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格拉克艾格勒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制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制度提高教师队伍“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学习教育” 整体水平,是新形式下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各个组织建设常抓不懈和保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强化我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 培训活动 ,促进我校“ 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学习制度:1、每周二、四晚上 20:30 至 22:30 共四小时、每周六下午15:30 至 19:30 共四小时;为全体教职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教育” 学习时间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 时间2、坚持每天记五句话,十个字词,并在每次
2、上课之前巩固上次学习内容,进行默写并打分,每次成绩与考试挂钩,学习结束后,安排布置作业,于下周将作业交给老师,由老师进行批改,作业完成情况占每次考试成绩的 30%3、全体教师参加“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全体教师(包括领导在内)在单位自行学习或自愿参加培训;4、培训由中心小学领导研究决定指定专人进行授课,授课材料:以初级汉语教程(修订版)、 MHK 最新模拟试题集上.下册为主。5、教师“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办指定专人出考试卷,于每月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并存档。对考试不及格人员将在全体教师进行通报批评。考试两次不及格者在全年干部考核中将不能评优。6、培训教师将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定期组织进行演讲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