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标 准 化 管 理 资 料(第二册)岗 位 责 任 制 、 管 理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工 程 名 称 : 龙 潭 福 里 三 期 R13005 地 块建 设 单 位 : 南 通 天 生 置 业 有 限 公 司施 工 单 位 : 苏 通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监 理 单 位 : 江 苏 省 苏 通 建 工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2目 录2.1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1 项 目 经 理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2 项 目 技 术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2、位 责 任 制2.1-3 施 工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4 安 全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5 材 料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6 机 械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7 质 检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8 预 算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9 资 料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10 班 组 长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11 门 卫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12 炊 事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
3、1-13 卫 生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1-14 其 他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2.2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2.2-1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保 障 制 度2.2-2 项 目 负 责 人 现 场 带 班 制 度2.2-3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审 制 度2.2-4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交 底 制 度2.2-5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2.2-6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2.2-7 班 组 安 全 活 动 制 度2.2-8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考 核 制 度2.2-9 危 险 源 辨 识 与 管 理
4、 制 度2.2-10 应 急 救 援 制 度2.2-11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2.2-12 临 建 设 施 安 全 管 理 制 度2.2-13 职 业 健 康 与 劳 动 保 护 制 度2.2-14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具 ) 管 理 制 度2.2-15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制 度2.2-16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2.2-17 分 包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制 度2.2-18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制 度32.2-19 卫 生 管 理 制 度2.2-20 建 筑 工 地 集 体 食 堂 卫 生 管 理 制 度2.2-21 环 境 保
5、护 管 理 制 度2.2-22 消 防 防 火 制 度2.2-23 治 安 保 卫 制 度2.2-24 建 筑 工 人 业 余 学 校 管 理 制 度2.2-25 施 工 车 辆 管 理 制 度2.2-26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制 度2.2-27 施 工 用 电 管 理 制 度2.2-28 绿 色 施 工 管 理 制 度2.3 施 工 现 场 各 工 种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规 定2.3-2 普 通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3 架 子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4 瓦 工 安 全
6、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5 抹 灰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6 木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7 钢 筋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8 混 凝 土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9 防 水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0 电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1 通 风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2 电 焊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3 气 焊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4 起 重 安 装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5 起 重
