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4企业工伤管理规定(暂行)一、目的安全生产无小事,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控制工伤事故率,降低公司成本,并使工伤管理有依可循,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的每位员工因工负伤的处理。三、定义工伤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和死亡。四、职责4.1 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工伤事故现场的调查和认定及及时送医。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降低工伤事故率。并向综合部提交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措施。4.2 各部门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综合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4.3 安全生产部作为控制工伤事故的重中之
2、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各车间要设立安全员,要制定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要求全员掌握,要推进“活规程”建设。新入厂的员工必须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即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车间工人之间要联保、互保,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五、发生工伤及工伤处理:5.1 发生工伤:各部门、车间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半小时内)向综合部报案(报案时需告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的事故情况,如有人员受伤,受伤的部位等) ,综合部接到报案后根据事故状况及时安排车辆(情况严重者拨打 120 救护车)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护,车间
3、安全员、综合部社保专员负责护送并跟踪办理相关入院治疗手续事宜。5.2 工伤处理5.2.1 因无法预防和抗拒造成受伤之处理:5.2.1.1 在生产过程中,非个人因素,遇某种特殊情况如机械设备突然发生故障,铁屑飞溅、脱落等受伤归此条款处理。5.2.1.2 受伤者在公司附近卫生站治疗(原则上去定点的正规医院,但金额较少者) ,金额在200 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支付;金额如在 300 元以上,须去定点的正规医院治疗,由社2 / 4保局或人保公司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余下费用由公司支付。如金额超出 300 元,在附近卫生站治疗的,公司将不支付治疗费用。5.2.2 因个人违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受伤之处理:5
4、.2.2.1 在本公司附近卫生站治疗;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并考核相关人员。5.2.2.2 去定点的正规医院治疗,医疗费用先由公司支付,结案后由社保局或人保公司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余下费用由个人承担。并考核相关人员。5.2.3 因个人操作不慎致使他人受伤之处理:5.2.3.1 操作者视情节给予考核。5.2.3.2 被致伤者按“无法预防和抗拒造成受伤”第二条处理,支付费用主体为操作者。六、工伤报告6.1 如果是员工本人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上报,所发生的费用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如果是所在部门未及时上报,其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部门承担。 6.2 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遵化工厂负责人会同综合
5、部对工伤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将事故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6.3 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形成书面的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上交公司领导,并及时张贴事故报告,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意识。七、工伤事故后续事宜7.1 受伤轻者应服从公司安排做适当工作。7.2 重伤者,根据医院开出的疗养时间可申请回家疗养。八工伤程度达到国家规定伤残等级标准的,均按社保局和人保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对此不作另外规定,但可酌情作道义支助。九医疗费用的报销9.1 医疗报销单据经社保专员审核后报上级领导审批。十为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主管责任观念,各部门、车间一定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事故
6、的大小将给予 1001000 元的处罚(除无法预防和抗拒因素以外)。10.1 受伤轻微或员工受伤一次医药费核销未超过 500 元者,考核本人 100 元,考核车间安全员 100 元,考核车间主任 100 元,考核工厂负责人 100 元。10.2 伤情较重或员工受伤一次医药费核销超过 500 元以上者,考核本人 200 元,考核车间安全员 200 元,考核车间主任 200 元,考核工厂负责人 300 元。10.3 伤情严重或员工受伤一次医药费核销超过 2000 元以上者,考核本人 300 元,考核车3 / 4间安全员 300 元,考核车间主任 500 元。考核工厂负责人 1000 元。10.4 为逃避责任,谎报或虚报事故情况者,考核相关知情人当月工资 100%。十一、 说明11.1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安全事故调查报告、4 / 4附件: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姓名 部门 联系电话负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负伤地点负伤原因负伤情形处置方法本部门鉴定签字: 综合部鉴定签字: 考核决定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