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瑶医磨药疗法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 制 说 明瑶医磨药疗法操作规范广西卫生标准编制组二 0 一七年九月2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的制定任务列入广西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西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 ,项目序号为 2017-0104。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由广西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定于 2018 年 8 月完成。二、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负责起草完成。 三、本标准由下表所列成员共同起草完成。姓名 年龄 单位 职称 学历李彤 51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主任医师 研究生班白燕远 41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博士研究生谢阳姣 42 广西中医药大学 副研究员 博士研究
2、生李耀燕 46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博士研究生张曼 34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博士研究生闫国跃 32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博士研究生杜俊芳 31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博士研究生冯秋瑜 38 广西中医药大学 讲师 硕士研究生庞军 51 广西中医药大学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罗伟生 58 广西中医药大学 教授 博士研究生庞宇舟 53 广西中医药大学 教授 硕士研究生四、目的和意义瑶族医生用原生药材的根、茎、果实,或用甲壳、石骨等,在水、醋、酒中直接磨成药汁服用,可达到治病目的。磨药汇集了汤剂与散剂的长处,既有汤剂荡涤病邪之神速,又有散剂散聚消结的韧性和特效,因而具有独具一格的优点。其优点具体
3、表现在:(1)磨剂的药汁发挥了“生药气锐先行”的作用,磨药疗法所用药物基本上为山区原生药材,未经加工炮制,因而保证了药物气味俱全,充分发挥了药效。 (2)施药迅速,服用方便,疗效快捷。磨药既减少了汤剂的煎煮时间,又避免了丸、散、膏、丹等剂型配方刻板,灵活组方。(3)用药经济,成本低。磨药法中各味药的用量以磨药的圈数计算,少则数圈,多也只有数十圈,各味药的用量仅为汤剂的 1/10 左右。因而用药量较少,保存传统中药临床处方的“原汁原味” ,这样既减少了药材的耗损和浪费,特别是对于某些使用贵重药材的患者,可避免“去贵求廉”之弊,保证了药物气味俱全。(4)工具简单,携带方便,使用灵活。医生只要随身携
4、带磨具及几十味常用药,3便可遍游村寨,取材方便,随症随磨,随磨随用。目前,这种治病方法在术语和定义、理论依据、治疗范围、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严重影响了它的临床推广和发展。本标准旨在通过系统、科学的整理,比较分析和研究,明确瑶医磨药疗法的术语和定义、理论依据、治疗范围、操作规范、注意事项,为瑶医磨药疗法的操作提供技术规范,使瑶医磨药疗法的临床操作有标准可循,促进其临床应用与发展。五、标准编制原则及依据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编制基础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项目瑶医理论研究和中国瑶医学 ,并通过查阅文献、拜访各地瑶医收集了解瑶医磨药疗法的详细信息以及
5、征求名老瑶医药专家、中医及其他民族医学专家等的意见,再经系统、科学地整理、分析和研究,最后统一瑶医磨药疗法操作规范。瑶医磨药疗法尚无相关标准,因此本标准基于文献查阅、调研等方法而编制。六、标准起草及研究过程接到标准编制任务后,广西中医药大学瑶医药学院迅速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后,首先查阅古今文献,收集瑶医磨药疗法的有关资料,并到各瑶族地区进行走访和调研,最后制订该标准。2017 年 4 月2017 年 5 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瑶族地区调研,走访民间医生,收集瑶医磨药疗法的相关资料。同时召开会议,明确瑶医磨药疗法的术语和定义、理论依据、治疗范围、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2017
6、 年 6 月2017 年 7 月,标准起草组根据前期工作情况提出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初稿。2017 年 8 月2017 年 9 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完成意见征求。七、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说明本标准规定瑶医磨药疗法的术语和定义、适用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磨药疗法是用原生药材的根、茎、果实,或者甲壳、骨、牙、矿物类药材为原料,适当蘸上水、醋、酒等,用粗糙的石磨、瓦片、瓦碗等为打磨工具,直接磨成药汁给病人内服或者外用,使药性更为峻猛,促进药液被人体尽快吸收,从而达到治病目的的一种用药方法。通过研磨,使药材变成细末,其物理性状发生变化,提高细胞破壁率和比
7、表面积,使有效成分易于析出,生物利用度大为提高。4磨药疗法适用于小儿高热、惊风、厥证等内科病症,以及肢体扭挫伤、筋伤、骨折外伤水肿、皮肤病、蚊虫叮咬、肿块、疱疹等外伤性疾病。磨药疗法大概流程如下:准备相应材料,包括磨药工具、药材、辅料和容器,然后开始磨药,有冷水磨、热水磨、酒磨和醋磨之分。水磨主要适用于内科疾病,磨出药汁后直接服用;酒醋磨则主要用于外科疾病,药汁直接涂于患处。八、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关系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因此,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无冲突。九、标准属性的建议待标准通过审查后将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十、参考文献1 覃迅云,李彤中国瑶医学M北京:中国民族出版社,20012 李彤,唐农,秦胜军等实用瑶医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 社,20053 庞军,李彤瑶医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M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6.4 李彤,李如海瑶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M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