7、司 机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6 起 重 信 号 信 号 指 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7 桩 机 操 作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8 机 械 维 修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19 中 小 型 机 械 操 作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20 保 温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21 管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22 钳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23 油 漆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3-24 厂 ( 场 ) 内 机 动 车 司 机 安 全 技
8、术 操 作 规 程2.3-25 装 卸 工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4项 目 经 理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一 、 对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领 导 责 任 。二 、 贯 彻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政 策 、 法 规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结 合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及 施 工 全 过 程 的 情 况 ,建 立 项 目 部 的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 确 立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 组 织 安 全 策 划 及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计 划 , 或 提 出 要求
9、, 并 监 督 其 实 施 。 严 格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条 例 。三 、 在 组 织 项 目 工 程 业 务 承 包 , 聘 用 业 务 人 员 时 , 必 须 本 着 安 全 工 作 只 能 加 强 的 原 则 , 根 据 工 程 特点 确 定 安 全 工 作 的 管 理 体 制 和 人 员 , 并 明 确 各 业 务 承 包 人 的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责 任 和 考 核 指 标 , 支 持 、 指 导 安全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四 、 健 全 和 完 善 用 工 管 理 手 续 , 严 格 用 工 制 度 与 管 理 , 适 时 组 织
10、上 岗 安 全 教 育 , 要 对 分 包 队 伍 的 健康 与 安 全 负 责 , 加 强 劳 动 保 护 工 作 。五 、 负 责 项 目 工 程 的 文 明 施 工 , 抓 好 工 地 食 堂 、 宿 舍 和 厕 所 的 卫 生 管 理 工 作 。六 、 组 织 落 实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计 划 中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组 织 并 监 督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中 安 全技 术 交 底 制 度 和 设 备 、 设 施 验 收 制 度 的 实 施 。七 、 领 导 、 组 织 施 工 现 场 定 期 的 安 全 检 查 , 发 现 施 工 生 产
11、 中 不 安 全 问 题 , 组 织 制 定 措 施 , 及 时 解 决 。对 上 级 提 出 的 安 全 生 产 与 管 理 方 面 的 问 题 , 要 定 时 、 定 人 、 定 措 施 予 以 解 决 。八 、 适 时 组 织 对 工 程 项 目 部 的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进 行 安 全 评 估 , 并 组 织 人 员 落 实 安 全 评 估 中 提 出 的改 进 要 求 和 措 施 。九 、 主 持 参 与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的 内 审 , 积 极 配 合 外 审 认 证 机 构 的 审 核 工 作 。十 、 定 期 召 开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12、导 小 组 会 议 , 布 置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计 划 控 制 措 施 , 加 强 员 工 的 安全 培 训 教 育 。十 一 、 发 生 事 故 , 要 做 好 现 场 保 护 与 抢 救 工 作 , 及 时 上 报 , 组 织 配 合 事 故 的 调 查 , 认 真 落 实 制 定 的防 范 措 施 ,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5项 目 技 术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牢 固 树 立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的 思 想 , 在 施 工 中 严 格 按 照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安 全 技 术
13、操 作 规 程 执行 , 摆 正 施 工 进 度 与 安 全 生 产 的 关 系 , 合 理 安 排 、 精 心 组 织 施 工 , 对 本 工 地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责 任 。2、 经 常 不 断 地 对 本 工 地 全 体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知 识 教 育 , 开 展 安 全 无 事 故 的 竞 赛 和 反 “ 三 违 ” 活 动 , 做好 各 项 工 程 的 安 全 操 作 技 术 交 底 。3、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的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的 规 章 制 度 , 接 受 各 级 部 门 的 安 全 检 查 , 处 处 以 身 作 则 , 带 头 做 好安 全
