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 ”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早发现,能化解,善控制,处理好”,确保我局工作顺利推进和 的稳定发展。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例会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认真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领导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
2、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四、限期处理制度对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部门员工之间的矛盾原则上由本部门主任进行协调处理。不能处理的交分管领导处理。其它纠纷交由当班领导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要做到以人为本。七、督查回访制度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八、责任追究制度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2、组织人员进行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3、调解组成员对本局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对违反以上三条的责任人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局 201 年 月 日