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评级结果公示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用评级人员的执业规范,提高信用评级质量,防范调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评级信息准确、适时、合规地发布,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信用评级信息是指经总裁或其授权人(信用评审委员会主任、评级总监等)签署的、可正式对外发布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告、摘要、观点、研究和新闻稿等。受限于国家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与受评机构签订的合同的任何信息不得披露。第三条 信用评级信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对外发布。第二章 发布范围和渠道第四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市场需要、合同约定及公司规定,确定信用评级信息符合国内与国际发布的范围。第五条 信用评级信息国内发布主
2、要包括:1、监管报备;2、市场公告:(1)投资人:债券和证券市场的投资机构(2)承销商:承销银行、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3)评级对象3、媒体报道:(1)新闻刊物,包括报纸、杂志、图书、通讯社、电视台和广播电台(2)网络媒体(3)专业刊物(4)金融机构的投资和风险管理部门(5)相关行业协会(6)相关研究单位(7)相关政府部门4、国际媒体发布指的是向拥有国际地位以及与公司存在联系的机构、合作机构或媒体披露信用评级信息,包括:(1)监管报备(2)市场公告:相关投资人、承销商(3)媒体发布:中联诚实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第三章 发布形式与发布时机第六条 信用评级信息的发布形式包括传播、文体和介质三种。第七
3、条 信用评级信息的传播方式包括报备式、公告式、报道式、通告式四种。1、报备式是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信用评级信息,一般为报告、公告的正、副本或复印件;2、公告式是向相关的投资人、承销人,以及专业发布的媒体披露报告、公告;3、报道式是向新闻媒体以报告、公告或新闻稿的形式报道信用评级信息。一般分三种形式报道:(1)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研讨会;(2)接受记者专访;(3)提供新闻稿和相关报告、公告。4、通告式是根据对方的需要,将文本文件送交或邮寄、电子文件发送给相关单位或个人。第八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和咨询由公司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第九条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来访和电话访谈
4、。第十条 信用评级信息根据所披露的程度要求不同可分为三种文体。1、信用评级报告或公告、研究报告(全文) ,一般用于报备式和公告式发布;2、信用评级报告或公告、研究报告的观点和摘要,一般用于网站和不宜公告全部内容的发布;3、信用评级报告的新闻稿,一般用于报道式发布,必要时提供报告或公告、研究报告。第十一条 信用评级信息的介质分为纸质和电子介质,对外发布不同介质信用评级信息的要求如下:1、不同介质的同一信用评级信息内容如出现差异,以盖有公司公章的纸质信息为准;2、凡提供电子介质的信用评级信息必须使用 PDF 格式。第十二条 信用评级信息的发布时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评级行业和公司规定、市场需要和合
5、同约定而确定。一般分为即时型、同步型、定期型三种类型:1、即时型发布是指评级报告、公告或研究成果正式出具当日即应发布信用评级信息。一般包括报备式的评级信息,各种跟踪评级信息,突发重大事件的评级信息等;2、同步型发布是指债券等需要与某种特定时机,同时披露信用评级信息;3、定期型发布是指根据监管部门、市场或合同约定的时机要求披露信用评级信息。第四章 发布级别与发布内容第十三条 根据发布范围和形式的不同,可将信用评级信息发布分为特级发布、一级发布、二级发布、三级发布四个发布级别。第十四条 特级发布是指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或专访等发布形式,向国内外广泛深入地披露重大信用评级信息。须按特级发布的重大
6、信用评级信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具有特殊意义的国家主权、地区、行业和专题性信用评级信息;2、对市场或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告和研究成果;3、合同约定和评级对象监管部门规定的信用评级信息。第十五条 一级发布是指以向媒体提供新闻稿的形式,向国内外广泛披露重要信用评级信息。须按一级发布的重要信用评级信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常规性的国家主权、地区、行业和专题性信用评级信息;2、市场或社会关注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告和研究成果;3、合同约定和监管部门规定的信用评级信息。第十六条 二级发布是指以报备式和公告式的形式披露信用评级信息。须按二级发布的信用评级信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所有未受披露限
7、定的债券类债项、主体及其跟踪评级报告、公告;2、所有未受披露限定的非债券类信用评级信息;3、所有未受披露限定的信用评级分析报告。第十七条 三级发布是指以报备式、部分公告式的形式披露信用评级信息。须按三级发布的信用评级信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受监管部门或合同限定披露的债券类债项、主体及其跟踪评级报告、公告;2、受监管部门或合同限定披露的非债券类信用评级信息;3、受监管部门或合同限定披露的信用评级分析报告。第五章 发布程序与发布方式第十八条 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正式签发评级报告、公告后,技术部将正式报告、公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和信用级别通知书提交客户服务管理中心,同时将正式报告和公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综合管理部。第十九条 客户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向受评机构、承销商、投资人等机构寄送经稽核合规部审核的信用级别通知书和正式报告、公告。第二十条 综合管理部按照规定的发布时机,经技术部对发布内容审核后进入发布程序。1、信用评级信息应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的最后期限和格式予以发布。2、债券信息发布应与其募集日期同步,由数据中心填写上市债券信用评级信息发布通知单提交综合管理部同步发布;3、未受监管部门或合同限定披露的信息进行即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