14、 工 作 , 不 允 许 有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工 人 冒 险 作 业 、 纵 容 包 庇 违 章 、 违 反 安 全 规 定 的 现 场 发 生 。 对 发 现 违章 作 业 的 工 作 , 要 立 即 责 令 其 停 止 作 业 , 并 作 出 处 理 决 定 。4、 在 布 置 、 检 查 每 一 项 工 作 的 同 时 , 要 布 置 、 检 查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抓 安 全 工 作 要 做 到 持 之 以 恒 。5、 经 常 组 织 本 工 地 的 各 班 组 进 行 安 全 自 查 、 互 查 , 对 查 出 的 不 安 全 因 素 要 当 即 整 改 , 做
15、到 发 现 事 故隐 患 , 整 改 责 任 到 人 。6、 保 持 正 常 的 上 下 联 系 , 及 时 反 映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7、 工 程 开 工 前 , 必 须 备 有 以 下 的 安 全 资 料 ( 1) 本 工 程 各 类 人 员 的 安 全 岗 位 责 任 制 ; ( 2) 保 证 安 全 的技 术 措 施 ; ( 3) 各 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和 检 查 记 录 ; ( 4) 工 地 自 查 整 改 和 工 地 安 全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记 录 ; ( 5) 新工 人 ( 包 括 临 时 工 ) 岗 位 教 育 记 录 ; ( 6) 脚 手 架 、 施
16、 工 机 械 、 电 气 设 备 验 收 交 接 记 录 。8、 工 地 负 责 人 必 须 保 证 施 工 场 所 规 定 要 求 设 立 “ 禁 令 ” 标 牌 , 张 贴 安 全 图 表 或 挂 图 , 悬 挂 各 工 种 、各 种 机 械 安 全 操 作 技 术 规 程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6施 工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对 单 位 项 目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直 接 责 任 。 不 违 章 指 挥 、 制 违 章 冒 险 作 业 。2、 在 生 产 指 挥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 部 、 省 、 市 有 关 安 全 生
17、 产 法 规 、 规 范 和 规 定 。3、 在 计 划 、 布 置 、 检 查 、 总 结 、 评 比 生 产 的 活 动 中 必 须 把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贯 穿 到 每 个 具 体 环 节 中 , 对各 分 部 项 工 程 和 特 殊 工 序 认 真 做 好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各 类 交 底 应 具 备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4、 组 织 落 实 各 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对 危 险 性 大 、 专 业 性 强 分 部 项 工 程 和 施 工 工 序 应 根 据 专 项 施 工 组 织设 计 负 责 落 实 。5、 加 强 各 施 工 班 组 的 安
18、 全 管 理 , 督 促 施 工 班 组 认 真 执 行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安 全 交 底 等 。6、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各 类 安 全 生 产 防 护 设 施 、 防 护 用 品 和 三 宝 使 用 的 管 理 , 及 时 检 查 各 类 机 械 、 机 具 的完 好 性 和 安 全 性 能 。7、 发 现 各 类 事 故 隐 患 应 及 时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 排 除 隐 患 后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 对 三 现 象 应 及 时 制 止 并 进 行处 理 。8、 发 生 各 类 事 故 应 及 时 做 好 抢 救 、 抢 救 措 施
19、 ,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 立 即 上 报 。9、 具 体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防 火 、 保 卫 工 作 和 文 明 工 地 的 创 建 工 作 。10、 加 强 分 包 队 伍 及 劳 务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7安 全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建 筑 法 和 有 关 的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法 令 、 法 规 , 坚 持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具 体 落 实 上 级 公 司 的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2、 参 与 安 保
20、计 划 及 各 项 施 组 的 编 制 , 有 权 行 使 一 票 否 决 制 。3、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 节 假 日 的 安 全 教 育 、 各 工 种 换 岗 教 育 和 特 殊 工 种培 训 取 证 工 作 , 并 记 录 在 案 。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台 帐 。4、 参 加 每 周 一 次 以 上 的 定 期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处 理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隐 患 , 签 发 限 时 整 改 通 知 单 。5、 监 督 、 检 查 操 作 人 员 的 遵 章 守 纪 。 制 止 违 章 作 业 , 严 格
21、 安 全 纪 律 , 当 安 全 与 生 产 发 生 冲 突 时 , 有权 制 止 冒 险 作 业 。6、 组 织 、 参 与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对 施 工 全 过 程 的 安 全 实 施 控 制 , 并 做 好 记 录 。7、 掌 握 安 全 动 态 , 发 生 事 故 苗 子 并 及 时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 组 织 班 组 开 展 安 全 活 动 , 提 供 安 全 技 术 咨 询 。8、 检 查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质 量 , 反 馈 使 用 信 息 , 对 进 入 现 场 使 用 的 各 种 安 全 用 品 及 机 械 设 备 , 配 合 材料 部 门 进 行
