴定结 论, 委托 人应按 照本标 准附录 B 中的 电 梯 维 修项 目 明细 表 所列 明 的维 修 项目 、 维 修 费用 等 组织 实 施住宅 电梯的专项维修工作。25附 录 A住宅电梯专项鉴定报告【报告编号: 】项 目 名 称 委 托 单 位 鉴 定 机 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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