22、 验 收 检 查 工 作 。9、 贯 彻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中 的 各 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组 织 参 与 安 全 设 施 、 施 工 用 电 、 施 工 机 械 的 验 收 。10、 协 助 上 级 部 门 的 安 全 检 查 , 如 实 汇 报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状 况 。11、 负 责 一 般 事 故 的 调 查 、 分 析 ,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协 助 处 理 重 大 工 伤 事 故 、 机 械 事 故 , 并 参 与 制 订 纠正 和 预 防 措 施 , 防 止 事 故 再 发 生 。12、 参 与 对 施 工 班 组 和 分 包 单 位 的 安
23、 全 技 术 交 底 、 教 育 工 作 , 负 责 对 分 包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连续 监 控 , 并 作 好 监 控 记 录 。13、 参 与 协 助 对 项 目 存 在 隐 患 的 安 全 设 施 、 过 程 和 行 为 进 行 控 制 , 参 与 制 定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 并 验 证纠 正 预 防 措 施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8材 料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严 格 遵 守 建 筑 安 装 施 工 管 理 ( 后 勤 )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规 定 。2. 在 购 置 施 工 现 场 各 种 防 护
24、 用 品 、 机 械 、 机 具 时 , 必 须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标 准 , 并具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 检 测 报 告 、 建 筑 安 全 主 管 部 门 的 批 准 证 , 严 防 伪 劣 产 品 流 入 施 工 现 场 。3.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 法 规 以 及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强 制 性 规 范 。4. 参 与 并 编 制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计 划 , 根 据 施 工 现 场 的 特 点 与 要 求 制 订 各 项 方 案 。5. 根 据 施
25、工 现 场 特 点 与 施 工 需 要 及 时 编 制 各 重 点 部 位 危 险 源 的 专 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报 项 目 工 程 师 经 总工 批 准 后 实 施 。6. 制 订 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向 项 目 生 产 负 责 人 、 施 工 员 、 安 全 员 、 作 业 班 组 长 交底 。 7. 针 对 特 殊 施 工 工 艺 , 负 责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8. 参 与 项 目 的 安 全 检 查 , 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制 订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 并 报 项 目 经 理 审 核 后
26、 实 施 , 并 复 查实 施 效 果 。9. 参 与 对 安 全 物 资 的 进 场 的 验 收 。10. 对 所 购 的 安 全 生 产 防 护 用 品 妥 善 保 管 , 整 理 造 册 , 定 期 清 理 , 防 护 用 品 的 损 坏 和 减 少 应 及 时 向 项目 部 报 告 , 迅 速 增 补 , 建 立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台 帐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9机 械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项 目 经 理 是 单 位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第 一 责 任 人 对 安 全 工 作 应 全 面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政
27、策 。 坚 持 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 的 原 则 以 身 作 则 不 违 章 指 挥 积 极 支 持 安 全 员 的 工 作 。2、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措 施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防 护 用 品 、 防 护 设 施 的 投 入 和 运 用 。3、 督 促 使 用 好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4、 负 责 项 目 部 所 有 职 工 包 括 劳 务 用 工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和 送 培 工 作 。5、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6、 定 期 原 则 每 周 不 少 于 一 次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28、纠 正 违 章 作 业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7、 抓 好 工 地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建 设 建 立 防 火 保 卫 制 度 。8、 现 场 发 生 事 故 应 立 即 上 报 并 立 即 抢 救 伤 员 、 保 护 现 场 严 格 执 行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和 处 理 办 法 。9、 积 极 开 展 文 明 工 地 、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化 达 标 创 建 工 作 。10、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 的 考 核 工 作 。11、 工 程 施 工 中 应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和 不 扰 民 措 施 。12、 施 工 现 场 工
29、 人 因 需 要 加 班 加 点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安 排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值 班 并 认 真 做 好 安 全 监 护 和巡 查 工 作 。13、 严 禁 安 排 无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证 的 人 员 从 事 特 种 作 业 。14、 严 禁 安 排 未 经 验 收 合 格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电 气 设 备 带 病 运 转 和 超 负 荷 作 业 。15、 严 禁 恶 劣 气 候 如 风 力 在 6 级 以 上 安 排 工 人 进 行 露 天 、 高 空 、 起 重 和 打 桩 作 业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0质 检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30、 位 责 任 制1、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建 筑 法 和 有 关 的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法 令 、 法 规 , 坚持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 方 针 , 认 真 执 行 上 级 公 司 的 各 项 安 全生 产 规 章 制 度 。2、 认 真 执 行 项 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在 检 查 工 程 质 量 的 同 时 , 严 格 要 求 安 全技 术 措 施 到 位 。3、 参 与 制 订 项 目 工 程 的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 配 合 安 全 员 做 好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工作 。 4、 认 真 执 行 项
31、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在 抓 好 质 量 的 同 时 , 兼管 安 全 工 作 。5、 严 格 按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规 程 , 规 范 要 求 把 关 , 发 现 材 料 和 施 工 工 艺 上 的问 题 有 权 制 止 。6、 参 加 安 全 会 议 , 积 极 提 出 安 全 合 理 化 建 议 。 参 加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1预 算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按 规 定 把 劳 动 保 护 、 安 全 技 术 经 费 列 入 到 预 算 费 用 中 去 。2、 对 审 定
32、的 劳 动 保 护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所 需 的 经 费 , 列 入 年 度 计 划 , 按 需 要 支 付 。3、 对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所 需 费 用 , 由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金 开 支 。4、 合 理 控 制 和 使 用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金 经 费 。5、 努 力 做 到 按 国 家 规 定 要 求 , 从 技 改 费 中 提 取 10 20%作 为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6、 经 常 对 所 属 职 工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和 遵 守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的 宣 传 教 育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2资 料 员 安 全 生
33、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 行 业 、 上 级 职 能 部 门 和 企 业 颁 布 的 保 证 建 筑 施 工 质 量 的 法 律 、 法 规 、 规 范 、标 准 及 规 章 制 度 , 并 认 真 执 行 ; 认 真 执 行 公 司 质 量 /环 境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整 合 型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 对 施 工 过 程贯 标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认 真 学 习 各 项 内 业 资 料 管 理 技 术 , 做 好 内 业 技 术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 归 档 工 作 ,做 好 贯 标 资 料 的 收 集 整 理
34、 工 作 , 协 助 项 目 安 全 员 做 好 班 组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工 作 和 安 全 资 料 收 集 工 作 , 配 合 工长 做 好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 完 善 各 项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资 料 , 负 责 对 外 来 文 件 、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 施 工 图 纸等 资 料 的 文 件 编 目 、 收 发 登 记 、 标 识 和 日 常 管 理 , 做 好 工 地 有 关 会 议 记 录 和 资 料 存 档 及 重 要 档 案 资 料 保 密工 作 , 做 好 工 程 竣 工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 归 档 工 作 , 确
35、保 工 程 竣 工 资 料 齐 全 、 真 实 和 正 确 装 订 。2、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企 业 工 艺 标 准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禁 止 无 效 标 准 的 使 用 。3、 完 成 项 目 部 交 给 的 其 它 工 作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3班 组 长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严 格 遵 守 建 筑 安 装 工 作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规 定 、 江 苏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2、 认 真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和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 根
36、据 本 组 人 员 的 技 术 、 体 力 、 思 想 等 情 况 合 理 安 排工 作 , 做 好 对 各 操 作 工 的 安 全 交 底 , 做 好 安 全 记 录 台 帐 , 对 本 班 组 人 员 在 生 产 中 的 安 全 健 康 负 责 。3、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活 动 日 , 开 好 班 前 、 班 后 安 全 生 产 会 , 支 持 安 全 员 的 工 作 , 对 新 调 入 的 工 作 进 行 现场 安 全 教 育 , 未 熟 悉 作 业 环 境 前 不 得 进 行 操 作 , 确 保 新 职 工 的 人 身 安 全 。4、 班 前 要 对 所 使 用 的 机 具 、
37、设 备 和 防 护 用 具 及 作 业 环 境 进 行 检 查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不 得 违 章 蛮 干 。5、 在 安 排 施 工 任 务 和 组 织 生 产 时 应 严 格 执 行 施 工 与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认 真 做 好 上 、 下 班 交 接 工 作和 自 检 工 作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 不 能 解 决 的 要 采 取 临 时 控 制 措 施 , 并 及 时 上 报 。6、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令 。7、 组 织 本 组 人 员 学 习 各 种 安 全 生 产 的 规 章 和 制 度 , 负 责 本 组 人 员 参 加 各
38、 类 教 育 与 培 训 。8、 发 生 工 伤 事 故 要 及 时 抢 救 , 保 护 好 现 场 , 并 立 即 上 报 , 事 故 处 理 后 应 组 织 全 组 人 员 认 真 分 析 , 吸取 事 故 教 训 , 改 进 防 护 措 施 。9、 发 动 全 组 职 工 , 为 促 进 安 全 生 产 和 改 善 劳 动 和 条 件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班 组 名 称 :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4门 卫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严 格 遵 守 建 筑 安 装 施 工 管 理 ( 后 勤 )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规 定 。2. 严 格 执
39、行 门 卫 作 息 时 间 , 按 时 开 门 关 门 , 实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3. 门 卫 必 须 对 进 出 人 员 实 行 证 记 制 度 , 严 禁 非 工 作 人 员 和 小 孩 在 施 工 现 场 任 意 出 入 走 动 。4. 对 进 出 工 地 人 员 积 极 参 与 各 项 安 全 活 动 , 了 解 施 工 现 场 生 产 进 度 和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的 需 求 状 况 及 人员 状 况 。5. 认 真 做 好 安 全 保 卫 和 防 火 工 作 , 坚 决 制 止 违 反 工 地 纪 律 和 规 定 的 不 良 行 为 。6. 遇 有 火 警
40、、 盗 警 或 其 他 突 发 事 件 应 及 时 报 警 或 向 上 级 部 门 报 告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5炊 事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食 堂 的 安 全 卫 生 工 作 , 确 保 餐 具 、 炉 灶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 保 护 食 堂 的 干净 、 整 洁 。2、 对 燃 具 、 蒸 箱 、 易 燃 瓶 应 经 常 检 查 , 发 现 隐 患 应 及 时 修 理 和 报 告 。3、 不 得 采 购 和 出 售 变 质 的 生 菜 、 熟 菜 , 对 违 反 规 定 而 引 起 食 物 中 毒 的 负 直 接 责 任
41、 。4、 按 规 定 时 间 开 放 食 堂 ,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 改 善 服 务 态 度 。5、 夏 季 应 确 保 施 工 现 场 充 足 的 饮 用 水 。6、 炊 事 员 一 年 要 进 行 一 次 身 体 健 康 检 查 , 要 有 健 康 证 。7、 炊 事 员 要 求 三 白 , 白 衣 服 , 白 口 罩 , 白 帽 子 。 要 做 到 每 天 配 带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62.1-13 卫 生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1、 认 真 做 好 新 入 工 人 身 体 检 查 、 对 从 事 有 毒 、 有 害 作 业 人 员 , 每 年
42、组 织 职 工 进 行 身 体 检 查 , 健 全职 业 病 档 案 , 做 好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2、 认 真 做 好 工 业 卫 生 知 识 的 宣 传 和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3、 在 生 产 区 域 应 设 置 医 疗 点 或 急 救 点 , 负 责 现 场 工 伤 人 员 急 救 。4、 接 到 火 警 通 知 或 矿 内 发 生 事 故 时 , 要 立 即 出 动 , 救 护 人 员 并 携 带 救 护 工 具 , 到 现 场 抢 救 。5、 负 责 医 疗 事 故 的 管 理 、 处 理 和 上 报 。 参 加 工 伤 鉴 定 , 负 责 提 供 医 学 鉴 定
43、 依 据 。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72.1-14 其 他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责 任 人 签 字 : 年 月 日182.2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为 了 加 强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的 有 效 投 入 , 以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 防 止 工 伤 事 故 的 发生 , 保 障 职 工 生 命 和 身 体 健 康 , 进 一 步 明 确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 以 下 简 称 专 项 资 金 ) 使 用 、 管 理 要 求 ,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44、 法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JGJ 59-99)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1. 项 目 财 务 应 单 独 设 立 “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 科 目 , 使 专 项 资 金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不得 擅 自 挪 用 。2.须 将 合 同 工 程 造 价 款 的 1%2%作 为 专 项 资 金 , 每 个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前 , 项 目 部 应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资 金计 划 , 上 报 公 司 财
45、务 、 安 全 部 门 及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 专 项 资 金 根 据 不 同 阶 段 对 安 全 生 产 和 文 明 施 工 的 要 求 ,实 行 分 阶 段 使 用 , 原 则 上 由 项 目 部 按 计 划 进 行 支 配 使 用 , 项 目 部 安 全 员 提 出 申 请 , 项 目 经 理 批 准 后 实 施 。3. 专 项 资 金 用 途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 1)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 含 租 赁 设 备 费 用 ) 1) “ 三 宝 ” ,即 : 安 全 网 、 安 全 带 、 安 全 帽 。 2) “ 四 口 ” , 即 : 楼
46、 梯 口 、 电 梯 口 。 通 道 口 、 预 留 洞 口 。 3) “ 临 边 ” , 即阳 台 周 边 、 楼 板 周 边 、 屋 面 周 边 、 基 坑 周 边 、 接 料 平 台 的 两 侧 等 。 4) 施 工 用 电 , 即 : 标 准 化 电 箱 、 电 器保 护 装 置 、 电 源 线 路 的 敷 设 、 外 电 防 护 设 施 。 5) 施 工 机 械 与 用 具 , 即 新 增 的 安 全 设 备 、 器 材 、 装 备 、 设备 检 验 检 测 、 维 修 保 养 、 安 全 检 测 工 具 、 仪 器 、 仪 表 等 。 ( 2)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的 费 用
47、按 有 关 规 定 通 知 执行 , 其 发 生 的 费 用 列 入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费 用 。 ( 3)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费 用 1)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标 语 牌 、横 幅 等 宣 传 用 品 费 用 。 2) 各 类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操 作 证 培 训 、 复 训 , 经 常 性 教 育 培 训 等 费 用 。 3)现 场 警 戒 警 示 标 志 等 其 他 安 全 防 护 费 用 。 4) 应 急 预 案 措 施 费 、 演 练 费 。4. 项 目 部 在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计 划 时 , 在 充 分 考
48、虑 安 全 生 产 需 要 的 同 时 , 还 要 考 虑 利 用 现 有 的 设 备和 设 施 , 挖 掘 潜 力 , 讲 究 实 效 ,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的 投 入 与 工 程 进 度 同 步 , 避 免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脱 节 现 象 。5. 属 于 专 项 资 金 范 围 内 费 用 的 使 用 与 报 销 , 按 财 务 规 定 要 求 , 经 项 目 部 经 理 审 核 签 字 确 认 后 , 方 可向 财 务 部 门 报 销 , 公 司 财 务 部 根 据 项 目 部 使 用 情 况 每 季 度 予 以 汇 总 , 并 同 项 目 部 对 账 , 发 现 差 错
49、, 及 时 整改 。6. 公 司 财 务 部 与 项 目 部 每 季 度 出 专 项 资 金 投 入 与 使 用 的 报 表 : ( 1) 安 全 费 用 年 度 预 算 汇 总 表 。 ( 2) 安 全 费 用 年 度 预 算 表 。 ( 3) 安 全 费 用 预 算 与 使 用 对 照 表 ( 4) 安 全 费 用 预 算 与 使 用 对 照 汇 总 表 7. 公 司 对 财 务 与 项 目 部 专 项 资 金 投 入 与 使 用 的 情 况 , 由 公 司 分 管 领 导 、 安 全 部 门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人 每 季 度 进 行 一 次 监 督 检 查 , 检 查 内 容 如 下 : ( 1) 检 查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投 入 使 用 的 台 账 、 报 表 等 。( 2) 实 物 与 账 册 是 否 相 符 。 ( 3) 报 销 手 续 是 否 齐 全 , 报 销 凭 证 是 否 有 效 。 ( 4) 财 务 设 置 科 目 与 列 入科 目 、 记 帐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要 求 相 关 责 任 人 及 时 予 以 调 整 整 改 , 如 屡 次 违 反 , 公司 将 对 责 任 人 按 有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